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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下会计透明度问题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官金华 常有新

  摘要:公司治理结构与会计信息质量呈现出一定的互动性,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指出我国会计透明性差是现行公司治理结构的必然结果。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公司内部和外部治理结构。从而提高会计透明度的建议。
  关键词:公司治理结构 会计信息 会计透明度
  
  2001年以来,美国先后爆发了“安然”“世通”“太科”丑闻。2002年7月开始实施《索克斯法案》(Sarbanes-Oxley Act)后,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越来越被国际资本市场和全球投资人看作是改善经营业绩、提高投资回报、走向国际化的一个重点。世界著名的麦肯锡公司2001年在亚洲的一项调查表明,在财务状况类似的情况下,投资人愿意为“治理良好”的亚洲企业多付20%-27%的溢价(premium)。会计作为“当今公司治理结构的语言”,在公司治理过程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一、公司治理结构与会计透明度的关系
  
  奥利弗・哈特(Oliver Han)在《公司治理理论与启示》一文中提出了公司治理理论的分析框架。他认为只要以下两个条件存在。公司治理问题就必然在一个组织中产生。第一个条件是代理问题,确切地说是组织成员(可能是所有者、工人或消费者)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第二个条件是。交易费用之大使代理问题不可能通过合约解决。也就是说契约不可能涵盖所有未来将要发生的不确定事项,因此经营者会产生“机会主义”行为。当公司治理完善,权利制衡机制充分发挥效应时,经营者为了保住自己在企业中的位置,就必须让所有者相信他不会采取“机会主义”行为,又因为会计信息是经营者的经营才能和努力程度的有效替代,所以经营者就会具有提供高透明度会计信息的动机。
  可见,公司治理结构与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呈现出一定的互动性。真实、客观、全面的会计信息披露为参与公司治理的各个主体提供了他们所需要的重要信息来源,减少了信息不对称。使得公司治理能够有效运作,同时强化外部市场对经营者行为的约束;公司治理则通过一套制度安排来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公司治理的完善程度制约着会计信息质量。
  
  二、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
  
  公司的治理结构由外部治理结构和内部治理结构两部分组成。内部治理结构是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组成的一个三级结构;外部治理结构包括产品市场、资本市场、经理市场、兼并市场等等。
  
  (一)我国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特点
  受数千年浓厚官本位文化与关系文化,特别是30年国有国营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中国公司治理体现着富有中国特色的官本位理念,并形成制约“公司化中国”发展的突出问题。经济学家张维迎教授在“从公司治理结构看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中指出,“国有企业最严重的代理问题在于政府官僚”。法学家史际春教授认为,我国国有企业是在实行了公司制改造以后,政府架空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完全无视公司法、公司制度下的法人治理结构。这是我国公司治理的一大特点。政府在企业外的直接干预,包括超越《公司法》对人事安排的干预,很容易打乱公司治理机制,使公司权利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之间的分权一制衡体制遭到破坏。在各个部门热衷于行政干预的同时,却没有哪个机构愿意下工夫推进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失去了所有权的激励和约束。
  从股权结构上看,我国上市公司股权高度集中,第一大股东平均持股比例高达44%以上。更有41%以上的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拥有绝对控股权。控股股东多为国有股和国有法人股,国有股份所占比重过大且股权高度集中,形成国有股的“一股独大”。在这种特殊股权结构下,董事会及董事长就只能是国有股的代表,需要由政府来任命,而不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这就意味着董事会成员可以不向全体股东负责。不受股东的监督,当然也难以受到经理市场及其要素市场的制约。而且国有股东管理众多控股企业。鞭长莫及,其他股东又较少有发言权,所有权能难以到位,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在法律上或事实上掌握了公司的控制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董事长或总经理独揽大权,经营者权力不断被强化,从而不可避免地形成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内部人成为公司事实上的主人,反过来控制公司董事会,甚至可以挑选董事、决定董事的任免。
  
  (二)我国公司外部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
  外部治理结构方面,我国现有的公司治理结构缺乏来自资本市场和经理市场的竞争,我国资本市场中存在的最主要的制度缺陷是“中国特色”太为浓烈。在我国的资本市场上。资本的本性不突出一资本不追逐利润或追逐利润的能力不强,市场的特点不明显,资本机制与市场机制都被不同程度地扭曲,资本不是原本意义上的资本,市场不是具有完善功能的市场。这样在实践中资本市场所具有的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和作用大打折扣,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目前由于没有建立起评价经营者管理才能的制度,一方面缺乏客观评价经理人员市场机制,另一方面在经理人员仍主要由上级人事部门直接任命的情况下,导致竞争性经理人才市场的发育迟缓和经理人才市场的缺乏,使经理面临的竞争威胁和约束受到严重限制,极大地限制了经理市场在约束公司经营者行为方面的作用。因此外部治理结构是不健全的。
  
