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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参加新农保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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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以江苏省三个国家试点区县的调研数据为基础,使用Logistic模型,对影响农民参加新农保的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表明,家庭年均纯收入高、在参加新农保之前有过养老方面保障的农民,其参保意愿更加强烈;以务工收入为来源、以参加社会保险为首选支出项等因素显著影响农民的参保选择;收入来源为农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与农民是否参保存在负相关关系。
  关键词:农村金融 新农保 影响因素 社会保险
  中图分类号:F832.3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1770(2011)06-058-05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的养老问题一直是一个被普遍关注但又难以解决的热点问题。过去的老农保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给予政策扶持”为筹资原则①,坚持自助为主、互济为辅,最终因集体补助缺乏动力、财政补贴没有规定而演变为农民个人的完全积累,养老保险的保障和共济功能没有得到充分体现;缴费标准设置2元-20元共十个档次,差别小、水平低,难以体现养老保险的再分配功能,制度存在很大的不可持续性。2009年9月1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标志着新农保制度的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普遍铺开。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2010年扩大到23%,实行重点扩面与普遍扩面相结合②,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全覆盖。《指导意见》明确了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责任,提高了缴费档次的水平、灵活性和差异性,弥补了老农保的诸多缺陷。王国辉(2010)在开展“中国17省农户社会保障调查”后得出结论:新农保的出台时机、时间安排和制度设计都符合农户的期望和意愿,这一制度是农户意愿的集中体现。
  江苏是新农保试点大省,在全国各省的新农保制度推广和试点工作中也一直走在前面。2003年苏州市下发文件,正式推行新农保制度,成为最先探索开展新农保的城市。无锡(2005年10月)、南通(2006年底)、盐城(2007年)等其他城市也相继在对所辖县(区、市)进行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确定了试点地区。到2008年,全省各地新农保制度的探索创新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徐庚乾,2010),在全国新农保试点工作会议召开前,新农保制度建设在所有地级市、县(市、区)就已实现全覆盖(徐庚乾,2010)。因此,江苏提出力争到2010年底“基本实现农村适龄居民参保全覆盖”③的目标,这将意味着比国务院提出的任务目标早十年完成。
  作为参加新农保主体的农民,他们的参保选择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苏东海和周庆(2010)在对宁夏新农保试点县的调查研究后认为,年龄是影响农民参保意愿的主要因素,16岁―39岁的年轻人参保的积极性比较低,而40岁―59岁的中老年人参保比例明显要高。高君(2010)以浙江省新农保为例,提出保障水平偏低会对农民参保产生不利影响。李晓云和范冰洁(2010)以山东淄博的调查数据为例,提出影响农民参保的原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养儿防老观念、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政府责任的界定。张朝华(2010)通过对广东珠海斗门、茂名茂南的调查后发现,农民参保意愿与地方经济发展状况、受教育的程度、家庭纯收入和户均耕地面积呈正相关,与家庭规模、年龄、非农收入所占比例和务农年限呈负相关。此外,沈苏燕等(2009)还对中青年农民的养老意愿进行了分析,得出了未来参保预期和政府补贴会对当前农民的参保选择产生激励作用的结论。
  综上所述,随着新农保试点工作在全国的深入开展,影响农民参保的因素已逐渐成为国内学者关注和研究的课题。新农保作为一项新制度,其试点刚刚开始一年多,农民对这一政策的了解尚不深入,新农保相较于老农保的制度优势尚未完全显现,给农民带来的实惠也没有被农民所普遍认识,致使农民在选择参保时会基于诸多因素的考虑。因此,通过研究影响农民参保的因素,找出显著相关的变量,可以为新农保的进一步扩面,为政策的完善以及在以后的推广实施中,提高农民的参保意愿提供参考。
  本文仍以农民参加新农保的影响因素为研究对象,与现有相关新农保研究的不同主要有以下两点:
  第一,在研究对象及地区选择上,很少有文献把农民参保的影响因素作为主要的研究内容,大多将其作为探讨新农保问题中的一个部分;大部分研究只是着眼于一个试点地区,很少从一个省的高度,对有较大经济和社会差异的试点区县进行比较研究。本文着力于影响参保因素的研究,并以江苏省苏南、苏中和苏北三县农民的问卷信息为例展开分析。
  第二,在研究方法和变量选择上,虽然有许多文献对农民的参保意愿进行了分析,但相关的研究以定性分析和描述性研究为主,规范的计量检验很少;一些重要的影响因素,例如,很多学者都认为收入来源、了解新农保的渠道、参保前的保障情况以及财政补贴是影响农民参保的重要原因,但现有的研究并没有对这些因素进行实证检验。本文将使用Logistic模型从多方面对农民参加新农保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研究。
  
