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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及对策建议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刘哲斌

  摘要:融资困难、资金短缺是当前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一大瓶颈。文章在阐述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具体表现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并为其提出了相应的破解思路。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难;原因:对策建议
  
  目前,中小企业在吸纳就业、出口创汇、促进经济增长等方面都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是长期以来,融资困难、资金短缺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国的中小企业。使其发展严重受限。民营经济对经济增长所做的贡献与其从金融体系中所获的金融支持明显不成比例。如何破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难的问题,促进其健康、快速发展已成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亟待解决的重大战略问题。
  
  一、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困难
  
  根据工商银行的数据,1998年6月末对43.36万户工商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情况为:大型企业和重点中型企业3.35万户,获得贷款7235亿元;中小型企业为39.99万户,获得贷款6201亿元。这表明,占存贷户1/10的大型企业拥有一半以上的信贷投入,而对普通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明显偏少。由于我国企业融资体系存在的重大缺陷,企业直接与间接融资比例严重失调。截至2004年5月底,我国共有1324家企业上市融资,但直接融资的比例不足10%,远低于发达国家50%的比例。1324家上市公司仅为全国企业总数的万分之一,我国企业融资体系中直接融资的“短板”作用日益显现,已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健康、持续、快速的发展。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主要表现在:我国尚无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资金供应不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中小企业由于资金少、经营规模小,难以提供银行所需的抵押物,不能达到银行对担保的严格要求,取得贷款非常困难;直接融资渠道不畅。目前国内专供中小企业上市的股票交易板块尚未启动,而能够在香港及海外创业板上市的中小企业更是凤毛麟角。
  
  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一)企业自身方面
  从企业内部条件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原因在于企业信贷条件不符合银行的贷款规定。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企业贷款担保不落实,主要是企业缺少有效的抵押资产、抵押物权证不齐、保证单位不落实等;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财务信息不完整、不真实的问题,使银行对其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难以做出正确判断;企业存在信用不良记录;企业无法提供完整、齐全的贷款所需资料;企业信用等级低、产品市场前景不明。
  (二)融资环境方面
  从融资外部环境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原因在于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与资本市场发展相对滞后和结构性欠缺存在比较突出的矛盾。具体表现在:国有商业银行从县以下领域退出,金融服务范围缩小;县及县以上城市中的国有商业银行资金重点投向了发达地区和优势行业;有效的信贷担保机构相当缺乏;民间资本难以通过正当的渠道发挥作用;直接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有限,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科技创新基金难以惠及众多中小企业;政府对担保事业投入少。对担保机构缺乏监管,一些担保公司经营不规范等;商业银行实行严格的贷款责任追究制,同时又缺乏相应的贷款激励机制。大型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缺乏积极性的根本原因在于:利益最大化是每个市场行为主体的理性基础,在利差同等的情况下,贷款给中小企业承担着比贷款给大型国有企业更大的风险
  
  三、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的对策建议
  
  (一)企业自身方面
  完善中小企业的会计、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专门机构帮助中小企业建立完善的会计制度、财务制度。这类机构可以是专门成立的机构,也可以赋予税务或工商管理部门这样的职责。只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才能完善企业融资、企业成本核算、资本运用、资产负债管理和财务预测。各省市可以建立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中心,收集汇总税务、海关、金融、社保、司法等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记录企业纳税情况、信贷记录、合同履约率、遵守法律等情况,供社会查询,增加企业信用信息的透明度,充分保证投资者的权益。企业信用信息的充分披露,可提高企业的违规成本,降低违规收益,使其在利益约束下自觉遵守市场经济秩序,履行贷款职责。
  (二)融资环境方面
  1、完善商业银行贷款的激励机制。提高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其根本对策是在中小企业可承受的范围内,允许商业银行加收一定的风险利差,扩大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利率的浮动权。解决商业银行的成本问题,从利益机制层面解决商业银行不愿对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问题,真正提高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同时也应制定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风险控制等配套措施,对小额贷款业务另行制定规划并单独进行核算,提高工作效率。
  2、建立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体系。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问题的关键在于成立多种形式的融资担保机构:政府拨款设立的非营利性担保公司;由企业协会之类的民间组织集资成立的互助担保基金,其宗旨是专门为解决会员的担保问题;建立专门用于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担保基金,通过上市筹集基金;企业集资联合建立商业性的担保公司。担保机构一方面可提高中小企业的信誉支持度,免除商业银行出现坏账之忧;另一方面可降低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调查的成本支出。贷前调查可由本地区政府或中小企业工会组建的担保机构来承担,商业银行只需对担保机构的资信进行考察即可,由此优化贷款支持的时效性。
  3、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中小商业银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民营企业融资领域。林毅夫认为,雇佣着80%的工人的中小公司获得金融服务的机会非常小,因为我国的金融部门是由4大银行主宰的,而其主要服务于大公司。小企业缺乏获得金融服务的渠道,制约了它们的发展,限制了工人就业并带来了工资下调的压力。樊纲认为,应建立一批中小型、地方性民营金融机构,特别是非国有银行。民营银行并不是金融秩序混乱的根源,一些地方金融秩序的混乱,恰恰是因为没有民营的中小商业银行,在市场需求的拉动下,地下金融猖獗,导致了地方政府为发展本地经济对其暗中支持而人民银行管不了的局面。一旦建立民营中小商业银行,使地下金融机构浮出水面,促使民间资本从“体外循环”转入“体内循环”。纳入人民银行监管的范围内。建立中小商业银行将有以下好处:满足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有利于建立良好的金融秩序;解决了部分县级人民银行业务量不足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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