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业价格竞争:一个基于垄断租金维度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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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纪国涛
[摘要]中国移动通信业价格竞争一直是众多专家学者关注的对象,本文从垄断租金的视角给出了行业价格竞争的一种解释。我国移动通信行业起初积累的高额垄断租金在不对称管制的触发机制作用下促进了行业降价博弈的形成。而这种降价博弈一经形成,它的既定方向又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了自我强化。但是,随着行业有效竞争程度的提高以及起初积累的高额垄断租金的耗散,运营商在随后的隐性价格和后价格竞争阶段中通过将熊彼特租金和李嘉图租金转化为新的市场力量所形成的垄断租金则对行业的价格竞争起着正向调节的作用,而且这种正向调整作用随着竞争程度的提高不断弱化。
[关键词]移动通信业 价格竞争 垄断租金
一、问题提出
中国移动通信业价格竞争其实就是运营商之间一种降价策略的博弈,是在变化环境下彼此互动的结果,然后运营商又从结果反馈中再不断修正自己的一种策略性行为,进而使行业价格竞争体现出阶段性演化的特点。中国移动通信行业经历了主寡头垄断、双寡头垄断和三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格局演变,与这种市场结构演进相对应的中国移动通信业的价格竞争则经历了无价格竞争、显性价格竞争、隐性价格竞争和后价格竞争等发展阶段。统计显示,从2001年到2006年,电信资费下降了62%,2007年实现了单向收费,移动通信资费下调了13%,2008年下调了11%,2009年也下降了13%左右。从生物学的视角来看,企业间的价格博弈行为的存在与发展是企业群体在外界环境作用下的自发行为和集体选择过程,所以它具备优胜劣汰、从低级到高级的进化规律,具有自组织、自适应和协同进化的内在动力机制。中国移动通信业的垄断格局并非市场竞争过程中的内生产物,而是在政府的行政垄断和行业自然垄断双重缠绕与交织中与我国移动通信行业的市场选择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中共同发展的。由于中国移动通信业的垄断特性和行业特点,通过市场内生演化将很难完成有序的价格竞争机制。所以,中国移动通信行业的价格竞争演化是在政府行政性干预和市场选择相互作用与影响中进行的,这就决定了中国移动通信行的价格竞争具有不同于其他行业价格竞争的独特的特点。本文则从垄断租金的视角出发,探究垄断租金的变化是如何影响中国移动通信业价格竞争行为的,并着重分析其影响机理,以对于行业的去垄断化改革有所借鉴和启示。
二、垄断租金视角下我国移动通信业价格竞争的理论框架
我国移动通信行业的价格竞争是在中国移动通信行业环境变化中不断进行演化的,行业环境的变化决定着其价格竞争的性质、范围和进程。在无价格竞争阶段,中国移动通信业由于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的双重垄断以及进入管制和价格管制的双重管制形成了主寡头垄断市场结构。西方产业组织理论认为:“如果与该行业内现有厂商具有同样效率的外部厂商不能很容易地进入,现有厂商就会形成市场力量――在成本以上定价。”新古典经济学也认为:“个别企业获得超额利润主要是由不同的市场结构所决定的。”中国移动通信业的主寡头垄断结构及其垄断势力使得企业积累了高额的垄断租金。为了塑造移动通信行业的有效竞争,政府采取了不对称管制政策,不对称管制作为一种触发机制拉开了我国移动通信业价格博弈的序幕,使移动通信业由无价格竞争进入到显性价格竞争阶段。在不对称管制的触发机制作用下,为了争夺更多的市场份额,中国联通采取了不断降价的策略,而中国移动则在价格管制范围内为了保持一定的市场份额,也采取了跟随降价的策略。由于中国移动通信业中高额的垄断租金使得中国联通通过不断地降价而获得市场份额的迅速扩张过程中仍然能够取得递增的报酬,进而强化了中国联通进一步降价的动机。由于行业中积累的高额垄断租金使其转换成低价格成为可能,所以,移动通信行业在显性价格竞争阶段,价格竞争激烈,价格战频繁,这种高额的垄断租金不仅形成了移动通信行业价格竞争的基础和支撑,并促进了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之间的进一步的价格竞争。