  二、数据与变量
  
  (一)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
  本文的数据来源于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0年9月新农保实施情况调查小组进行的《江苏省部分试点区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情况的调查》。选取常州武进、南通海安和盐城射阳三个国家试点区县为调查地区,调查对象是三地16周岁以上的农村有户籍居民。本次调查采用入户、半结构式访谈的方法,在三地各发放150份问卷,共计450份,回收问卷450份,其中有效问卷405份,合格率为90%。已参保的有355人,未参保的为50人。
  1.基本情况
  从个体特征上看,调查样本中男性占总数的48.4%,女性占51.6%,男女比例基本平衡。三地新农保政策规定,符合领取养老金年龄的,男性为60周岁,女性为55周岁。以缴费年限不低于15年为参照,将年龄划分为16-30周岁、31-45周岁、46-59(54)周岁和60(55)周岁及以上四个层次。样本统计显示,60(55)周岁及以上的被调查者最多,比重为40.2%,其次为46-59(54)周岁(29.4%)和31-45周岁(26.4%)。
  从家庭特征上看,所在家庭年均纯收入是20000元-30000元(34.45%)和10000元-20000元(33.86%)的比重很大,10000元以下和30000元以上的比例较小。这说明多数家庭的经济条件处于中上水平。家庭的收入来源中,以务工收入为唯一经济来源的家庭最多,占38.8%,以农业收入为唯一来源的居其次,达到22.7%,两类收入兼有的不到20%。这反映出农村家庭获得收入的渠道单一,而且靠在外地或当地企业务工来维持基本生活和实现扩大再生产是多数农村家庭的主要选择。此外,在家庭收入用于支出的优先顺序中,首选支出项为基本生活的达67.4%,教育和其他支出分别占12.6%和10.6%,以养老和医疗支出作为首选项的排在最后。规避风险型的家庭支出比例明显偏低。
  2.了解新农保的渠道
  调查数据显示,有95.3%的农民表示自己是通过村委会工作人员上门宣传的方式了解新农保政策的,2.7%的农民反映从村委会宣传栏获悉新农保相关规定,余下2%主要从地方社保部门印发的宣传资料上阅读得知。虽然三地社会保障部门都努力扩展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但实际有效的方式还是与农民面对面的交流。另一方面,由于农民文化程度低、务农或务工时间长,使得以文字形式宣传的方式效果不明显。

  3.参加新农保之前的保障情况
  统计结果表明,在参加新农保之前没有参加或享受过其他任何保险的占样本总数的92.6%,这说明农民的保障状况令人堪忧。长期以来,固守家庭养老和土地保障的传统观念,农民大都对政府推行的各项社会保险存在一定的排斥心理。这一方面与政府财政责任的缺失有关,另一方面也和农民保险意识的淡漠分不开。随着老龄化趋势的快速发展、家庭结构由主干家庭向核心家庭的逐步转型,以及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再依靠儿女和土地保障老年生活已难以为继。新农保使农民应保尽保,以一定的缴费换取年老后的养老金,从而保证基本生活。
  当被问及“是从哪些保险过渡到新农保”时,只有2人选择了老农保。这主要是因为,三地老农保的运行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制度的缺陷导致大量农民退保,到新农保政策出台前,留在老农保系统中的农民已经很少了。而56.7%的农民选择的是商业保险,选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分别为26.7%和10%。可见,商业保险在农村地区拥有一定的发展空间,购买商业保险是继退出老农保后多数农民的选择。三地政策规定,新农保的参保对象是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两种社会保险不能同时参加或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高、待遇也高,是相较于新农保而言更高层次的社会保障,有条件参加的农民基本不存在无力续缴保费的情况,因而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过渡到新农保的农民相对较少。
  (二)变量选择
  我们主要选取了个体和家庭特征、了解新农保的渠道、参保前的保障情况以及财政补贴的激励措施等方面的相关变量,作为进一步研究影响农民参加新农保因素的解释变量。具体如下:
  1.性别。根据国家和地方政策,男性与女性的缴费年龄和领取养老金年龄都不同;另外,男女的预期寿命也不一样,这就意味着年老后领取时间也不同,因而可能在参保选择上有不同的体现。
  2.年龄。因为不同年龄段的农民对养老问题的认识可能有所不同,对自身健康状况、体质和生理机能的变化也有不同的感受,从而可能对其参保意愿产生一定影响。
  3.家庭年均纯收入。一般认为,经济条件好的家庭会表现出较高的参保积极性,具体到缴费档次的选择上,也会更倾向于选择较高档次的缴费标准。因此,这一变量会对农民的参保有较大影响。
  4.收入来源。本文主要从农业收入、务工收入和其他收入三个方面加以度量,其中务工收入包括到外地打工和在地方企业务工;其他收入以经营收入、退休金和工资收入为主。收入来源的不同反映出不同的劳动成本和收益,也会影响农民的参保。
  5.家庭首选支出项。家庭收入用于支出的首选项往往反映了一个家庭对某个方面支出的重要性的认同,也是家庭主要投入的方面。我们从三个方面设置该变量:基本生活、参加社会保险和教育等其他。
  6.了解新农保的渠道。本文主要考察工作人员是否上门宣传对农民的参保选择产生的差异性作用。总体样本显示,农民对了解新农保渠道的选择较为集中,将其他了解渠道加以合并来检验上门宣传方式的显著性意义更大,因而在该变量赋值时以是否上门宣传为标准。
  7.参保前的保障情况。农民在参加新农保前有没有制度保障、有多大程度的保障,与农民的参保意愿关系密切。一般认为,缺乏保障或保障程度较低的状态对农民参加新农保的意愿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因此,应该把它作为自变量纳入计量方程。
  8.财政补贴的激励措施。本文主要探讨三地财政补贴在提高缴费档次方面的激励作用。通过计量检验,反映它对农民的参保选择会产生多大影响。
  以上各变量的具体赋值情况如表1所示。
  
