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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经营与我国 “三农”问题探讨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李新安

  一、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化解“三农”问题的重新审视
  
  改革开放以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及其他各项改革措施,在极大地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同时,也存在着难以克服的缺陷,它在发展农村经济和提高农民收入方面的局限性也越来越明显。主要表现在:一是经营规模小,粗放经营,适应不了社会劳动进一步分工协作的需要,农民比较利益低,农民得不到平均利润,这就使我国农产品总量和质量难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得到新的增加和提高。二是一家一户分散的小生产,使农产品难以进入社会化大市场,经常出现农产品卖难现象。三是科技应用程度不高,农户经营规模过小,严重限制了农业的技术革新,农业发展很难有新的突破。四是大量农业劳动力仍滞留在农业中,造成了劳动力资源的严重浪费,农民生活水平难以提高,特别以粮食生产为主的农户极难迅速富裕起来,绝大部分农民依然是中国目前的最贫困者。本世纪以来,“三农”问题日益受到关注,在促进农民增收及统筹城乡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应重新审视农业产业化经营对于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现实意义。
  
  (一)农业产业化在优化农业资源配置效率的同时增加农民收入
  不少经济学家指出,农民之所以贫穷,主要是因为从事农业的人太多。因此,要富裕农民,就必须减少农民。我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多地少,户均的土地经营规模在长期内不可能明显地扩大,因此国际经验中通常采取的一些提高农业效益的办法,如扩大农场规模、政府补贴、提高农产品价格等,我们大都难以采用,即使采用了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农业产业化经营应运而生。
  农业产业化经营很强的辐射性和联动性,把农业生产、农业生产资料的制造和供应、农产品加工和销售三部分有机联系起来组成一个完整的链条,有效地解决农产品以“原字”号进入市场的被动局面,完成以“原字号”产品结构为主导向以加工产品为主导的过渡,延长农业生产链条,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相对于最终消费,农产品加工是农业的中间需求,随着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我国农产品的中间市场需求是不断扩张的。加工环节增值的空间很大,其中的商机很多,这个产业链及其丰富的程度,足以吸纳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这样,种植业就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第一车间,只有少部分农民从事种植业;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被吸纳在后续加工部门,可以分享后续加工部门不断创造的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更重要的是省去了众多农民分散进入市场的交易费用,有效避免了农户生产、销售的盲目性,跳出了市场好就赚钱、市场不好就亏本,“贵一年、贱一年,销售不好就赔钱”的困境,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千家万户农户进行农业生产,如若农产品不能转化为商品或商品价值实现不了,无论是阶段性的产品剩余还是结构性的积压都将影响农业的产出水平,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的矛盾,形成我国农业经营体制的重大创新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现实选择,对构筑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将起到越来越显著的作用。
  
  (二)农业产业化通过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有助于农业产业发展
  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是产业结构优化,农业产业化可以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提高第二产业在农村经济中的比重,使农村产业结构更加合理。长期以来,农业之所以属于弱质产业,是因为农业仅限于从事初级产品生产;滞留隐性失业即剩余劳动力过多。农业产业经营通过从事集约高效的种养业,着重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运销业,可以吸纳相当多的劳动力就业创造价值扩大增值;同时,城市里的农产品加工业及其他劳动密集型产业通过向农村区域转移,为农村发展二、三产业提供更多机会,适当集中着重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运销业的乡镇企业,与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从而形成众多的强有力的经济增长点,转移更多的农业劳动力。在相同条件下,农业占用劳动力越少,农业劳动生产率就越高。农业产业化是推进农业由低级向高级进步的重要手段,大大提高了农业的比较效益,为农业由弱质产业向强势产业转变创造了广阔的空间和现实的前景。
  
  (三)农业产业化将推动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民非农化的进程
  新阶段我国“三农”问题的实质是农民问题,农民问题的实质是就业和增收问题,而解决农民增收和就业问题,不仅要在“三农”内部做文章,而且必须与加快城镇化、推进农村工业化和农民非农化结合起来。以农村工业化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和产出效益;以城镇化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束缚,整合城乡资源集聚二、三产业,大规模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拓宽农村经济发展空间;以农民非农化借助工业化和城镇化推动,使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土地和农业生产活动,从事非农产业,用减少农民的办法富裕农民。农业产业化通过社会化、专业化、一体化生产形式,提高了农村市场化程度,从而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民非农化的进程,突破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的瓶颈,使农业增加值、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农业和农村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
  
  (四)农业产业化能切实改变农业的弱质性,从整体上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
  农业生产要受到自然力的作用使其与非农部门相比表现出其天然的弱质性。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农业不仅有自然风险,还要承担市场风险。农业生产的弱质性,决定了农业生产效率低,商品率低,比较效益差。通观从田头到饭桌,农产品从生产、加工、销售的全过程应该说这个产业链条上的平均利润并不低,但由于这个全过程的“第一车间”是千家万户,“后续车间”是部门垄断利益分割,搞种养的收入不如搞加工的,搞加工的收入不如搞贸易的,产业链条上的后段总是挤压前段的利益,农户作为产业链条上第一环节应得到的没有得到,比较利益自然就低下了。通过农业产业经营方式的重新组合,把从田头到饭桌这个产业链条上的被割断的环节都连接起来,使农业不再成为孤立的生产部门,而是产业链条上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环。如果产业链条上的各个环节都能够得到整个链条上的平均利润,也就是说让农业与农产品加工、销售部门成为一家,结成利益共同体,这样农业的资源优势才能真正转化为产品优势、商品优势,大大提高农业投入的回报率,从而切实改变农业的弱质性,改变农业比较效益低下的状况,促进农业良性循环和自我发展。
  
