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风险管理角度的企业家信托责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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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 楠
[摘 要]在竞争日趋激烈的社会中,企业经营存在很多方面的风险,包括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等,而作为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的企业家,他们的决策等行为将直接影响企业的运营乃至存亡,企业家信托责任如果缺失将大大增加企业的经营风险,给企业乃至国家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本文基于企业风险管理的角度对企业家信托责任进行研究,以期实现降低企业经营风险的目的。
[关键词]风险管理 企业家 信托责任
一、企业家信托责任与风险管理概述
企业家信托责任是指在委托代理关系中作为代理人的企业家对委托人负有的保持企业运营和发展,促进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现代企业中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带来了很多继发性问题,也就是委托代理问题,如代理权失控、无法对代理人进行有效的激励、企业家信托责任缺失等。委托代理问题的产生是由于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效用函数经常不一致、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存在着对工作的详细信息、代理人的能力等信息的不对称,因此使得度量代理人业绩非常困难而且成本昂贵。所以,除非委托人能有效地约束代理人,否则代理人做出的决策通常不是最优的,这就有可能产生机会主义行为。因此我们首先要研究怎样才能使企业家能够自发的承担起信托责任,站在社会和企业的立场去思考问题,摒弃自己的一己之私。由于短时间内使企业家自发的承担起信托责任是很困难的,所以我们也要探索外在的激励或者约束措施来保证企业家能够在自己的代理岗位上尽到应有的义务,承担起该有的责任。
企业风险管理是一个过程,受企业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人员的影响,应用于企业的战略制定及各个方面,旨在确定影响企业的潜在重大事件,将企业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内,从而为实现企业的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我国企业本身在激烈的国际国内市场竞争中已经面临着各个方面的风险,为此企业通常都制定很周密的风险管理计划来保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试想如果处在关键位置的企业家出现了问题,那无疑使得企业的风险管理计划出现了一个大漏洞,起不到任何的作用了。由此可见企业家信托责任的缺失将严重威胁企业的经营安全。因此我们在制定企业的风险管理计划时也要把企业家的行为囊括在内,也要制定相应的机制来约束其行为,防止其危害企业经营和发展的行为发生。
因此本文站在企业经营风险管理的角度对企业家信托责任进行研究,期望能够通过长期的教育和努力来增强我国企业家的信托责任,同时短期内通过建立更有效的激励体制和增强约束力量来规范我国企业家的行为,进而达到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和维护国家、企业以及出资人利益的目的。
二、我国企业家信托责任的现状及危害
在我国的委托代理问题中,企业家信托责任的缺失是个非常严重的方面。企业家在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如果企业家再出现信托责任缺失这样的问题那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将是毁灭性的。
1、企业家对国家和社会负有的信托责任方面
企业家首先是个社会人,然后才是商人,企业的生存和经营离不开社会那就必然对社会负有信托责任,对国家的经济安全负有责任。但是企业家在这方面做得并不好,过分的关注企业和个人的经济利益是导致企业家对于国家和社会信托责任缺失的重要原因。
(1)国有资产流失
我国国企改革过程中,一些企业家钻国家政策的空子,侵吞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危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在我国国有企业体制改革中,一些缺乏信托责任的企业家进行暗箱操作,内部人员利用压低经营利润、操纵资产评估、非法融资等手段将大量国有资产装进自己的腰包。据有关部门统计,国有资产每年至少流失8001000亿元,世界银行则估计我国国有资产的流失量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8%至12%。国有资产以如此惊人的速度流失,已经成了困扰改革与发展的一个日益严重的问题,威胁国家经济安全。
(2)破坏生态,污染环境
在日常的经营过程中,只关注本企业的利益最大化而不顾企业运营所带来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这样的企业在我国不占少数。其主要原因是企业的这些行为具有外部性,不直接与企业的利益挂钩,而企业家只关注企业自身的盈利情况,对于环境方面过分忽视。但是这样的行为后果最终要社会给他们买单,给社会造成的危害数倍于企业的所得,对于整个社会而言可谓得不偿失。
(3)偷税漏税问题严重
企业是有公益责任的,享受公共资源的同时需要对社会有相应的回馈,小到公益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大到在国难面前的慷慨解囊,这是每个国人的义务,更是企业家不容推卸的责任。税收是国民收入的二次分配,企业按时足额的缴纳税金是对国家建设负有的责任,也是企业家社会信托责任的一个体现,但是在我国偷税漏税现象很多,有的企业家没有负有纳税责任的意识,还有的人有计划的利用财务造假或者关联方交易等一系列的手段来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
2、企业家对企业及资产所有者负有的信托责任方面
(1)增大了企业的经营风险
企业家是企业的核心人物,其首要任务就是掌控企业宏观的战略发展方向,充分组织人力、物力资源,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使其协调、配合努力实现企业的目标,完成企业的使命。如果把企业交给一个没有信托责任的企业家去管理,无异于任由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自生自灭,这样的企业怎么能经营的好?怎么能发展的好呢?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本来就面临着来自内部和外部很多方面的挑战和风险,稍有不慎就可能输得很惨,兢兢业业尚且不一定能保证企业发展良好,再加上一个不负责任的掌舵者,它的经营可谓风险重重。
(2)伤害了企业股东的利益,造成投资者信心缺乏
