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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建筑设计创新思维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刘 芳

  摘要:建筑设计是指对人们所需要的生产、生活,文化、娱乐等空间的创作过程,是针对建筑内部空间与外部空间而进行的一种人为活动。在建筑设计中,创新思维是大部分设计者都应该有的思维方式,其过程是为实现设计者的设想而做的各种方法的探索。它是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相结合,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相结合的创作方法。它建立在对设计条件深刻分析和正确理解的前题下,抓住问题的关键和实质,以丰富的想象力和在反复思考中获得的灵感,运用建筑语言所特有的表达方式和构图技巧,创作出具有深刻思想和卓越艺术性的、完美统一的建筑形象。本文结合多年工作实践,对当前建筑设计提出了新的设计思想,并从元概念出发提倡了一种新的建筑设计思维。从而让以后的建筑设计更具艺术性,且让人们的生活环境更加抽象化、层次化、条理化。
  关键词:建筑设计;创新思维:抽象性;元概念
  中图分类号:TU20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422(2010)04-0066-02
  
  1、引 言
  
  在建筑设计中,再富有创意、再优美精湛的建筑,都不能离开技术层面的支持。在实际工作中却常发现一些建筑师设计创新的意图强烈,但其设计方案脱离设计原则程度严重,存在功能或视觉效果不佳的问题。本文作者通过自身对其的理解,做简要探讨,与大家分享。
  
  2、抽象性新思维
  
  抽象思维是创造性思维的基础,它与“机械”思维的方式和形象思维作为实现的途径相结合而达到创造思维的目标抽象思维是指“脱离了具体事物的事物关系结构的符号式逻辑表达”。
  2.1 创造性新思维与格式塔结构维度
  所谓创造思维,其实是基于内在格式塔结构维度相似性的新的联结、组合与赋予新的认知对象的思维。当二者相匹配时(即认识能完满地表述客观事物时),这种思维――包括其概念、法则等就是正确的。例如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中之相对概念、光速、不变等概念的重新组合并用来表述光的运动、时空限定等。任何创新的要领都出自于原有概念或它们的格式塔结构维度之间的不同的组合与客观事物内在规律性的相匹配。隐喻方式及其内在机制是创造性思维的实质。在隐喻的源体与目标体关系中,相对应的组成元素即相似的格式塔结构维度。找出隐喻的可自动分解的操作模式就解决了创造性思维的可行模式问题。从思维的角度看,创新是隐喻的结果。
  2.2 从元概念出发
  一种创造性思维模式是:从元概念出发,按照人的特性和科学逻辑或隐喻逻辑来推测某种事物的演化过程与方式。这种推测要注意逻辑思考的彻底性。
  2.3 对于艺术,利用隐喻逻辑结合人的特性来进行创造性思维
  环境中的形态与某些概念可构成相应的对应关系,从而形态具有了某种意义,二者建立起了隐喻关系。利用隐喻逻辑并结合人的特性,我们可以高效地完成特定的创新思维成果这种思维模式还可表现为“原型法”――即找出原型,然后发散,创造出众多的引伸的形态来。
  2.4 源自某原型可引发出许多不同的组合,但其原型却同一
  由某些基本特征独有组合构成原型并引发出诸多不同组合形式,形成某种个性风格的建筑。如柯布西埃提出的现代建筑的“新建筑五手法”模式。再如将门定义为“两种境界的过渡态或中介”,可使建筑入口形态的创新思路大为开阔。
  2.5 创造思维的算法模型
  创造是某种新的组合过程的产物,由构成因子与(多维的)构成序列关系决定。算法是一组达到某个目标过程的步骤的表述。事物构成因子均是一类集合,而类别划分是相对的,在更为抽象的层次,异类的事物因相似性而被认为是同类。本文将创造思维的算法模型粗略表述为:建立事物构成因子的集合,在更为抽象的层次,异类的事物因相似性而被归于同一集合,建立此递归的构成结构:对于某构成因子,在更为抽象的层次,通过某些相似特性而形成的两种门类事物的联结:选择原有构成因子的替代物并加入到所要进行的组合过程:依据类别差异度、已组合统计量度、组合因子间亲合度、制作成本等尺度作为约束条件制定搜寻算法:通过更为抽象的层次进行搜寻,找出原有构成因子的替代者;不同构成因子的差异组合。从组合要素的数量可知不同组合的数量很大。
  
