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应对新出口退税政策变革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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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 静 吉 宏 汪 婧
[摘 要] 出口退税既是一种国际惯例,也是国家根据自身经济发展的需要调节出口的一项宏观调控措施。为缩小我国对外贸易顺差,缓解对外贸易摩擦,促进我国产业升级,2007年6月18日,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本文基于此次出口退税政策的变革,探究了新出口退税政策所产生的外贸效应,并提出了我国企业应对新出口退税政策的策略选择。
[关键词] 出口退税;外贸效应;策略选择
[中图分类号] F27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8)09-0145-03
[作者简介] 刘 静,江西师范大学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企业经济与管理、跨国公司;
吉 宏,江西师范大学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江西省中青年骨干教师,研究方向为企业经济与管理;
汪 婧,江西师范大学商学院教师,研究方向为国际经济与贸易、企业管理。(江西 南昌 330022)
一、新出口退税政策颁布的背景
出口退税是产品销往国外时,出口企业可凭借海关的有效证明和单据,要求本国政府退还或免抵出口产品在国内生产或流转环节已经征收的间接税额。出口退税作为一项在国际市场上被广泛接受的贸易政策具有其理论依据,即避免进口国和出口国由于不同增值税征收体系而造成对同一产品的双重征税,消除同一货物在不同国家含税量不等的影响,从而保证公平的国际竞争。同时,出口退税也是各国鼓励外贸出口、进行外贸创汇的重要手段。根据WTO规则的要求,各成员国可以对本国出口的产品实行出口退税政策,退税的最大额度不能超过出口产品在国内已征收的税款,各成员国可以在此范围内,根据自身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确定恰当的出口退税水平。我国自1985年始实行出口退税政策,其实施对增强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调节我国产品出口结构,促进外贸体制改革和外贸增长方式转变发挥了重要作用。1994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纳税人出口商品的增税税率为零,对于出口商品,不但在出口环节不征税,而且税务机关还要退还该商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近年来,我国出口保持高速增长,贸易顺差持续扩大。据海关统计,2007年我国进出口总额约为21738亿美元,其中出口总额约12180亿美元,同比增长25.7%;进口总额约9558亿美元,同比增长20.8%;出口增幅高于进口增幅4.9个百分点,累计贸易顺差2622亿美元。外贸顺差和外汇储备的迅速增长,在加剧我国对外贸易摩擦的同时,也加大了人民币的升值压力。为抑制我国外贸出口过快增长,缩小我国外贸顺差额,缓解我国与贸易往来国的贸易摩擦,降低国际社会对人民币的升值预期,化解国内流动性过剩、结构性通货膨胀以及资本市场的大量泡沫,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加强对我国经济的宏观调控。此次出口退税政策变革便是国家实施的诸多宏观调控政策之一。
二、新出口退税政策的外贸效应
新出口退税政策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新出口退税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我国部分企业出口商品的积极性,削弱了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使我国一些企业面临亏损或破产的严峻挑战;另一方面,从长远来看,新出口退税政策作为一个风向标,有利于引导我国企业提高产品附加值,鼓励其从技术水平、创新能力、产品质量、增值服务及品牌效应等方面提高商品价格,占领国际市场,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盈利,并有助于转变我国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相应产业的结构优化和升级。新出口退税政策对我国对外贸易的正面效应突出表现在:
1.一定程度上放缓了我国出口的增长速度
调低出口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后,企业得到的退税金额将相应减少,这相当于增加了企业出口产品的生产成本,客观上抑制了我国产品的出口。据统计,2007年1-6月,我国企业出口额分别为865.7亿美元、820.2亿美元、834.1亿美元、974.3亿美元、940.7亿美元和1033.7亿美元,同比增长32.9%、51.6%、26.9%、26.8%、28.7%和27.2%,上半年平均出口额为911.45亿美元,同比增长32.6%。出口退税率下调后,2007年7-12月,我国企业出口额分别为1077.3亿美元、1113.7亿美元、1123.1亿美元、1076.8亿美元、1176.5亿美元和1144.2亿美元,同比增长34.2%、22.8%、22.6%、22.2%、22.8%和21.7%,下半年平均出口额为1118.6,同比增长24.3%。特别对那些生产低附加值产品、主要通过价格竞争出口甚至靠出口退税款挽回成本的企业而言,出口退税率的下调,将极大地缩减其出口额。