根据波斯纳提出的租金耗散理论,垄断利润越高,竞争的激烈程度也就越高,价格竞争也就越激烈。在中国移动通信行业价格竞争的显性阶段中的高额垄断租金主要是由行政垄断和自然垄断导致的,这种行政垄断和自然垄断所导致的高额垄断租金在不对称资费制度安排下导致了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之间不断价格下降的路径依赖。诺斯指出:“人们过去做出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的选择。”高额垄断租金为中国联通的降价行为提供了巨大的降价空间,而中国移动在管制约束下也紧紧跟随中国联通降价策略不断下调自己的价格,引发两者价格博弈往复的同时,也在不断地耗损着垄断租金,直至这种由行政垄断和自然垄断所产生的垄断租金不足以支撑他们持续的价格竞争为止。根据路径依赖理论,这种初始的降价选择强化了以后降价行为的刺激和惯性,因为沿着原有降价路径前进,比其他策略选择不仅方便,而且能够取得更大利益。
随着中国移动通信行业垄断程度的不断弱化,竞争性结构不断加强,这种高额垄断租金也不断地减少,即在垄断租金耗散机制的作用下,移动通信业由显性价格竞争阶段转变到了隐性价格竞争阶段。在隐性价格竞争和后价格竞争阶段,移动通信运营商只能通过激烈的市场竞争来获取新的垄断租金,即这种垄断租金是在市场竞争中获取的。根据经济租金理论,经济租金最终需要通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获得市场力量来得以实现。因此在移动通信业价格竞争的隐性阶段之后,市场竞争中获取的垄断租金是通过企业对熊彼特租金和李嘉图租金的追逐实现的,进而促使垄断租金对移动通信行业的价格竞争的影响也由直接转变为间接,即垄断租金是通过企业对熊彼特租金和李嘉图租金的追逐来对移动通信业的价格竞争起着正向调节的作用。
总结起来,本文观点可以概括为如下假说:我国移动通信行业起初积累的高额垄断租金在不对称管制的触发机制作用下促进了移动通信业价格博弈的形成。而这种降价博弈一经形成,它的既定方向又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了自我强化。但是,随着移动通信行业有效竞争程度的提高以及起初积累的高额垄断租金的耗散,运营商在随后的隐性价格和后价格竞争阶段中通过将熊彼特租金和李嘉图租金转化为新的市场力量所形成的垄断租金则对我国移动通信行业的价格竞争起着正向调节的作用,而且这种正向调整作用随着竞争程度的提高也逐渐地不断弱化。
三、垄断租金视角下我国移动通信业价格竞争的经验证据
经济学理论认为,在受管制的自然垄断产业中,企业利润主要不是来自成本节省而是来自凭借垄断势力提高价格的能力。根据胡鞍钢(2001)的估计中国垄断行业的垄断租金大的令人发指,约为1300亿元-2020亿元,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7%-2.7‰陈凯在《中美电信竞争力》一书中利用购买力平价对中美本地电话资费差异进行比较分析,其中通话费一项中国就是美国的2倍。即使考虑中美电信产业生产效率的差异,中国电信产业获取的超额利润也是惊人的。就中国移动通信业而言,
中国移动在1999年之前的主寡头垄断时期一直采取撇脂定价策略,形成了较高的超额垄断利润,这种超额的垄断利润为以后移动通信业的价格博弈提供了可能。陈卫华指出,按照国家标准,移动本地通话费每分钟0.4元,但随着移动业务之间的激烈的价格竞争,移动业务资费已经低于国家标准,但中国移动2003年上半年仍有20%以上的纯利润,中国联通2002年利润率也超过了10%,可见中国移动通信业的确积累了高额的垄断租金,促使我国移动服务价格资费水平下降仍有很大的降低空间。张伯伦认为如果市场集中度达到一个关键水平,就能够在寡占市场中发现垄断价格,而一项研究发现,当最大的两家厂商的联合市场份额达到25%-35%时,产业绩效就会从竞争向垄断演变。