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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监督机制 全面加强自我监督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黑龙江省工商局

  (一)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重点监督。省工商局党组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情况,坚持和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情况,执行《廉洁从政准则》及有关廉洁自律规定、民主评议、廉政谈话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情况每年进行检查,对个别领导干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批评,帮助整改。认真执行“三必谈、三必做”、“述职述廉”、大事报告制度和“一把手”廉政承诺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二)强化对基层日常监督。市、地工商局普遍成立执法执纪稽查大队,基层工商所普遍设立专(兼)职法制员和兼职纪检监察员,并充分发挥“一队两员”的作用,对行政执法行为、廉洁自律行为和日常工作行为实施不间断的监督,严防失职渎职、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现象的发生。
  (三)深化政务公开,保证监督。进一步细化了政务公开的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等工作制度,继续通过政务公开栏、公开办事指南和其他形式公开政务;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挥其在政务公开中的作用;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利用网站资源,把工商行政管理的办理事项及有关政策规定、制度措施等内容及时、全面的向群众和社会公开,加强群众监督。
  (四)深入开展行风评议,广泛监督。省工商局和市、地工商局主要领导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深入企业、业户,召开各界人员座谈会,不断扩大聘请行风监督员的范围和规模,广泛征求意见。各级工商局领导带领处(科)室负责人走进广播电台“行风热线”节目直播间,通过热线电话解答听众的咨询和投诉,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争当创建优良发展环境先锋”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万户企业评工商”活动。通过分批向企业和个体业户印发征求意见信,分别召开不同类型服务对象的座谈会,并采取在大厅设立意见箱、开辟红盾征求意见网页、设置电话征求意见专线等措施,了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
  (五)强化行政执法制约,促进监督。进一步健全从立案到执行各个环节的执法规则,分解细化自由裁量权的具体标准,在全系统全面推进“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公以及登记大厅领导带班制、“窗口”单位准军事化管理,推行领导干部现场办公制度和普遍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围绕办照、办案、收费三个重要环节,继续强化对执法岗位、“窗口”单位进行权力分解,实行岗位轮换和竞职上岗,进一步加大了银行代收费的推进力度,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责任编辑 周晓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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