2.引导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
我国居高不下的贸易顺差是以消耗土地、树木、煤炭、矿产、水等自然资源,排放“废水、废渣、废气”等工业污染物为代价换来的。此次出口商品退税率的变革,正是立足于可持续发展战略提出来的,它有利于国家引导企业减少“两高一低”产品、低附加值产品、高污染产品的生产及出口,以防止国内自然资源的流失,减少工业污染的排放,减轻我国环境压力;有利于鼓励企业加大对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的研发力度和资金投入,以实现我国企业由简单的数量竞争向质量竞争转变,提高我国出口贸易的整体效益,进而促进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此外,新出口退税政策加大了对农产品出口的支持力度,为粮食加工企业带来了更大的利润空间,有利于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3.有利于减少反倾销调查,化解部分贸易摩擦
据商务部统计,1995-2007年间,我国遭遇WTO其他成员国对华反倾销共598起。尤其自2005年始,随着我国对外贸易顺差额的不断扩大,我国企业遭受的反倾销调查数也相应提高:与我国2005年、2006年、2007年的对外贸易顺差额1018.8亿美元、1774.7亿美元、2622.0亿美元相对应的反倾销调查数分别为57起、68起、61起。我国企业屡屡遭遇反倾销诉讼,究其原因,与国内各企业间开展恶性价格竞争,竞相压价有很大的关系。而出口企业之所以能不断压价,又在于有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的支持。此次出口退税政策下调了诸多容易引起贸易摩擦和反倾销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相当于增加了这些产品的生产成本,在一定程度上会提高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进而减少我国产品由价格过低而引起的反倾销指控,同时也节约了企业应诉反倾销调查的精力、财力和时间,并有效化解了由此造成的部分贸易摩擦。
新出口退税政策对我国对外贸易的负面效应集中表现在:
1.降低贸易顺差效果有限
虽然此次出口退税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滞缓了我国出口额的高速增长,但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贸易出口额持续增长的总体趋势。其主导致因:一是我国居民高储蓄、低消费的生活习惯。当本国居民无力消费时,过剩的生产能力唯有通过出口这一途径消耗以保证产品市场的均衡。二是新出口退税政策是有保有压的结构性调整,在降低“两高一资”产品和低附加值消费品出口退税率的同时保证了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农产品、副食产品的高出口退税率,在抑制一部分产品出口的同时鼓励了另一些产品的出口。三是生产出具有竞争力产品的出口企业可以通过涨价、议价等方式,将下调出口退税率所增加的成本全部或部分转嫁给国外进口商。四是企业可以采取压低采购原材料的价格、提高生产效率等措施来降低自身生产成本以消化由下调出口退税率所造成的成本增加,而不减少出口。五是加工贸易出口在我国总出口中占据重要地位,我国进口需求与加工贸易关联密切,而出口退税变革在抑制加工贸易出口的同时也大大降低了我国企业对其原料的进口,进而限制了贸易顺差的实际下降幅度。
2.降低出口企业利润
据统计,出口退税率的下降幅度与出口成本上升幅度大致相等,出口退税率每降低1%,出口成本就增加1%,也就意味着企业的利润减少1%,由此造成一些企业的利润空间急剧缩减,尤其是一些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大幅度下调,对企业的影响深远且巨大。如磷化工品由原13%的出口退税率下降到1%,出口钢制品、粘胶制品、塑料制品、橡胶等制品由原先的13%降低到5%等。此外,新出口退税政策除对已签订船舶出口合同和工程中标或已签订价格上不能更改的长期对外承包工程合同涉及的出口设备和建材,于2007年7月20日前在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登记备案的,准予仍按原出口退税率执行完毕,其他所有涉及调整退税率的出口商品不设有“过渡期”退税,这无疑增加了企业短期内通过优化产业结构,转变贸易经营策略来应对政策变革的难度。
3.加剧行业间竞争
国内市场的饱和、国内生产力的过剩、国家政策的倾斜,促使企业积极开拓国外市场。但随着新出口退税政策的实施,生产者来自出口的收益会随之减少,如果这一收益低于在国内市场上销售的收益,就会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将原来外销的产品改为内销。原本就有相当一部分箱包、玩具、服装、鞋类等企业在竞争、反倾销、人民币升值、产品质量不达国外标准以及各种贸易壁垒的压力下徘徊于内销与外销之间。此次出口退税政策的变革无疑使他们外销和内销的天平倾向于内销。如果这些外销企业转为内销,将进一步加剧国内市场的饱和程度,特别是一些有实力又历经国际市场磨练企业的退回,将加剧国内市场的行业竞争,致使部分国内企业在此压力下倒闭或转产,进而引发诸如失业率上升等社会问题。
