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会计集中核算对审计工作的影响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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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潘立江
[摘要]我国推行在行政事业单位实施会计集中核算体制。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以后对行政事业单位审计工作的内部分工管理,真实性、合规性审计,审计质量管理以及审计工作效率等都产生了不同的影响,审计工作要采取各种措施以应对不利影响。
[关键词]会计集中核算 审计 行政事业单位
一、前言
所谓会计集中核算,是指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全部纳入政府专门机构(一般是“会计中心”)进行集中核算的会计工作组织管理形式。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是完善我国财政管理体系,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也是会计核算方式的一次重大变革。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是实行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原则,因此会计工作的责任发生了转移,但是并没有改变单位的财务主体资格和财务责任,也没有改变《会计法》规定的单位负责人应承担的责任。所以无论是对纳入会计集中核算单位的会计责任,还是会计中心相对应的会计责任,都离不开政府审计的监督。
二、集中核算对审计的主要影响
1、会计集中核算对审计工作内部分工管理产生影响
现行审计工作内部职能部门包括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审计、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财政金融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这些部门之间既分工合作,互不干涉又相互联系,他们每年的审计计划项目是不重复的,而且工作各有侧重,有的是全面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有的是对某个专项资金审计或审计调查。但在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审计部门审计不同项目都要在会计中心审查,这种情况势必会影响会计核算中心的日常工作,同时对审计机关的内部分工管理、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带来影响。
2、会计集中核算对真实性、合规性审计产生影响
审计主要是通过检查被审查单位或部门的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效益性,从而实现其监督的目的。一些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违反财经法纪的事项时往往会想方设法完备有关的手续,在实现会计集中核算之前,没有对会计核算业务产生太大的影响,但是实现会计集中核算以后,这些看似合法合纪的会计核算处理就融入到了繁多的会计核算业务之中,为真实性、合规性审计增加了难度,也会影响到审计人员对审计事项真实、合规性的专业判断的准确性,加大了审计风险的难度。
3、会计集中核算对审计质量管理产生影响
为了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对被审计事项查深查透,提高审计质量,各地审计机关都实行了审计质量管理,有的地方还确定了一些必审项目,比如,必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等资产项目,银行账号、对账单和余额调节表,往来账户,未纳入汇总报表或未报送报表的单位,对账表、账账、账证的平衡衔接关系等等。实践表明,这些审计质量管理办法行之有效,为切实提升审计监督的质量发挥积极作用。但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审计单位收入时,发票存根和会计记账联保存部门和地点不在同一处,勾稽核对也不如以前方便,同时审计人员较易忽视或放弃会计核算中心而进行这项工作恰恰是审计的重点之一,另外在对表外单位进行审计时,往往是通过表外单位与单位的经济活动往来以及与单位的其他紧密联系程度来进行审计,而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有些事项分离脱节,审计变得更加复杂化,进一步加大了审计的风险,给审计结果带来不利影响。
4、会计集中核算对审计工作的效率产生影响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之前,通过分别审核各有关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核算和有关会计资料等实现审计监督的目的,而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各有关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核算资料都在会计核算中心,审计监督主要是通过对会计资料的审计来进行的,对会计资料的审查仅仅是审查其程序的合法性,无法审核被审计项目的合法性,因此无法达到深层次的有效监督,降低审计工作效率。
5、会计集中核算对审计技术方法手段产生影响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审计机关多年探索总结的一整套技术方法不再完全实用,审计的职能手段缺乏将更加凸现出来。随着审计技术方法的不断完善,审计程序有了较大的改变,会计资料的收集和取得过程简化,但是对于隐蔽性行业欺骗性的违法违纪行为的难度加大了,相应的审查程序增加。此外,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的形式、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的下达方式都有了变化。
三、审计针对会计集中核算的不利影响应采取的对策
1、规范审计操作程序,完善审计职能手段
首先审计人员应搜集全面的信息,到被审计单位的会计中心了解其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了解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情况;其次,审计通知书送至被审计单位及其二级机构,同时抄送给会计核算中心,要求被审计单位及其二级机构负责提供资料和承诺,同时会计核算中心承担着各单位的会计核算职责,必须积极配合审计机关对各单位的审计。
2、积极改进审计方法
会计集中核算后,随着审计重点的调整,审计方法也要相应作改进,除审查由核算中心提供的会计报表、账册、凭证等资料外,还可以利用信息化程度较高的条件,充分运用计算机辅助审计系统,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资金账户收付进行复核查询,这种方法可以加大审计的层次,较快的发现审计疑点,揭露违法违纪现象,从而实现审计监督的目的,维护财经法纪。同时更要注重外围调查、延伸审计、追踪审计、实物清查等工作,进一步推进廉政建设,促进国民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
3、适时调整审计重点,加大审计力度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一定程度上规范了会计核算,加强了会计资料的完整性和全面性,审计重点应随之有所调整,要加强对核算中心会计监督的薄弱环节进行审计监督。比如要加强对预算外收支和其他收支的入账情况的审查,具体来讲,审计人员可以通过加强对实物资产的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严格审核往来账款的真实性等措施来加大审计力度,实现审计目标的完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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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梁晓娟.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如何进行审计工作.中国审计,2002;3
(责任编辑:何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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