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孵化器发展状况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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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下旬,由北京高创天成国际企业孵化器组织的澳洲孵化器(科技园)考察团对澳大利亚国家科技园区(Australlan Technoloqv Park以下简称ATP)国家创新中心、新西兰梅西大学e-centre北岸创业中心以及奥克兰理工大学科技园(AUK TECH PARK)进行了考察访问。澳洲孵化器在运作模式、投融资服务、孵化服务的组织形式及政府和孵化器如何对小企业提供支持和帮助等方面都值得我国孵化器学习、研究和借鉴。
澳大利亚孵化器状况
澳大利亚是一个相对发达的国家,只有少部分人从事初级制品和制造业的生产,有着成熟和广泛的服务产业。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私有化、商业化的出现和政府服务业数量的大幅度下降,造成了澳大利亚在政策制定、发展模式以及鼓励措施上对科学技术成果商业化、产业化体系建设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发挥了有效的作用。例如ATP,该园区位于悉尼市中心区(Svdnev CBD),由新南威尔士州政府投资,创建于1995年。占地15公顷,是澳洲政府为支持鼓励高新科技和教育事业发展而设立的。主要从事的领域有生物科学、信息科学、环保与能源、教育、电讯与多媒体以及设备和材料。其中。ATP的功能主要包括国际交流、网络俱乐部、公共服务、相互联系、技术支持等内容,主要是创新开发、教育、扶持新企业。为公司作辅导以及提供一个研究生产的场地,保证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转。并为进区企业提供工作、生活上的便利和服务,收取房租和管理费用,帮助区内企业完成科技成果的商业化。
园区内的澳大利亚国家创新中心由州政府、悉尼大学、新南威尔士大学和澳大利亚科技大学共同组建。该中心是在一个火车修理厂的基础上建设的,1996年正式对外开放。该中心主要提供企业孵化服务,该服务的企业包括早期企业(创意期)、初创企业和孵化期的企业。该中心不仅能够为企业提供一般性的孵化服务。而且能够提供如市场评估、商业策划、战略制订、产品展示、市场调研与咨询、技术交易、人力资源管理和投融资等增值服务。他们在不同企业阶段对企业的服务会有不同侧重点。总体来说,他们的服务特色是“细节+好的国际商务中心”,并且在所有服务方面都能够用很务实的办法进行落实,例如该中心在投融资服务方面就采取了非常实用的方式。该中心的投融资业务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自身的投资及管理,另一方面是投融资咨询与对接服务。自身投资的主要方式是服务投资和房租投资,其基本原则是项目的筛选和项目的评估。项目筛选需从项目的技术含量、创业团队等综合方面进行考量,市场和技术评估主要是由专业机构完成,孵化器评估主要是对创业团队的企业家精神进行评价。
在澳大利亚,孵化器的发展除了政府对孵化器的支持外,孵化器本身也非常注重软硬件环境的建设。孵化器建设方面的特点是:一是孵化器发展有良好的政府支持环境;二是创建孵化器充分利用现有闲置的场地和设备,避免圈地和大量的投资,达到孵化器的各种功能;三是多手段建设软环境,孵化器建设多背靠大学和科研机构,充分利用大学和研究机构的创新技术,开发、孵化发展新企业,完成科技成果的商业化,有利于同世界各国接轨,实现国际化。
澳大利亚政府非常重视孵化器等商业企业服务机构的建设,运用市场机制促进孵化器和企业咨询服务机构等商业企业服务机构建设。政府出少量资金,免费提供办公场所。各级政府加强监督、审查和管理,派专门机构与该中介机构签订合同,并通过每季度报表、年度报告以及对本地区小企业服务和培训项目的效果的反馈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管理。孵化器的产权归政府所有,它的运作方式是政府委托该中介机构以市场化运作,对新办、已办企业进行管理,信息技能等培训和指导。把那些想办企业而没有经营经验的人集中起来培训并给予帮助,以及对那些已办企业而缺乏竞争力的进行培训。在澳大利亚,政府积极支持商业企业服务机构的建设,甚至出资予以支持,但并不大包大揽。而是与企业间建立一种合作关系,运用市场机制促进其发展。政府出资,但不全包;企业按公司法规范运作;实行市场竞争机制,优胜劣汰;履行合同,严格执法。
孵化器也非常重视在软环境方面的建设。在建设一种良好的企业创业环境的同时,塑造积极的创业文化和企业家交流网络(体系)。在这个体系当中有商业管理、科技、会计、法律、金融、资产评估和市场等方面的专家。由于在孵化器中集中了如此众多而全面的专家,从而为成功运作提供了可靠的保证。通过这种体系,孵化器可以获得创业辅导、法律知识、管理经验、市场渠道和海外市场机会,以及相关合作。
新西兰孵化器状况
截至2006年,新西兰有孵化器13家。新西兰的孵化器主要专注于某几方面的专业孵化,并通过商业化推动孵化企业的高科技产品的快速市场化,以达到通过成功孵化企业而从资本市场获得回报的目的。他们的孵化工作做得非常细致。如梅西大学e-centre北岸创业中心提出了非常有针对性的孵化战略目标,依次是:区域发展必须达到区域高技术走廊水平,全球发展必须达到全球高技术走廊和支撑平台。应用型创新必须围绕梅西大学的技术转移,做好的经营模式必须达到高效率高水准要求。针对不同阶段的企业采用不同的孵化战略和服务,当然也会配合不同的投资方式,最终获得收益。
新西兰联邦政府对孵化器的管理发展给予了相关资金支持,工业部每年授予13家孵化器项目资助的总金额为400万新西兰元(2006年数据),每家孵化器得到的奖励资金范围不等。
新西兰企业孵化器的评价标准主要有:
1 评价企业的表现以两年数字为基础,包括(1)毕业企业分为成功、不成功及高增长类企业,这些由协议去确认;(2)企业以内销和外销两种类型分析其年收入状况;(3)投资资金状况需要审查企业的资产净值、赠款、债务状况;(4)创业就业情况的分析。
2 考虑利润、税收数字,但被孵化企业在初创阶段在这方面是很有限的。
3 企业孵化器最终要达到:(1)政府、赠款者、投资人不进行后续活动的投入;(2)企业孵化器产生的盈余,可以在管理团队上投入一定资金,使之成为成长型团队,在设施上、种子资金上投入资金。
