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新的审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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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本刊编辑部
随着2月15日48项审计准则的发布(其中22项为新发布),我国审计准则体系已经基本建立。此次无论是新发布的准则,还是对以往已发布准则的修订,无不渗透着以风险导向作为审计根本理念的思路。
过去几十年,越来越多的企业价值通过资本市场体现出来,资本市场的表现也成为衡量管理层业绩的重要标准,这对管理层造成了无形的压力,也导致管理层出现美化业绩的偏好。在社会审计发展史上,所有重大的审计失败案件几乎都来源于经营风险,所以,审计方法和审计模式的演进不能脱离经济发展的特定背景。
世纪之初,美国发生了一系列的重大审计事件,结果造成几家巨头企业的破产和当年五大之一的“安达信”倒闭。 “安达信”的垮台使人们开始质疑传统审计模式,传统审计模式的转型问题被业内专家广泛提及。特别是美国的“萨班斯法案”出台后,国际审计准则也相应进行了重大调整。从这个角度说,我国发布的48项审计准则,不仅是构建基本完善的审计准则体系问题,也不仅是与国际趋同的问题,而且是在新形势下构建新的审计模式的问题。
从账项基础审计到制度基础审计,再到风险导向审计,审计模式的演进无不契合当时的经济背景。制度基础审计是已经成熟的审计模式,通过对被审单位进行符合性测试,以此为基础确定实质性测试的内容和范围,然后根据实质性测试情况确认被审单位的财务可信度,并推定审计风险。从逻辑上看,制度基础审计的模式不存在什么问题,“环环相扣”的模式也的确体现了其科学性。但是,不能不承认一些企业的舞弊手法正在呈现一些新特点,这使得仅仅从被审单位内部出发,通过评估其固有风险为前提而进行审计的程序已不能有效防止企业舞弊情况的发生。所以,不仅要关注企业的内控环境,还应从宏观角度对被审单位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进行综合测试和评估,然后在此基础上,确定可能产生的风险点,对风险点进行重点审计,这就是风险导向审计思路的精髓所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正在组织有关专家编写审计准则指南,预计今年6月发布。无论是48项审计准则,还是其相应指南,都只能给出一个理论框架和操作思路,并不能渗透到审计具体业务的方方面面。在极其庞杂的审计实务中,注册会计师仍需要通过自身“审计判断”来抉择企业的重大风险,但其判断的基础是对48项审计准则及其指南的精神要深刻领会。
《财会学习》编辑部
200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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