  二、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影响因素
  
  (一)认识因素
  长期以来,由于我们在思想认识上从来没有把农业真正作为一种产业对待,忽视了对农业产业特点的研究,不懂得实现农业产业化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的必然趋势,这样在组织领导农业生产的实践中很少考虑农业产业体系的整体架构,更不用说从农业产业特点出发,努力去建立一个适合农业发展需要的高效运转的产业体系。因而,我国农业没有健全的产业体系、产业内部缺乏联系。要大力发展我国农业,单靠制定若干具体改革措施是于事无补的,只有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充分认清农业的产业地位和产业特点,以农业为重心构造我国的国民经济体系,把农业作为主导产业,大力发展相关产业,形成以农业为中心的产业体系,才能使我国农业走上集约型增长之路,走上繁荣富强之路。
  
  (二)体制因素
  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要求在较大范围内实现生产要素的流动,按市场原则在农业与加工业、商业、运输业等不同行业之间的配置,按产业组织形式进行经营;要求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市场信息,提供交通服务;要求建立各种服务组织,包括各类中介组织,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等等。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一种规模经营,农户承包的土地要由零碎走向集中连片发展,原各不相关的行业、部门要由分散、无序走向联合,但目前存在的条块分割、垄断割据的体制,严重肢解了农村经济的完整肌体,这无疑增加了规模经营的难度。受到行政区划的限制和束缚,有的地方很难形成跨县市乃至跨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区、生产带,难以发挥农业的区位优势。

  
  (三)利益因素
  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形式实质上是各经济主体出自对自身经济利益的关心和追求,以利益为纽带在自觉、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形成的利益共同体。在农业产业化形成进程中,由于各经济主体参与产业经营的直接目的是获得最大的自身利益,往往对自身局部利益、眼前利益考虑得多,他人利益、长远利益考虑得少,不少地方推进产业化经营的步伐慢,难以形成联合体,其中计较利益得失往往是主要原因。在已经形成的产业联合体中,有的经营效果不尽如人意,症结在于分配机制不完善,诸多利益矛盾关系未妥善处理好。
  
  (四)国情因素
  从我国情况看,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影响、阻碍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一是技术进步问题,二是农民素质问题,三是资金问题。
  
  三、发展我国农业产业化的主要思路
  
  (一)加快发展壮大龙头企业群
  用产业化带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其核心是有一批拉动能力大、辐射范围广、市场竞争能力强的龙头企业。要着眼于“入世”后国际竞争的新形势,本着“高水平、大规模、专业化、外向型”的思路,按照“以大型龙头企业为主,以中小型龙头企业为辅,多元启动,群体发展”的基本原则,加快龙头企业建设步伐。通过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形成一个完整的“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体系和组织体系,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市场化,有效突破市场制约,塑造全新的市场主体。
  
  (二)加快推进企业与基地的一体化进程
  完成用产业化带动农业和农村经济这一任务,必须进一步密切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的关系,真正把基地作为龙头企业的“第一生产车间”。鼓励龙头企业积极探索与农户联结的新机制,引导和扶持龙头企业通过契约联结、资产联结等形式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共同体,加快一体化经营步伐。
  
  (三)加快建立推进农业产业化的投融资新机制
  当前资金短缺是制约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性因素。要打破这个瓶颈,就要建立“企业和农户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政府投入为导向”的投资新机制。政府应通过贴息、担保等方式鼓励各行各业,尤其是鼓励农业产前、产后企业直接和农户(场)签订信贷合同,以贷款补贴和预付货款等方式把资本投向农业。充分发挥企业的投资主体作用,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企业、农户、农产品加工企业和社会资金,向农业产业化经营聚集。
  
  (四)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步伐
  科技创新是推进产业化经营快速发展,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的动力之源。要实现用产业化带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目标,必须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农技推广,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改造传统落后的生产工艺和生产手段。一是要实行产、学、研一体化。二是要加强科技培训和推广体系建设。三是要加大科技研发力度。四是加强品种引培育体系建设。
  
  (五)加快建立推进农业产业化的支持保障体系
  用产业化经营带动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社会化系统工程,是对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一次撞击,是现代生产经营理念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农业的产业化经营要把种养加、产供销、农工贸等构成一个完整的链条,为了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应建立和健全适应农业产业化经营需要的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化支持保障体系。为此,要认真贯彻落实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把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实现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及实现跨越式发展目标的根本途径,切实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要进一步规范市场,清理整顿面向龙头企业的各种收费,减轻龙头企业的负担,改善龙头企业的经营环境,继续加大对多种所有制、多种经营形式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努力创造适宜的政策环境;要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意识,合力推动农业产业化带动战略的顺利实施。
  (作者单位:河南财经学院国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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