社会经济视野下大学生资助体系建设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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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贾翔
摘要:目前我国的贫困生资助政策中,突出存在以下问题:各种资助配比不合理、贷学金资助未达到预期规模、贷学金资助办法还不健全等。
关键词:教育改革;大学生资助体系;建设
一、引言
我国自1999年以来建立和推行以“奖、助、贷、勤、补”为主的多元化学生资助体系,试图在高等教育的效率和公平之间寻求平衡。为了保证弱势群体子女的受教育权尤其是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国家也发出了绝不让一个贫困子弟不能上学的号召,并为此颁布了有关制度和方法,以及种种资助项目,虽然已有一定的成效,但离公平的理想和现实的需求仍有很大差距。
二、目前高校大学生资助体系雏形
经过多年的教育改革和实践,目前我国高校在国家资助政策的指导下,逐步建立了以“奖、勤、助、贷、减、免”为主的资助模式。具体内容是: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各高校自行设立的奖学金等。勤工助学――高校在校内实验室、图书馆、后勤服务、校院机关等校内单位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以及各高校为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的困难补助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利用金融手段加大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减免学费――教育部要求对普通高校中部分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制度,尤其是要对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等,实行减收或免收学费。
三、教育改革带来的大学生资助体系的实际问题
第一,对贫困生缺乏科学的界定标准,认定标准缺乏合理机制。学校对贫困生的确认是根据学生家庭所在地出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为主要依据,但在实际执行中,学校无法准确掌握贫困生的生活费支出和家庭经济状况,由于计算方法和所在区域不同,其数据差别也很大。目前除了少数经济富裕的家庭外,困难或比较困难的学生比较多,都想用学校的资助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这中间就不乏不该而享受资助的学生。另外,贫困生认定标准缺乏合理机,高校的资助体系微观整合能力不强。国家制定资助政策时,多是从宏观角度出发,不可能全面考虑学生已经获得其他资助情况,高校可以根据客观情况执行资助政策,通过微观的整合使资助政策体系更科学化和具体化。在具体执行过程,贫困生的认定,名额的分配与划定这些微观层面,高校都没有形成比较科学认定方法,大部分学校将贫困生的认定权力交给了学生的当地机构,这存在一定的片面性,也会助长学生弄虚作假的风气。
第二,勤工助学岗位少,且对贫困生的学习造成影响。勤工助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校园内能够提供勤工助学的岗位很少,助教、助研、文秘、图书馆这些文职岗位几乎饱和,后勤所能提供的有限的体力劳动岗位不但少,满足不了贫困生的要求,而且有的贫困生出于自尊方面的考虑不愿意去做。二是校外所能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也并不多。据统计,90%以上是从事家教,但从事这份工作的多是性格开朗、成绩优异的学生,而不少贫困生性格内向,自卑心理较重,不善于表达,不被学生家长看重。其他勤工助学岗位由于同样的原因使贫困生所占的份额也很小,所以,贫困生从事勤工助学的机会要比其他同学少得多。三是勤工助学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贫困生的学习。一些学生因为勤工助学,成绩一直上不去,尤其是从事商品经营的学生,进货、销售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勤工助学变成了“勤工误学”。
第三,奖学金不具备助困的特点。各高校都规定了比较高额的奖学金,用以奖励那些成绩优异的学生。贫困生如果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争取到奖学金,将是学业和经济的双丰收,因此,我国的贫困生资助体系中,奖学金被放在了首位。实际情况是,能拿到高额奖学金的贫困生虽然也有,但比例很小,因为他们所受的教育和培养不同,在很多方面都相对处于弱势,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追赶过程。贫困生经过刻苦努力,虽然也有一部分脱颖而出,成为班上的拔尖者,拿到了高额奖学金,但绝大多数与高额奖学金无缘。相反,一些经济条件和成绩好的同学,反而成了奖学金的最多受益人群。
