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分类指导原则的平原地区新农村规划方法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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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方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本文试从新农村规划的角度,将平原地区村庄划分为转变型、提升型、改善型、迁建型四种类型,并按照分类指导原则,对各类型农村土地政策引导模式和规划重点进行探讨。
【关键词】 新农村规划 平原地区分类指导原则村庄类型
引言
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方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在“规划先行,试点引路,分步实施,整体推进”思想的指导下,新农村建设中村庄规划就成为村庄规划管理与规划设计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由于各区域内自然、社会、经济以及历史发展的不同,形成了各具特色的乡村景观文化,也影响了村庄的经济发展水平,使得村庄差异较为明显。在这种背景下,如果按照同一思路进行规划编制和政策引导就显得过于空洞化和理想化,不具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因此,新农村规划必须以分类指导、突出特色为原则,在空间上有重点、有步骤的推进,确定不同类型农村的发展路径和土地利用模式,并制定相应的发展策略和规划方案,才能有效地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发展目标。本文试从新农村规划的角度,对平原地区新农村分类及各类型农村土地政策引导模式和规划重点进行探讨。
1、 新农村规划的主要内容
新农村规划主要包括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区域内农村居民点规划和村庄规划【1】。
1.1区域内农村居民点规划:我国农耕文化源远流长,乡村聚落分散。因此,农村居民点规划研究要基于这种自然分散状态,针对乡村不同发展特点、文化需求,提出拆迁合并的可能。确定村庄总体布局和主要生产用地的分布;确定中心村、基层村以及村庄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建设特点。
1.2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村庄规划应坚持注重发展、节约用地的原则,协调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统筹对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的合理布局;确定村庄发展中心,合理安排村庄内居住、道路、绿化、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生产设施等各项建设用地,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发展;改善居住生态环境,以满足使用要求、卫生要求、安全要求、景观要求、人文要求等方面为前提,选择适合当地生活习惯的民居套型,并对新旧建设用地调整幅度进行科学界定;
2、 平原地区农村居民点体系结构为:中心镇――一般镇――中心村(农村社区)――基层村(特色村庄)
新农村规划建设中农村居民点的发展形式是农村社区,农村社区是指依托镇区和集镇区建设的新型农民集聚区,是引导留居农村并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今后采取的主要聚居形式。通过村庄整合,平原地区的村庄规模一般可在5000人左右,村庄布局要合理,耕作半径不宜过远,可考虑在两公里左右。新农村社区中应配建重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如学校、幼儿园、医疗、商业服务设施等,使其达到现代化社区的标准。
3、 农村居民点规划的推进策略【2】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村居民点规划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只有立足于当地实际情况,采取以下的推进策略,才可能编制出可行的农村居民点规划,并将规划付诸于实施。
3.1 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相结合:通过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提高农业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居民点体系调整和基础设施建设,使农村居民点与农业产业基地、物流产业基地和农业加工园区有机结合。
3.2 与生态环境整治优化相结合:地处生态恢复区、自然保护区的居住地区,农村居民点规划应结合生态恢复工程、造林绿化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相结合,降低该区域内的村庄密度和人口密度。
3.3 与土地综合整理相结合:平原地区采用“田、水、路、林、村”综合整理模式,即农村居民点的调整要与农田基本建设、生态林地建设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从而使该区域实现生产生活条件的全面优化、人居环境整体美化、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升。
3.4 与农业综合开发和重点建设项目相结合:在农业综合开发和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注意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将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费用纳入项目计划,使区域内村庄率先实现现代化。
3.5 与旅游开发建设相结合:地处自然保护区、拥有历史文化遗产或具有独特地方物产的典型村庄,结合旅游开发,将村庄建设成符合旅游需要的特色村庄。
4、 村庄分类及特征
将现有村庄分为转变型、提升型、改善型、迁建型四种类型。
4.1转变型村庄
转变型村庄是指城镇规划区内转型中的居民点。其特点是:建筑密度高、经济实力较强、社会构成复杂,在经济、社会、土地利用、建筑景观等方面处于明显的“乡――城”转型过程中,既具有较高的城市化特征,有保留一定的农村社区的特征。
4.2 提升型村庄(中心集聚类)
是指城镇规划建设用地外规划确定集聚发展的中心村、经济强村及道路交通等重点工程项目拆迁涉及的安置村。
4.3改善型村庄(整理改造型):是指县市域镇村体系规划确定保留的村庄。
4.4迁建型村庄(移民迁建型):是指资源缺乏、交通不便、设施不全的偏远弱小村庄和地处易受洪水、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庄,以及因大型工程项目建设需要迁移的村庄。
5、 不同类型村庄的整理模式及规划重点
平原地区交通方便,人口密度高,地形平坦,耕地易集中。土地整理重点突出:一方面是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即农村居民点向中心村和小城镇集中,乡镇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农田向规模经营集中;第二方面是建设高标准农田,实现“田成方、林成网、井配套、路相连,设施齐全、土地平整”的田园生态格局【1】。不同类型村庄的整理模式及规划重点如下:
5.1 转变型村庄:
整理模式:城乡融合
在符合城镇总体规划的前提下,进行更新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把村庄建设转向居住区建设,实现由农村向社区化、城市化的转变。
规划重点:因城中村处于发展成熟的城市区,区位条件较好,所以如何协调城中村与城市地区的发展,成为规划编制的重点。依据城镇总体规划,积极推动城中村改造,使此类村庄在空间形态、建设方式、配套水平、社会管理等方面与城镇接轨,加快融合,形成有机整体。建造以多层、小高层、高层为主的大型社区,配套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引导农民生活进社区、生产进园区、商贸进市场,实现村庄向社区转变,农业向工业转变、农民向城镇居民转变。
5.2提升型村庄(中心集聚类)
整理模式:对于人口规模较大,区位较好,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中心村,采用集中建设新农村社区的方式,引导周边规模较小、分布散的村庄向中心社区集聚。
规划重点:规划在中心社区配置公共服务设施,满足农产品加工业、旅游业、服务业等多种功能发展的需求。在建设过程中,应适当预留发展用地,提倡建设公寓式住宅,推行建设联排式住宅;制定公共品配套倾斜政策,加强公共财政投资力度;适当超前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村庄空间形态和人居环境优化,并提高对外公路等级,使村庄与周边小城镇及其他地区的联系更加紧密。
5.3 改善型村庄(整理改造型)
整理模式:对于村庄分布稠密、村庄规模呈匀质化的乡村地区,应对原有居民点进行持续调整,通过空间重构,形成组团式居民点。
规划重点:对于规划确定的保留的村庄实现规模控制,以形成良好的人居环境和基础设施条件为重点,就地整治、积极更新改造。此类村庄通过完善道路建设,加强与小城镇或中心村的联系,形成有机整体,依靠小城镇或中心村提供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5.4迁建型村庄
整理模式:位于生态保护、水源涵养区、行洪区、蓄滞洪区、地质灾害频发区等范围内或因大型工程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应以政府为主导,向周边小城镇或中心村进行迁移,按照镇区安置小区或中心居民点标准进行配套建设。
位于规划的产业园区的或项目开发用地内的村庄,采用政府引导,开发商投资相结合的方式,按照项目建设的进度逐步搬迁,分期分批向小城镇或中心村集聚,并在产业园区或开发项目中解决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规划重点:因产业园区和大型工程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需要搬迁的村庄,冻结一切建设活动,不在进行村容整治,以免增加基本建设费,造成投资浪费。
结语: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任务,只有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划分出不同的村庄类型,针对不同类型的村庄,才能制定科学的新农村规划,更好地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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