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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融资的制度困境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慈向阳

  [摘要]当前中小企业的经营陷入了困境。而金融危机使其困境加剧。在此之前,各种关于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原因及相应对策的讨论已经较多,其中的一种思路是由国家成立中小企业银行,承担政策性银行的功能。本文从成立国有中小企业银行的视角来阐述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问题。研究认为中国中小民营企业所面临的困境主要源于中国的银行制度,只有从当前的金融制度着手。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问题。
  [关键词]中小企业 银行 融资 制度困境
  
  当前中小企业的经营陷入了困境,2008年上半年全国有6.7万家规模以上的中小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倒闭。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讨论已经较多,其中一种思路是由国家主导成立中小企业银行,承担政策性银行的功能。有意思的是,国家开发的银行现正在进行商业化改革,试图使其运营更加市场化。本文认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要从制度层面来理解。如果不从制度层面来理解中小企业融资的困境,则针对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所提出的种种解决方法就成了无的放矢。
  
  一、中小企业困境――银行制度的非相容性
  
  中国中小企业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这种困境从本质上说源于中国银行的制度安排。新中国成立以后,进行金融体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从1952年底开始。中国金融体系走向单一化,最终建立了大一统的国有金融制。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及分行构成了国内银行体系,承担了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双重职能,这种体系在建国初期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但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其弊端日益显露,如管理者和经营者合一的身份使得对金融业的监管行同虚设、预算软约束、民营经济被彻底屏蔽在外等。1979年开始金融体制改革,至1994年中国建立了以中国人民银行为领导,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主体,包括政策性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在内的种类齐全、功能互补的现代金融体系。但这种制度安排是以国有金融占绝对主导地位为特征,国有金融机构支配了绝大多数的社会经济资源。正是这种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导的银行金融制度安排才导致了今天的中小企业融资困境。这种银行制度的非相容性众所周知,但人们往往忽视了这种制度安排具有的自我增强机制,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始终得不到根本的解决。当前有种思路是筹组国有中小企业银行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据报道国家发改委正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国家中小企业银行”。本文认为,制度惯性将驱使这种由政府主导成立的中小企业银行难以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中国政府有强有力的宏观经济调控能力,对社会经济的管理涵盖了经济社会的多数层面,这使得政府容易过高地估计自己的能力边界,从而总是不自觉地在试图去承担本应由市场承担的功能。提供国有中小企业银行这种制度安排,只会使中小企业融资更加困难。
  
  二、设立中小企业银行会带来的新的制度困境
  
  政府主导设立中小企业银行,使之承担政策性银行的功能,提供这种制度安排只会进一步加剧目前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制度困境。
  
  1、存在先天性的障碍
  政府主导成立中小企业银行,其初衷是缓解民营企业的融资困境。即让中小企业银行承担政策性银行功能,中小企业银行就没有自负盈亏的义务,就是说可以承担政策性亏损。这要求拟成立的中小企业银行不仅是“中小银行”,而必须具有相当的规模和实力,这跟目前的国家投资公司没有实质的区别,只是以贷款而非注资方式投入资本而已。一方面庞大的国民储蓄缺少投资渠道,只好投向房地产和股市等资产领域,造成房地产等资产市场的泡沫;另一方面中小企业存在着融资困难。造成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在于缺少一个将居民储蓄引向中小企业的合理的制度安排。当前私人投资者投资意愿低迷,同时庞大的居民储蓄又被“绑架”在银行系统和股市,这两个主要的融资渠道又在很大程度上被国有大中型企业所垄断,政府并没有改变这种不合理的制度安排,而是直接进行微观操作,主导成立中小企业银行,提供这种制度安排存在中小企业银行的资金来源问题。政府无权强制动员民间资金,一个比较合理的逻辑就是由国有法人出资设立中小企业银行。这里有两条可能的路径:一种是由中央汇金公司等国家投资公司出资成立中小企业银行,不过,提供这种制度安排不如直接由国家投资公司对中小企业进行贷款,那样至少还可以节约管理和运营成本;另一种可能的选择是由国有商业银行出资(独资或合资)成立中小企业银行,这种制度安排其合理之处是国有商业银行实力雄厚,有充足的资金投入中小企业银行,成为其本金,但是存在政府以什么身份让国有商业银行心甘情愿地向政府一手安排的中小企业银行注资的问题。如果以国有股东的身份,那么作为股东,政府应尊重银行的商业化运作,以保证国有股的利益最大化,而不是去帮助中小企业,更何况这与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化运作背道而驰。如果以国民经济管理者的身份,则作为国民经济管理者,政府的作用在于市场失灵领域,政府需在此提供合适的制度安排以解决市场失灵问题,维护公平竞争的环境,而不是直接参与市场运作。如果以行政手段强迫国有商业银行向拟成立的中小企业银行注资,这是典型的计划经济时代做法,其被历史证明是低效率的。由此可见,由政府主导成立中小企业银行存在先天性的障碍。
  