  3、建筑的特性及建筑设计的特点
  
  3.1 建筑设计大体上是一种模仿性的工作
  建筑设计从思维的层面看,实质是设计的规则和组合技能的运用。大脑只能做那些它内在已有的(包括即时输入的)和可以组合的东西。
  3.2 建筑设计是建筑构成因子
  到某种均衡的过程和产物构成建筑的诸要素涉及实现功能、经济、文化艺术、形式、技术、材料等方面。从艺术的角度看,建筑的实用交通与其他艺术门类(如绘画)相比,总体上制作所耗的代价之高之广显然不可比拟,而资源的有限显然决定着最大部分的建筑以实用经济为第一原则。
  
  4、建筑设计创新思维
  
  4.1 建筑构成因子创新取向和建筑设计创新中“度”把握
  显然,选择何种建筑构成要素创新和“度”的把握,是决定能否达到某种令人满意的均衡状态的关键。例如:使用者留驻时间短、无大量必备的器具放置的功能空间自然在构成上有较大的造型创新余地。这是一条建筑设计创新的操作规则。
  4.2 利用少见的差异方式
  由直接的尺度夸张(超尺度)、变异(简化、扭曲等等)来获得以前由于经济或技术原因而没有或很少见的形式,实现与否取决于接受的可行性。
  4.3 利用任何其他门类中的事物形态作为模仿对象
  关键是发现现象内在的构成结构的相似性,并在抽象层次归纳出操作规则。
  4.4 组合的规则
  构成因子与不同层面的事物集合相联系,将一种构成因子的(甚至不同层面)事物集合中的个体相替代,并加入到组合过程中,从而生成创新的结果。需要依据人群的生理一心理和文化特性制定相关抽象层次的操作规则。
  4.5 创新思维规则应否修正的评价规则
  如果有全新的构成因子加入,可能需要对创新思维规则加以修正。
  4.6 创造性的思维方式
  在实际设计中,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很多,归纳如下:将不同的词汇加以重新组合,可依照其部分属性的相似性:将原词汇的语境改变为相关的但属性差异大的语境。如将自然博物馆入口做成期望龙大口状;将原词汇加以变异,简化并改变其部分属性。如将原建筑词汇“窗”的形态简化、变异,并改变其材料,放弃其空虚属性应用于墙体作为装饰图样;充分体现概念与相关形态的隐喻意义和准确性,尽可能地使观者在生理一心理上有认知效应;利用抽象的几何学关系(单元体或其组合)或数学的特性作为控制整体形式或单元体组合的潜规则。如此在繁杂中增强秩序,将视觉形态控制在人的美感系统所接受的范围;科技作为工具。工程技术、材料、太阳能,人工环境

