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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对策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白英姿

  长期以来,在开展对外贸易中,我国主要采取比较优势的贸易发展战略,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对外贸易得到了迅速发展。尤其是2002年我国正式加入WTO(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对外贸易保持了持续高速增长,年均增长20%以上,超过GDP年均增速。进出口总额连续两年位列世界第3位。但是我国对外贸易顺差过大的问题也比较突出,2007年我国对外贸易总额超过2.1万亿美元,顺差达到2622亿美元。同时,随着对外贸易规模的扩大,我国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却日渐下降,赖以生存的低成本“比较优势”越来越不能称为“优势”,贸易条件日益恶化,出口效益难以提高,陷入了“比较优势陷阱”。导致我国贸易条件呈恶化趋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比较重要的一条是服务贸易的作用发挥不够。
  
  一、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状况分析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产业结构的调整,世界各国的服务贸易活动日益频繁,全球服务贸易出口规模持续扩大。根据WTO的统计资料,2000年世界商业性服务贸易出口额(不包括政府服务)为1.435万亿美元,2004年首次突破2万亿美元,2006年达到了2.71万亿美元,与1980年的3650亿美元的规模相比,26年间增长了6.4倍。目前世界服务贸易出口占全球贸易总额的20%左右。近10年来,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增长也较快。据统计,我国服务贸易进口额从1997年的277.24亿美元增长到2006年的1003.27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达29.11%,出口额从1997年的245.04亿美元增长到2006年的914.21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达30.34%。同期,1997~2006年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从1997年的1.33万亿美元增长到2006年的2.75万亿美元,年均增长率为11.8%;进口总额从1997年的1.31万亿美元增长到2006年的2.64万亿美元,年均增长率达11.2%。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增长率均远远高于同期世界服务贸易总额的进出口增长率。但是,与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服务贸易发展水平仍有较大差距。据WTO发表的全球贸易报告,2006年全球商品进出口额排名前10位的分别是:德国(1.112万亿美元)、美国(1.037万亿美元)、中国(9690亿美元)、日本(6470亿美元)、法国(4900亿美元)、荷兰(4620亿美元)、英国(4430亿美元)、意大利(4100亿美元)、加拿大(3880亿美元)、比利时(3720亿美元),同年,全球服务贸易进出口额排名前10位的分别是:美国(3870亿美元)、英国(2230亿美元)、德国(1640亿美元)、日本(1210亿美元)、法国(1120亿美元)、意大利(1010亿美元)、西班牙(1000亿美元)、中国(870亿美元)、荷兰(820亿美元)、印度(730亿美元)。
  从出口来看,尽管中国服务贸易出口世界排位从1982年的第28位上升到2006年的第8位,但占全球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仅为3.2%。而且中国服务贸易是连年逆差,2004年逆差为97亿美元,2005年为94亿美元,2006年为130亿美元。我国服务贸易不仅整体发展水平低,而且发展速度落后于货物贸易。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计算,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占货物和服务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持续下降,由1997年的14.14%降低到2006年的8.72%,持续的服务贸易逆差抵消了货物贸易的成果,削弱了国家整体购买能力和竞争力的提升。
  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缓慢的原因,主要在于服务贸易部门结构没有提升。目前,传统的自然资源或劳动密集型的服务贸易,正逐渐转向知识、智力或资本密集型的新兴服务贸易。1970年,国际运输服务贸易占38.5%,国际旅游占28.2%,其他服务占30.8%。经过30多年的发展,这种结构有所变化,到2005年止,国际运输服务比重下降到23.3%,国际旅游的比重下降到28.9%,其他服务的比重则上升至47.8%;以建筑、计算机和信息、保险、金融、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为代表的“其它商业服务”增长迅速,2000~2006年间年均增长率达到12%,高于上世纪90年代平均9%的增长水平。2006年,“其它商业服务”占世界服务贸易总额达49.7%。而我国服务贸易的出口仍以传统的旅游、运输、其他商业服务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为主,金融、保险、计算机服务等高技术和高附加值服务的出口规模很小,比重很低。2006年旅游和运输两项共占服务贸易总额的60%。旅游业是我国服务贸易的第一大产业,2006年旅游业的出口额和进口额分别是243.22亿美元和339.49亿美元,占整个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33.84%,进口总额的26.61%。运输服务是服务贸易的第二大产业,2006年其进出口额也分别为343.69亿美元和210.15亿美元,分别达到34.26%和22.98%。而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出口的比重不到3%,电信服务的比重只有2%左右,保险服务和金融服务不到1%,专利服务只有0.2%。在技术含量和增值率较高的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咨询等服务贸易领域呈现出贸易逆差,反映出我国在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等领域较为落后,这正是现代服务业的特征,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出我国服务贸易整体水平落后的原因。现代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滞后,严重制约了我国对外贸易结构的改善,影响了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据统计,2001~2006年美国服务贸易RCA指数均大于1,平均值在1.5左右,说明在服务贸易领域,美国拥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我国服务贸易RCA指数2001~2006年间呈现明显下降趋势,2001年RCA指数是0.57,到2006年RCA指数达到最低点0.47,6年时间我国服务贸易的RCA指数下降了17.5%,不利于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
  
