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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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卢青 刘少军
[摘要]装备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是对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建设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分配、使用和实际物化效果进行调节的动态过程,加强装备科研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是国防科研单位科技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是关系到装备研发能力提升的重要环节。本文就目前装备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军工单位装备科研经费管理和新形势下装备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提出了建议和措施。
[关键词]装备科研 经费管理 使用效益
近年来,随着我国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建设的科研经费投入呈现增长趋势,如何加强装备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对增强我国国防科技实力、提高军事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从客观情况来看,我国装备科研经费的管理要比一般的科研项目严格得多,在国防科研经费供求矛盾比较突出的背景下,军工科研单位依然发挥出了艰苦奋斗的精神,较好地发挥了经费的使用效益,为我国国防科技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然而,项目经费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正常的科研工作。
一、装备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1、经费预算不实
随着科研项目管理的日益完善和成熟,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已成为科研立项及研究的常态化工作。装备科研项目经费预算一般分为两个阶段,一是项目申报期的经费概算阶段,另一个是项目立项后具体实施前的详细支出预算阶段。无论是哪个阶段的预算,都应当以项目研究目标和研究内容为基础,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经济合理地提高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益。但在实际工作中,这种预算管理方式往往还有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在项目申报期,装备科研单位为提高项目竞争力,片面扩大项目经费预算;在编制项目实施前的具体支出预算时,又与项目申报预算相脱节,随意增加经费开支范围,使得预算和决算相差较大,出现资金缺口,无法保证项目研究的质量。
2、经费使用不规范
装备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是科研经费管理的核心,既要保证装备科研项目的有效实施,又要合理控制经费开支。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因缺乏有效监管和审计,经费使用往往存在不规范现象。突出表现为:一是财务部门对科研项目进行的成本核算不能依法严格执行;二是经费报销过程中存在违规现象;三是上报经费开支与会计开支情况报表不符。装备科研项目管理一般采取课题制,项目负责人报销科研经费的随意性较大,科研人员对科研经费认识不够,用与事实不符的票据报销,套取现金,如大量的复印费、交通费、住宿费和笼统模糊的“办公用品费”等。研制成本直接列支奖金、补贴和实物。有些承研单位超范围提取固定资产使用费,超比例分摊管理费,对正常的科研工作产生了一定干扰和影响;技改费列入科研费;未遵循专款专用原则,擅自购置通用设备仪器或补其他费用缺口;有些科研单位从合同经费中提取管理费,或不按规定的渠道拨(付)经费获取管理费等等。
3、经费决算滞后
装备科研项目在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后,按规定需进行项目验收,项目通过验收后,剩余课题经费经批准后可存留委托单位,用于补助其他科研项目。但在实际情况中,由于项目验收时下达任务方往往只注重合同履约情况,而很少顾及经费使用的考核,在项目结题后项目负责人不及时办理财务决算手续,剩余资金长期挂账用于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出现结题不结账的情况,致使财务部门无法按时完成项目决算,同时也造成科研经费的浪费。
二、原因分析
1、重申报、轻管理
在装备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中,普遍存在着重视申报立项,轻视经费管理的现象。其主要表现就是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和有关领导及具体管理人员管理意识的不自觉,从而使得国家有限的科研经费未能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应有的效益。此外,为了提高科研单位声誉,对于科研经费的管理制定了相当宽松的政策,在课题执行支出范围上随意性大,经费使用项目不规范,视必会出现违反财经纪律的经费支出。
2、部门协调不力
军工科研单位对经费的管理一般实行课题管理,普遍存在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管理不协调的现象。科研管理部门注重争取项目,申报时没有结合单位实际,导致要来的钱与实际脱节,有的“不好花”,有的“不够花”。而财务部门虽然了解政策法规,注重经费收支核算,却不熟悉装备科研项目的具体I为容,对科研经费的筹集和使用缺乏实质性的了解,造成科研经费使用的无序性和随意性。
3、机制不健全
从投资主体来看,军工科研经费管理虽配有严格的制衡机制和约束考核制度,但实际执行力不够,基本上是事后监督检查。从项目承制单位来看,缺乏有力的项目跟踪管理和约束机制,基本上以应付检查、完成任务为主,缺乏基本的审计监督。对于历次审计检查披露的问题,重视不够,整改不到位,也影响监督效果和权威。装备科研项目管理绩效评价模式和管理机制尚未建立完善,对装备科研项目的各类考核也是往往看重形象进度和科研成果,忽略经济效果,对经费使用中的违规现象熟视无睹,使得科研院所违规使用科研经费的现象日渐增多,影响了科技投入与产出比。
三、结论与建议
1、加大宣传培训
