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能力、代理成本与独立审计的公司治理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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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近几年中国民营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分析实际控制人控制能力、代理成本、会计师事务所选择及其治理效应,可以发现实际控制人控制能力越强的公司越倾向于选择曾经被监管机构赋予专项复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通过两阶段回归发现,市场对聘请此类会计师事务所作出了正面评价,而且此类会计师事务所对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具有监督和抑制作用。
关键词:民营上市公司;控制能力;代理成本;会计师事务所选择;公司治理
中图分类号:F27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656(2008)02-0081-09
一、相关文献述评
本文旨在利用中国民营上市公司样本数据,研究在实际控制人控制能力增强的情况下,上市公司是否倾向于聘请大型的、具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取信于资本市场和监督部门,清除市场和监管部门的疑虑,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
有关文献证实,实际控制人向上市公司指定管理层导致公司价值下降,代理成本加剧。实际控制人可通过亲自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掌握董(监)事会一定比例的席位、金字塔控股、交叉持股、股权质押、互为董事等方式加强对公司的控制,我国民营上市公司实际控制入主要采用前三种手段加强对公司的控制。针对我国民营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发现,在公司初创时期,家族成员参与公司管理层有利于公司价值的提高,但在实际控制人利益与上市公司利益不一致的情况下,实际控制人参与公司管理层会降低公司价值,市场对实际控制人指定上市公司管理层作出了负面评价。
出现上述现象的原因在于,大股东可以凭借对公司的有效控制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大小股东间的冲突成为降低公司价值的不可忽视的因素,因此,外部投资者能够根据实际控制人的控制能力来预测企业的代理成本,并因此降低对企业的评价,企业价值损失最终由内部人承担,所以内部人就有动力引入外部监督机制以降低代理成本,提升企业价值,独立审计就是可以利用的有效外部监督机制。针对于东亚部分国家和地区上市公司的研究发现,实际控制人控制权与所有权分离越严重,上市公司越倾向于聘请国际四大,而且采用两阶段回归分析发现,聘请国际四大可以降低股东之间冲突,提升企业市场价值。针对国内上市公司的研究也有类似发现,而且还发现聘请国际四大降低了大股东对上市公司资金的占用。国内也有研究发现,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国际四大选择之间存在倒U型关系,与大股东持股导致的代理成本出现合理关系。上述研究说明,无论海外还是中国上市公司,都已经将独立审计作为公司治理重要工具之一。
从信息经济学角度看,独立审计具有信号传递功能。公司与外部投资人是存在信息不对称的,在缺乏信息彰显机制的情况下,资本市场会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现象,诚实的上市公司及经营者会利用高质量独立审计作为信号传递机制。相关实证研究发现,信息不对称程度越大的公司越倾向于聘请品牌会计师事务所以传递信息,聘请品牌会计师事务所降低了IPO抑价幅度;而且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增强了市场对公司盈余的反应幅度。
为什么聘请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就可以传递信号,提升企业价值呢?代表性的观点认为,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如果不保持较高独立性,就会丧失比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更多的准租金,因为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拥有更多客户资源和专用资产,如果对某一个客户不保持独立性,市场声誉就会严重受损,来自于客户资源和专用资产的准租金就会降低,甚至完全消失,比如因为“安然事件”的恶劣影响,安达信国际会计公司这个百年老店一夜之间土崩瓦解,灰飞烟灭。
二、制度背景与研究假设
(一)代理成本、政治关系弱势与审计需求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能力源于持股比例,实际控制人向上市公司指定关键领导职位更进一步强化了控制能力。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控制能力越强,管理层代理成本会下降,但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掠夺其他股东利益的能力也增强,潜在代理成本上升。民营上市公司处于相对特殊的制度环境,潜在代理成本越高,民营上市公司审计需求也会随之增强。
第一,中国处于经济转型时期,企业寻租行为普遍存在,但企业寻租能力的强弱,与企业政治关系的强弱密切相关,企业对政府寻租能力的强弱,决定了企业所能获得的政府支持和保护的力度。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比较,民营上市公司处于政治关系弱势,为了开拓股权再融资和债务融资市场,民营公司更需要加强财务报告的可信度,审计需求增强。
第二,公司内部治理的改善增强了民营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需求。2001年后,中国证监会出台了一系列旨在加强公司内部治理的法规条例,而且民营上市公司脱离了政府控制干预,民营上市公司承担的政府、社会职能减少,预算约束硬化,公司治理会趋于规范。内部治理的改善,会促使上市公司在具有较高潜在代理成本的情况下选择高质量会计师事务所。
