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李楠

   【摘 要】随着我国商业银行业与国际银行业的接轨,特别是新巴赛尔资本协议的出台,对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文章主要目的就是通过介绍国际上先进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和经验,结合我国银行的现实情况,探讨我国信用风险管理框架的构建和改进问题。
   【关键词】商业银行;用风险;管理体系
   一、西方信用风险管理理论
   1.信用度量模型。信用度量(CreditMetrics)模型是由JP摩根公司于1997年推出的,旨在提供一个进行风险估值(VAR)的框架,用于诸如贷款和私募债券这样的非交易性资产的估值和风险计算。该模型以信用评级为基础,计算某项贷款或某组贷款违约的概率,然后计算上述贷款同时转变为坏账的概率。信用度量模型利用可得到的借款人的信用评级、下一年评级发生变化的概率(评级转移矩阵)、违约贷款的回收率、债券市场上的信用风险价差和收益率就可以计算出一项贷款的市场价值和价值波动的标准差,从而计算出该笔贷款的VAR。通过VAR的计算,该模型试图反映出银行的某个或整个信贷组合一旦面临信用等级变化或拖欠风险时所应准备的资本金数额。
   2.KMV模型。KMV模型又称为违约预测模型(Credit Monitor Model)。该模型通过观察某公司股价的变动来判别其违约风险的大小,其主要的分析工具是预期违约率IDF(expected default frequency)。
   KMV模型是分三步来计算企业的违约概率的:第一步是计算企业资产的市场价值和波动性;第二步是计算企业的违约距离DD(distance to default);第三步使用KMV的违约数据库将DD转化为预期违约率EDF (expected default frequency)。预期违约率EDF这一指标很有意义,因为在分析信用风险时都会涉及到违约率,而只有预计违约率我们才能更清楚地计算出违约带来的损失,风险管理部门也才能有效地进行风险检测和控制。
   3.信用风险管理理论的发展方向――新巴塞尔协。2004年6月26日,十国集团的中央银行行长和银行监管当局负责人举行会议,一致同意公布《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即新资本充足率框架。巴塞尔新协议的出台不但为商业银行提出了一个更为准确的资本充足率要求,也为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提出了一个更为全面的指导原则。尤其是内部评级法的引入,将使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发生重大变化,并推动其由传统的定性分析逐渐向现代化的定量分析发展。根据新巴塞尔协议的规定,在使用IRB法时,商业银行首先应将其全部资产按照各种资产所内含的风险的特性划分为以下5大类:公司类资产、国家类资产、银行类资产、零售类资产和股权类资产。公司类资产下还设有五个小项,零售类资产下设有三个小项。无论是何种资产,IRB法都规定了以下三大基本要素:风险参数(即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违约风险暴露EAD和期限M)、风险加权公式(即把风险参数转化为风险加权资产和资本要求的公式)和基本要求。对于大多数的银行资产,新资本协议都提供了两种方法,即初级法和高级法。
   二、我国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方法的现状和局限性
   (一)我国银行现行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度量方法主要采用贷款风险度方法,贷款风险度方法就是对贷款进行风险评级的一种方法,即对债务人某一笔特定的贷款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进行评估。贷款风险度是贷款风险总额与贷款余额之比,评级的对象就是某一笔特定的贷款,评级的内容包括贷款的合同条款、担保情况及担保人的资信等。从贷款发放的时间来看,贷款风险度方法包括贷款前对企业信用分析时所作的贷款风险度测算和贷款后进行风险监测时所作的贷款资产风险度的测算。具体方法是将企业划分为不同的等级,确定相应的风险权数,从而得到企业信用等级风险系数T,在给出信用、保证和抵押等各种贷款方式的风险权数,得到贷款方法风险系数S,贷款风险度计算公式如下:贷款风险度:X=T*S,这里的贷款风险度实际上用一个在0~1之间的概率值来表示贷款风险的程度,当贷款风险度等于0时,不存在贷款风险;当贷款风险度为1时贷款风险达到最大。