  二、提升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对策
  
  20世纪80年代以来,迈克尔・波特(Michael Porter)在其三部著作《竞争战略》(1980)、《竞争优势》(1985)和《国家竞争优势》(1990)提出了国家竞争优势理论。迈克尔・波特认为,影响一国竞争优势的因素不单单是一国的要素禀赋,还有可以通过后天培育而得到的许多其它要素。其中影响最大、最直接的因素就是要素状况,国内需求状况,相关产业和国内公司策略结构,以及企业战略、结构与竞争状况。波特提出的竞争优势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标志,是一个国家在世界市场竞争中实际显现的优势,因而,更加具有应用价值。我们必须看到,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单纯依靠部分资源优势和劳动力优势是难以形成竞争优势的,我们必须跳出“比较利益陷阱”,借鉴波特的国家竞争理论,将该理论与我国的比较优势结合,制订有针对性的服务贸易发展战略,将比较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
  (一)建立健全服务贸易发展管理支持体系
  发展我国服务贸易,政府必须担负起相应的重要责任。政府行为的有效介入是十分重要的,它可以起到保护新生、促进成长、形成优势的重要作用。在加强国家对服务贸易的宏观管理的同时,政府要加强服务贸易立法,可参照发达国家的模式,建立一个权威性的服务贸易宏观管理和对外开放协调机构,制定出中、近期的服务贸易对外开放的战略和策略。加强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各行政管理部门的协调,推动建立以服务贸易主管部门为核心、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服务贸易部际联系工作机制。加快培育社会化、专业化、规范自律的服务贸易行业协会,建设若干个国家级“服务贸易示范区”。要完善服务贸易发展政策措施,完善服务贸易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大对服务贸易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建立信息支持平台,强化人才保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参与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制定,积极参与区域经济合作,为中国服务贸易企业走出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建设服务贸易指南网站,发布政策法规、行业资讯、企业动向、市场动态、贸易机会、统计数据、研究分析等国际服务贸易信息;利用国内著名综合性展会等平台,支持和组织服务业企业赴境外参加各类服务行业专业展会,寻找出口和对外合作商机。

