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在探索中前行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产业转移园的谨慎认定和严格管理
  
  产业转移园的认定和建设是一项全新工作,从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土地使用、区域环评、可行性研究到相关政策的制定等,都缺乏一定的经验,需要不断探索。产业转移园相关办法制定以后,在追求GDP、财政税收和争取启动经费的激励下,绝大部分市、县都提出了建立产业转移园的意愿和设想,据2008年中期的调查,提出要建设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地区达70余个。广东省政府在产业转移园的审批和认定中采取了谨慎的态度,要求必须是在山区及东西两翼地区,在经国务院、省政府批准的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中,整体或部分划出一定面积的土地,由山区及东西两翼地区与珠江三角洲地区政府按合作协议,共同进行开发建设的园区,园区土地权属清晰,用地经依法批准,工业园总体规划面积在400公顷以上,首期用地规划开发面积不少于50公顷,已完成对工业园征地补偿工作,并按国家的规定交纳有关土地税费。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在给予产业转移工业园有关土地税费等相关政策支持的同时,严格按照规划和法规进行用地审批和管理,防止新一轮“圈地热”的发生,防止征而未用或违法用地的发生。要求产业转移工业园的用地不能整体打包交给开发商进行开发、整理、供地;严格控制产业转移工业园的行政办公及生活配套用地面积,工业项目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0%。因此,到目前为止,经省政府认定的产业转移园只有32个,规划用地面积约168平方公里,其中,粤北地区河源市4个,韶关市3个,肇庆市3个,梅州市、惠州市、云浮市和清远市各2个;东翼地区潮州市、汕尾市、揭阳市、汕头市各1个;西翼地区阳江市4个、茂名市3个、湛江市3个。
  
  产业转移园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从产业转移园目前的进展和效果看,虽然有些地区,尤其是清远市和河源市,通过产业转移园在短短几年内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工业化进程加快,但产业转移园整体效益尚不理想,个别产业转移园面临较困难的处境。如韶关市2005年第一批认定的东莞石龙(始兴)产业园区,规划面积400公顷,已开发约130公顷,由于园区基础建设包括道路、供水、供电、排水等多个方面,所需资金超过3亿元,而始兴县财政是一年不超过8000万元的吃饭财政,根本无力拿出这么庞大的资金,因此园区建设进展很慢,配套不完善,没有高速公路和铁路,物流及生产成本高,难以吸引企业入驻,东莞企业没有转移来,自己招商又困难重重。
  总体来看,运作不理想的产业转移园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大部分转移园是县(区)镇级政府共建,只有少数是地级以上市共建,共建工作主要由(区)镇级政府实施,由于合作双方政府财政实力有限,投入不足,园区合作共建工作进展缓慢;
  二是部分园区选址区位不理想,离城镇较远,不得不安排较多的生活配套用地以解决园区工人的生活居住,企业也较难招到足够的、合适的产业工人,导致企业迁移和生产成本过高,对企业缺乏吸引力;
  三是绝大部分工业园的开发(“三通一平”)用地不到规划面积的三分之一,由于急于招商引资,少数园区低成本吸引投资,放纵企业多占土地,没有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限价的政策,出现土地闲置浪费现象。已开发土地的利用率也较低,少部分用地手续也不够完善,存在违规用地现象;
  四是产业定位不明确,招商引资过程当中,“找企业”重于“聚产业”,产业集聚度不高,进来的企业由于缺乏上下游产业链的配套,发展缺乏后劲;
  五是由于把关不严和标准降低,引进了污染企业造成较大的环境隐患,尤其粤北地区既是全省的生态屏障,又是珠三角的主要水源地。
  去年底以来,由于全球金融风暴的影响,珠三角不少企业关停或压缩生产规模以求得生存,企业向外扩张、转移的步伐已经明显放缓,在整体经济环境恶化的形势下,如果盲目增加产业转移园数量,进行园区开发,会造成新的土地闲置和浪费。因此,除了已认定的32个产业转移园,省政府原则上不再认定新的省产业转移园,而且要通过示范性产业转移园的建设,使产业转移园起到真正的带动发展作用。
  
  示范性产业转移园的建设
  
  为了促进产业转移园的建设和发展,2008年7月,广东省政府开展了第一批示范性产业转移园的评选工作,第一批从6个候选园区中选出3个省示范性产业园,通过投标和专家论证的方式来决定,每个产业转移园将获得5亿元的财政资金支持。可将形成一定经济规模和效益的其他各类园区与现有产业转移园进行整合后参加评选。
  示范性产业转移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省城镇体系规划、省国土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不在国家和省规划的各类限制开发的区域内;二是区域环境容量允许,符合各级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特别是水源产生大的影响;三是建设用地供给能满足园区建设的需要;四是交通运输条件良好,水电供应有保障,物流成本较低;五是辐射范围广,建设和营运成本低,产业配套基础好。目前已完成三批示范性产业转移园的评选,九个地级市各获得了5亿元的扶持性财政资金,今年要完成15个示范性产业园的评选,75亿元的扶持资金全部到位。
  产业转移要防止行政干预过度,要根据市场规律来操作,园区的发展应当依托城镇,将工业化与城市化并举,应把园区规划纳入当地城乡规划,加强园区的配套管理建设。产业转移园的建设要充分考虑转出地和转入地之间的产业联系、地理距离,以及转入地的市场辐射半径、资源条件、产业配套、交通运输、水电供应、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注意扬长避短,发挥比较优势;园区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示范性产业转移园建设过程中切忌贪大,譬如提出在未来5至10年要打造五到十个面积100~200平方公里的大型产业转移园区的目标是不切合实际的,这相当于建设5~10个特大城市,新增人口1000万人,基础建设投资至少需要1500亿元,最重要的是没有用地指标和空间来安排,在《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提出,未来15年全省的新增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约2000平方公里,如果考虑实际已用的,真正可用的新增规模只有约1000平方公里,主要还是用于城镇扩张。因此,现有园区的扩张都将受到用地指标和规模的制约,园区建设需要采取有保有压的原则。此外,环境污染和水源保护也是需要特别谨慎和关注的问题。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65141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