(二)独立审计监管变革与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
独立审计行政和法律监管措施的改善,能够激励和约束会计师事务所提高审计独立性。
第一,2002年之后,财政部加强了对独立审计的行政监管。2002年11月财政部发文,从中注协收回了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监督和行政处罚权。财政部期望通过收权来强化政府监管,提高审计独立性,所以,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的行政监管风险上升。
第二,2002年之后,独立审计的民事责任得到强化。2002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又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上述措施出台之后,中小股东产权保护法律责任机制完全缺失的情况,得到了一定程度改善,投资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方式对审计失败的会计师事务所提出民事赔偿要求,加大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诉讼风险。
第三,2002年3月中国证监会会计部[2002]25号便函规定15家事务所具备专项复核资格。虽然该规定最终没有完全实施,但足以说明这些事务所(基本都属于大所)在监管当局心目中的地位,而且证监会在选择确定上述事务所时,会将上述事务所以往的良好执业记录作为重要依据。由于证监会对证券市场具有权威的监管权力,监管部门认可的声誉会进一步提升会计师事务所的市场声誉,从而使得他们具有相对较多的准租金。丧失准租金的潜在威胁是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较高独立性的根本经济动因,有关文献也发现,在中国资本市场上大型事务所审计质量更高,所以在监管措施强化之后,具有政府认可声誉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维护自身信誉的动力应该更强,理应保持较高独立性。
(三)研究假设
根据上述分析,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H1:实际控制人控制能力越强的上市公司,越倾向选择曾经被中国证监会赋予专项复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H2:如果选择曾经被赋予专项复核资格的事务所,则公司市场评价会上升。
H3:如果选择被赋予专项复核资格的事务所,则其对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现象会有所抑制。
三、实证检验
(一)研究设计
1 模型设定
上述三个模型中有关变量定义见表1。
模型(1)为会计师事务所选择的LOGISTIC预测模型,考察变量为Desi和Topl,预计这两个变量均显著为正;控制变量有企业规模Lnat和财务杠杆Lev、股权再融资、应收款项及存货占资产的比例;另外,外资股公司有双重审计的要求,发行外资股的公司可能会倾向于聘请国际四大,所以引入BH变量;亏损公司面临的监管压力上升,审计需求可能降低,所以引入Loss变量;Roe处于(0.2%]或[6%,7%],则存在盈余操纵嫌疑,审计需求降低,所以引入Em变量;民营上市公司注册地多在经济发达地区和省份,而被赋予专项复核资格的事务所也多半处于这些省份,民营上市公司选择这些事务所可能是地域因素的影响,故引入地域变量,当上市公司注册地处于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浙江、江苏、山东、福建时,地域变量取值1,否则为0。行业、年度也作为控制因素纳入模型。
模型(2)为公司价值015回归模型。Value表示公司市场价值,分别用Tobin’s Q、市净率(MBR)以及两者受平均数和标准差调整标准化之后的和(TM)来表示。根据以往文献,在计算Tobin’s Q时,对非流通股采用0.3的折价系数。Tobin’s Q值和MBR都存在一些不足,第一,每股净资产对Tobin’Q和MBR的影响是相反的,采用TM衡量公司价值有利于消除每股净资产对单一衡量变量的影响;第二,To-bin’O受到非流通比例的影响,而非市场因素对MBR的影响很大,如每股净资产很低的公司,由于“壳价值”的缘故,每股市价不一定很低,而且可能出现畸高的现象,MBR反而很大。以两者标准化之后的和作为公司价值的度量,可以部分消除畸高点的影响,而且可以消除单一计量的缺陷。模型(2)中考察变量是P(Aud),预计其显著为正。P(Aud)为模型(1)的预测值。引入P(Aud)作为考察变量借鉴了Fan和Wong的做法,因为审计师选择具有内生性,如果直接以Aud二分变量引入模型,导致用最小二乘法获得的回归结果是有偏的。根据以往研究,Lnat与公司价值呈现显著负相关关系,Lev与公司价值显著正相关,Nontr与公司价值显著负相关,发行外资股的公司市场评价受到负面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好的公司市场评价会普遍高一些,所以模型(2)引入了上述控制变量。另外还引入了行业、年度控制变量。
模型(3)为独立审计对大股东资金占用监督效果的回归模型,考察变量为P(Aud),预计P(Aud)显著为负,采用P(Aud)的目的在于解决内生性问题。因变量Occoupy表示大股东资金净占用情况,分别采用连续变量Recp和二分变量Steal,之所以采用资金净占用数据,原因在于大股东不仅有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动机,而且当上市公司处于困境或为了达到监管指标要求时,也会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相关实证文献发现我国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代理成本与持股比例存在曲线关系,所以引入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及其二次项控制变量;其他大股东对第一大股东的制衡也会影响第一大股东占用资金意图的实现程度,所以引入了Topr变量;有效的公司内部治理也会抑制大股东资金占用,所以引入了Lnd、Lns、Dual、Indr;偿债压力可能会减少资金占用,故引入Lev变量;发行外资股的公司所处的法律环境与纯A股公司不同,资金占用会得到一定程度遏制,故引入Bh变量;T类公司处于财务困境,大股东对上市公司资金支持可能相对较多,所以引入Ptst变量。公司规模、应收项目占资产总额的比例是上市公司重要的财务特征,与资金占用指标存在内在联系,所以引入了Lnat和Reca变量。另外还引入了年度、行业控制变量。
