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小额信贷信用风险管理浅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张 丽 夏叶丹
摘要:农户小额信贷作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一种信贷创新产品,迎合国家金融支农的政策,直接为农户提供资金;但是农村信用合作社作为具有盈利性质的金融机构,在服务三农的同时必须保证其本身的可持续发展。文章借用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策略探讨如何加强农户小额信贷信用风险管理,保证其完善与发展。
关键词:农信社;农户小额信贷;信用风险管理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经济、科技、教育水平相对落后,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突出。解决此类问题,实现农村发展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从表1可以看出尽管财政支农资金绝对数额在逐年增加,2007年财政支出总额已经达到49781.35亿元,但是支农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例总体偏低,1990年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7.19%,2000年下降至4.83%,2000年以后虽然在逐年上升,但是比例依旧偏低,2007年也仅占6.84%。一个正处于农业转型时期的农业大国,如此低的支农支出比例难以满足农业发展巨大的资金需求。因此财政的合作者金融支农具有巨大的必要性,急需金融与财政共同提供支农资金,弥补资金缺口,加速农业现代化及“三农”问题的解决。
目前,中国农村主要的正规金融机构有中国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下文均简称农信社),而农信社是对农户直接贷款的唯一承贷者。一方面,由于农户收入低,又缺乏符合银行条件的抵押、担保物品,农业活动受自然因素影响严重,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导致农业贷款高风险,低收益;另一方面,由于农信社仍然具有商业银行趋利性的属性,其固有的“信贷偏好”使农信社更愿意将资金投入于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项目,而农户贷款由于农业的弱势性和收益的不确定性背离其“信贷偏好”,从而导致农信社以较小比例的存款份额,支撑着中国农业发展巨大的资金需求。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下文均简称农户小额信贷),是指农信社基于农户信誉,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不需要抵押、担保的贷款。正是由于其无抵押、担保,授信对象的特殊性,因此农户小额信贷具有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其中信用风险是农信社信贷业务最主要最基本的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农户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而使农信社遭受呆账、坏账损失的风险。造成此种风险的原因可分3种情况:“善意无能还贷”:借款农户本身并无违约意图,但是由于农业的弱势性,农户收入不稳定,导致农户不能还贷或者不能按期还贷;“曲意欠贷”:中国农民受教育程度低,法律观念薄弱,加之农民受“小农思想”的限制,狭隘地认为农户小额信贷就是扶贫资金是国家的资金不用还款,因此无还款意愿,故意欠贷;“恶意骗贷”:即知道还贷义务,而故意拖欠不履行还贷义务,故意骗贷给农信社带来严重损失。
风险的存在使农信社具有损失的可能性,为了保证信用社持续地为农户提供资金,必须加强风险管理。下文就如何加强农信社小额信贷信用风险管理给予几点理论建议。
一、防患于未然――信用风险规避
按贷款操作程序,在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后,金融机构应进行相应的贷前调查、贷款审批,实施“风险规避”策略。但是由于中国农户小额信贷模式主要是以农户信用评级制度为基础的信用证模式。一次核定农户的贷款限额,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农户随时能从农村信用社取得资金。因此,最初的农户信用评级在现行农户小额信贷运行机制中起决定性的作用。农户信用评级现阶段采用的主要是“定性分析”方法,信用评定小组可借用商业银行放贷审查的“5C”原则,并结合农户小额信贷本身特征进行信用评级:
(一)品格(Character)
强调农户家庭成员的为人、名誉、信誉、道德、作风等,可以从农户代表、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那里获取信息进行相应评定。