从表1中可以看出,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1997到1999年的市场份额分别为96.2%、94.38%、88%和3.8%、5.7%、12%,因此在这样的主寡头垄断市场中必然存在很高的垄断价格。而且,一方面垄断者没有竞争的压力及其受回报率规制的成本加成的特性不会带来令人满意的成本和价格行为;另一方面由于价格结构扭曲,单价由相当随意的成本分摊一类的会计程序所决定,而与企业合理的商务活动联系甚少,故而此时中国移动通信业积累了高额的垄断租金,这些垄断租金使以后的价格下降成为可能。垄断租金的大小反映了垄断势力的高低,因此我们采用勒纳指数,即基于价格边际成本的差额来近似地反映企业垄断租金的大小,具体数值见表1。表1中RMP来自于汪贵浦、陈明亮对我国邮电通信业市场势力的估测,这里用该指标近似地表示我国移动通信业垄断租金的大小。采用E-views3.0软件将利用1999年到2004年RMP和我国移动通信业的价格资费水平的数据进行相关系数的计算,计算结果为-0.2034,这一数值说明我国移动通信业的垄断租金水平与行业的价格资费水平是呈相反方向变化的,这也从实证的角度支持了垄断租金促进了我国移动通信业价格资费水平下降的结论。
在中国移动通信业价格竞争的显性阶段(2000-2002年),由于不对称管制的触发机制,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之间展开了激烈的价格竞争。价格竞争的结果表现为中国联通的市场份额从2000年的22%上升到2001年的28.31%和2002年36.68%;而中国移动的市场份额则从2000年78%下降到2001年和2002年的71.69%和63.32%,而2003年两个公司的市场份额基本维持在2002年的水平,如表1所示。而价格竞争的激烈程度则表现在价格的大幅度下降,中国移动的价格从1999年的0.82元/分降到2002年0.56元/分;而中国联通的价格则从1999年0.83元/分降到2002年0.44元/分。那么,支撑该阶段的频繁价格博弈的内在原因何在呢?经验表明,由于此时的我国移动通信市场并未饱和,因此提高生产能力的投资并不会形成过剩的生产能力而给均衡价格带来下降的压力。虽然从主寡头垄断到双寡头垄断,市场竞争加剧,均衡价格下降,但这不是价格竞争激烈的原因而是价格竞争激烈的结果。根据伯川德竞争导致完全竞争均衡的一个重要假定是厂商生产同质产品,厂商若要在同质产品上竞争,只有竞相削价,从而导致针锋相对的价格战。处于显性价格竞争阶段的中国移动通信市场具有明显的产品同质性,但是伯川德竞争还隐藏另一个假设,即企业竞争的对等性。在中国移动通信市场上,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之间的竞争是不对称的,表现为双方市场份额的巨大差异。平新乔基于移动公司1999年和2001年的相关数据的研究表明,中国移动在2年内移动资费的均衡值下降30%-40%,是大势所趋,从弹性分析看移动公司目前仍处于降价能增收的阶段上,就应当不惧怕适当降价,比如在一年内让通话的平均资费降15%。因此可以看出,中国移动通信市场上的价格下降还具有巨大的空间,这种巨大的价格下降空间就来自于我国移动通信行业积累的高额垄断租金,所以可以说垄断租金促进了移动通信市场的阶格竞争。由于资费的不对称管制,降价的路径依赖作用反过来又强化了价格竞争,直到垄断租金耗散殆尽。
鉴于市场的不确定性与多变特征,降价不过是动态发现过程的现实反应和适应性调整行动,价格竞争作为一种重要的竞争形式,有助于竞争者之间通过争胜耗散超额垄断利润,增进消费者福利。因此,在中国移动通信业价格竞争的隐性阶段(2003-2007年),由于垄断租金的耗散机制,要想获得超额利润或经济租金,运营商需要进行技术创新以产品区别于他人,从伯川德价格竞争过渡到豪泰林产品差异竞争,从而推动中国移动通信业价格竞争从竞相削价进入到隐性价格阶段,即中国移动与中国联通展开了资费套餐的设计与竞争阶段。从表1中中国移动与中国联通的平均资费下降情况来看,这一阶段的价格下降幅度降低,特别是行业的整体平均资费在2004年以后变化不大,而且价格竞争的结果,即市场份额的变化并不明显,甚至中国移动的市场份额还稍微的有所上升,而中国联通的市场份额则稍微的有所下降。这说明,如果厂商提供的服务不完全相同,厂商就可以避免价格上的直接竞争。随着移动通信业去垄断化和有效竞争的提高,在市场竞争中形成了新的垄断租金,即不同于主寡头垄断阶段的垄断租金。Peterat(1993)认为,企业的持续竞争优势不仅依赖于租金的保持更有赖于租金的创造,通过不断的创新为企业源源不断地输送李嘉图租金和熊彼特租金,而李嘉图租金和熊彼特租金必须被企业转为在市场上能击败竞争对手的市场力量,最终完成企业垄断租金的实现。因此,此时垄断租金的实现是通过对李嘉图租金和熊彼特租金的追逐而产生的,进而对我国移动通信业的价格竞争起着正向调节作用。
