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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新型国家金融安全理念的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安全性实证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吕祥勍 李源源

  摘要:本文通过对国家金融安全理论的拓展,阐述了新型国家金融安全理念下银行业对外开放同金融安全的联系,并从银行业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引进、外资银行分支机构的设立、外资进入对银行业效率的提升以及中资银行的海外扩张等四个方面的实证分析入手,研究了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的金融安全性。从而证明对外开放对于提升我国银行业竞争力,维护国家金融安全起到积极的作用。
  关键词:银行业;对外开放;金融安全
  中图分类号:F83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428(2009)09-0048-05
  
  2007年爆发的美国次贷危机,一方面通过金融机构、金融产品的跨国渗透向其他国家和地区横向蔓延,另一方面通过金融的中介功能和融资作用向实体经济纵向扩散。危机的蔓延和扩散。不仅从宏观上导致“去全球化”思想的萌发和金融、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同时也从微观上引致进入东道国金融领域的外资力量出现新的发展动向。在这一背景下,金融业尤其是银行业的对外开放对一国金融安全的影响,再次引起了人们的重视。深入研究我国银行业的对外开放,评估其对国家金融安全的影响,对于在有效保障金融安全的前提下,推动我国银行业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具有指导意义。
  
  一、新型国家金融安全理论的提出――对传统金融安全理论的拓展
  
  (一)传统国家金融安全的核心要素
  国内学者对国家金融安全的研究探讨大都始干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并将其与银行业的对外开放研究紧密联系起来,提出了基于以货币资金融通安全为中心的金融实质论、强调核心金融价值维护的国际关系论以及此后在经济全球化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金融稳定论。抽象掉传统金融安全理论的不同角度,从维护金融安全、稳定出发,考察金融安全理论的核心要素,主要在于三个方面,即金融主权、金融效率以及金融国际地位。其中:“金融主权”是国家对国内金融运行和发展的控制,从超稳定的角度看,就是国家必须保证对金融资源的绝对控制,以达到按照国家意图进行有效调控和调动资源抵御外部冲击的作用;“金融效率”是金融系统运行和发展的状态,从动态角度看,就是在有效监管和合理框架下,金融体系各要素组合运行效率达到最优,实现持续的金融运行效率边界最大化:“金融国际地位”是一国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影响力。从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它们不仅拥有较为健全的金融体制,而且在国际金融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对国内和国际金融市场具有极强的操控能力,维护金融安全的资源极为丰富。
  
  从实践上看。金融主权、金融效率以及金融国际地位这三个核心要素也是互相依赖、缺一不可的:首先,如果国家只是掌控金融资源,但金融运行效率低下。不能有效配置资金资源,或者本国金融产业易受到其他国家金融政策的影响,那么这并不是真正的“金融安全”。其次,即使金融运行稳定并富有效率。但大部分金融资源没有控制在本国手中,金融安全也就无从谈起。最后,如果本国的金融产业在国际上的影响力较弱,无法有效调动地区资源或者协调各国监管机构采取一致行动,那么面对全球金融风险和金融不稳定因素的跨境传递也将无能为力。
  
  (二)新型国家金融安全理论的构建
  围绕上述三方面要素,引入开放条件下的考量因素。新型的国家金融安全应该定义为:一国在经济金融开放条件下,保持境内主要金融资源的控制权以及金融主权不受损害。同时金融体系运行富有效率且稳定,金融产业具有一定的地区或国际影响力,能够抵御各种内外冲击的金融运行和发展的态势。因此,金融安全的维护不仅仅是在开放条件下简单的风险防范和化解,还应在保证国家控制条件下金融业实现更高的对外开放收益;金融安全体系的构建也不仅仅从消极的防御战略人手,还应积极加大金融业对外投资力度,建立主动性的金融安全网络。为此,借鉴新型的国家经济安全理论,围绕金融资源的控制权、金融机构和市场运转的高效率以及金融国际地位等核心内容,新型金融安全理论应该包含以下三个理念:
  