2 样本及数据
民营上市公司样本及实际控制人是否指定管理层数据来自于CCERTM。根据CCERTM,2002、2003、2004各年民营上市公司家数为215家、283家、355家。以此为基础,剔除金融行业公司、净资产为负的公司(2)以及新上市的公司,并剔除有关数据缺失的公司,得到样本712个,2002、2003、2004年分别为187、243、282家。其他数据来自于CSMAR数据库。本文采用EXCEL和SAS 8.1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二)实证分析
1 单变量分析
由表2可见,有近74%的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指定了管理层;聘请专项复核资格所的比例占到26%。组间均值比较分析发现(限于篇幅,没有报告),指定管理层公司组聘请此类事务所的比例显著高于没有指定管理层公司组,而且指定管理层组的公司价值显著低于没有指定管理层组。
Pearson相关性分析发现,DESI与AUD显著正相关,与TM显著负相关,AUD与P(AUD)显著正相关,而且相关系数达到0.46,AUD、P(AUD)与Steal显著负相关,Fir(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与Desi、Aud显著正相关。篇幅所限,具体数据表格没有列示。
2 多元回归分析
由表3之(1)可见,Desi和Topl的系数显著为正,说明控制能力越强,对曾经被赋予专项复核资格的事务所的需求也越强。表3之(2)为剔除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超过50%或低于10%的公司后的回归结果,发现Desi和Top1依然显著为正。外资股公司以及发行了新股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择具有特殊目的,表3之(3)为剔除外资股公司和再融资公司后的回归结果,发现考察变量依然显著为正。笔者也以事务所是否属于四大、是否属于四大或国内五大(国内五大以年度资本市场审计份额为准)作为因变量进行上述回归分析,发现在以四大作为因变量时考察变量依然显著为正,但由于选择四大的公司较少,SAS软件提示回归结果存在疑问;在另一种情况下,Desi不显著。上述发现说明,在实际控制人控制能力较强的情况下,上市公司偏向于选择审计质量被政府认可的大型所。
表4列示的是会计师事务所选择市场评价的回归结果,发现当以TM以及MBR作因变量时,DESI、P(AUD)分别显著为负和正,在以To-bin’s q为因变量时,考察变量符号没变,显著性下降。上述发现说明,指定管理层确实导致市场评价下降,但是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提高财务报告可信度,提升公司的市场评价。笔者也以0.2和0.4对非流通股进行折价后,进行上述回归分析,结论没有改变。表5列示的是会计师事务所对于资金占用监督效果的OLS和LOGISTIC回归分析。在两次回归中均发现P(AUD)显著为负,说明大型审计师对大股东占用资金起到了监督、抑制作用,具有公司治理效应。另外,在LOGISTIC回归中发现,董事会规模越大,资金占用得到的遏制程度越大,可能原因在于董事会规模越大,代表的利益越广泛,对大股东占用资金监督作用越强。另外Lev一直显著为负,说明偿债压力促使公司治理趋于规范,资金占用得到遏制。在OLS回归中发现,TOPR显著为负,说明其他大股东对第一大股东的制衡能够降低大股东资金占用,PTST也显著为负,说明为了摆脱困境,维持上市资格,T类公司获得了大股东的资金支持。但是我们也发现在OLS回归中,LNS显著为负,说明监事数量增加并没有有效抑制大股东侵占行为,反而加剧了利益掠夺,监事会制度的功用值得怀疑。
四、研究结论和讨论
实证分析发现,实际控制人控制能力越强的公司,越倾向于聘请曾经被证监会赋予专项复核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而且通过两阶段回归发现,聘请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提高了公司的市场评价,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对于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具有监督、抑制作用,说明民营上市公司独立审计已经具备公司治理功能,民营上市公司审计需求不仅仅源于有关法律要求的强制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取决于客户内在审计需求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高质量审计服务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在公司内部治理、外部市场环境得以改善,独立审计行政和法律监管得以加强之后,由于缺乏政府支持,而且政府干预较少,政治关系较弱,民营上市公司在潜在代理成本较高的情况下,利用外部审计加强公司治理的需求增强,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也有动力提供较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具体表现在潜在高代理成本促使公司聘请大型的、具有监管认可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而且此类事务所向市场传递了信号,提升了企业价值,此类事务所也抑制了大股东利益侵占行为。上述现象说明,改善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必须从改善公司内部治理和改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保障机制两个方面着手,同时促进客户审计需求与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供给水平。
与以往文献不同的是,本文采用了两个指标来衡量独立审计的公司治理效应,即市场评价和对大股东侵占效应的抑制,而且实证发现存在内在合理逻辑。采用两个指标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国证券市场效率不高,市场评价指标的解释能力可能存在争议,采用两个指标应该更具说服力。
(责任编辑:蒋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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