4 经验:(1)企业孵化器是否形成了成功的模式。政府允许孵化器有灵活的操作模式来适应环境需要,同时政府提供企业孵化器最佳实践标准,这个标准虽然是政府做的但不一定是最科学的:(2)研究其他最佳表现的企业孵化器,保持孵化器多样化,利用政府导向提高其声誉;(3)在企业孵化器经理层面的网络建设、能力提高被认为是重要的,政府提供这方面的支持资金;(4)在企业孵化器项目中,政府鼓励与私有企业合作;(5)企业孵化器仅仅是管理好即可,官方和研究机构倾向于鼓励积累一定经验的企业家作为重要关注点;(6)孵化器可以作为政府的一个项目对待。其管理者要保持与政府相关部
门以及研究机构等的联络,以保证今后取得商业化的目标及企业家活动的开展;(7)企业孵化器鼓励入驻企业通过展会的表现、创新的行为、最佳的管理等展现自己,确定企业自身的自主模式;(8)企业孵化器可持续发展是有价值的。对高科技的项目鼓励其达到企业孵化器目标是一个重要方面。启示与建议
为提高我国中小企业的竞争力,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借鉴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经验具有积极的作用。为此,建议如下:
1 孵化器不应当只注重短期效益,孵化器不能只是追求房产的多少,应该把工作重点放到如何在企业技术进步、产品成熟、市场渠道以及融资服务等方面上。政府应当科学地鼓励孵化器通过孵化企业盈利,在孵化器的发展引进一些比较好的NG0组织,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例如,新西兰通过孵化器对小企业的支持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
――运营支持项目:通过帮助企业制订发展规划、市场战略、资金筹措方案、电子商务、内部规章制度等,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同时向企业提供有关政府政策、奖励项目和举办各类企业培训的有关机构的信息。
――资金支持项目:对聘请外部专家进行指导、咨询的企业,无偿资助一部分咨询费用。
――投资支持项目:对企业及个人进行关于筹资能力和技巧的培训;发挥企业孵化器作用,对企业创意、商业洽谈进行深度支持,并协助企业进行筹资。
新西兰还有大量向小企业提供咨询、培训或者资金支持服务的民间机构。他们有的按照市场原则收费,有的则是低费或免费的。由于许多大型企业将一些小型企业作为未来的合作伙伴,一些大企业无偿资助该基金会资金,向小企业进行定向培训。其中有一些培训是为了满足大企业对小企业管理和生产技术的要求而进行的配套项目。
2 加强孵化器在企业市场能力方面的建设,尤其是全国性市场和海外市场,尽快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融资体系。
为了促进科技创新、科技企业和风险投资的发展,澳、新两国不断完善资本市场,营造与改善创新投资环境。澳大利亚先后出台了一些政策推进了科技创新和风险投资及科技企业的发展。促进了产业结构的改革,经济得到稳步增长。同他们相比,我国风险投资环境还欠缺。风险投资扶持政策和法律规范缺位,投资退出现象不畅通,现行法规中还存在许多不适应风险投资特点的规定,制约着风险投资的发展。因此,借鉴他们成功的做法对我国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鼓励企业增加研究开发资金,推动企业成为科技创新投入的主体,继续发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引导作用;建立和完善新的投融资机制和激励机制。特别是适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风险投资机制、保险机制、科技信贷机制和信用评估机制,使资本市场成为科技发展的强有力支撑。在加大财政拨款和鼓励银行贷款的同时,要广泛吸引企业、民间和外商投资,建立多渠道的科技投资体系,健全融资机制。理顺融资渠道,积极切实地推进投资主体的多元化,真正形成社会化投资的格局。
3 孵化器与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加强多方面合作,形成网络化服务。
建议联合中介服务机构共建科技资源市场,促进创新资源的流动和结合,形成技术产权交易服务机构、科技企业孵化机构、中小企业技术服务机构,与风险投资相关的中介机构相互合作,为科技成果供需双方更直接对接,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服务网络。
4 扩大与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加大研究开发的开放性。
通过国际间的科技合作交流项目,大力引进先进的技术、管理经验和优秀人才,扶持一批有一定实力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国内外联合开发研究机构。通过吸收、消化、创新,带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5 孵化器应当注重将孵化服务做精做细,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管理力度,增强孵化器与大学、科研机构以及大企业的合作联系。为科技创新提供规范的机制。
与澳洲孵化器相比,我国的孵化器在具体的孵化服务执行当中。做得不到位,很多服务都有名目,但是没有实质性操作。应当通过孵化器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科研机构、高校、中介服务机构和政府机构相互联动的创新网络及运行机制。积极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研发活动、创业活动、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企业界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紧密合作。
澳洲孵化器服务与大学结合非常紧密,大学的很多科研成果直接与企业的相关产品技术开发相结合。我国孵化器建设应当学习其模式。一是强化项目的管理规划,加大项目的评估、过程管理及成果转化的力度;二是重视专利工作,通过各种方式促进专利市场化,使专利的实施和应用成为成果转化的重要环节;三是注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的研究和开发,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鼓励原始创新,对那些原创特征明显,人员素质出色,有望取得知识产权的创新性科研项目,应给予重点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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