由于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股东对企业的了解是间接通过企业家提供的报表数据等,对企业的真实情况缺乏一手资料,而且获得信息相对滞后,不能及时的对企业的状况进行管理,这就给了信托责任缺失的企业家以可乘之机。他们利用自己的权利优势和信息优势蒙骗出资人,贪污受贿,拉关系吃回扣,肥了自己瘦了企业。而企业发展的资金来源是股东的投资,企业家信托责任的缺失使得股东利益受损,也会影响股东投资的积极性,资金的缺乏将导致企业无法生存。
还有部分企业家的行为更为严重,他们建立一个公司拉拢各方投资,最后又巧立名目通过各种方法抽逃资金,把股东的投资转移到自己的手里,然后破产清算。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同时造成了投资市场的混乱,危害了市场的经济安全,伤害了投资人的利益。这一方面说明了我国的法律体制在这方面存在缺陷,给了有不良企图的人可乘之机,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我们的企业家自身信托责任的缺失是多么的严重,钻法律的空子,以损害股民利益的手法达到自己非法的追求。
(3)损害了员工利益
企业的存在与经营并不单纯是股东和企业家关心的事情,企业的员工同样关注。员工是与企业共同存在的,企业家不单纯要对股东对企业负责,同时也要对企业的员工负责,如果企业家信托责任缺失,企业经营不好,员工的利益同样受损。
三、企业家信托责任缺失的原因
在英国,从十七世纪开始信托责任就流淌在企业家的血管里,他们会自觉的约束自己的行为,这是一种内在的约束力量。在美国,国家通过法律强化企业家信托责任。但是在我国既没有内在的约束,也没有外在的有效的法律和监管,造就了信托责任缺失的状况,具体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我国企业家责任意识淡薄
我国委托代理制度的发展时间不长,很多方面都是借鉴西方的经验和现成的制度体制,发展的还很不成熟,尤其是对企业家的教育培养方面没有达到英国那样的状态,只是强调企业家应该具备怎样的才能,却相对忽视了对道德层面上的关注,这就造成了我国的很多企业家缺乏信托责任的现状。
2、我国企业委托代理体制不合理
目前,我国一些公司中董事会成员、经理均以任命的方式产生,实际上使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完全缺乏市场选择的余地,使二者权力界定更困难。还有就是多级代理,导致代理权失控,代理责任不明确。这一系列的问题最终导致企业的经营者缺乏风险责任能力,不能很好的承担起管理企业的责任。
3、我国企业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
在现代企业中,由于代理问题的存在,必须设计一套机制,协调委托人和代理人的目标函数,使代理人在追求个人财富最大化的同时实现委托人的预期效用的最大化,这些制度既包括激励机制,又包括约束机制。
在我国的企业当中,很多企业对管理者的激励政策不能起到作用,把企业家的个人收益与企业的经营利润挂钩,其目的是为了激励企业家更好的为企业盈利,但是很多企业家却利用财务上的造假以及销售造假等来伪造利润,损害了企业的利益却照样能拿到可观的收入,这就牵扯出另外的一个问题,那就是企业对高层管理者的监督和约束体制不健全。高层管理者之间很多时候利益是一致的,他们都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这种情况下就可能相互串通以掩盖其不法行为的真相。
4、我国法律约束机制不健全
我国是大陆法系的国家,法官判断的依据是现有的法律条文,而经济环境是复杂多变的,很多的法律都落后于经济情况,这就造成了一些法律漏洞,让一些不法之徒有了可乘之机。
四、企业家信托责任缺失的应对
1、国家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应采取的措施
(1)要增强企业家信托责任方面的教育
在我国,企业家信托责任的缺失已经成为一个广泛且严重的问题,必须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要在全社会广泛的开展对企业家信托责任方面的教育,增强企业家内在的责任感,才能实现其自我约束。
(2)建立健全法律制度
我国的企业家还不能自觉地承担起应负的信托责任,要想保证企业良性的运营就必须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进行规范和约束。国家应该加大立法和执法力度,来保证我国经济市场的安全,只有这样才能约束企业家的利己行为,为企业的经营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
2、企业为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应采取的措施
(1)引进个人产权机制,强化激励机制
企业家信托责任的缺失是由于委托代理问题导致的,而经营者与所有者的效用函数不一致是委托代理问题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我们需要引进更合理的考核和激励机制以尽量使得两者的利益趋同而不是背离。在西方公司中,股东个人收入与其资产增值直接相关,代理人收入更与企业经营业绩直接挂钩,这是各个产权主体及代理人富有创新精神和进取动力并能够约束自身行为的根本原因。在公司产权制度下可以引入类似的激励机制,将企业经理人员的收入分别与企业资产盈亏水平、企业经营业绩挂钩。同时,由于产权代表、经理人员的名誉、声望等关系到他们未来能否继续任职或晋升,因此,将诸如社会声誉、职业前途等“无形利益”与国有产权代表的经营业绩联系起来,也是一种有效的激励机制。
(2)建立合理的董事会结构
对应美国等国家的专业委员式董事会结构,我国的董事会分工不清、责任不明确,应该加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增加外部董事的比例,特别是增强独立董事的人数和执行有效性。在董事会的内部还应该有小股东利益的代表,不同的相关利益代表构架起全方位的股东利益,避免大股东因为股权的大比重,而较少考虑整体股东利益的处事态度。
(3)加强对企业家的监督约束机制
在企业制定风险控制机制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到对企业管理者的约束,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作用,加强监管,同时要合理的设置董事会的规模和结构,防止内部股东权利过大而影响了董事会的独立监管职能。研究表明,同一契约的激励强度与董事会监督力度正相关,即董事会加强对公司经营者的监督时,董事会对公司经营者的激励效率也就越高。董事会的结构和规模影响董事会的监督力度,当董事会的结构和规模更加有利于加强对公司经营者的监督时,董事会对公司经营者的激励效率就越明显。
(4)明确企业经营者的职责范围和责任
企业家在经营过程中很容易由于职责规定不明确而出现专权和擅权的行为,基于这个问题要在企业的权利设置体系中合理设置企业家的职责和职权,做到权利和责任相对应。用责任来约束企业家的行为,当企业家需要为其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时,他们就能自觉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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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董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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