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FDI管理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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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志宏
摘要:国家从政策上鼓励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已经成为中国利用外资的主要形式,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巨大动力,发挥着积极作用。然而,外商直接投资从投资来源、投资形式、投资区域以及投资产业等多个方面存在着严重的不均衡现象,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的均衡发展。为了更大限度地发挥外资的作用,文章透过这些不均衡现象,剖析如何加强对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管理。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投资均衡;BOT
外商直接投资(FDI)一般是境外投资者把资金投入本国的厂矿企业,其目是获得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权。我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对国民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但是,我们要充分认识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存在的问题,分析成因,制定改进对策,以期通过加强管理,达到较理想的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效果。
一、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概况
从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单一形式到多种形式,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已成为外商直接投资的首选地之一。我国经济持续良好的发展态势,加入世贸组织,投资软、硬环境的不断改善,2002和2003年连续两年成为全球吸收国际直接投资第一大国。30多年来,中国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近66万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累计8990亿美元。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方式主要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此外还有外资金融机构、中外合作开发等。我国市场充分发展和国内企业的崛起使得外商直接投资进入的主要方式有从新建投资向并购转变的趋势。中国在大多数领域对外资的股本限制取消等宽松的政策使得增资扩股成为我国利用外资的重要途径。目前,来华投资的国家和地区已近200个,外资来源日益多元化,来自中国香港、台湾等地区的华人投资仍最多,亚洲经济体是我国外资的第一大来源地,其次是北美地区,然后是欧盟。外商直接投资遍及制造业、服务业、农业和基础设施等诸多领域。总之,目前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呈现出新特点:外商投资制造业大型项目明显增加;跨国公司加速在华设立研发中心,投资的技术含量提升;投资的纵向一体化和横向一体化趋势加强。
二、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存在的问题
外商直接投资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巨大动力,发挥着积极作用,但是,目前我们更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外商直接投资已经出现严重的不均衡现象,并且这种不均衡还继续造成国内经济发展严重失衡。
(一)外商直接投资投资方式和资金来源不均衡
从外资存量上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仍是主要方式,但重要性已逐年降低。外商对华投资的独资化趋势日益明显。2006年新设的外资企业中,外商独资企业有30164家,合同金额1515.57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462.81亿美元,在全国吸收外资总量中的比重依次为72.73%、78.23%和73.44%,超过了中外合资和合作经营企业所占比重。外商独资的倾向明显,有控制、垄断中国产业、行业、产品,占领中国商品市场的趋势。从直接投资的存量看,我国港澳台资本对内地的投资大幅度超过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资本。从来源地看,美国、欧盟、日本对华投资实际金额有所增长,但在全部实际吸收外资金额中比重不高,香港投资持续增长,自由港投资比重有所下降。这反映出中国外资主要来源地仍是东亚地区、美国和欧盟。
(二)外商直接投资区域分布不均衡
第一,我国吸引的外商直接投资绝大部分分布于东部沿海地区。截止2005年,外商在华累计实际投资中,86.5%的资金投在东部沿海地区,仅有13.5%投向中西部;全国实际利用外资6224.25亿美元,西部地区277.58亿美元,占全国的4.46%。由于外商投资和优惠政策一齐投向东部沿海地区,不仅造成地区经济发展和地区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而且还带来生产力布局不合理,特别是工业地区布局的畸型化。“西部大开发”战略,使得中部投资逐年攀升,但外资向西部的推进并不显著,西部的引资还很落后,主要体现在总体规模严重偏小,西部地区占主导地位的仍是中外合作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而投资效益和管理模式都较好的外商独资企业在数量上明显要少于国内其他地区。第二,大多数的外国直接投资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但不同外资的区位选项仍有一定的区别。沿海地区的外资出现了由南部沿海地区(福建、广东、广西、海南)逐步向中部沿海地区(上海、江苏、浙江)和北部沿海地区(辽宁、河北、北京、天津、山东)的转移扩散,特别是2000年以来,转移速度明显加快。北部沿海地区日益成为外商投资的新热点。
(三)外商直接投资产业结构不均衡