中国移动通信行业是一个需求不断成长的市场,从2000年到2007年,中国移动的用户数量从6652万个增加到38660万个,而中国联通则从1874万个增加到16249万个。2008年的上半年,中国移动用户数量达到4.15亿,而中国联通则为1.7亿。从用户数量的增长率来看,无论是中国移动还是中国联通虽然增长率有所下降,但都保持了2位数的高速增长,尤其是中国移动在2006年以后又开始高速增长,而中国联通在2007年开始了新―轮的高速增长。这说明随着中国移动通信业平均资费的不断下降,移动通信业的价格弹性逐渐变大,移动通信需求弹性是呈上升趋势的,特别是2001年以后,弹性都大于2。由表示垄断力量的勒纳指数(P-MC)/p=1/ε可知,可将其转换成P-MC=P/ε。如果用P-MC表示行业的垄断租金的大小,则行业的垄断租金的变化取决于行业的价格P和行业的价格弹性ε。从表1中移动通信行业的平均资费变化情况而言,从2000年到2002年,移动资费价格大幅度下降耗费掉了先前积累的高额垄断租金,而在随后的隐性价格竞争阶段,随着有效竞争程度的上升和价格弹性的上升,我国移动通信业的垄断
租金空间逐渐减少,因此垄断租金对移动通信业的价格竞争程度的影响力减弱。在市场竞争中,这种垄断租金的获得只能通过不断的对熊彼特租金和李嘉图租金的转化形成,进而对移动通信业的价格竞争发挥着正向调节作用。
在中国移动通信业的后价格竞争阶段(2008-),由于政府对移动通信业进一步的重组,这种驱动机制进一步促进了中国移动通信业有效竞争的格局及其序竞争机制的形成。在中国移动通信业的后价格竞争阶段,市场结构由双寡头垄断转变成三寡头垄断,平新乔的模拟研究认为随着厂商数目的增加均衡价格水平降低,但是变化并不明显,而且如果厂商之间存在共谋的话,则价格还会上升。另一方面,从抵制价格下降的势头着眼,当市场上有三个主体运营商时,公司的明智选择应是提供与对手不一样的电信服务,因此,我国移动通信市场会进一步延续隐性价格竞争阶段的差异化竞争。厂商数目的增加,市场竞争加剧,但对异质情况下的均衡价格的影响要小于对同质产品情况下的均衡价格的影响。这与我们看到的中国移动通信市场价格竞争演化实际情况是相符的。芝加哥学派认为市场存在一种自然“生存法则”,对企业行为进行收敛。随着中国移动通信市场竞争越来越充分,非价格竞争成为生存法则的主要形式,价格竞争不再是竞争的首要选择。竞争越充分,垄断力量的寻求也困难。这样垄断租金的取得只能通过熊彼特租金和李嘉图租金的转化形成,所以在中国移动通信行业的后价格竞争阶段,垄断租金通过对熊彼特租金和李嘉图租金的追逐对市场上的价格竞争起着正向调节作用,但这种调节作用要远弱于中国移动通信行业的隐性价格竞争阶段。
四、结论
中国移动通信业的价格竞争处于一种动态的阶段性演进过程之中,垄断租金的存在对行业的价格竞争有着重要的影响,但在不同的价格竞争阶段对行业的价格竞争行为的影响不同。我国移动通信业垄断租金的存在对显性价格竞争阶段的价格竞争具有促进作用;随着行业有效竞争程度的提高以及起初积累的高额垄断租金的耗散,运营商在随后的隐性价格和后价格竞争阶段中通过将熊彼特租金和李嘉图租金转化为新的市场力量所形成的垄断租金则对行业的价格竞争起着正向调节的作用,而且这种正向调整作用随着竞争程度的提高不断弱化。本文分析表明:一个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对行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因此得出的一个可供借鉴的政策含义在于:要继续深化和完善我国电信业的竞争机制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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