控制、信息技术等均有极大影响。如光纤相关技术可将太阳光随意地引入室内,待其成熟及产业化时,利用这种技术与装备,可使任何内部空间外部化。建筑的组合会十分自由,为创新提供技术支持;构成模式空间维度的变异,可形成新的形态构成。如利用院落建筑的平面变异成立体的院落,空中别墅的叠加组合等;概念的颠倒与混淆。如内外之分的颠倒,空间维度的变异(通过连续、缩放、扭曲、偏转、断裂等方式的综合使用)等等。再如梁与柱或实墙按常规是相连的,利用玻璃(虚幻状)将这种联打断;功能分离,各自有独立性。依不同功能的不同组合产生新的形式。例如将结构构架与建筑功能单元体分离(居住、商用等功能单元)。依需要可自由组合,也可随时更换建筑单元体。建筑语汇图式的变异与重新组合。如将入口做成放大的变异的窗子样子,门为它的一部分,作为窗格的局部,用较高的台级表达“墙”的意义等;把新的小的因素放大,并加以充分的认识和利用也是一种创造性的途径。任何部位的建筑构件均可看作一种特定空间位置中的有意义形态。如柱头,我们把它看作传统的经典构件,也可以将其变异为现代的构成形态。利用几何形特别是某种曲线面几何形作为建筑形态主体是有效的方式:
  “解构”是在“拆毁”概念的基础上提出的一种读解方法与策略。首先,要进行原等级关系的颠倒和打破界线(在原等级关系中,一方在价值与逻辑上等等方面支配着另一方,占主导地位)。突破原有系统,打开其封闭的结构,排队其本源和中心与二元对立,然后对系统全面置换。将分解后的系统的各种因子显现出来,并使原有的因子与外在因子自由组合,使之相互交叉和重叠,产生出新的意义载体组合:原型的提出取与创造性使用。原型法――先发现及设定原型及其格式塔结构维度,然后以各维度为纽带向外与那些有相似或依某个原理而相关的维度的本体,达成本体之间的联结。从而从原型生成种种不同的变异体。建筑师柯布西埃的“多米诺”建筑原型和现代建筑流动空间的原型――密斯设计的巴赛罗纳德国展览馆的空间构成模式。再如任何从原型机器到各种经过改进的新机型,以及由此为基础与体现其他概念的机器(或部件单元)的新组合等。非单纯循环的最初单元可以认为是一种原型,其后的循环在某种程度上对应重复着相似的特性。
  4.7 建筑设计创造性思维的算法模型
  把建筑设计看作是由一系列程序控制的生成过程。一些建筑师采用的程序要比其他人的程序有效得多。以“计算视角(Computing Perspective)”来看待世界以及其中现象的方式,发现事物现象中的逻辑关系和结构――这可以被看作是某种控制程序,并建立起模型,对于理解复杂事物现象是非常有用的。算法是对行为――包括某些到达预定目标的步骤的精确且有限的说明,表现为一系列规则指令。那么,我们需要用算法表达方式构思设计行为:用生成与过程构思展示设计行为;用不同的抽象层面来构思算法;按照算法进行设计过程。在建筑设计思维的任何一个层面,都可以先在抽象层次确定某抽象概念,如建筑造型采用“雕塑感”形式,或者某种“实体”与“线形虚体”相组合的形式,等等,然后进行下面所表达的过程。如此以相同的方式在次层面进行相似的过程。便如:在建筑中某种功能空间与其周边某主要功能空间可能有视觉功能上的冲突,需要将其掩蔽。所以这时就用到了“遮挡一三维的空间限定”的概念。在构成建筑物功能系列关系网络中某些概念之间已被设定为不相容或相容度很小,故可以依标识有功能概念的空间排列关系(如相连接与否),可判断是否需要引入“遮挡”瓜。这种功能概念的空间序列关系在建筑设计资料手册中已有列出。算法模型为:
  4.7.1 如果己确定“遮挡-三维空间限定”概念,那么:
  ①由上述抽象概念列出其基本格式塔结构维度。
  ②由上述格式塔结构维度引出相关子概念集合。
  4.7.2 子概念集合中如有遮挡作用的形态概念(一种命名,名称,如“假山”、“屏风”之类)集合(可以包括有物理遮挡作用的具有三维尺度、层次的物态。对人来说,可先找出具体的物态如假山)。
  ①那么激活假山的形态抽象特征――其构成的格式塔结构维度,如“层次”
  (构成特性)、视觉“不可进入性”、“多维性”等等,选择相似的或由之衍生的构成结构模式;
  ②搜寻具有上述格式塔结构维度的与2.1所选择的构成结构模式相匹配的实体材料,有不同差异度材料选择(有不同质地等诸多格式塔结构维度集合及其与上一抽象层面相似的“抽象概念――具象形态”对应构成结构)。
  4.7.3 从材料、形态构成诸方面以不同者替代,从而得到创新的具遮挡作用的物态。
  
  5、结 论
  
  本文讨论了通过“概念”作为中介的可操作的建筑创作的“机械”思维方式。这种方式可使建筑创作过程抽象化、层次化、条理化,具有明确的目标和操作思路,依此方式,建筑创作可以高效率地实现。创造思维机制具有内在逻辑且是很有限的,却能生成许许多多不同的功能组合与形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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