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社区医疗服务发展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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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田 舒
摘 要:在我国全面推进新一轮医疗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成为解决医疗问题的关键。其中社区医疗作为社区卫生服务的主体,对缓解当前医患矛盾、重构医疗服务体系和维护人们健康有着重要意义。但由于种种原因,现今的城市社区医疗服务存在着很多问题,需要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加以解决,更好的促进医疗体制改革进行,构建和谐社会。
关键词:城市;社区医疗;发展
中图分类号:R1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 98(2009)11―0060―02
1 我国城市社区医疗服务概述
社区医疗服务(简称社区医疗),它和传统基层医疗服务相比的特点是:以社区为范围、家庭为单位,提供连续的和人性化的医疗服务。其主要内容是: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地方病、职业病的防治,提供急诊、现场抢救、家庭出诊等服务。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长期实行三级医疗预防保健制度来解决国民基本卫生问题,客观上没有条件也没有必要发展社区医疗。因此我国的社区医疗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前一直发展缓慢。然而,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城市社区建设在全国范围内的推进,原有的医疗卫生体制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医疗资源利用、医疗服务水平不高、医疗费用增长等等问题都迫切需要发展社区医疗服务。
2 城市社区医疗服务兴起的原因
2、1 国外因素
社区医疗服务起源于18世纪的全科医疗。全科医疗是指受过一般医学训练且不分科的基层医生提供的医疗服务。全科医生主要在社区独立行医,解决居民的健康问题20世纪20年代以来,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先后通过立法等方式,确立了社区医疗服务的地位。1978年,应世界卫生组织要求,世界各国都大力发展社区医疗服务。此后社区医疗便成为各国医疗服务体系的基础,形成了一种比较稳定和成熟的运作模式。由于各国的历史背景和文化差异,社区卫生服务的内容和形式也有所不同。一般的,居民的疾病首先在社区得到初步诊断,如果病情严重或确有必要,经过全科医生的确认,再转到相应的大医院治疗。英国、日本、澳大利亚等的社区医疗水平处于世界领先地位,而亚洲的韩国、新加坡、印度以及我国香港台湾地区,也在积极开展社区医疗服务。“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这在国外已经很普遍。
2、2 国内因素
首先,社区医疗发展是我国医疗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2006年12月,社科院对外发布的2007年社会蓝皮书《2007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指出,城乡家庭人均年消费总支出中,医疗支出占11.8%,这反映了近几年城乡居民家庭医疗负担上升过快的现实。社区医疗服务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群众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这也正是我国城市医疗服务的最严重问题。
其次,地区服务的健全也能促进社区医疗发展。我国的社区服务逐渐发展成熟,社区不仅注重居民的自助互助,以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为目的,而且把社区服务作为社会福利和服务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社区医疗服务正是针对居民实际需求而开展的便民服务。它有利于居民更加关心自己的健康情况,对增强社区居民的归属感、认同感和凝聚力,提高居民积极性,强化社区整合与稳定机制都有问接作用。
3 城市社区医疗服务现状问题及原因分析
社区医疗服务被认为是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然而据2006年卫生部门统计,全国政府开办的社区医疗机构仅占城镇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5、5%,病床数占8、1%,卫生技术人员占2、7%。社区医疗的覆盖面小,医护人员数量不足,服务设施和设备匮乏,服务质量难以取得群众信任,和群众需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问题有:
(1)机构设施不完善:完善的社区医疗机构,应该具有一般医院所具备的基本医用器械和严格的消毒程序等必备的卫生条件,否则就不具备会诊资格。一些社区医疗机构尽管干净方便,但医疗设施不太完备,对于非常关注身体健康的人来说宁可到大医院。这就失去了社区医院存在的意义。
(2)价格不透明:社区医疗机构应该是“平价医院”,但事实上各个医疗机构的药价和其他服务价格往往不相统一。有的地方虚报高价,使得诊者寥寥无几;如果按照要求降低价格,却可能因为价格过低无法补偿其他费用而亏损。
(3)医疗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人们往往对社区医生的能力仍存顾虑,造成目前大多数社区医院仍显冷清,而大医院又异常拥挤的局面。对于多数医生来讲,自身并不具备全科医生所要求的素质,在处理所有病人时,不可能完全得心应手,在一些患者心目中,无法留下良好的印象。
(4)相关制度缺失:社区医疗服务是定位在“小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医疗,对没有能力诊治的重大疾病应及时转到大医院就诊。但是现阶段缺乏这种“双向转诊”制度,衔接和沟通机制还没有建立完整,也就使得社区医疗能够承担的责任极其有限。而且,现行的医疗保险政策还没能有效解决社区就医报销问题。