  1、把握安全底线――维护金融主权。对于一个从封闭走向开放的发展中国家而言,金融安全表现为如何在保证国家对金融资源的绝对控制条件下实现更高的对外开放收益的问题。因此,必须权衡国家发展与国家安全两者间的关系,保证金融资源的国家控制权,并以此为前提实施金融安全总体战略,加大引资、引智、引制、引技的力度,提升一国金融产业的整体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2、坚持发展优先――保证金融效率。金融体系作为整个社会体系的一部分,金融效率高低的最终评价标准是能否在长期持续发展基础上实现社会净福利的增加。建构于效率基础上的安全才是真正的安全,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也是对金融安全系统性保障的重要因素。
  
  3、探索多元格局――提升金融国际地位。各国对外开放的实践表明。一国金融业在世界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大,其对全球经济的影响也就越大;相应的,受到外部冲击的几率相对就会减少,正是国家之间这种“双向投资”以及由此形成的“双向控制”状态(见表1),使金融业得以安全、稳定、持续的发展。
  (三)新型国家金融安全理念与银行业对外开放风险
  对任何一个国家而言,银行业都是金融体系的主要构成部分和社会的主要融资渠道之一。因而,银行业的对外开放势必会对东道国的金融安全产生重大影响。一般而言,一国的银行业对外开放体现在引入外资和对外投资两个方面。在新型金融安全理念下,银行业对外开放可能从三个方面对国家金融安全造成威胁。
  1、一国金融安全可能因外资控制该国金融资源而受到威胁。加快融入金融一体化进程需要加大本国吸引境外银行机构投资的力度,但这必须以保持金融控制权为前提。否则,外国银行在本地控制的银行资产或市场份额越大,意味着其掌握的金融资源越多;外国资本的进入可能会削弱国内宏观调控的有效性,降低国家对银行业乃至整个经济的调控力度,本国的金融安全也就面临着威胁。比如,根据穆迪评级,意大利、奥地利、瑞典等国的银行有这些国家银行股份80%左右,而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的银行系统几乎完全由外国银行控制。这是造成东欧金融危机的原因之一。
  2、一国金融安全可能因外资给该国银行业运行带来的低效率而受到影响。虽然引入外资银行产生的“鲶鱼效应”一定程度上将有助于增强银行业的整体竞争力。但是对于处于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国家,面临的风险也不尽一致-。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外资银行进人程度高会使银行的日常开支与利差收入增加;引发过度的市场竞争时,会降低金融市场运行效率,金融风险会急剧上升,从而危及金融安全。
  3、一国金融安全可能因该国对外投资失误危及母行资金安全而受到影响。一国金融国际地位的提升往往离不开本国银行业的对外投资和境外发展。但本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存在对东道国法律环境、监管制度、市场竞争等判断失误的风险,

由此可能造成重大的经营损失和声誉风险,从而波及母行并对国内金融安全造成威胁。比如,据国际清算银行2008年9月统计,奥地利银行在东欧的风险敞口达2780亿欧元,几乎占该国GDP的2/3,瑞典和比利时银行在东欧的风险敞口占GDP比重则为20%,意大利和希腊为10%左右。
  