为加强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国家出台了包括《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规定》在内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了国防科研经费的管理,各有关单位应该积极宣贯学习。同时各单位在大的政策范围引导下,应因地制宜地制订和细化本单位科研费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强化依法理财、科学理财观念,按项目管理进行会计核算,保证科研经费用到实处。
2、加强预算管理
要建立健全经费支出预算体系,提前做好项目预算编制工作,装备科研项目申请立项阶段的经费预算,必须按照全额预算的管理办法,实行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在内的全额成本核算管理。牢固树立“预算就是法规”,坚持实事求是、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的原则,以该项目为单位进行经费预算。项目已经批准下达,技术可行性已经论证,试验方案确定后,项目组要做好项目开支预算,做到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力求精细准确。开支预算是成本核算的基础。
3、完善沟通协调机制
建立装备科研项目研究单位内部的协商沟通机制,明确科研、财务和项目课题组各自的职责权限,通过项目负责人、科研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之间的协调互动,有效配合,搭建一个既分工协作,又通力配合的管理机制,在经费预算编制和日常成本核算工作中形成合力,共同管理科研经费。
4、规范财务支出
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各种科研经费专项管理的规定,承担科研经费的核算、检查工作,并监督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科研管理部门在对装备科研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或年度计划完成情况检查时,除检查其研究完成情况外,还应邀请审计部门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理性、报销的规范性
进行检查,着重检查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如有超出预算情况的,可冻结其账户,再进行沟通协商,提出解决方案。在项目完成后,督促项目负责人应做好项目决算工作。
5、及时结算项目经费
各科研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装备科研项目结算管理办法,明确项目结账时间和结余经费的用途。科研项目申请结题进行财务决算时,要求项目负责人、科研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审计部门相互协作共同完成。项目负责人在提交项目总结报告时,应同时提交项目经费决算情况,由财务人员完成项目决算表,审计人员进行审核。科研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财务管理部门已结题项目的相关信息;被中止或撤消的装备科研项目,剩余的科研经费收归单位,由科研管理部门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未结课题的年度结余经费,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已完成并通过验收课题的结余经费,可按照本单位装备科研项目结算管理办法进行处理,避免长期挂账的现象出现。
目前,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和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各军工集团实施重组整合,科研院所进行体制机制改革,使得我国装备科研单位内外部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国家对国防工业相继出台了新政策,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军工领域和军工企业加快军民两用产品的生产。除从事战略武器装备生产、关系国家战略安全和涉及国家核心机密的核心重点军工单位外,允许非公有资本通过参股、控股、兼并和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以民为主或从事军民两用产品、一般武器装备及配套产品生产的军工企业改组改制。所有这些变化,都相应地对装备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提出了更新、更多和更高的要求。
6、贯彻人本管理,开拓管理新思维
要充分调动科研^员参与科研决策,发挥其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改革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不仅要提高科研人员的待遇,还要准予科研人员投资入股或参照资本市场实施股权激励等等。
7、加强合同管理,强化法制观念
装备科研项目一般耗资巨大,系统复杂,技术上处于“高、精、尖”领先地位。随着大量社会资本进入军工行业,机构投资者和社会投资者必须要深入了解资金投向和使用效益,这就要求国防科研经费管理必须公开透明。同时,与项目承研单位所签订的科研合同要真正具有制约力,保证承研方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需求。
8、要扩大竞争,军民结合
新形势下,国家有关部门和军队要强化军工产品的招投标竞争机制,使能力强和价格低的公司中标,既可降低国家投资、节约国防经费,又能发挥公司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分享国防科研经费大蛋糕,实现科研成果共享,加快军工科研成果转化。另外,技术、基础材料方面的成果用在民用产品方面,可迅速提高工业生产能力,带动国家民用工业的发展,切实提高国家科技水平和综合实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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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美国项目管理协会著,卢有杰、王勇译: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第三版)(PMBOK指南)[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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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琼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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