  三、我国会计透明度现状
  
  持续、充分、透明的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的责任。然而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现状却无法令人满意。信息虚假和不透明是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一个主要特征。
  从内部治理结构方面看,公司股权集中,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公司内部缺乏有力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公司的经营管理方向脱离股东意图,经理人员的目标偏离股东财富最大化,转向追求自身的利益。由于企业的财务会计信息系统基本处于经理的掌握之中,财务数据成为内部人控制的财务函数。企业会计行为的价值趋向直接受制于经理人员偏好,使会计信息成为经理直接操纵反映其意志的工具。
  完善的产品市场、资本市场、经理人市场及兼并市场的发育和进一步完善将有力地推动公司管理层重视真实财务信息的披露。我国现阶段的情况是产品市场还有待完善、资本市场和兼并市场刚刚起步、经理人市场几乎还不存在。既然经理人员能够掌握和控制企业的财务会计信息系统,且外部又缺乏一定的压力,尤其是对于经理人员而言。虚假会计信息所带来的好处由其享有,虚假信息所受的处罚则由企业而非直接责任人承担。在这样的公司治理结构之下,公司经理人员出于各种各样的目的,或为了上市、配股圈钱,或配合二级市场炒作,任意粉饰报表,披露虚假会计信息。因此可以说。目前会计透明度差的现象是现行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必然结果。
  我国会计透明度差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会计信息披露不真实。②会计信息披露内容不完整。对投资者特别关心的经营业绩的回顾和分析,净利润的组成和变化的原因以及下年度公司的预算,大多数公司都忽略或草草敷衍几句。③会计

信息披露不及时。④盈利预告内容随意更改等。
  
  四、完善公司治理、促进会计透明度实现的几点建议
  
  (一)转变政府职能
  政府作为社会管理者和宏观经济调控者,应致力于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创造基本条件,为各种企业创造一个平等的竞争环境;作为国有企业的出资者。应通过建立健全对接受出资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实现对经营者的有效控制,切实保障政府作为出资者的权益不受侵犯。但不论行使哪种职能。都应当以不直接参与到企业的具体经营行为为前提。
  
  (二)完善公司内部治理
  关键是要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的责权利,使之相互独立、相互制衡,从而能对企业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使管理当局不能随意操纵会计数据,增强会计信息的透明度。①优化股权结构,使股权主体多元化。股权高度集中导致大股东有机会利用控股地位操纵上市公司进行虚假信息披露。并借机掠夺中小股东利益。将政府持有国有股为主的股权结构转变为以法人和公众持股为主的股权结构模式,缩小国有股、扩大公众股比例。②完善董事会。首先,完善相关制度特别是董事会的决策程序,董事的产生一定要通过股东会的合法程序进行,董事的变更也必须由股东大会决定,而不是由政府部门决定。其次,明确界定董事会、董事长、经理的职责权限。③完善监事制度,强化监事会对财务报告的监督。监事会应真正由股东大会选出,对股东大会负责,赋予监事会更大的监督权、起诉权等。④加快完善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制度。鼓励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三)完善公司外部治理
  当务之急,要尽快发展证券市场,分散股权结构,从而尽快建立起有效的资本市场。资本市场的竞争可以理解为以收购兼并为主要形式的公司控制权的竞争。国际经验表明,一个规范的公司并购市场是上市公司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条件,企业控制权的转让尤其是民营和外资股东的进入,可以有效推动股权结构的多元化和分散化,有助于解决上市公司“一股独大”和“内部人”控制等问题。
  建立专业经理人才市场,将竞争机制引入企业经营者的任命。建立专业经理人才市场关键是要改变由政府任命的制度安排,建立经理市场的选择机制。并通过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行将替换机制引入专业经理人才市场。
  积极培育壮大机构投资者,努力发挥其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积极主动的监督作用,促使有效会计信息需求主体市场的形成。要坚定不移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扩大机构投资者规模;扩大各类机构投资者的市场参与程度,完善机构投资者结构,支持发展专业化的投资理财服务,逐步健全机构投资者功能。
  
  五、结束语
  
  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树立市场信心、鼓励稳定的长期国际投资流入的一项重要手段,建立和完善内外部公司治理结构。促进真实会计信息的生成,提高会计透明度,为我国经济走向国际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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