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企篇:国家政策调整 考验广东政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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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闻 铭
为解决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问题,国家不断出台宏观调控措施,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出口商品结构,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以及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产品的出口,鼓励扩大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产品的出口,从而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推动进出口贸易均衡发展。
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措施,自2004年1月1日起我国对出口退税机制进行改革以来,已连续四次对出口退税政策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据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从1994年1月至2006年9月间,我国综合退税率已由16.3%下调至12%。为进一步平衡我国外贸出口结构,优化出口商品结构,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于6月18日发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
新出口退税调整政策的用意明显,剑指“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和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两大类商品。进一步取消10类553种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退税;调低15类2268项容易引起贸易摩擦的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将花生果仁、油画等10种商品由出口退税改为出口免税。此次政策调整共涉及2831项商品,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37%,出口退税率结构由原17%、13%、11%、8%和5%五档调整为17%、13%、11%、9%和5%五档。考虑到去年出口退税政策调整设置过渡期出现的问题,如出现很多虚假合同,影响了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控效果,也造成了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鉴于这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以缓解外贸顺差过大为主要政策目标,这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没有设置三个月过渡期。
力度空前 影响不一
广东是我国的外贸大省,出口总值一直位居全国各省区首位,占全国出口总值约三成。因此,此次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对广东外贸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将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据海关统计,1至6月,涉及7月1日出口退税率政策调整的商品出口总值为664.2亿美元,占同期广东出口总值的40%。一般贸易项下涉及退税率调整的商品出口总值为206.7亿美元,占同期广东一般贸易出口总值的41.7%。涉及出口金额规模大、涵盖出口行业范围广是此次出口退税率调整政策出台给广东外贸带来的最明显特点,广东外贸发展将面临新的考验。政策对于各行业的影响程度有所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从出口商品结构看,调整影响金额最大的为服装和衣着附件、家具、鞋类等传统大宗出口商品及机电产品。
对于传统大宗出口商品,出口退税调整虽影响较大,但2007年1至6月广东纺织品(包括服装及衣着附件、纺织纱线、织物及制品)、家具、塑料及其制品、鞋类、家具和塑料制品等大宗商品出口均呈增长之势。其中涉及7月1日出口退税率政策调整项下的商品出口值覆盖面较广,具体情况见表1。
机电产品涉及范围较小但金额最大,调整影响出口。2007年1至6月,广东机电产品出口1121.3亿美元,占同期广东出口总值的67.5%,占同期我国机电产品出口总值的53.6%。其中涉及调低出口退税率项下的机电产品出口金额为192.7亿美元,占同期广东机电产品出口总值的11.6%。是此次调低退税率调整中涉及出口额最大的大类商品。
在家电出口方面,出口退税将引导产业结构改变。家电业是广东具有较强竞争力优势的制造行业之一,今年1至6月广东家电出口25.8亿美元,占同期全国家电出口总值的28%。此次出口退税率的下调对附加值偏低的电扇类产品(15个税号)的出口退税由13%下调到9%,而彩电、冰箱、空调等家电行业的核心产品均未列入调整清单。1至6月,广东电扇出口2.4亿美元,占同期全国电扇出口总值的81.4%,其中涉及调低出口退税率项下的出口金额为2.1亿美元,占同期广东电扇出口总值的15.3%。出口退税降低虽削弱了电扇出口的价格优势,但将推动广东电扇生产和出口企业的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同时,此次调整未涉核心家电,将使广东的核心家电产品出口企业有效缓解成本上涨以及人民币升值带来的压力,加快自主品牌建设,提升产品竞争力,有助于广东家电企业在产品结构调整的转折期中实现从成本推动型到需求拉动型的转变。