从贷款的发放到收回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一笔贷款发放后就进入了企业生产资金的周转过程,并以各种形态存在。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通则》规定:银行已发放的贷款资产可划分为:正常贷款、逾期贷款、呆账贷款和呆滞贷款,并规定了相应的贷款形态系数,由此可以确定不同贷款形态的风险系数P:贷款资产风险度:单笔贷款风险度*贷款形态风险系数=X*P=T*S*P,贷款风险权重资产:单笔贷款金额*该笔贷款资产风险度,全部贷款资产风险度:贷款风险权重资产之和/贷款余额之和。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局限性
   信用风险管理组织机构不够健全。首先,我国商业银行的各级分支机构既是经营者,又是风险控制者。业务经营与信用管理二合一的制度,使一些银行的贷款审批制度流于形式。其次,我国商业银行基本上是按行政区划设立分支机构,机构下设信用风险管理部门,信用风险管理部门缺乏独立性和权威性。再次,我国商业银行主要由经营部门的一线信贷员进行信用风险管理,这实际上远远不能满足信用风险管理的需要。信息匮乏、口径不统一和浪费情况严重一。第一,商业银行贷前风险测量和贷后风险评估之间缺乏联系;第二,各商业银行之间信息交流不畅,各商业银行对客户和分析和判断的信息基础不完整;第三,商业银行各分支机构之间的信息收集和信息的综合利用方面的工作薄弱,一个分支机构所取得的信息难以被其他分支机构充分利用;第四,银行各类风险管理信息口径的不统一,银行风险信息在信贷业务前、中、后台的传递渠道单一,风险管理信息传递不完整,造成风险管理信息浪费严重。信用风险管理技术落后。首先,贷前风险的度量技术主要以经验判断为基础,一般都采用定性的方法,缺乏必要的系统科学的定量分析,随意性和主观性问题突出。无论是评级方法、评级结果的检验,还是评级工作的组织、评级要求的实施,与国际性商业银行相比,都存在着巨大差距。以经验判断为基础的贷前风险度量,降低了我国商业银行对贷款进行甄别和定价的能力,影响了贷款决策的质量。其次,贷款质量评估体系不健全,缺乏准确性。当前,我国现行的贷款五级分类系统仍处于完善阶段,该分类系统存在如下问题:第一,贷款五级分类法标准过于简单不够细致,且多遵循定性原则,执行时受信贷人员主观经验和道德风险影响大;第二,五级分类法一般用于授信后的分类,不包括审批前的评级,没有实现风险的量化前置;第三,从技术角度来讲,贷款五级分类体系仍然停留在对单笔贷款风险的评价上,没有解决对资产组合信用风险的度量问题。
   三、建立现代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
   建立信用风险量化管理体系。一个健全的信用风险量化管理体系的基础是有效信息的数据中心,奠定风险分析的基础,并在数据中心的基础上搭建一个风险分析平台,包括风险模型库和量化分析器,银行可根据需要新增、调整风险模型,对风险进行识别和度量,利用分析平台提供的分析度量服务在各业务系统中进行风险控制。就目前而言,我国商业银行可试验性地采用VAR 模型(在险价值)计算出银行整体在险价值,为银行经营者提供在其容忍限度条件下的决策信息。加强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建设。建立有效的授信决策机制,设立审贷委员会,负责审批权限内的贷款审查授信。管理层应选择或设立一套专用的评级系统,对借款人的信贷质量进行分级。加快征信系统的建设和评级机构的快速发展。任何一种量化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都离不开大量的客户信息和权威的评级机构所给予的评级,西方发达国家的信用风险管理技术之所以较为先进,最主要的原因是其评级机构可以给予贷款客户以权威真实有效的评级,除此之外,这些国家有着覆盖面广、更新迅速的征信系统可供商业银行使用,在此基础上,运用量化的信用风险评测系统得到的决策信息的可信性就被大大提高了。
  参考文献
  [1]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9)
  [2]黎志成,曹凝蓉.建设中国金融信用制度的路径选择思考[J].金融研究.2005(10)
  [3]王小明.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级测度方法研究[J].财经研究.2005(5)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60865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