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区域差异与政策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李 阳

  摘 要:选择农村信用社的相关数据,按照国家“十一五”规划关于东部10省市、东北3省、中部6省、西部12省区市的划分,进行相关的实证分析。造成我国农村金融发展水平的区域差距的主要原因是经济发展水平的区域差异、市场化进程的区域差异以及政府行为的区域差异。要促进农村金融和经济发展,就必须结合区域经济政策相关理论,运用合理的区域金融政策,如实施有差别的农地金融制度,在总体制度安排及具体政策工具上体现区域差别,以保证农村金融的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进步。
  关键词:农村金融;金融相关比率;区域政策;农地金融制度
  中图分类号:F830.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972(2008)01-0051-04
  
  一个地区经济发展和金融发展是相互促进、互为因果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同时,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状况也凸显出来,形成了东部、中部、西部等经济带,其金融发展水平也存在很大差距,不利于宏观经济和区域金融的协调发展。因此,对中国金融发展地区差异的研究,近年来得到一些学者的关注,也产生了很多学术成果。但是,这些研究主要停留在宏观层面,对金融发展与部门或行业发展之间的关系研究较少。作为农业大国,解决三农问题是我国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长期以来,我国各地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农村金融的发展水平也存在较大差别。研究农村金融发展的区域差异,对于深化农村金融改革,促进农村经济协调发展,推动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实施,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本文主要选择农村信用社的相关数据,描述和分析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区域差异问题,按照国家“十一五”规划关于东部10省市、东北3省、中部6省、西部12省区市的划分,进行相关的实证分析。
  
  一、农村金融发展水平的区域差距
  
  金融发展主要是指金融的功能不断得到完善、扩充并进而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和经济增长的一个动态过程。Ⅲ衡量金融发展,不仅需要从金融总量上看,还应考虑金融结构和金融运行效率,总量差异、结构差异和效率差异,共同构成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区域差距的主要要素。
  
  (一)总量差异
  戈德史密斯在《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一书中,提出了金融相关比率的概念,即全部金融资产价值与全部实物资产价值之比,作为衡量金融发展总量规模的最广义指标。对广大农村地区而言,我们采用农村金融机构的存贷款余额之和与农业总产值的比率,计算金融相关比率,作为在宏观上衡量金融发展总量水平的基本指标。
  从对我国四大区域农村金融相关比率的比较(表1)可以看出,我国农村金融资源在区域之间存在较大差别,呈现非均衡状态。从数字统计来看,东部地区农村信用社存贷款总额远远高于其它地区,农村金融相关比率也高于其它三大区域。以2004年为例,东部地区农村金融相关比率高达3.95,比东北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分别高出2.44、2.0014和2.2,说明在农村经济的运行过程中,储蓄与投资分离程度比较高,金融活动和运行的规模较大,在农村金融资源的争夺中取得了优势地位。而东北三省作为农业大省,农村金融发展在总量上看落后于其他地区,缺乏资金来源和信贷支持,很多项目难以实施,限制了其农业经济本身的发展。各区域农村金融上的差距,限制了欠发达地区消费和投资的增长,影响了区域之间农村金融的协调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
  
  (二)结构差异
  金融结构一般是指一国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的形式、性质及其相对规模。用农村金融相关比率的差异来衡量整个农村金融发展水平的差异是不全面的,它并没有反映出金融体系内部的结构变化,因此,我们必须考虑农村地区金融结构方面的变化和差异。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在这里采用农村信用社在各个区域的机构数量、从业人员数量及其分布密度和相关比例,来衡量农村金融发展在四大经济带之间的结构差异。
  
  通过对2005年末农村信用社的地区分布情况(表2)进行分析,可以揭示各区域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分布差异。从数字统计来看,农村信用社的机构网点,东部地区最多,达到35%,其次是西部和中部地区,东北地区最低,只有7%;但是从分布密度即每一万乡村人口拥有的机构数量来看,东北地区最多,可以达到1.16家,而中部地区最少,仅有0.83家。而从业人员的比例,东部地区最高,占到38.5%,其次是中部地区、西部地区,最小的是东北地区,仅占9.78%;而从从业人员分布密度来看,东北地区最高,一万乡村人口,可以有13.12人为其进行金融相关服务,而对西部地区农村居民来说,只有6.3人,差别较大。对四大地带金融结构的对比表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在金融结构方面存在一定的失衡,金融市场发育相对滞后,加大了统一货币政策在各地传导的难度,使同样的货币政策在不同区域难以达到一致的效果。
  
