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突破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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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新能源,指的是目前尚未被人类大规模利用,还有待进一步研究试验与开发利用的能源,主要包括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核聚变能等。清洁、环保、可再生是新能源的突出特点。
在现有能源供给的约束条件下,我国面临着能源供需结构性矛盾,能源自给安全压力以及巨大的环保压力。而发展新能源产业是解决我国能源供需瓶颈、供需结构性矛盾以及减轻环境压力的有效途径。
但是,新能源产业的发展面临着成本高、市场发育不成熟、技术水平落后、管理体制不健全等瓶颈。如何突破这些瓶颈,是新能源产业进一步发展的关键。
新能源产业势在必行
一块屋顶太阳能光伏顶棚就能解决家庭用电、废弃的秸秆可以制气用作燃料、拂面的清风未来可能成为主力发电的来源……随着石油、煤等传统能源危机的日益显现,发展新能源产业已是势在必行。
我国能源的供给矛盾突出地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石油和天然气可采年限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其次是人均能源占有量较低。我国石油的可采储备年限新能源突破瓶颈只有15 年,相对丰富的煤炭资源仅能维持81 年。人均石油、煤炭、天然气以及水电资源的占有量分别为世界的6.8%、63%、6.0%、75%。按照我国目前的能源消费增速,我国传统能源储量不足的问题将会愈加突出,能源供给构成中长期经济发展的重大瓶颈;石油供应安全潜在风险成为我国外交战略的重大牵制因素;在国际国内环境成本越来越显性化的趋势下,如果不改变目前我国以煤炭为主并因而大量排放温室气体的一次能源消费方式,未来我国还将付出更多的环保代价。
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必将步入更为多元化、清洁、高效的能源消费新时代。在我国未来的能源消费格局中,决定不同形式能源的应用及发展前景的决定因素有两点,一是能源使用过程中的内外部成本,二是后继储量以及是否可再生。因此,符合这两个要求的新能源如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必将得到快速的发展。
面临发展瓶颈
“十一五”期间将是我国能源格局产生重大转折的时期,我国能源消费将会呈现多样化的格局,传统能源之间出现替代,新能源蓬勃发展,能源节约,高附加值利用成为趋势,我国能源结构将从以煤炭为主的对传统化能源的依赖向更加多元化、可持续、可再生的高效清洁能源消费新格局过渡。预计到2010 年,可再生能源将占到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的5.5% 以上,而到2020 年,将达到我国能源消费总量的16%。2035 年到2040 年,我国可再生能源的总量将占到我国一次能源总量的25% 以上。
但是,目前国内新能源行业的发展却遭遇了许多瓶颈,诸如成本太高、市场无序竞争、管理体制混乱、缺乏人才等等,大大制约了新能源行业发展的脚步。
新能源行业发展的最大瓶颈就是高成本。高成本来自多个方面:因为自主技术不成熟,我们要在设备购买上付出高成本;因为项目投资额大,融资渠道少,我们要在资金获取上付出高成本。
瓶颈之二是市场发育不成熟,市场竞争无序。产品质量、性能良莠不齐,冲击了优秀产品的普及率,影响了人们利用新能源的信心。由于对新能源及其产品宣传太少,新能源产品的价值、性能及判断标准百姓认识不足;由于宣传、包装、防伪等方面的不足,目前许多龙头企业的优质产品不能引领市场,甚至还经常被劣质品冲击;由于我国缺乏相关的行业法规和质量标准,政府有关部门对新能源产品的市场监管缺位,导致各种打着新能源旗号的项目、产品到处推销,严重影响高、精、尖项目的推广应用。
瓶颈之三是技术水平落后,专业技术人才缺乏。我国传统上没有专门从事可再生能源研究的机构和实验室,只有一些研究项目和课题组;新能源领域的技术发展规划滞后,基础研究、材料研究、应用研究、产业化研究和建设资金难以得到长期、持续的保障;专业技术人才极其缺乏,目前我国只有章其初等少数专家从事新能源开发利用的相关研究,全国各大院校尚无新能源相关的专业及专业人才的培养,人才培养落后于行业发展,尤其是在产品如何扩大应用领域的研究方面,专业人才队伍严重缺乏。
瓶颈之四是政府管理体制不健全,政策不合理。首先是多头管理,以山东省为例,农村能源办管太阳能发电,新能源行业的工业生产由发改委管,企业经营归中小企业办管,而经贸委资源处则负责管理年耗5000 吨以上标准煤的企业,这种多头管理让新能源企业“出了问题都不知道找哪个部门解决”,一些部门发现企业有利可图时插手“管理”,需要解决问题时则退避三舍。
如何推动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能源消费新格局的形成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推动,欧、日、美、印度等国新能源的迅速发展,与上述国家政府的鼓励政策和相关促进法规息息相关。
纵观欧盟新能源产业化的发展经验,大体可以归纳出四个主要特点:一是加强立法,从法律上保障新能源的发展;二是制定规划,明确目标;三是制定经济激励政策。这些政策概括起来有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电力加价和低息贷款等;四是加强宣传,把强化决策者和普通公民对发展可再生能源的重大意义的认识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
在我国,新能源产业目前还很弱小,仅靠市场自发性发展很难,在实现商业化进程中需要政府对新能源生产和消费加以激励和扶持。
首先,倡导绿色消费,设立新能源专项发展基金,实行有保有压政策,通过对污染型的化石能源的抑制来促进绿色新能源产业的大发展。通过各种优惠政策和发放绿色消费证书等荣誉,鼓励企业、家庭积极认购绿色新能源。大力宣传绿色观念,积极营造绿色能源消费的社会氛围;实行环保折价和“清洁发展机制”。
其次,政府要积极引导新能源的技术开发。降低可再生能源发展成本,关键靠自主科技创新,而推进科技创新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政府将在其中扮演极其重要的角色。要加大在能源领域的研发投入,通过招标形式,调动产学研各方的力量攻克新能源关键技术;与先进国家签订新能源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定,为新能源技术的引进创造良好的国际合作环境;对新能源技术的引进实行进口税减免,对于新能源技术高端人才的引进给予优厚补贴;尽快在大学增设新能源专业,鼓励企业参与新能源技术教育培养体系的建设;支持企业通过购并国外研发机构、引进国外智力、与国外联合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对外合作的研发形式,提高自我研发和创新能力。
三是确保投资新能源产业的不同企业享受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不同投资主体一视同仁。要采取得力措施,消除民营资本进入新能源市场的各种有形和隐形限制,给民间资本、外国资本真正的国民待遇,充分调动民营企业发展新能源的积极性,形成新能源产业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四是完善新能源高科技企业的融资机制。引导风险投资公司投资于新能源项目,对于发展较好的新能源企业,可予以重点扶持,为其在国内外上市直接融资创造条件。
最后,要加强行政管理和协调,统筹新能源产业规划的制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产业政策的实施,改变管理问题上的部门分割和认识上的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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