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政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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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侯东晓
[摘要]研究生培养机制的改革,是我国高校发展过程中的一次巨大变革,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合理的改革措施对于我国的研究生培养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研究生培养机制 奖学金 评价体系
从2006年开始,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在哈工大等3所高校试点实行,2009年,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则推广到全部中央部委属院校,同时鼓励各省、市、自治区选择省属高等学校开展改革试点工作。
一、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内容
1.从计划内公费(非定向、定向)、计划外自费(自筹、委培)转向全面收费。我国研究生教育长期以来实行公费和自费的双轨制,而这次的培养制度改革,打破了传统的录取时的公自费之分,对所有录取研究生一律收费。
2.基于导师资助制度的导师负责制。各高校在改革中试图建立以科研为核心的导师负责制和导师资助制,通过制定导师在招收研究生必须有合适的科研课题和充足的科研经费并能提供部分科研经费资助等系列措施来确定导师对研究生的责任。
3.统筹经费制度。通过学校内部统筹规划和使用三部分资金:财政拨付的研究生培养经费,导师部分研究经费和其他有关资金。部分高校的做法是,设立研究生培养基金(或称为创新基金),制定基金管理办法。此外,许多试点高校将部分社会捐助经费也纳入到这一基金中,并配套学校财务制度的改革。
4.激励机制――奖学金制度。从部分试点高校的做法来看,新的奖学金制度普遍加大了资助额度,扩大了奖学金的额度和覆盖面。另外,各高校对研究生海外研修、国内外访学以及各种实践、创新活动设立专门基金和管理办法,给予资助。
5.保障机制――助学金制度。基于“助教、助研、助管”等“三助”岗位,实施“三助”制度,并不断完善“三助”岗位和制度。
二、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建议
针对改革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实施高校应不断完善本校的培养机制改革方案,来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1.制订多元化的导师资助方案
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许纪霖在游学美国时发现,美国高校的文科并没有强行规定导师要缴纳经费,而是由导师自愿提供经费,学校不会有硬性规定,更不会作为导师招收研究生的必要条件。所以我国高校在制定导师资助方案时不能一刀切,而要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和同一学科不同层面研究的区别,制定出多元化、多样化的导师资助方案。具体执行办法是学校根据各门学科的特点进行分类,文科类导师向学校缴纳的费用低些,理工科类导师缴纳的费用高,并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规定招收硕士生和博士生的具体资助金额。同时,学校还要设立研究生培养资助基金,用于资助人文社会学科、理科基础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研究生的科研津贴。
2.控制招生规模,优化师生关系
改革师生关系是确立以研究为中心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的关键。首先要控制高校研究生招生规模,确立合理的师生比。具有研究生招收资质的高校要根据既有的综合实力,实现招收研究生与导师比例相适应的基本目标要求。教育管理机构要切实监督和管理好研究生招生工作,严格限制招生规模。其次,要调控以利益为导向的师生关系。利益关系的两极化所带来的结果,要么是无法负担研究生费用的导师采取“放羊式”教学,要么是过分依赖利益关系导致导师与研究生关系异化成“雇佣”关系,教学、科研、师生友谊等关系变得越来越淡化。
3.建立健全奖助体制,使学生安心做学问
在改革的高校中,奖学金成为激励机制中的主体,这是一种误区,金钱的激励作用是极其有限的。马斯洛需求层次论表明,自我实现需求是人类活动动机的最高层次,获得奖学金只是学生的低级需求,低层次需求都无法满足何来实现高层次需求的动机。因此,从心理学上讲,应该让所有学生都享受到奖学金。首先,扩大研究生奖学金覆盖率,让更多的学生享受奖学金,这是营造平等学习氛围的基础。其次,缩小奖学金之间的差额,创造平等公平的竞争环境。最后,完善“三助”资助体系,不仅要给学生自给自足的机会,而且要不给学生造成学习的压力。
4.制定公平、合理的评价体系和监督体系
各高校应建立多方共同参与的奖助学金评定监督机制,使评定过程透明化、科学化。首先,可以根据学校的总体要求,由各培养单位确定合理的量化评价指标,明确规定学生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等各方面在评价指标中所占的权重,以尽量减少个人情感因素在其中的作用;其次,研究生导师依据研究生参与课题研究的情况和评价指标体系对学生进行打分,按照评分的结果向所在单位申请研究生奖助学金指标及等级;再次,学院对导师的评定结果进行审核,并报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处复核;最后,把奖助学金评定结果在学院的公告栏里及时进行公示,接受教师和学生们的监督。
三、结语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研究生招生办法的改革、奖助办法的改革、培养方案的改革等一系列内容,这些改革对我国的高等教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同时我们也应认识到,其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
参考文献:
[1]宋东霞,刘丽新.从美国培养研究生的角度看我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7.
[2]方鸿琴.英国高等教育质量保证署的院校审核[J].高等教育研究,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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