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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问题及对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包丹霞

  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经历了25年的探索。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了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十六届三中全会又提出建立“归属明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的目标,实行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中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正在日益完善。与此同时,如何加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问题也日渐突出。长期以来,国家作为事业单位的出资人,为事业单位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物质保证,因此事业单位的资产是国有资产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完整性,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使国有资产在事业单位的改革和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加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事业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原则上是非经营性质,以公益事业服务为目的,处于社会直接生产经营过程之外,属于纯公益性质的国有资产。这几年来,出于减轻国家财政负担等各种原因,绝大部分事业单位都开展了创收活动。事业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也由纯公益性质逐步分化成为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俱全。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定义,可以看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增加了局限性,缩小了概念的内涵。
  
  一、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健全的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是事业单位的完全出资人,事业单位的资产就是国有资产。用国家的钱办国家应该办的事,要办事,就得向国家申请要钱、要物,至于产权的归属、如何管理则无人过问,长期以来形成了只注重需求而忽视管理的局面,使人们对国有资产在事业单位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及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由于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加之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紧张,一般事业单位都没有国有资产管理的专门机构,或多部门管理,或由使用者负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由于国有资产的分散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使用者大多是重使用而轻管理,使已有的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难以得到真正落实,管理工作表面化。
  
  (二)管理机构设置不规范
  在宏观管理层面上,有些地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宏观管理部门是财政部门,而有些地区则是国资部门;与此同时,部分地方省、市(地)、县三级之间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宏观管理部门也存在类似问题。这种不平等的机构设置不利于资产的宏观管理。在微观管理方面,在省级,大部门省级设有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本级行政机关的部分国有资产管理;在省级以下,许多地方设有事务管理局,特别是在县级,绝大部分都没有设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另外,一些机关事务管理局本身只能管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而大量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的国有资产无法管理。在微观管理方面,许多单位没有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或专职资产管理人。
  
  (三)国有资产的潜在流失正在发生
  由于管理体制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事业单位资产的产权不明晰,已经导致了事业单位改革中国有资产的潜在流失。如在与其他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合作时,对投入的国有资产不进行评估或低估,国有资产的产权不明确,形成他人对国有资产的无偿占用,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有些单位只知道有固定资产,对无形资产(如科研成果、单位名称等) 的存在和作用没有足够的认识,也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四)业务管理与财务管理相脱节
  一些事业单位业务上实行“条条管理”,而财务又实行“块块管理”,这种业务管理与财务管理的脱节造成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管理和协调,导致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得不到有效的贯彻执行。此外,一些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还存在着较为普遍的资金管理和财物管理相脱节现象,部分地区资金管理属于财政部门,而财物管理属于国资部门,且国资部门与财政部门在业务上是相对独立的,从而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失去了一个重要的约束手段,不利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
  
  (五)国有资产监督不到位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转让、出售、处置等活动中普遍存在着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请国家管理部门审批,也没有进行严格的资产评估工作,而多半是双方协商,私下交易,使国有资产产权变动脱离了国家监督,私自低价转让、出售、变卖和处置国有资产的现象较为严重,导致了国有资产产权变动中国家权益被侵蚀,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二、经营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政策建议
  
  (一)加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预算管理
  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践来看,预算软化是我国目前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随意性强、资产闲置、使用效率不高等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另外从发达国家与地区的经验来看,预算管理是合理配置政府资产的基本手段。据此,我们必须制定完整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预算,并严格按预算配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一个单位,需要购置什么资产,如何配置增量资产和处置存量资产,应该充分分析这个单位的存量资产的现状及其履行工作职能的需要,并将两者进行科学的匹配,最后得出决策方案。这个匹配的过程就是编制资产预算的过程 。加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预算可以有效地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可以为细化部门预算提供直接依据,还能够进一步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因此,我们必须非常重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预算管理。
  
  (二)制定科学合理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
  制定科学合理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是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和条件。是解决目前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随意性强、配置不合理等问题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制定配置标准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1)既要坚持原则性又要考虑灵活性。在事业单位这一共性下,要充分考虑各地区、各单位工作性质的差别和不同,确保标准的人性化原则,但对在同一时期、同一地区提供同一性质的公共产品的事业单位,其资产配置标准应当统一。使每一单位都在确定的标准下既不导致资产的闲置和浪费,又能保证公共管理需要,实行高效运转。(2)要考虑人平标准、单位标准和结构标准三大因素。与此同时要抓住重点,要特别对办公用房、交通工具和现代办公设备等重要规定资产制定具体细致的标准。(3)以实物标准为主,价值标准为辅。在制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时,能够制定实物标准的,应尽量使用实物标准。对于一些变化大、型号品种过于复杂而难以采取实物标准的,可采取价值标准,但在实施时应考虑通货膨胀与地区物价差异等因素。(4)资产配置标准经有关资产管理部门制定颁发后,应具有强制性。其适用范围内的事业单位都必须照章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标准。与此同时,资产管理部门还应同时出台相应的违规惩罚及考察监督措施等。(5)要坚持动态性标准。动态性是指由于经济、技术、社会是不断发展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具体职责与履行职责所需的物质手段也在不断发展变化,因而其配置标准不是长期固定不变的,应随着经济发展的变化调整。这种调整不是随意的,而是严格按照规定的原则、程序进行的。

  
  (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是管好用好国有资产,使之发挥更大效益的重要保证。1995 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但由于有些办法的不完善和缺乏可操作性,同时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还普遍不足,使这些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没有得到真正落实。因此在提高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认识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健全的规章制度,可以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者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责任明确,管理规范;领导者、管理者和使用者都能自觉地依照规章制度管好用好国有资产,使之发挥更大的效益。同时,健全的规章制度,也为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四)完善产权登记制度
  当前需要迫切进行的一项工作是,尽快开展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摸清家底,建立完备的产权登记制度。一方面可为深入开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打下基础,另一方面也可为科学分配预算、准确评估单位绩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基础数据。清产核资工作是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要较好地实行新模式必须有组织、有领导地对所属事业单位的现有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清查需以账面价值为基础,以实物为依据,采取自下而上、自查为主的方法,通过回忆、座谈等方式,按购置或调入时间、现状、用途全面盘点,并登记列入财务账,从而使账面价值真实反映实物。通过清查盘点,在弄清资产家底的基础上,要完善产权登记制度。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目的,在于明确国家和事业单位的产权关系。其意义在于:一是明晰了国家享有资产的所有权和事业单位享有资产的占有、使用权,改变了过去那种所有权和占有、使用权混为一谈的模糊概念;二是明确了所有者和占有、使用者各自的权利和责任,有利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从而加强资产管理工作;三是可以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资产前清后乱,从而可有效防止资产的流失,同时又能做到物尽其用,保证可以充分合理、有效、节约使用所占有、使用的财产去履行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降低政府的运行成本。
  
  (五)加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制化建设
  目前,我国现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则》等全国性法规,大多是在原有管理体制下制定的部门法规,管理手段较为落后,约束力不强,难以适应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需要。因此,必须加快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法制化建设,建立与完善我国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规体系。要加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制化建设必须从建章立制入手,对以往的规章、办法进行清理,建立、完善符合现行管理模式的一系列法规制度,把资产的形成、管理、使用、调配、处置等纳入法制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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