被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广东主要涉及钢材和铝材,两类商品所涉出口金额较大。1至6月,广东出口商品中涉及被取消出口退税项下的商品出口值为54.7亿美元,占同期广东出口总值的3.3%,涉及出口企业共1.5万家。
从贸易方式看,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商品出口所受影响各占一半。1至6月广东一般贸易出口占广东出口总值的29.7%。其中调低出口退税项下商品总值为288.3亿美元,占同期广东调低出口退税项下商品出口总值的47.3%;加工贸易项下同类商品出口292.8亿美元,占48%。
此外,在调整目录中改为出口免税的商品主要是油画、雕饰板和花生果仁。1至6月,广东出口此类商品仅为1210.9万美元,占同期广东出口总值不足1%;涉及广东出口企业为1334家,影响相对有限。
出口企业 洗牌在即
今年1至6月,广东出口商品中涉及此次调低出口退税率的商品出口额为609.4亿美元,占同期广东出口总值的36.7%,涉及广东出口企业共3.5万家(见表2)。
受影响的企业主要集中在经济较发达的深圳、东莞、广州等地区。据海关统计,1至6月,受影响的深圳企业累计出口值达240.1亿美元,占广东降低出口退税率商品出口总值39.3%;其次是东莞和广州地区企业,受影响的出口额分别达91.3亿美元和83.8亿美元,分别占15%和13.8%。
外资企业首当其冲,目前,广东出口主要以外商投资企业为主,私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为辅,三者出口值比例结构约为6:2:1.5。数据显示,1至6月,广东外商投资企业出口涉及调低出口退税率项下商品总值为283.3亿美元,占同期广东调低出口退税项下商品出口总值的46.4%;私营企业出口195.3亿美元,占32%;国有企业出口102.7亿美元,占16.8%。
这次调整将带来一次出口企业大洗牌,影响最大的是小型出口公司,有些公司这几年专门压价恶性竞销,其利润只是来自几个点的退税,甚至专做一些损害环境损害长远利益的出口生意,在政策调整下,这些公司将难以生存下去。而对于专业做某一类产品出口的小公司来说,新政策也是雪上加霜。同时,有不少出口商品和行业都在依靠出口退税勉强维持利润和生存,这次调整将使得部分企业无形中被削弱了产品的价格竞争优势,可能面临丢失订单、退出市场的风险,导致出口业务难以为继。
政企协力 共谋对策
一是面对新退税政策实施所带来的影响,相关部门在传达、落实新政策时,应该把此次调整的宏观背景和产生的正反两方影响向企业全面、准确传达,并指导各类企业实施“以质取胜”战略,走“科技兴贸”的道路。利用退税细则的区别,积极有效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进企业技术进步,通过对产品进行深加工,增加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提高出口产品的档次,带动产品升级换代。企业要密切关注政策变化,迅速了解熟悉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具体内容。企业也应通过各市外经贸局网站公布的信息,按照自己具体的商品名、税则号,上网去查询、查实、查准,尽可能减少退税率调整可能带来的损失。
二是要通过各种渠道消化分解由出口退税调整所带来的成本压力。各企业要积极做好产品的成本测算,及时与国内外客户沟通协商,通过适当提高产品报价,降低国内进价,三方合理共担的办法弥补部分损失。加强内部管理,节约挖潜,增收节支,千方百计地降低经营成本。
三是要立足高附加值、深加工,加快投资方向和出口产品结构的调整,避免盲目投资和产能过剩。通过加大技改力度,不断开发新产品,努力拉长产业链,大力实施品牌战略,不断提高产品的附加值、技术含量,努力化解退税率下调带来的风险和影响。
四是企业要适度调整贸易方式,走一般贸易出口和加工贸易出口、自营出口和代理出口相结合之路。在出口退税率不断下调的趋势下,对出口商品耗用原材料最终来自境外采购的生产企业,应积极扩展采购链,开展加工贸易,不断提升加工贸易出口比重,以减轻成本负担;外贸公司应多做代理出口,面对退税率下调,可直接跟被代理厂家提出加钱,没利润就不做。同时借机积极扩大进口。
五是积极调整市场营销策略。对受出口退税率调整影响较大的出口产品,要采取“两手抓”,一方面采取内外销并举,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增加内销(产品)比重,另一方面,有条件的企业要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到境外去设厂,既避免出口退税率调整和国外贸易壁垒的影响,又能更好地利用国外的资源和市场,不断拓宽企业生存发展空间。
困难是暂时的,取消和降低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相关出口商品的成本将会增加,这将对广东许多做外贸出口的企业进行生死的筛选。但由于这次在政策设计时采取了“有保有压”的区别政策,释放了国家产业结构、出口商品结构调整的明确信号,有利于引导企业减少“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减少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产品的出口,加大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产品的出口,从而引导企业调整投资方向,避免盲目投资和产能过剩。
总体上看,这次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力度适中,并且重点在于结构调整,不会对正常外贸出口产生明显的负面影响。因此,从长远看,这次调整将有利于促进广东省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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