外商直接投资中,产业分布存在不合理现象,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上。2006年,制造业实际利用外资额占到了外资总量的63.59%,2007年,我国第一、二、三产业中实际利用FDI占当年总规模的比重分别为1.24%、57.31%和41.35%。但在制造业内部的行业细分上还存在着一定的区别。外商在中国投资最密集的行业有汽车制造、化工、微电子、家用电器、办公用品、食品制造等行业。近年来,重化工业的比重有所增加。这与国际产业转移进入重化工业跨国投资有关,我国制造业吸引外资中,国际重化工业巨头纷纷入驻中国。服务业中房地产和商业饮食服务业占绝大比重,金融与电信所占的比重较低。农业占比很小,并且在外资投向上也存在一定的不均衡,偏重东部地区,中西部地区投资偏少。
三、加强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的管理
我国在充分肯定外商直接投资给国民经济带来的效益的同时,对于一直以来存在的各种不均衡现象也在加深认识,并在政策上加以引导,以期改善这种状态,以便发挥外资的作用,促进我国经济均衡发展。
(一)多种渠道吸收外商直接投资
总体上来说,要继续发展三资企业,独资企业,外资并购,BOT投资还有合作开发等现有的形式。同时,要针对国内不同地区,产业,吸收外资的需要,有重点的发展不同的引资形式。比如在西部地区,我们的基础性建设比较薄弱,可以大力发展BOT投资方式,筹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利用国外的先进技术,学习和借鉴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BOT衍生融资模式,如TOT、BT、PFI等都可以为我国所用。完善投资环境,尤其是投资软环境。国家从政策引导,到地方支持,都要有所保障。广泛的对外宣传,建好已开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有好的口碑传颂,让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投资者认识和熟悉中国的良好投资环境,吸引港澳、欧美以外的直接投资者。近年来,中国从政策上进一步推动港澳企业到内地投资。通过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及其框架下的一系列政策,内地在服务贸易领域进一步放宽了对港澳投资者的市场准入条件,并在加强金融合作、贸易投资便利化、专业资格互认等方面加强合作。
(二)完善外商直接投资区域分布
外商直接投资呈现严重“东重西轻”的不平衡格局,加大了我国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均衡。国家已经出台一系列推动西部地区扩大开放积极吸收外资的政策法规。2004年6月,商务部颁布实施《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将外商投资西部地区的商业项目经营期限放宽至4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发布《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8年修订)》,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进一步扩大了西部地区鼓励外商投资的领域,突出了西部地区的优势和发展重点。出台《中西部等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对中西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贷款项目给予贴息,有力地支持了中西部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的建设。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并且随着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外商投资区域布局也继续优化。而外资将逐渐打破目前高度集中的格局,向全国缓慢扩散。
(三)优化外商直接投资产业结构
我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在三大产业之间高度失衡的状况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因此,大力推进我国产业结构调整,通过政策引导加强对外商直接投资进行产业进入的适度调整,避免外商过多地投向某一领域或某一产业,是推动我国产业结构升级的必须要经历的一个过程。制造业的主导地位不变,但服务业外商投资增长速度会加快。近年来,为提高吸收外资的质量,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引导外资投向,促进产业优化升级。2007年12月1日起实行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环节和基础设施等领域列入了鼓励类,对一些国内已经掌握成熟技术、具备较强生产能力的传统制造业不再是鼓励重点。2008年3月13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对稳步推进服务领域对外开放提出了若干要求,相关部门也陆续出台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2008年上半年,国家在加工贸易、劳动用工、土地、环保等方面实施了系列政策调整,并在宏观上实行了从紧的货币政策,在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下半年,金融危机影响加深,国家宏观政策及时进行了方向性调整,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并启动系列经济刺激计划。在这些政策的综合影响下,我国外商投资结构持续优化,在服务业、农林牧渔业、高技术产业等行业出现明显增幅,而在高污染、高耗能、资源消耗性行业出现下降。
从宏观上引导外商直接投资在我国的有效利用,发挥外资的优势和作用,为中国的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技术、管理等多方面的有利支持。同时,也要在微观上影响外商直接投资在国内的投资行为,让经济利益驱动外资的分布,进一步为我国经济的健康、持续和均衡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刘军善,王月溪.国际金融学[J].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7).
2、綦建红.国际投资学[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
3、孙学文.中国29年来对外开放、创办“三资”企业的分析研究报告[J].环球视野,2008(6).
(作者单位:渤海船舶职业学院电视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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