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制度在二板市场设立的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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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栾 斌
[摘要] 中国开设二板市场的呼声日益高涨,本文结合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和国内主板市场进行全面的比较分析,从中找到会计核算制度对二者的影响。由此得到教训和启迪,为二板市场的设立提供参考。
[关键词] 二板市场 必要条件 会计核算 制度
一个证券市场的成功是与高水平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密不可分的,规范的会计核算制度在即将设立的二板市场中继续发挥使公司质量得到保障、使投资者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护,促进资本形成和有效配置及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增长的作用。
一、二板市场的内涵
二板市场是指主板市场之外专为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提供筹资途径的一个新市场。在二板市场挂牌上市的公司多为具有潜在成长性的新兴中小型企业。其特点在于:(1)注重企业的发展前景,而不是企业现状和业绩;(2)全部运作都体现市场规律;(3)低上市标准高收益特征;(4)针对高风险而加大监管力度的市场;(5)国际性市场;(6)无固定交易场所,其交易靠现代化信息系统来完成;(7)交易方式灵活,按净价基础确定交易价格,交易间无佣金,交易额无数量起点和单位限制;(8)交易的证券种类繁多;(9)既有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又是专门扶持中小企业融资变现的平台;(10)是科技飞速发展与金融创新的产物。
二、美国纳斯达克市场会计核算制度分析
1.美国会计制度简介
美国会计的重要特点是财务会计准则制订的分权制。即在代表政府的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支持下,由独立的民间会计职业组织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制订指导企业会计实务的公认会计原则(GAAP)。其会计宏观管理框架可以概括为:国会→SEC→FASB→GAAP。作为美国最高立法机构,国会极少直接过问会计问题。它授权SEC负责实施与证券发行、交易有关的法令以及会计准则的制订,以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SEC是美国政府的一个独立机构,由总统委派并经国会批准的5名委员领导。对于证券公开上市的公司,SEC在制订公认会计准则方面拥有法律赋予的最高权威,负责制订“国会认定为与民众利益或保护投资人所必需的恰当的规则和规范”。它对公司会计的权威性影响体现在:(1)授权对公司提交的报告中会计报表的格式和项目以及编制的会计方法做出规定;(2)对公认会计原则的制订和监督权。但自SEC成立以来,它一直把行使这种权力限制在监督作用上,对GAAP保留否决权,准许并鼓励民间职业团体在会计准则的制订过程中保持主导地位。这种安排既可以充分利用民间雄厚的会计力量,减轻自己在制订会计准则方面所需的人力、物力负担,又可避免美国社会厌恶政府干预的心理需要,最后,它还可利用最终裁决权引导企业财务会计和报告实务的发展方向。FASB自1973年成立至今,一直是负责制订美国财务会计和报告准则的民间性指定组织。上述三个组织先后制订的51份《会计研究公告》、31份《会计原则委员会意见书》以及130多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共同构成了美国的GAAP。
2.美国会计制度在资本市场的运用
目前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选择的是以具体规则为基础的准则制定方式。因此,美国的财务会计准则既多又细且注重对技术细节的规定,以及强调财务报表在技术上符合公认的会计准则(GAAP)的内在目的是希望企业在制定财务报告时有所指向。未来美国会计准则可能会引入以基本原则为基础的会计谁则。这种准则更注重经济事项的实质,在涉及公司具体实际时,允许在准则约束的框架下进行合理的专业判断。此外,还要求简化披露模式、裁减冗余信息、对核心信息增大披露频率以及简化整个会计披露模式。
三、对我国二板市场的启示
1.美国纳斯达克市场(NASDAQ)对我国二板市场的启示
中国正在建设的二板市场将出生于一个证券法规不健全以及证券法执行不力的时刻。同时,在其他方面的配套制度也处于很不完善的阶段。因此,纳斯达克市场给予的启示对我国二板市场的设立、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1)上市公司和会计准则互为动力,共同发展。规范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内在要求推动着会计准则的研究与制定,证券市场越发展,越要求建立完善的会计准则体系。而会计准则的研究、制定与不断完善又反过来促进了上市公司的发展。美国上市公司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美国上市公司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披露准则。我国应加大会计准则研究和制订的力度,尽快建立一套适应我国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会计准则体系;(2)会计准则国际化趋势。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证券市场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会计准则的国际化问题将更加突出,表现出维护发达国家利益、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趋向。我国加入WTO后,要求我国经济更快地融入到世界经济体系中,在制定我国会计准则时,要求尽量吸收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和西方国家会计准则的先进成果,使之尽量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
2.主板市场会计核算制度对我国二板市场的启示
在主板市场,由于上市公司大部分由国企改制而来,企业财务制度比较健全,相应调整影响不大,而二板上市公司改制前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或独资公司,改制后执行的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会计制度,前后会计制度有明显差异,具体表现在四项计提对有限责任公司不作要求,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执行,这就可能导致一个创业企业改制前可能盈利很多,改制后却出现亏损,采用追溯计提的办法,也可能导致改制前净资产的变更,进而影响改制前的每股净资产,导致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实。
会计准则制定部门可以根据我国转型时期的市场环境,从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披露等方面加以规范以保证会计信息具有可靠性兼顾相关性。鉴于美国《萨班斯一奥克斯利法案》要求将原来由民间制定会计准则的权利划归到新审计规则管理局。由此建议相关部门将境内上市公司会计准则的制定权及修订权移交给中国证监会以及建立一套职业判断的评价与约束机制来规范上市公司的会计政策选择行为。具体应转移会计准则制定权及修订权和建立职业判断的评价与约束机制。
参考文献:
[1]张希虹:我国上市公司会计规范体系研究[D]. 东北林业大学,2006
[2]李桂芳:执行新会计制度会计准则问题的研究. 时代经贸(中旬刊),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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