  2、进一步压缩了市场边界
  政府主导成立中小企业银行的初衷是为了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状况,设立的中小企业银行注定要承担政策性银行的功能,因而不能完全按照市场化的模式运作,其结果必然进一步压缩市场边界,拓宽政府边界。按照经济学的观点,市场在经济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市场机制的自动调节能够实现社会经济资源的最优配置,政府管理经济的功能主要表现在市场失灵的场合。政府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包括汇率政策等均是在“阳光照不到的角落”(市场机制失灵)的领域发挥作用,政府调控经济是为了矫正市场失灵。也就是说,政府的边界是有限的,且随着市场体系发育的不断完善,市场的边界呈扩大而政府边界呈缩小的趋势。由政府主导成立中小企业银行,实际上是在扩张政府边界,进一步压缩市场边界。在中国这样一个“大政府”的环境下,市场制度还没有发育到足够高度,也没有真正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作用,而改革的价值取向是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扩张政府边界而压缩市场边界是与改革的价值取向背道而驰的。政府的功能是提供公共物品,其提供私人物品的效率远低于私人部门。因此,提供中小企业政策银行这种私人物品,其效率不如提供使中小企业受益的制度安排。如降低各种针对民营企业和民营资本的进入壁垒。即使由国有商业银行成立中小企业贷款部,其效率也要高于成立民营中小企业银行,因为国有商业银行的运营越来越市场化,会在一定程度上根据效率目标来合理配置稀缺的金融资源。既然私人物品由政府部门提供更有效率,那么中小企业银行不由政府主导设立,而由私人部门主导则更有效率。

  
  3、进一步收窄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
  政府拟主导成立中小企业银行,本意是要缓解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困境。这里的问题在于政府本意是要缓解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问题,结果恐怕要事与愿违。中国的金融制度存在着对中小民营企业的固有歧视。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小民营企业的资金需求存在天然的排斥。虽然今年四大商行联袂力助中小企业发展(季洪光,2009),但根据经济学家厉以宁等在辽宁和广东作的调查,发现得到贷款的都是中等偏上企业,中等偏下企业很少拿到贷款,小企业根本没有。在广州,一些小企业家就谈到,他们的流动资金来源一靠互助互帮,二就是高利贷。当前中国中小企业的资金短缺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厉以宁,2009)。如果政府主导成立中小企业银行,必然要相应注入资本金。维持中小企业银行的运作。势必会相应减少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资金投入;如果国有商业银行预期政府将减少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资金注入,必将进一步收缩对中小民营企业的贷款。而地方性商业银行的经营在很大程度上要服从地方政府的政绩目标,其资金在很大程度上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而除了浙江、广东等少数地区外,在多数地方政府的规划中民营中小企业并不占有重要地位。另外,从资本市场来看,中国资本市场向来是政策市、资金市,股市的涨跌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投资者对政府政策的预期。如果政府在现有的金融体系外另成立一个中小企业银行,无疑向市场传递着这样的信号:一是投入资本市场的资金增量将减少;二是上市公司会加大股市融资或再融资。这两者都将迫使资本市场价格指数下行,资本市场价格下行又会反过来加剧投资者的上述预期。同时加剧国有上市公司的上市或再融资冲动,从而陷入恶性循环的怪圈。这将促使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进一步恶化。由上可知,由政府主导成立中小企业银行会进一步收窄民营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4、进一步导致资本市场的扭曲
  资本市场对民营中小企业高进入壁垒常为人诟病,主要因为这种情况使得经济资源逆配置,降低资源配置效率。民营中小企业的外部资金需求主要靠地方商业银行及体制外资金来满足。如专家估计,截至2008年6月,全国非正规信贷规模已突破10万亿元,资本市场对中小企业基本上是“绝缘”的。目前推出的创业板市场还不能从根本上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尚需进一步完善。中小民营企业的融资过多依赖自我融资或负债,筹资成本高,融资结构不合理。根据资本结构理论,企业负债应维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过低或过高均不利于企业的价值最大化。如果政府主导成立中小企业银行,除了进一步恶化中小民营企业的资本结构,还会加大企业的经营成本,促进中小企业的负债融资依赖性,巩固现有资本市场对中小企业的绝缘性,从而导致资本市场的扭曲。
  