  (二)以全球视角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
  按照国际通行的方法,服务贸易包含WTO确定的4种模式,即境外消费、跨境支付、商业存在和自然人移动。需要考虑按地区差异制定与之相匹配的战略。与货物贸易类似,服务贸易也是一国输出其禀赋优势的过程。与货物贸易不同的是,服务的出口情形比较复杂。因此,在发展服务贸易的时候,必须注意到不同地区的特点和优势,实施差异化发展战略。在中国沿海一些拥有优良港口条件、辐射范围广的城市,可以发展航运和仓储等服务出口;在旅游资源丰富的地区,旅游服务出口理应得到重视;在IT技术人才和企业集中的城市可以推进承接软件外包服务;在大学云集的地区则可以为外国留学生提供教育服务等等。同时,在全球化的今天,在制订战略发展方向和目标时,必须考虑服务业的全球分工格局,要力争有效参与自身优势领域的全球服务产业链,在行业的选择上应着眼于未来,以保证地区发展能获得持久的推动力。
  考虑行业差异,着力创造适合重点服务行业发展的软硬件环境。行业的发展不仅依赖市场,也与其所处的宏观环境密不可分,中国在发展货物贸易中利用优惠政策吸引了大量外资的流入。发展服务贸易也是如此,在确定发展的重点行业后,就需要努力创造适合该行业发展的环境。良好的法律和政策环境是保护企业权利的基础,也是服务行业发展的重要软环境。印度在发展IT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严格立法成为其行业发展的重要优势之一。服务行业往往对资源和能源的要求不高,物质消耗较少,而对于信息技术等硬件基础的要求较高。许多外包业务不仅需要高速的国际网络链接,更对连接的方式、稳定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加强产业协调
  服务业是服务贸易的基础,要提高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能力,必须加强产业链的连锁作用,抓好服务贸易相关及辅助行业的发展,完善交通、文教、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特别是加强新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就服务业内部各行业而言,相互作用的关系显而易见。例如,银行业可以为其他各行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其他各行业的盈利也将为银行业注入更多的资金;航空、铁路等新路线的开辟以及提速,将为居民旅游带来更多的便利,扩大旅游范围,促进旅游业的发展,类似的连锁效应将带动整个服务业水平的提高。
  (四)抓住国际服务业加快转移的机遇,大力承接国际服务外包
  服务外包是指作为生产经营者的业主将服务流程以商业形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服务提供者的经济活动。服务外包的本质,是企业以价值链管理为基础,将其非核心业务通过合同方式发包、分包或转包给本企业之外的服务提供者,以提高生产要素和资源配置效率的跨国生产组织模式。服务外包的发包方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政府和社团组织等。外包的服务可以提供给本国市场、东道国市场或第三方市场。通常,外包是以合同为基础的过境支付的形式进行。在新一轮产业转移进程中,跨国公司则通过建立可控制的离岸中心或海外子公司向第三方提供服务,而不直接地向当地的服务提供者分包业务,这种商业流程向海外转移的形式被称为服务离岸。服务外包并非完全发生于服务行业,制造业和其他行业所需要的服务流程更倾向于对外发包。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强和跨国公司的战略调整,服务外包发展迅速,影响广泛。由于外包服务往往以跨国公司的非核心商业流程为主,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相对较低,因此发展中国家在承接外包服务方面拥有低成本优势。尽管服务外包发展迅速,但处于初级阶段,发展前景十分可观。
  目前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主要通过以下方式承接外包服务以实现过境服务出口:影视和文化服务、商务服务、计算机及相关服务、高等教育和培训服务、金融服务、医疗服务、互联网相关服务、各类专业服务等。承接外包服务,特别是吸收出口导向型服务业的外国直接投资,会给东道国带来巨大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利益,包括提升产业结构、增加出口收入、创造就业、提高员工的工薪和技能水平。为此,我们要积极采取措施承接外包服务。
  一是大力培育服务供应商和外包承接商,加强服务外包人才培养。二是确定引资目标,采取适当投资促进方式吸纳服务业外资。三是延长产业链条,让制造业外资落地生根。四是发展出口导向型服务业,扩大服务业出口。五是继续实施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进一步办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国家级示范园区和服务外包培训中心。
  (五)分阶段、有重点地扩大服务贸易进口
  加入WTO之后,中国服务市场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都在不断提高,面临的国际竞争空前激烈,短期内服务出口不太可能得到实质性的改善,而服务进口则很可能会有很大的增长,从而加剧服务贸易逆差。为此,按照商务部2008年重点工作任务中“要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在着力优化进出口结构的基础上,保持出口稳定增长,更加重视扩大进口”的要求,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要分阶段、有重点地扩大服务贸易进口。着眼于全面提升我国服务业发展水平,着重引进境外先进的经营方式、先进适用技术、管理理念和经验,充分利用境外教育、科技、智力资源,有步骤扩大研究与开发、技术检测与分析、管理咨询等领域服务进口,加大城市规划与环保服务、环境服务等进口,提升我国服务业相关领域的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优化服务业产业结构。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经济学院)
  (责任编辑:方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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