  (三)效率差异
  区域金融之间的效率差异,主要是指金融运作能力的大小。我们采用金融机构的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率作为衡量一个地区金融发展效率的指标,体现出金融机构将存款转化为贷款的能力,在宏观层次比较农村金融推动经济增长的效率。同时,进行金融机构贷款发放与收回情况的对比,衡量其业务能力和效率,在微观层次比较金融机构本身和金融市场的效率。
  通过对农村信用社存贷款余额及存贷款比率的比对(表3),可以看出,各区域农村金融贷款一存款比率都处于下降的趋势,地区之间差异不大,并呈现逐渐缩小的态势。而且从2003年到2005年,西部地区的贷款一存款比率最高,而东部最低,从根本上看,东部有些地区农村经济发展较快,资金来源多元化,东南沿海有些地区有外汇流入,外汇占款较多;而中西部地区广大农村依然处于资金高度缺乏的状态,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经济增长率与贷存比率之间并不存在正相关性。
  而对农村信用社各地区贷款发放和回收情况的比较(表4),说明四大经济带之间农村金融的效率差异还是存在的。以2005年为例,东部地区贷款发放金额最多,其次是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最少;而贷款回收率东部最高,达到92.3%,最低的西部地区只有81.4%。其中,农业贷款回收率最高的东部地区达91.4%。而西部地区仅为49%。东西部之间差别较大,西部地区金融机构运行效率低下,严重影响到资金的使用和循环利用。
  
  二、存在区域差距的原因分析
  
  农村金融发展水平存在差异,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我国经济发展从整体上看处于长期非均衡状态,而广大农村地区千差万别,区位因素、经济基础、制度安排、历史社会人文环境的差异都会造成不同区域农村金融发展存在路径上的差异。
  
  (一)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存在差距

  农村金融发展水平的区域差异从根本上看,是由经济发展水平的区域差异造成的。根据内生成长金融理论的观点,不同的经济状态给金融成长提供的成长条件和区间是截然不同的。区域经济的发展决定了区域金融的规模以及与其相适应的区域金融结构,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东部地区,农村居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较大,在很大程度上将会刺激金融的发展与进步,作为对农户需求的回应,除了提供更多的资金,相关金融机构的数量、金融资产规模都会随之扩张和发展。除正规金融外,在江苏、浙江等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以自由借贷、钱背和私人钱庄、合会等为主的农村非正规金融发展迅速,可以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率,活跃农村金融市场。而欠发达地区农村经济本身发展滞后,很难靠经济需求拉动金融发展,区域差异的存在成为必然。另外,由于交易成本的存在,金融机构的进入和金融市场的扩张必然需要相应的成本费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农村人均收入水平较低,作为经济主体的集体经济和农户个人很难支付相应的金融机构进入的固定费用,使得农村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发展缓慢,金融市场相对滞后。而东部发达地区农村经济发展较快,能够支付固定交易成本的经济主体越来越多,金融中介机构利用率越来越高,农村金融市场不断发展。
  
  
  (二)市场化进程的区域差异
  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开始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在这一过程中,国民经济在整体上的运行机制、资源配置方式、经济发展战略都发生了重大转变,农村经济也不利外。但是市场化进程具有不同步性,在区域之间表现为由沿海向内陆地区逐渐推进的过程,赋予不同区域不同的经济发展动力和活力。东部发达地区因为具备优先的改革权利,表现出更强的市场活力,获得了强劲的改革动力,与西部欠发达地区相比,其货币化程度更高,市场机制更加完善,经济和金融发展之间是处于良性的同步快速发展阶段。东部农村地区也因此具备了经济与金融自我发展和成长能力,能够保持农村金融和经济的稳步增长;而西部欠发达地区农村市场经济改革滞后,不仅缺乏经济发展的活力,而且在区域间生产要素流动和贸易分工中一直处于劣势,与东部发达农村地区相比,在区域经济与金融自我发展能力上存在很大差异。尤其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到主导作用,金融资源实现以市场机制为导向在地区之间配置,鉴于东部地区市场化程度较高,其金融资源流动速率提高,数量增加,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农村金融区域之间的差异。
  
  (三)区域之间政府行为的差异
  各区域金融发展水平存在差异,政府行为也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政府的金融政策在区域之间存在差异,不同的制度安排导致金融发展呈现非均衡的状态。从中央政府来看,每个时期有不同的战略发展侧重,以实现中央政府的经济发展目标,与之相对应的是有差别的金融政策,过于扶持或放手不管,这对农村金融发展的作用显然是不同的。如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为了促进东部地区经济特区的建设,中国人民银行向特区提供低息贷款,还赋予东部地区较大的利率浮动权及金融工具创新权,这次政策对于当时东部地区筹集资金、扩大投资规模起到重要作用,为东部地区经济的崛起奠定了基础,广大的农村地区也因此受惠颇多。中央政府的区域经济非均衡发展战略,导致了区域金融从行政性平衡向政府主导型非均衡逐渐过渡。从地方政府来看,为了本地经济的快速持续增长,必然会展开对资金的争夺,一般表现在对投资机会的争夺上。而投资之间的竞争主要是金融资源的争夺,尤其对广大农村地区,资金格外短缺,政府之间对金融机构及相关资源的竞争对农村金融整体水平的提高至关重要。而地方政府之间具有不同的政治影响力和经济发展及控制力,在争夺金融资源的博弈过程中,东部发达地区肯定有优势,这种行为差异,使得中西部落后地区金融环境相对恶劣,农村金融的区域差异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政府行为对金融机构的外在作用。
  
  
  三、运用合理的区域政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运用合理的区域金融政策,体现对不同区域的差别对待,对于缩小农村金融发展的区域差异,促进农村金融的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农村经济的全面进步,以及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是必要的。
  