三、我国企业应对新出口退税政策的策略选择
1.发挥自身优势,提升利润空间
一方面,企业可以通过一些方式手段以提高产品的价格来保证利润率,如通过议价方式直接上调商品价格,或是采取推出新品、减少特价商品供货量等手段,来提高产品销售均价等。另一方面,如果提高产品价格致使产品竞争力削弱,则企业也可通过降低成本的方法来抵消退税率下调所造成的损失,如尽可能减少各环节的成本,在设计、采购、施工、生产、销售等各环节对成本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压缩原材料采购价格,尽可能在生产本地进行采购,提高原材料利用率及劳动生产率,以降低产品的制造成本;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贸易方式,降低货物运输成本;充分利用现代电子商务,进行网上看样、洽谈、交易以节省交易时间和交易成本等;尽可能将委托代理改为自营出口,将异地报关改为当地报关,以减少部分代理费用和中介费用。
2.促进企业转型,提升产品竞争力
企业一是要做好市场调研,通过商标包装或公关、商品款式、广告投入等非价格竞争手段增加产品的附加值,提高产品竞争力。二是从技术进步、技术创新上找出路,努力拉长产业链,提高诸如服装、纺织、制鞋等传统产业的质量和水平,实现由初级加工向深加工、粗加工向精加工的转变,并努力培育出口产品的自主品牌和营销方式,依靠品牌战略提高产品的附加值以及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三是勇于创新。企业应加大研究与开发的资金投入,充分挖掘现有人才的潜力,鼓励进行科学研究和新产品的开发。要生产出针对目标市场,满足其顾客特殊需求的、具有独特性的、与竞争对手相比具有显著差别并符合国家经济导向,能获得国家优惠支持的高质量产品。四是优化市场结构,缩减低附加值、高耗能产品的生产,转而研发高附加值产品,培育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主导产业。五是加速出口产品的结构调整及产业的升级换代,实现由出口数量导向向出口质量导向的转变。
3.实施多元化战略,大力拓展国际市场
一是通过降低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等方式深度开发传统市场的同时,积极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要以香港市场为依托,逐步向东南亚、中东、东欧、非洲、南美洲市场扩展延伸,以降低因出口市场过度集中带来的价格风险及其他风险,保证我国出口贸易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二是开展直接贸易,通过直接同外商签订合同、进行报关出口等方式,克服由于过度依赖中间商而导致的被动局面。三是通过对外投资积极开发海外出口市场,如通过在海外设立分厂等方式,实现产品海外生产、海外销售,以降低我国出口政策对企业生存发展的影响。四是实施出口多元化战略,将企业初加工产品进行深加工,加大产品竞争力,并逐步实现由劳务输出、产品输出到资本输出、品牌输出的转变。
4.强化行业内的团结和合作,实现“替代式”恶性竞争向“互升式”理性竞争转变
一方面,各行业可以通过有关部门和各种商会组织加强行业内的联系和协调,协商并制定统一的质量标准和价格水平;各企业要严格自律,对进行偷工减料及竞相压价的企业进行惩罚,从而保证公平竞争,共同盈利,共同发展。如目前我国纺织品价格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有较大的提价空间,若所有企业同心协力,则可以通过强有力的同业联盟上调产品价格来抵消由下调出口退税率造成的损失。同时,行业协会也可以主动与进口国有关非政府组织或对方行业协会建立对话联系,增进了解,以促进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友好长久的贸易往来关系。另一方面,行业间的各企业可以根据各自优势,相互合作,发挥协同竞争的优势以形成和延长价值链。
参考文献:
[1]刘英.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引发的思考[J].北方经贸,2007,(8).
[2]王文清,赵勇.出口退税率调整对我国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影响与建议[J].财务与会计(理财版),2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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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媛.企业如何应对出口退税政策调整[J].国际商务财会,2007,(8).
[责任编辑:熊一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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