  三、计量分析
  
  根据前文的定义,我们设定农民“愿意参加新农保=1”;“不愿意参加=0”。对于这样的二分选择的情形,在计量分析中一般使用对数单位模型(Logistic)进行回归。建模如下:
  
  其中Xi为自变量,βi 为各自变量的回归系数。我们用社会统计软件SPSS对式(1)进行回归,并将回归结果及有关评价指标列在表2中。
  表2中,B代表回归系数,它反映了自变量对事件发生概率的影响方向;Exp(B)代表发生比率,它表示自变量每增加一个单位时事件发生比的变化。从模型的对数似然值、类R2等指标可以看出,该回归模型显著,模型整体效果良好。根据表2结果,我们对变量的显著性及影响程度做出以下几点分析。
  1.家庭年均纯收入与农民的参保选择之间存在着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家庭年均纯收入每提高一个层次,选择参保的概率就增加63.5%,这说明收入的多少直接影响着农民的参保选择。调查发现,参保并选择高档次缴费的家庭,其经济条件都很好。
  2.以务工收入为来源对农民是否选择参保影响显著。当前,农村劳动力大都向城镇转移,从事的产业逐渐由以农业为主转向以第二和第三产业为主。务工收入较之农业收入而言,人力资本投资回报周期短、回报率高,收益与成本之比大。以务工收入为来源的家庭拥有更硬的经济实力。此外,农民长期在企业务工,容易受到许多现代思想观念的碰撞,从而逐渐改变传统观念,选择参保方式养老。
  3.以参加社会保险为首选支出项显著影响农民参保。回归结果显示,首选支出项是社会保险的家庭其参保意愿明显上升,选择参保的概率是不参保的5倍,这主要是因为这些家庭防范风险的意识强烈,因此,当新农保政策出台后,农民为结束长期缺乏稳定的保障的现状而纷纷参保。
  4.在参加新农保之前的保障情况方面,有过养老方面保障的农民其参保的概率明显高于没有任何养老保障历史的农民。新农保政策规定,原来参加老农保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并折算其缴费年限,在新农保政策下继续缴费至满十五年,即可在老年领取养老金。为保持养老保障的持续性和之前缴费的有效性,农民需要参加新农保。原来购买商业保险的家庭,由于其费用高昂、保险公司公信力差等多种原因,也都在权衡后选择投向新农保。
  5.收入来源为农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与农民参保存在负相关关系。农业生产投入大,产量因跟气候、土质等外在环境有关而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是一种“靠天吃饭”式的生产方式;农产品市场需求缺乏弹性,农民承担了丰产不丰收的风险。由此获得的农业收入偏低、利润微薄,使农民没有余力进行养老投资。其他收入,如个体经营、房屋租赁等,也具有较强的不稳定性,从而制约了农民参加新农保。
  
