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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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何术会
摘要:农业产业化作为一种有效率的产业组织形式与生产经营方式,它是继农村家庭承包制之后又一次组织与制度创新,其核心是把农民引入市场,其目标是使农业从传统转向现代,农业产业化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途径。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对如何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了几点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意义;问题;对策
一、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所具有的积极意义
农业产业化是要把我国传统的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的农业生产转变为现代化的商品生产,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实现农产品的商品化和市场化。农业产业化的过程就是农业生产体制的创新和经营方式的变革过程,是在巩固我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把小生产变为大生产过程。
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农村改革,建设农业现代化的内在需要;是解决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矛盾,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农村经济新发展的现实途径;是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基本途径;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有利于扩大农村消费市场,激活农村消费需求,对经济的快速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当前农业产业化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对于农业产业化没有一个系统全面的认识。有关农业产业化的认识大多为,农业产业化就是按照产、供、销,把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各个环节结成统一的利益共同体实现农业的一体化经营。而且认为,只要实现了这一形式的一体化经营就能实现农业产业化,甚至认为农业产业化的目标就是这种农业的一体化经营。
2.在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过程中,农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因为从规模上看,作为加工与销售企业的龙头企业的规模都会远远大于农业生产企业的规模,不同规模的企业对市场的控制力是不同的,农产品加工和销售企业会利用其市场势力与农户签订不平等的合同或契约。大的农产品加工和销售企业通过不等价交换对小的农业生产企业进行剥削,会导致前者发展壮大而后者凋敝败落,最终不利于农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3.实现农业产业化的途径和方式存在偏差。目前的一体化企业,并没有建立在产业融合和产权一体的基础之上。目前无论是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农工贸一体化经营,还是专业市场加农户的一体化模式,都不是建立在产权一体化基础之上的农业一体化经营,从产权安排上看,上述一体化模式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纵向一体化,而是交易双方为降低搜寻成本而签订的销售和采购合同。而这种一体化经营,在短期内可能会促进农业产品商品化,但从长期看其将不利于农业的发展。
三、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思路与对策
1.强化农村劳动力培训以提升其综合素质,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劳动力要素是市场诸要素中最关键的因素,直接决定着地方农业产业化的进程,为此,必须从职业技能培训入手,着力提高劳动者素质,培养造就一批思想解放、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高素质新型农民,强化农村劳动力培训,努力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为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提供人力资源支撑。农业产业化因市场化而生,既是一种市场选择,也是一种市场行为。强大的龙头企业必须以庞大的市场容量为先导,从这个意义上讲,市场才真正是农业产业化的龙头老大。所以,拓展市场空间是重中之重。
2.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分散的农户需要通过产业化这一组织与制度创新形式以及市场中介组织、农民自发组织等其他形式,来提高农民组织化及集约化程度。所以,一方面要建立起国家、集体和农民及其合作组织相结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尤其要大力发展农民各类专业服务组织。另一方面,加强学会、协会、经济合作组织等的中介作用,要加快农村技术、信息、信贷、保险等服务网络建设,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3.加快基础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培育主导产业。建立生产基地,根据农业特点与市场需求,把粮食、蔬菜、畜禽、水果和花卉列为五大主导产业,并以主导产业为基础,选择好建设好高效益的生产基地,并要积极寻找合作伙伴,拓宽合作空间。同时,增加投入,加快农田水利、道路交通、流通设施等建设,为产业化经营夯实基础。
4.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与企业家的独特作用。政府要从体制、政策、资金上全力扶持农业产业化。企业家尤其是城市工商界、科技界、金融界企业家要直接参与农业产业化,用现代工业和现代生产要素装备农业。如果说农民是农业产业化主体,那么政府与企业家便是农业产业化的两个主要角色。如果政府缺乏扶持农业的意愿与能力,如果企业家不直接进入农业,农业就难以真正实现现代化。
5.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首先要使农民成为真正的独立的市场主体。培育农业市场主体是建立利益分配机制的根本。“风险共担,利益同享”的前提是地位平等,只有农民成为具有独立人格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才能以平等的身份参与产业链中的利益分配。其次,要采取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等形式,让农民普遍入股,使农民既能得到劳动者的利益,又能以股东的身份分享利润,以发挥激励机制的功能。最后,要建立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的组织形式。可以以资本为纽带,产权明确,确保各方利益的分享与风险的承担,这样可以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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