(二)能力(Capacity)
评定农民的受教育程度、才能,包括:种植技能、养殖技能等;是否具有特殊技能,如会木工、装修等。农民具有这些技能可以增加农民收入,保证借贷本金的偿还。
(三)资本(Capital)
农民没有标准的资产负债表,无法评定其资本金、资产结构。但评定小组可以从农户代表、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搜集农户现有及预期收入、支出情况等。
(四)担保品(Collateral)
农户小额信贷无抵押、担保,因此这一项在小额信贷信用评级中就必须改良。改为核定“国家担保”情况,“国家担保”包括:国家税收优惠,贷款贴息,协助坏账剥离等,考虑这些优惠政策的强度及落实状况等,优惠政策切实到位才能真正保证农信社的收益,同时降低损失,减少风险。
(五)经营环境(Condition)
分析宏观经济环境,农产品市场发展,农产品供产销等影响农户收入经济环境因素。
二、过程控制、贷后追踪
信贷风险不可能完全规避,过程控制必不可少。农户小额信贷具有“自主原则”,坚持农户自愿申请,自主使用贷款,因而不能控制贷款的投资方向,给过程控制造成困难。由农信社专业信贷员牵头组织特殊“一线信贷队伍”,其成员包括:农村信用社专业信贷员、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及农户代表。该队伍职责为:搜集农户资金运用现状信息,投资项目经营状况信息等,定期反馈于农信社专业信贷员,专业信贷员将信息整理、分析并将“定性”的信息“定量化”,形成农信社特有的“风险指示灯”,风险系数超过警戒线时,农信社应注意控制风险,其可以提示农户注意项目的经营,给予必要的建议。对于小组联保贷款,则应严令其按期分期还款,风险系数特大者可以遵守法律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减少贷款额度或者停止贷款。
三、风险转移策略
农户小额信贷本身具有“政策”属性,高风险低收益,因此不能借用商业银行惯用的风险转移策略。结合其本身的特点采用“信贷保险”将农户小额信贷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此策略需要中国保险市场的同步发展,保险产品创新,即保险公司可以为农信社农户小额信贷这一资产业务提供服务。“信贷保险”既是风险转移也是防止农信社坏账损失的后续保障。
农村金融市场现状无法提供商业银行贷款“资产证券化”等风险转移策略。但随着逐渐地完善和规范农户小额信贷,展望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农村金融体制的健全,农村金融工具的创新,等到农村金融市场可以为农户小额信贷提供“信贷转移”产品,那时农户小额信贷已经发展成熟可以直接运用。
农户小额信贷金融创新――“山寨版银团贷款”。农信社为牵头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为参与行,组建银团为资金需求量达到一定额度的农户小组联保提供贷款。这样不仅小组联保本身已经具有降低风险的作用,还将风险转移给其他金融机构,可以称为“双重保险”、“双向转移”。
四、风险分散策略
农户小额信贷具有“金额小,范围广”的特征,授信对象多样化,本身就具有分散风险的功能。
五、多重防范、多种保障
财政补贴呆账坏账,根据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小额信贷的存贷比例及呆账、坏账额度给予一定补贴,既减少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损失又激励其愿意将更多的资金用于农户小额信贷,保证支农资金的供给。
加大税收优惠、贷款贴息等策略,更重要的是将此策略落实,增加农村信用合作社收益,以收益的增加补偿农户小额信贷风险,使风险与收益相匹配,满足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趋利性”,增加小农户额信贷发放额。
农户小额信贷作为农村信用合作社特制的金融创新产品,采用特殊的信用证模式及信贷评定小组评级限额的管理办法,较为有效地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有效控制了信贷风险,有利于实现信贷资金的良性循环。它直接为农户提供贷款,减缓农村资金供求矛盾,发挥了正规金融机构为“三农”服务的功能。目前小额信贷依旧存在许多问题,如何实现其可持续发展,不仅需要完善信用风险管理,还需要完善限额确定机制、拓宽资金供给渠道、完善农户信用评级等。
参考文献:
1、邹帆,李明贤.农村金融学[M].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
2、杨嫩晓.农业技术创新的金融支持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07(50).
3、胡庆康.现代货币银行学简明教程[M].立信会计出版社,2007.
(作者单位:四川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43551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