  四、初步结论与建议
  
  通过相关的计量分析,我们对影响农民参加新农保的因素进行了讨论,得出如下结论:家庭年均纯收入越高、在参加新农保之前有过养老方面保障的农民,其参保意愿更为强烈;以务工收入为来源、以参加社会保险为首选支出项显著影响农民的参保选择;以农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为来源对农民是否参保产生负向的影响。
  以往一些相关研究认为,性别和年龄也是影响农民参保的重要因素。而本文的实证研究发现它们对农民的参保选择影响程度较低。这可能是因为,新农保相比于老农保而言,无论在资金筹集、待遇水平上,还是在基金管理和监督上,都尚处于探索和调整阶段,尚未形成一套完善而成熟的体系,不论男女、老幼,都抱以观望的态度,是否上门宣传也影响不大。另外,有无财政补贴提高缴费档次的激励对农民是否参保也影响不大。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是:三地在提高缴费档次方面的财政补贴激励额度较低。以射阳县为例,规定年缴费在100元-300元者,每年补贴30元;年缴费在400元-600元者,每年补贴35元;年缴费1200元者,每年补贴40元;年缴费1800元者,每年补贴50元。提高缴费档次所获得补贴的边际收益相对于提高的缴费部分要小得多,导致这样的激励对农民是否选择参保影响不显著。

  基于上述结论和讨论,我们提出以下几点政策建议。
  (一)进一步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家庭年均纯收入对农民选择参保与否有着直接影响。为此,应发挥地方优势,运用多种方式提高农民收入,包括加大农技开发与推广投入力度;着力培养一批种植业、养殖业大户,先富带动后富;依托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产业;等等。
  (二)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地方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务工收入的“投入-产出”优化组合要高于农业收入,并且对一个家庭的养老决策会产生重要影响。因此,应当通过发展地方企业,实现当地劳动力的非农就业。可以对地方企业的发展给予政策优惠和扶持,以激发企业活力,提高企业发展的积极性;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扩大招商引资规模,充分利用外来资本,做大做强地方企业。
  (三)结合地方实际,建立健全新农保政策体系。成熟而稳定的政策体系对消除农民疑虑、增强农民的参保信心将起到十分关键的作用。目前,新农保政策在全国刚刚试点一年多,即使是起步较早的江苏,全面试点新农保也不过三四年。可以说,新农保政策还有很大的完善空间。要做好配套制度的跟进工作;加强基金管理,确保财政补贴及时到位;根据地方实际,建立新农保待遇的调整机制;加大业务培训,加快新农保经办人员队伍建设;推进政策设计,建立新农保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等等。
  (四)在充分考虑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政府财政补贴的激励力度。政府财政补贴的激励应在“入口补”和“出口补”上分别体现。“入口补”可以从提高缴费档次和延长缴费年限两个方面起到激励作用;“出口补”可以在提高基础养老金的标准上达到激励目的。
  注: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农民养老的公共政策研究――以人的需要为视角”(项目编号:09YJA630070);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土地流转与农村社会保障研究”(项目编号:KYZ201010);南京农业大学2010年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情况的调查研究――基于对江苏省部分试点区县的调查”(项目编号:101030726)。
  ①选自《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第三部分“保险资金的筹集”。
  ②国务院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0年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J].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2010(6):60.
  ③选自《江苏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
  参考文献:
  1.王国辉.新农保制度:农户期望和意愿的集中体现[J].人口与经济,2010(3):45-50.
  2.徐庚乾.江苏新农保制度建设观察[J].江苏农村经济,2010(4):34-35.
  3.苏东海,周庆.新农保试点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基于宁夏新农保试点县的调查分析[J].社会科学,2010(9):74-80.
  4.高君.浙江省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J].学术论坛,2010(9):120-123.
  5.李晓云,范冰洁.山东淄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现状实证分析[J].财经问题研究,2010(7):126-129.
  6.张朝华.农户参加新农保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基于广东珠海斗门、茂名茂南的调查[J].农业技术经济,2010(6):4-10.
  7.沈苏燕,李放,谢勇.中青年农民养老意愿及影响因素分析――基于南京五县区的调查数据[J].农业经济问题,2009(11):84-89.
  作者简介:
  黄阳涛 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李李放 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吕吕伟 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公式、注解等请以PDF格式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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