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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政策扶持 大力发展小企业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孟尉校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企业绝大部分属于非公有制经济,二者高度重合。近年来,陕西省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日趋完善,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2008年实施的《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意见》是陕西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部署,是“十一五”时期做好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的行动纲领。
  
  一 进一步理清思路,为小企业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
  
  乡镇企业是个特殊的名称、特殊的现象、特殊的群体,是我国国民经济转型和体制转轨过程中的一个过渡性的特殊概念。萌芽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发展于70年代,兴盛于80年代和90年代前期,调整转型于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竞争的压力不断向企业传导,企业改制改革加快,传统的集体企业大多改制为私营企业、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企业,剩余的少数集体企业内部股权也已分化,逐步形成了个体私营企业和混合型企业为主体的多元经济结构。随着全民创业的兴起,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小企业迅速增加,县域中小企业充当了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这预示着小企业的发展潜力巨大,空间无限。
  
  二 进一步转变职能,为发展小企业提供良好的政策支持。
  
  乡镇企业多年来一直是农村经济、小城镇经济和县域经济的重要支撑,也是城乡经济改革和以工哺农的先导力量。继乡镇企业之后的一大批县域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工业化和农村现代化道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企业所有制结构的逐步转换,乡镇企业的称呼也随之逐渐被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所代替。顺应这个趋势,陕西省乡镇企业局加挂了“中小企业促进局”的牌子,并赋予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在职能上发生了新的变化:从外部看,一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基础性作用不可逆转。二是我国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城市和农村、农民和市民的联系越来越密切。这导致乡镇企业的市场性和农村区域特征逐步淡化。从内部看,一是乡村集体企业大都改制为个体私营企业和混合型企业,投资主体、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都发生了重要变化。二是乡镇企业开始向工业园区和小城镇大量集聚,在农村、在县域出现了很多外来投资创办企业。这就导致传统上所称的乡镇企业的支农性和农民与集体的投资性特征逐步淡化。但对这些企业在新形势下建设现代农业、壮大县域经济、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独特作用,并无太多不同认识。这些企业也仍按照其自有的规律和国家宏观政策进行着调整、转型、创新、提升和发展,当然也肯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界定不清、政策不足和机构弱化的影响。
  
  综上所述,有必要重新审视我们的服务对象,研究我们的工作重点,调整我们的支持政策。笔者认为,在转变职能,继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同时,更要注重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提供有效的政策支持和便捷服务,鼓励创办小企业、开发新岗位,以创业促就业。要提供优质服务和技术支持,鼓励小企业走专、精、特、新的道路,提高小企业的效率和效益。
  
  三 进一步明确重点,为壮大小企业创造更好的环境。
  
  在县域或者说在农村,不管名称发生怎样的变化,作为县域或农村二、三产业的主体地位不会变,作为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的方式和载体的本质特征不会变,支撑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没有变,因此称这些企业为县域中小企业更能突出其共性和功能。推进县域工业化是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的根本使命。县域经济发展的核心是推进县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县域中小企业在建设现代农业、推进县域工业化、城镇化和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独特的、不可或缺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县域中小企业的作用、加快培植工业主体,使之成为推动县域工业化、城镇化,进而实现现代化的主力军是壮大县城经济、建设西部强省的重要关键。从调查的情况看,随着国家政策向“三农”倾斜,县域创业者将大量涌现,一批新型劳动密集型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和与规模企业配套的产业、农业产业延伸型企业也会得到较快发展;县域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快速成长,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开放型企业将不断涌现。为了充分发挥县域中小企业在推进县域工业化、壮大县域经济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引导上述趋势健康发展,需要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为其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最重要的是对工作对象进行准确定位,在管理范围上有取有舍,突出其作为群体在内部的同质性和与外部的差异性,在此基础上针对其属于中小企业和农村或县域企业的双重弱质重合体,尽快实现管理和支持政策的转型。
  
  1.为了在名称、称谓上避免出现不必要的混淆和混乱,以中小企业、县域中小企业名称为主,并在统计分析上将全省和县域的分别分析统计。这样中小企业的名称更加准确和通用,而县域中小企业包括县及其以下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外来投资者兴办的各类中小企业,作为群体的共性特征迅速凸显,表现在作为一般中小企业的弱质性和作为县域或农村中小企业的农村区域性、边缘性和与“三农”的密切关联性等,这样称谓和界定,可以使扶持政策对象更准确,职能、职责更明确,有利于改变县域中小企业在政策、环境和自身素质方面的“弱势”地位,摆脱其处于中小企业宏观管理、指导和服务“神经末梢”的困境。
  
  2.以扶小帮小为目标,加快职能调整。在“三位一体”的基础上,突出体现中小企业职能,省、市、县主打中小企业局牌子。在今后一个时期,突出主要的职能应该是面向处于弱势地位的县域小、微型企业。一是制定县域小、微型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法规和标准,为县域小、微型企业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引导其健康快速发展,维护其合法权益。二是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重点引导县级政府及其他投资主体搭建县域小、微型企业的服务平台,促进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健康发展和有效有序规范运行,提高服务质量。三是加强和改善其它部门对县域小、微型企业发展的管理、引导、服务工作,重点是发挥县级及其职能部门的作用。
  
  3.加快政策的转型:一是工作的核心是提高县域小、微型企业的政策地位,加强县级行政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对县域小、微型企业的分类指导。二是切实加强对县域小、微型企业成长的财税、金融支持,加快推动县级专项资金,切实解决要素供应问题。积极利用税费优惠和财政贴息,加强对县域小、微型企业发展的支持。三是把扶持重点放到企业的“公共品”上,放到加强服务上,放到小、微型企业和成长型企业,放到与民生、就业关联度大的企业上。总之要努力实现政策支持的转型。
  (作者系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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