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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先行 整体推进 通化市新农村建设扎实有效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本刊编辑部

  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部署,通化市把新农村建设作为统筹“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把建设新农村作为党和政府惠农的德政工程,紧紧围绕“二十字”方针,科学部署,整体推进,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了可喜的阶段性成果。
  1.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统筹推进新农村建设
  新农村建设之初,通化市把新农村建设纳入全市重要工作日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到县、乡、村开展调研,召开县、乡、村和有关部门座谈会、理论研讨会、规划论证会,确定了“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运作、高水平建设”的新农村建设总原则,制定了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和工作方案,及时成立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启动了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四个班子齐心合力抓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机制。专门制定了新农村建设财政投入政策和奖补办法。“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财政用于新农村建设的专项资金和奖补资金累计7.6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的发展。5年来,市级领导共深入基层开展新农村建设调查指导工作1000多人(次),研究解决各类问题2000多个。
   每名市级领导都包保一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作为党建工作的联系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农村办公室组建工作。2006年初,根据省里的要求,市新农村办公室指导县(市、区)成立了新农村建设工作办公室,通过各级组织部门抽调优秀后备干部具体实施,使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有了良好的开端。2008年6月,全市7个县(市、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都成为常设机构,有固定财政编制人员、有固定办公场所、有固定办公经费和车辆。其中通化县、东昌区和二道江区实现了独立办公。全市78个乡镇(街)也都成立了新农村工作办公室,一名副职干部主抓新农村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基层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达到210人,全市新农村建设组织机构得到了加强和完善,为推动全市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基础。
  2.突出农民主体,社会帮扶,合力推进新农村建设
  在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中,通化市注重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组织和动员广大农民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使其成为新农村建设中的建设者和受益者。市委、市政府从水、电、气、路等农民最关心、最需要、最受益的基础设施入手,加大建设和投入力度,初步形成工农联结、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共同发展的格局。5年来,全市农民共投资投劳累计核算资金达到60多亿元,启动新农村建设项目8481项,共修水泥路1403.08公里;修建边沟1281.37公里;修建围墙1281.37万延长米;修自来水284处,受益人口35.76万人;安装路灯7793多盏;建沼气池5886个;秸秆气化站4个;完成泥草房改造25140户,改造面积为150.84万平方米;新建农村超市1116处,健身广场591个,浴池173个。
   通化市组织和动员社会一切力量,广泛参与,积极帮扶,制定实施了《通化市新农村建设包保帮扶工作方案》、《村企共建新农村工作方案》,组织市直124个部门和单位对省级示范村进行帮扶,县(市、区)共有160个部门和单位参与新农村建设。共筹集社会帮扶资金2.6亿元,放大效益达到22.3亿元,有力地促进了农村民生事业的较快发展。目前,全市农村有线电视覆盖率达95%,实现农村信息网络全覆盖;农民参加新农合医疗人数达到109.3万人,参合率91.09%,人均补助标准由40元提高到7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助标准由360元提高到420元。农民的就业难、就医难、子女入学难的问题都得到了有效解决。
  3.立足工作实际,科学指导,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
  2006年以来,通化市立足农村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具有通化特色的“军民共建型、自然生态型、自力更生型、项目拉动型、环境优美型、依托企业型、旅游兴业型、异地重建型、劳务富村型、产业兴村型”10个新农村建设模式。围绕10个类型特色,建设了一批集产业、生态、旅游、观光、民俗等为一体的“明星村”,作为当地新农村建设的亮点和样板。
   2008年开始,通化市委、市政府确定了以农村环境建设为突破口的新农村建设整体推进目标,在全市各地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治理脏、乱、差,清理“三小五堆”,搬走柴草垛,清理畜禽散养,加强村屯美化、绿化。累计清理垃圾675多万吨,清除不合理垃圾点10452处,清理空心房、柴草垛75106处,建立卫生保洁队伍879支,人员达到8048人,配备保洁车652辆,新建垃圾填埋场1053处、垃圾点1245个;绿化美化827万平方米,栽树794万株;修建标准化卫生厕所37145个。各村屯都建立了卫生长效保洁机制,过去不合理的垃圾堆放点,现已成为新农村的风景点和休闲地。
   为抓好整体推进工作,通化市结合实际,制定了《通化市新农村建设阶段性考核办法》,以市委、市政府文件下发各地。由市委农办、新农村办、文明办、爱卫办和两办督查室组成联合工作组,建立了常态工作考评机制,深入各地检查指导新农村建设工作。对农村经济发展、农民人均纯收入、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进行量化考评。把新农村建设纳入市政府与县(市、区)签订的农业农村工作目标,市政府每年都对新农村建设进行总结和表彰。获一等奖的县(市、区)奖励5万元,二等奖3万元,三等奖1万元。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突出的个人,市政府奖励1000元。对帮扶成效突出的部门,颁发奖牌和奖金。到目前,通化市已有省级整体推进试点县2个,省级推进(试点)镇7个,省级推进(试点)村44个,市、县级试点镇5个,市、县、乡三级推进(试点)村384个,各级推进(试点、示范)村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39%。全市989个行政村不同程度地启动新农村建设,55%的行政村已达到新农村建设阶段性标准。
  经过全市共同努力,通化市农村环境得到较大改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新农村建设良好氛围。整体推进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和省新农村办的高度评价,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现场会、全省新农村建设农村环境整体推进现场会、全省新农村环境建设经验交流会、全省农委系统主任工作会暨新农村建设现场学习会等会议相继在通化市召开,推介了全市新农村建设的经验和作法。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对“十二五”进行了战略规划,提出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在新的形势下,通化市委、市政府立足新的历史起点,认清形势,把握中心,以“三化”为统领,继续强化新农村建设的组织领导,广泛开展宣传工作;继续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加快民生发展;继续强化县域经济发展措施,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继续强化“千村示范”建设工程,加快整体推进建设进程;继续强化包保帮扶工作,建立长效投入机制;继续坚持和完善领导联系点、部门帮扶、社会广泛参与的包保帮扶工作机制,进一步整合领导力量,整合社会资源,整合社会投入,形成“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共同创造新农村建设的新局面。
  (省新农村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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