我国城市社区医疗服务正处于发展阶段,主要精力放在社区医疗网络的筹建上,在铺开点和面建设的同时,却缺乏坚实的基础。长此以往容易使工作流于表面,失去群众的信任,就等于堵塞了自身的发展道路。这是城市社区医疗存在问题的根本原因。具体有几方面:
(1)人们传统意识的影响。由于人们长久以来对大医院形成依赖心理,认为它更有权威,因而更愿意相信医院专家的诊疗;加之社区医护人员的技能学识、工作态度,医疗机构的就诊环境、医疗报销限制等均不能充分满足居民对社区医疗服务的要求,更进一步强化了人们这种意识。
(2)医疗资源配置有限。政府的医疗公共投入长期以来都向太城市的大医院倾斜,对社区医疗机构缺乏补偿机制,造成大多数社区医疗机构人不敷出,工作条件和环境得不到改善。虽然现在各地政府都增加了对社区医疗的投入,但仍是杯水车薪。只要社区医疗机构还在实施“以药养医”,医疗费用就会继续上涨。当居民发现社区医疗费用和大医院一样高时,他们就不再认同社区医院。政府有限的医疗资源并没有被用来矫正市场失灵,反而被市场所利用,最终形成了市场失灵和政府扭曲的双重问题。
(3)监督管理和人员培训不到位。社区医疗服务缺乏专门的组织和监管部门。医疗服务价格不够公开透明;医护人员少,学历结构偏低,缺少必要培训,待遇较差,发展空间小;医疗诊断能力水平偏低,医疗设备陈旧老化。长此下去,社区医疗服务就会形成恶性循环,生存艰难。
(4)现行的医疗保险政策制约。政府提出。将社区医疗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引导参保职工到社区就诊。但这一政策在某些地方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一些合格的社区医疗服务机构还没有纳入
到医保定点单位当中,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与二级、三级医院医保用药目录不一致,存在只能享受基本医疗服务,却不能直接报销的困难。
4 发展城市社区医疗服务的建议
4、1 政府主导
4、1、1 有效配置医疗资源
资金短缺是制约社区医疗服务向纵深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应当发挥政府主导地位,逐步建立以政府投资为主体,多渠道,多方式补偿相结合的筹资机制。要建立良好的医疗服务网络,使大医院和社区医疗机构明确各自职责重点,避免医疗资源浪费。为了保障其公益性,社区医院实行政府全额拨款、收支两条线管理、药品零差价的社区医疗机构运行模式;社区医院所有收入上交国库,支出也全部由政府审核后下发;发挥全科医生作用,注重社区医院对居民健康生活方式的指导。山东省将政府办的一级医院和街道卫生院全部转为社区医疗服务机构,部分二级医院和有条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基层医疗机构,通过结构和功能改造,也实现转换,由政府管理;上海让综合性大医院集中致力于疑难杂症的治疗,让社区医疗机构更好地发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功能。这些都打破了不同级别医院间的利益壁垒,有利于医疗资源的整合利用,使群众得到经济、便捷、连续的医疗卫生服务。
4、1、2 对社区扶植培训
现有的大部分社区医疗工作人员在知识结构和更新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制约性,笼统的称为“全科医生”还不十分贴切。就全国而言,真正的全科医生为数极少。所以,建立高层次的全国性培训基地十分迫切;人才的培养教育、建立健全职业人员资格的准人制,都十分重要。如沈阳市的医疗专家进社区、服务进家庭活动,高中级卫生技术人员定期到社区服务制度正式实施,规定拒绝到社区服务的医生不得晋升职称等等。
良好的待遇是稳定社区医护人员队伍的根本保证,可通过建立激励机制、晋升体系和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来解决社区医护人员的后顾之忧。社区医疗服务人员也要树立高尚的医德医风,以精湛的医术,优质的服务态度来赢得患者的信任和好评,与患者建立优质服务的人文医患关系。
4、1、3 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要建立和完善社区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服务规范和管理办法,加强职业技术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服务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地方政府应把此项工作列入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注意各种配套政策的建设和落实。卫生部门要对医疗机构工作开展配套条件、工作流程规范、质量标准的监管,确保社区医疗服务的公益性和专业服务水平质量。
4、2 社会组织辅助
政府鼓励符合规定的个体诊所和社会力量参与创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这为“社会办医疗”提供了政策依据。一些个人或社会团体出资兴办的条件较好的诊所,它们具有良好的服务、医疗条件以及公道的价格,也可以向社区居民提供服务。不论政府或社会力量举办的社区医疗机构,只要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均应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政府补助。例如苏州市区的社区医院并不是由政府主办,而是通过招投标引进社会力量兴办的。以前,卫生局和社区医院签的《目标责任书》是行政命令,而现在变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这样使双方都更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更适应“政府购买”的实际操作。
城市社区医疗服务是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这一目标的基本途径。要应该高度重视发展城市社区医疗服务,不断提高其综合水平,构建以社区医疗服务为基础,社区医疗服务与医疗机构合理分工、密切协作的新型医疗体系,使城市社区医疗服务得到长足发展,真正为群众提供便利。
参考文献
[1]高敏,如何让群众信得过[N],21世纪药店,2006,9-11
[2]韦驰,社区医疗机构需“强身健体”[N],珠海特区报。2006,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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