  (一)在总体制度安排上体现区域差异
  在我国正规农村金融制度中,长期以来形成的三种制度安排分别是政策性的农业发展银行,商业性的农业银行和合作性的农村信用社。近年来,一系列强制性制度变迁导致我国农村金融存在严重的制度供求矛盾。一般来说,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农村地区,对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等都有不同的偏好,区域间农村制度需求存在巨大差异。因此,要改变我国农村金融存在区域差异的局面,必须首先在总体制度安排上体现差异化。
  对于金融发展较为充分的东部地区而言,因为资本已经形成规模,生产能力比中西部、东北地区大,已经逐步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应主要依靠合作金融和商业金融的力量,以巩固发达地区农村经济发展成果,保持其货币化、市场化程度,稳定农村金融发展秩序。在这一过程中,加强农村信用社改革,首先必须界定清楚几十年制度变迁积累下的产权问题,实现股权结构多样化和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在东部发达地区可适当引入民间资本或外资,建立产权明晰、有完整的激励机制、内部控制机制健全的现代企业制度。同时,依靠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双重力量,剥离因政策变动频繁造成的不良资产和不良贷款。
  而对于欠发达地区,利用正规的商业性金融成本较高,风险较大,加上农业银行逐步退出农村金融市场,必须充分利用政策性金融的优势,强调国家对落后地区的扶持和帮助,同时,借助合作金融对农村内部资金的管理利用,真正满足落后地区农村的资金需求。对农业发展银行而言,应该进行功能的重新定位,完全区别于商业银行,真正实现其政策性银行的地位和作用,尤其对落后地区的开发和发展,提供足够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可以填补商业银行空白,拓展政策性金融对农村发展的支持。而在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应有别于东部发达地区,坚持合作金融的理念,增强其为三农服务的金融功能,发挥特有的制度优势,满足农村弱势群体的融资需要。
  
  (二)在具体政策工具上体现区域差异
  除了整体制度安排,区域金融目标的实现还需要借助一定的策略手段,也就是区域金融政策工具。在我国,一般的金融政策工具是指中央银行的三大法宝:存款准备金政策、再贴现政策和公开市场业务。运用有差别的政策工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缩小金融发展差异,实现农村区域金融的协调发展。
  通过区域差异存款准备金政策,来调节区域内的货币信贷活动和货币量。例如,降低中西部落后地区农村金融机构的法定准备金率,把这部分超额准备金贷出,可以扩大该地区的信贷总量,进而调节货币

量,解决落后地区农村发展需要的资金问题。中央银行还可以通过调整再贴现率对不同区域采取不同的再贴现政策,来干预和影响市场利率以及货币的供给和需求,从而实现对货币供应量的调控。如果西部地区再贴现率低于市场利率,其农村金融机构就会通过贴现获得贷款,从而扩大信贷活动,并使可利用的资金增加。因此,再贴现、再贷款政策向欠发达地区倾斜,有助于扩大金融发展规模,缩小农村金融发展的区域差异。中央银行在区域金融市场上买进或卖出有价证券从事公开市场业务,也可以达到调节区域信贷活动和区域货币量的目的。但是在我国,尤其是农村地区,金融市场不发达,地方政府不准发行公债,所以公开市场业务对区域金融调节能力较弱,很难应用到缩小农村金融发展的区域差异上。除三大法宝外,央行还可以直接运用行政命令或其它方式,对不同区域农村金融机构的活动进行直接控制,如直接进行利率限制、流动性比率干预等。
  需要注意的是,利用有差别的政策工具可以缩小农村区域金融发展的差异,但是在操作过程中,简单地运用单一工具未必可以达到区域金融发展的政策目标,应根据不同区域农村的特点,采取能够发挥各个区域比较优势、有利于农村资金配置的政策工具组合。
  
  (三)实施有差别的农地金融制度
  所谓农地金融制度,是指以农村土地为抵押品获得资金融通的活动,是土地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农地金融制度,可以解决长期困扰我国农业发展的资金投入不足问题,从而推动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和开放性农业的纵深发展,对我国农业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我国东西部地区农村金融目前发展的区域差异来说,农地金融制度在实施中必须体现区域化和因地制宜。对于金融市场发展相对完善的东部沿海地区,可以将农村土地抵押市场让位于私人资本和其它社会资本,国家制定详细的调控政策,具体运作完全依靠市场机制。另外,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或发行农村土地债券,为发展非农产业提供更多的资金。而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农地抵押业务中风险相对小、盈利大的市场业务是市场主流,应该由国家资本出面进行运作,以保证农户获得基本的农业生产所需资金;而那些风险较大的市场业务,可以适度让私人资本或其他社会资本介入,保证多元化资金来源。
  在这一过程中,必须依托政府力量,为农地金融制度创新提供良好的环境,坚持国家土地政策,将信用扩张机制与风险控制机制结合在一起。同时依靠现有农村金融体系,对相关金融机构进行职能转换,以保证农地金融制度创新的顺利实施。
  
  责任编校:文 舒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45889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