  三、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制度逻辑
  
  由以上分析可知,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根源在于扭曲的金融制度,而这种扭曲主要体现在缺少一个引导稀缺资源配置到最有效率用途的渠道。政府主导成立的中小企业银行,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制度问题,使中小企业没能真正摆脱融资困境。要改变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根本途径在于改变目前金融制度的扭曲性,重构现代的金融制度,从根本上建立起合理配置稀缺金融资源的高效率的金融制度安排,使稀缺资源自动流向效率较高的生产环节。我们认为,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应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1、放弃对民间金融的种种不合理的限制,塑造平等竞争的金融主体
  市场化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市场参与各方是平等竞争的主体,而这项改革工作远没有完成。当前金融制度的扭曲就在于金融主体的经营不是平等的,各金融主体掌握着不同程度的金融资源。民营金融始终受到很大抑制,国有银行掌握绝对优势的金融资源。虽然经过多年的改革,但国有银行对民用经济所有制在很大程度上依然存在歧视。只要平等竞争的金融主体没有建立,就难以从根本上改变中小民营企业的不利状况。当前应大力扶持民营中小银行,使其具有与国有商业银行竞争的实力,塑造金融市场上平等竞争的主体。民营中小银行的资金来源于民营资本,与民营中小企业具有天然的相容性,扶持民营中小银行其效果要远优于成立专门针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机构。即使要成立中小企业银行,也不应由政府主导,而应由民间资金主导其成立与运作。民间资金具有天然的市场化倾向,与民营中小企业具有先天性的相容性。解决民营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关键在于民间金融。此外,解除直接融资市场对民用经济的准人限制,使资本市场真正起到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从根本上确立民营经济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
  
  2、深化政府职能改革,明确界定政府的职能边界
  平等竞争的经济主体没有建立,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政府造成的。政府过高地估计了自身的能力边界,不断扩展自身的干预范围,从而导致市场边界不断压缩。众所周知,相对于市场而言,效率不是政府的唯一目标,在配置社会经济资源方面政府的效率低于市场效率。此外,政府作为国有股股东,维护国有股的利益是理性选择。深化政府职能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政府退出竞争性领域,即从股东身份脱身,转变为纯粹的经济管理者。政府只在关系国家战略的领域或在经济出现危机时才会进行国有控股,但这应该是一种临时性的制度安排。只有深化政府职能改革,明确界定政府的职能边界,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
  
  [参考文献]
  [1]季洪光:四大商行联袂力助中小企业发展[N].科技日报,2009-12-04.
  [2]厉以宁:中国经济回升基础尚需加固[N].科学时报,2009-12-04.
  
  (实习编辑:王雪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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