  二、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与国家金融安全――基于新型国家金融安全理念的分析
  
  由上述分析可知,根据新型国家安全理念,银行业对外开放与国家金融安全休戚相关。目前,我国银行业正在积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所实施的主动融入全球一体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发展战略,也必须将国家金融安全这一核心命题纳入其中,统筹考虑。为此,下面将从外资入股中资银行、外资法人银行设立、外资对我国银行业效率的影响以及中资银行海外扩张四个方面人手,对我国银行业的对外开放与国家金融安全进行分析。
  (一)外资人股中资银行尚未实质性控制我国金融资源
  “把握安全底线”的理念强调要在对外开放效率帕累托最优与维护金融安全之间实现纳什均衡,必须以国家对银行业的绝对控制为前提,特别是对外资银行人股中资银行进行审慎性管理。
  近年来,中资银行加快引资改革步伐。交行、建行、中行和工行等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引人境外战略投资者曾引发了国内关于国家金融安全的争论。许多学者针对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这种单向开放的思路,对我国金融主权丧失的风险表示担忧。然而,从宏观层面看,目前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外资股权所占比例仍然较小,无论从形式上和实质上都无法对国家金融资源的控制权构成威胁。特别是监管部门对外资入股限制仍然比较严格,为国家金融控制提供了有效保障。根据银监会2003年12月发布的《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单个境外金融机构向中资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20%;一家中资银行的外资持股比例总和不得超过25%。因此,目前外资尚无法控股任何一家中资银行,金融主权仍牢牢掌握在我国手中(见表2)。
  (二)外资法人银行的设立隔离了境外风险的传染和渗透
  目前,外资银行在中国设立机构主要有三种方式:成立独资法人银行、开办独立分支机构、与中资合作成立新的银行。由于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的路径与我国银行业开放政策的变动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其不同的路径选择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和安全。
  从全球范围来看,一国政府通常要求外资银行以当地注册的法人银行形式开展本币零售业务,外国银行分行则主要从事批发业务。从各国经验看,以设立法人机构的方式进入一国市场,对于该国金融安全的影响是相对最小的。主要是因为许多国家规定银行在出现破产时。清偿顺序是本国存款人优先于外国存款人,在此种特殊条件下,以外国银行分行为主的运行方式不利于保障本国存款人利益;在发生流动性风险的情况下,东道国监管当局对当地注册的法人银行监管的主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能够得到保障,有利于风险控制。因此,为保护境内存款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金融安全,银监会于2006年底,即我国全面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之际,颁布《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对外资银行在华发展实行“分行与法人双轨并行,法人银行导向政策”。从目前政策的实施效果看。改制外资法人银行作为独立法律实体,有着自身相对独立的决策、预算、资金、风险等管理体系,能够有效阻隔境外母行通过不合理收取费用或资产转移等方式转嫁风险,隔离境外风险传染作用初步显现,发展情况良好(见表3)。尤其是次贷危机以来,银监会对跨境监管有效性及时进行评估,综合考虑母国和东道国的监管能力及在危机下对银行进行实际支持、承担存款保险义务的能力,并加强国际监管合作,确定母国监管者负责监管本国法人银行的清偿能力和整体流动性。同时,由银监会牵头,与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建立监管协作机制,解决外资银行应对流动性压力涉及的相关技术问题,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使驻华外资银行平稳渡过了危机。
  (三)外资介入对于提升我国银行业效率具有积极作用
  “坚持发展优先”的理念强调通过引入外资银行,增强市场的良性竞争,提升我国银行业的整体实力,从而加强风险抵补能力。从我国现阶段银行业对外开放的实践看,外资银行主要通过竞争和示范两种效应,推动银行业整体效率的提高,客观上促进了我国的金融稳定。
  具体而言,一方面,外资银行的进入提高了市场竞争度。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业垄断程度较严重,表现在四大银行的规模远远超过其他银行总和,而且银行之间产品同质现象普遍,无论是从广度还是从深度上讲竞争都很有限。外资银行进入后,既增加了市场参与者,又提高了产品差异化程度,使市场竞争程度不断提高。另一方面,通过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国内商业银行不仅提高了资金充足水平,在产品设计开发、风险管理等方面获得了技术援助,并且进一步明晰了产权结构,健全自我约束机制,这些都有助于提高国内银行的微观效益以及银行业的整体效率。近年来四大股改国有银行在引进战略投资者后经营业绩有所大提升。从侧面印证了外资股权介入的积极作用。
  (四)中资银行审慎海外扩张提升了我国银行业的国际话语权
  “探索多元化格局”的理念要求在构建国际或地区金融安全防御体系的基础上实现国家金融的良性发展。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银行业的整体实力大幅提高,我国银行业“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这为银行业融入全球经济,形成利益共同体提供了契机,也有利于区域金融安全网的构筑。
  特别是2004年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启动以来,国内商业银行的体制发生深刻变化,为其进一步参与国际竞争、跻身世界先进银行之列打下坚实的基础。国内银行积极推行“走出去”战略,大力拓展海外市场和海外业务,提高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见表4)。截至2008年12月末,5家国有商业银行共有80家一级境外营业性机构,其中包括分行44家,子行15家,子公司13家,境外总资产合计3568亿美元‘。这些境外机构分布在亚洲、欧洲、美洲、非洲、大洋洲,东道国目标市场选择较为合理;业务范围涵盖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等金融服务领域,海外分支机构数量控制较好。因此,银行业的海外扩张不仅没有威胁我国银行业金融安全,反而加强了我国同世界经济的联系,提高了我国银行业在处理地区间事务的话语权。为构筑跨境金融安全合作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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