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家庭教育支出畸形增长分析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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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艳梅 赵桂梅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家庭教育支出在教育投资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这里有正常增长的因素,也存在着与社会经济发展不协调的音符。因此,对于城镇居民家庭教育支出畸形增长进行因素分析并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居民教育支出的现状
(一)居民教育支出猛增,教育占消费支出的比重迅速扩大
随着全区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逐年下降,而用于人力资本投资的教育、文化、卫生、保健支出比重上升,民众教育支出能力加强。“十五”期间,全区城镇居民教育文化娱乐项目支出增长1.9倍,平均每年增长23.3%,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从2000年的8.6%上升到2005年的14%,成为继食品支出之后,接近于穿着支出的第三大支出项目。
(二)教育支出快速增长使居民储蓄倾向上升,消费倾向下滑
几年来,全区经济的发展给居民收入带来前所未有的增长,2005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00年增长79%,5年内平均年递增12.2%。在无法预期的消费中,刚性支出(子女教育、医疗、养老等支出)变数增多,使得占80%以上的中低收入阶层面临预期刚性支出约束,不得不选择减少即期消费来应对未来消费支出的危机。2005年全区城镇居民消费倾向比上年下降0.8个百分点,同期居民人均储蓄2395元,加上同期年末人均手存现金,近一半的收入滞留和沉淀下来。除了预防急用,预期的教育支出成为居民缩减日常消费并极力保障储蓄的主要目的。
(三)家庭教育需求大转型带动教育支出升高
家庭对子女教育的需求不再满足于千篇一律的形式和内容,而是寻求最大限度开发自身潜力的受教育途径和“量身订制”的个性化教育服务。家庭教育投入也从子女扩大到所有成员,从某一种教育形式转向多样性的组合教育投资模式,即家庭的教育需求已逐步由义务型、标准化、单一性转向自主型、个性化、多元性,促使家庭消费结构发生了剧变。
(四)不同收入家庭教育支出的能力不尽相同
低收入户,极力挤占其它消费而希望孩子上学。工薪阶层,不买房子也要让孩子上好点的学校。高收入家庭,花高价买最优教育。教育负担已逐渐成为我区高低收人家庭头上的新大山。
二、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居民教育支出高涨的成因和问题
近年来,全区城镇居民教育支出的增长远远高于收入增长,从短期看,是教育消费旺盛的好现象;但从长远看,越来越严重影响到全区居民消费的心理安全,形成畸形消费结构,对整个社会教育体系的有序发展会产生不利影响。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全区教育改革和发展推进了学生数量和结构的变化,带动了居民教育支出的逐年攀升
到2005年末,全区共有在校研究生7110人,比上年增长33%;在校大学生23.09万人,增长16.2%;在校中等职业学生19.99万人,增长14.9%;年末在校高中学生52.35万人,增长10.5%;在校初中学生108.62万人,下降7.6%;在校小学生159.64万人,比上年末下降3.7%。由此可见,全区高年级高收费的学生数量呈递增态势,低年级低收费特别是九年义务教育范围的学生数量递减,这必将导致城镇居民个人的教育投入增加。
(二)政府投入不足
全区教育经费占GDP的比重连续三年出现下滑,2005和2004年分别为2.1%和2.4%,与日益上升的教育成本形成反差。而且政府公共预算只占教育总经费的53%,剩下的47%则要求家长或其他来源去填补。昂贵的学费,迫使不少家庭无力承担子女的入学。
(三)教育收费快速增长促使个人支出相应增多
首先,学校扩招增大了教育成本,在国家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只能借助收费来补充学校运转入不敷出;其次,教育改革使民办学校脱颖而出,也点燃了高收费之火;再次,改革中不乏存在管理的漏洞,产生乱收费、变相收费等,加重了居民个人教育支出的负担。
(四)择校风越演越烈,增加了家庭教育支出负担
按照目前实行的“一费制”,全区大部分城镇工薪家庭负担孩子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没有问题。但随着当今许多家庭教育理念的不断攀升,想使孩子受到差异化教育、高质量教育倾向凸显。因此,择校费、赞助费和学校自立项目收取的诸多不合理费用是构成当前全区城镇居民家庭教育支出的最沉重负担。
(五)正常教育之外的“特长班”过多过乱,收费标准不统一,盲目性支出增大
正常教学之外大量开办的各类兴趣班、特长班、艺术班、电脑班等,给目前许多家庭造成压力,这部分费用不开发票,无统一标准。
三、对策建议
(一)正本清源,建立政府教育投入刚性增长机制
1.确保全区教育投入在财政收支中所占比例逐年上升,并使其在GDP的比重达到或超过4%%。《中国教育和发展纲要》中曾提出将财政性教育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4%定为世纪末实现目标,但目前我区政府的实际投入只在2.5%以下徘徊。必须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把教育经费的投入与财政收支增长挂钩,并且作为一项硬性任务列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中,确保其逐年上升。
2.杜绝地方财政对教育经费的截留,保证地方投入的加快增长。教育的发展,除了国家的支持,主要是地方政府的投入。2004年全国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例比上年有不同程度的下降,我区是其中之一,同期预算内教育经费增长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一些地区程度不同地存在截留行为。因此,教育投入不足仍然是当前和今后教育改革和发展中更大的问题。