第四,助学贷款现存的问题。现在的银行大多都属于风险自负的商业银行,国家助学贷款也是一种长期的无担保信用贷款,学生毕业后分布在全国各地,银行担心无法收回贷款,担心出现呆坏账,不但收不回利息,甚至本金都难以收回。因此银行采取了表面上热情,实际上冷漠的态度,导致了助学贷款进展缓慢的局面。国家助学贷款属于高校与银行之间的合作项目,旨在帮助学生缓解当前经济困境。由于我国传统消费观念的影响,部分学生不敢尝试申请助学贷款,同时贷款学生的还贷信用与还贷能力也影响了银行对此合作的信心,部分学生也会利用当前还贷条件的不完善,不再偿还助学贷款。助学贷款作为教育资助体系的重要内容,作用应该不只是帮助学生解决当前的难题,还应该培养学生的责任和诚信意识。
第五,其他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国家助学贷款制度规范性不强。我国现行学生贷款制度主要用于弥补学生生活费用之不足,但是,随着收费制度的深化改革,现行贷款制度的不足与缺陷越来越明显,其资助面和资助力度远远达不到贫困学生的要求。二是贫困生资助体系单一,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有限。三是国家助学贷款缺乏有效地法律和制度保证。四是注重对贫困生的物质救助,缺乏精神帮扶等。
四、搞好大学生资助体系建设,实施科学的教育改革的思路
第一,制定客观科学的贫困学生界定标准。客观科学地确定助学政策的目标群体,是实施资助的必要前提。高校可以根据自己的客观情况制定相对客观、科学的贫困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测评标准的量化体系,采取量化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评价办法,根据学生困难情况进行量化评估,并划分出不同贫困等级,有针对性地予以资助。对资助后缺乏监管的现象,可以建立学生定期反馈制度。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贫困生认定机制,加强贫困生的甄别工作。要解决贫困生的认定工作,需要制定一个具有可操作性的标准,这个标准应根据学生家庭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家庭成员劳动力收入水平、消费水平和高校的收费水平等而制定。在具体进行贫困生界定工作时,除了要有硬性的执行标准,还应有弹性的执行计划。在制定上确保合理性,在情感上确保人性化,制定和完善符合国情,符合学生实际情况的切实可行的贫困认定制度。同时生源地地方基层组织也要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一旦贫困证明出现问题,要追究证明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在学校今后工作中,应严把贫困生认定关,充分利用当今信息通讯发达等优势,加强调查了解,核定相关证明文件,增加公示,举报电话等监督手段。学院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派遣有关工作人员对申请的贫困生家庭进行抽查走访,从源头上掌控贫困生的界定,使有限的资助资源充分的惠及每一个贫困生。
第二,规范援助中介,开展实践教育。一是要规范援助中介,形成社会援助合力。所谓援助中介,是指一些社会团体对贫困大学生的援助,现在已成为全社会的行为。但我国相关的机构组织还不完善,这部分资金的流向渠道还不十分顺畅,因此应建立相关的公益机构,健全有关机制,通过法制的手段对这些援助中介的职责、受赠渠道、资金管理、援助范围、援助标准进行规范,使这部分资金流向真正需要的地方。同时,应积极发挥媒体的作用,通过各种渠道真实地向社会反映贫困学子的艰难处境,唤起更多个人、社会团体的爱心,切实地帮助这部分学生。二是随着高校贫困生群体的日益扩大,如何充分发挥勤工助学工作的济困育人功能,使之与学生的学业、能力挂钩,与学生的成才、创业挂钩,创造性地把助困与学校的发展结合起来,学校通过与企业合作,建立勤工助学基地,将学生专业知识学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服务社会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勤工助学由劳务型向知识型、创业型的转变。这种全新的助学模式不仅可以为学生提供长期的、稳定的勤工助学岗位,使学生的经济困难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又可以使学生在参与的过程中得到较好的创业体验和就业实践。这种将“育人”、“助学”和“创业”有机结合起来的做法可以说是未来高校勤工助学工作的生存和发展之道。