(二)建立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新机制,使义务教育的政府投入重心上移
1.认清基础教育的“公共产品”和高等教育的“准公共产品”属性,正确界定政府在教育领域内的职能。对基础教育,政府应坚决地“保”;对高等教育和其它形式的非义务教育,政府则应加强宏观调控,以政策代替单纯的资金支持。
2.适时调整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支出结构.重心主要放在基础教育这一层次。近年来,城镇居民家庭教育支出比重快速上升并趋向偏高,给居民消费带来沉重负担。这种教育支出畸高现象,影响的已不再是一个学生、一个家庭,它甚至已超越了教育领域,影响到社会消费领域,它使教育消费在成长为新的消费“热点”的同时,也成了制约居民消费结构优化和扩大消费倾向的一大难点。
(三)加强治理整顿,规范教育行为
1.限制“高价教育”,进一步贯彻科教兴国、教育为先的方针,举全社会之力,增加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分解重点学校办学压力。一是重点学校要重点倾斜,一般学校也要兼顾,集中力量,办出特色。二是要确定中小学收费上限,并保持相对稳定,使居民对未来消费心中有数。对现行收费标准超出居民承受能力的部分要合理降低。三是规范社会办学
行为,严格收费标准,严控超范围、超标准乱收费。四是逐步有计划地提高普通中学的办学水平,缩小与重点学校的差距。五是强化职业技术教育,提高就业率。
2.采取措施抑制高额择校费。择校费的抑制应该在依法规范基础上辅助以必要的政策界定约束。一方面,政府需要统一制定学区范围应有的校际标准,逐年扩大学区范围招生人数,逐年缩减择校生比例,这样才会使高额择校费之风得到一定程度抑制;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应该避免教育投入的重点化倾向,加强对教学力量相对薄弱者的扶持,逐步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让优质教育资源能够均衡分布。
3.必须尽快解决教育收费增长过快的现状,形成合理的教育收费,才能解决教育消费畸高的问题,构筑科学健康的城镇居民消费结构。目前,学校一些“乱收费”与“软收费”加大了中低收入家庭的教育负担。另外,高校学费近15年涨了55倍,这种涨幅既超过了物价上涨的幅度,也大大超过了国人人均收入增长的幅度。因此,有关部门应加大对教育收费的监管力度,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
(四)采取措施扭转社会教育观念
1.引导家长端正认识,进一步理性对待教育消费。政府应当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引导家长们根据社会的实际需要和子女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科学的家庭教育投资。要认识到当代教育日渐社会化、生活化和终身化的特点,明确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各种各样的职业技术人才,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同时,进一步拓宽就业门路,满足不同层次的就业需求,防止“人才高消费”。
2.义务教育公立化,拒绝民营化倾向。这几乎是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已确立的教育理念,也应该是我们享有平等教育的权利。但近年来,一些地区民间资本纷纷介入义务教育,其超高的收费,增加了居民的负担,并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义务教育阶段资源配置的失衡,损害了义务教育的公平性。
3.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使教育事业有序发展。解决教育不合理收费还必须优化教育资源,方能促进学校均衡发展。政府应努力保证每个孩子基本的受教育权利,并努力做到优质教育资源公平分配,减少择校的发生,降低中低收入人群的教育负担。在此基础上鼓励社会提供更多的优质教育资源,满足不同人群的教育需求。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是目前引导教育向公平教育、素质教育方向发展的关键,同时也是引导居民理性教育消费的有效方法。
4.遏制“教育产业化”,使教育真正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事业。教育产业化是与教育公益性原则相违背的。教育是公益性的事业,但是教育产业化把它改变了,产业化就是赚钱,就是盈利的原则。所以,坚决反对教育产业化,但又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提倡打破对教育资源的垄断,吸引社会资金向教育流动,把教育办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事业,建立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促使民办教育的良性发展。
5.减负要从降低教育成本开始。政府应增加教育投入,一方面完善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制度,以保障贫困学生与其他家庭的子女享受同等受教育的权利,并有效遏制教育成本的不断增长;另一方面,国家财政有必要加大向大众群体转移支付的力度,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教育投入。促进教育资源的公平、公正投入,真正实现义务教育财政负担,从而让家庭的教育成本切实降下来。维护好每个孩子的平等受教育权。
6.矫正市场,使教育真正有序地发展。教育的高度行政化、工具化和功利化,是造成学校教育行为扭曲、教育品质变异的重要原因。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公正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维护正常的教育秩序和市场秩序,革除客观存在的教育部门、重点学校等利益集团的特殊利益。在这个意义上,并不是市场化的改革已经过头,而是要矫正被权力扭曲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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