第三,设立贫困生奖学金制度。据了解,贫困生在奖学金获得者中占比例不大,约为10%左右。事实上,获得奖学金的机会对贫困生而言并不平等。因为贫困生大多数来自农村或经济状况不好的环境中,相对而言,他们在中小学受教育的条件较差,另外,由于经济困难造成的精神和心理压力也影响学习的效果,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贫困生的获奖概率。因此奖学金条件应向贫困生倾斜或单独设立“贫困生奖学金”,以保证奖学金真正在资助贫困生方面发挥作用。学校可以通过设立“贫困生奖学金”,在普通奖学金方面从政策上向贫困生倾斜,提高贫困生的获奖比例。在贫困生中评选,给贫困生带来更多获奖机会,使生活贫困的学生大都能获得资助,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和资助功能,以此激励贫困学生通过努力学习来获得经济上的资助。改革奖学金制度,充分发挥奖学金的奖优、助贫、促学功能。
第四,加强贫困生诚信教育。大学生是未来国家建设的骨干力量,诚信守法是其必备的道德素质。然而,诚信是一种道德规范,诚信素质的形成既要靠教育,还要靠约束,学校必须从两方面抓起。助学贷款之所以采用无需担保的形式,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考虑到大学生是高素质群体,对他们将来履行还贷义务有一个良好的预期。一方面要把诚信教育纳入整个思想教育体系作为经常性的工作,对于受助贫困生要进行系统的助学贷款政策教育。让学生懂得助学的原则是扶贫先扶志,受助学生要做到家穷志不穷,经济困难而道德富裕;让学生懂得诚信既是市场经济准则,又是一个人道德水平的标志,人格信誉是自身最宝贵的无形资产,是每个人立身之本,助学贷款是大学生跨入社会的第一份信用记录,它将对终生的个人信誉影响深远。另一方面要对受助学生进行在校信用情况审查,建立完备的个人信用档案。对于弄虚作假、考试作弊、不守承诺、铺张浪费的受助学生要进行必要的惩戒,直至终止资助。学生毕业后要将信用档案转至就业单位,同时学校仍需要对毕业生履行还贷义务情况定期与所在单位沟通,督促其按约还贷。只有通过教育与约束的紧密结合,才能有效提高受助学生的诚信素质,构建起助学贷款良好的信用基础。
第五,改革五:其他改革思路。如各高校及有关部门应主动采取办法,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动员全校教职工和社会各种力量为困难学生提供帮助。积极吸收校内外单位、个人捐款;搞校团委还应在全校团员与团干部中发起“阳光工程”,用全校团员和团干部的捐款资助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同学,使贫困生资助体系进一步得到完善。对学生突发急病、家庭突遭不幸等情况下发生临时困难的,根据情况随时研究,设立补助金。设立“绿色通道”,建立学费缓交制度和减免制度。积极引导贫困生,培养其完善的人格,加强对贫困生的心理帮扶,提高其自助能力。增设学业援助,在课程学习、能力培养等方面对贫困生进行的援助。对贫困生薄弱素质和能力的提高也应提供援助。尝试无接触资助。不进行直接的金钱救助,更多地进行类似勤工助学的隐性救助,让学生学会自助,学会生存,使贫困生始终感觉到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好处。创建和谐环境,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贫困大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和校园环境。
五、结束语
一个完整的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应是以经济资助为基础,学业援助为补充,以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为目标的人性化援助系统。构建这一完整的系统,需要完善经济资助,增设学业援助,创建和谐环境。总之,做好高校贫困生的资助工作,是维护高校稳定的重要保证,是党和国家关心爱护困难群体的重要体现。对贫困大学生的资助是一个系统的工程,要拓宽社会参与渠道,充分调动国家、社会、学校参与的积极性,综合各方力量来完善和创新高校贫困生的资助体系,力争把这项工作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中,进而更好地促进贫困生救助工作的开展,也会进一步促进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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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中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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