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视角下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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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互联网高速发展的背景下,食品行业得到更多的销售途径和营业方式,无需店面即可进行营业,“外卖时代”的到来既提高了食品行业的GDP,又满足了当代人追求的高速,不得不承认,互联网的发展促进了食品行业的发展,但与此同时,由于互联网高速、便捷的特点,也使中国本就岌岌可危的食品安全问题迎来了新的调整,如今的食品行业无需店面,没有固定销售场地,给本就困难重重的食品监管又提高了难度,因此,为了更高效的监管食品行业,保护全国人民的身体,食品监管部门必须运用互联网思维,采取“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的方式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管。
关键词:食品安全;监管;互联网思维
为了保证中国人民的身体不被“地沟油”、“三聚氰胺”“瘦肉精”等等化学添加剂的伤害,传统的监管方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食品安全监管的需求。“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理念一经提出就受到了专业人士和普通百姓的拥护。互联网视角下看食品安全监管是否真的有效还需要反复实验和调整,因此,本文通过研习如今互联网思维和实地考察食品行业进行探讨,提出互联网视角下看食品安全的优势以及问题,从法律监管、行业监管、行业道德法规方面就互联网时代下餐饮行业的发展背景提出更多建议,希望对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领域提供理论上的支持。
一、“互联网+”视角下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信息真假难辨,误导消费者
“互联网+”视角虽然能够为食品完全监管提供更多监管人员和更宽泛的监管领域,但与此同时也增加了干扰信息,普通群众在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时,由于专业知识比较薄弱,所以在看到一些化学添加物时误以为是非法添加,但大多数的化学添加物都是合法的,这种情况出现后如果能及时得到其他群众的纠正问题的影响范围就会减小。互联网+”为消费者和销售者都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平台,也为普通消费者提供了一个行使自己知情权和调查权的通道,但就是因为这是一个没有任何限入要求的平台,每一个人都可以在平台上发表自己的意见,这为某些没有职业道德进行不正当竞爭的商家提供了诬告他人的途径,一旦这样的谣言吸引到了群众的注意力,就会对其他商家造成不必要的利益耗损。
(二)“互联网+”监管系统不够完善
由于我国采用“互联网+”监管系统模式才刚刚启动,很多类似像“二维码监管系统”、“食品全程监管系统”、“阳光厨房”等系统都经群众反映或多或少的存在问题,食品商家反映消费者非二维码鉴定为合格的食品不买,但自己所进食品全都合格健康,这是因为食品监管部门并没有把所有食品录入数据库。除此之外,商家还反映,消费者利用这些平台对商家进行威胁,一旦不给予优惠或是服务不满意就向监管平台投诉。更有甚者,利用这些平台的漏洞,花钱让人给商家刷好评等等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解决,必定影响到整个食品行业的稳定发展和食品监管部门的运转。
二、利用“互联网+”视角下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的措施
(一)构建食品安全多元主体监管模式
在食品安全监管这样关乎民生大计的事业必须由政府主导,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让企业作为履行者,社会作为监督者。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正常运行。
即使是在互联网监管的背景之下,政府作为整个市场的主导者也应该加强对食品行业的监管力度,利用互联网监管,政府的工作量非但没有减轻反而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不仅要线下监管,还要兼顾线上监管,核对网站上信息的真假,及时辟谣,防止群众和商家的利益受损,抬高食品质量门槛,从源头上杜绝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另一方面是出问题后迅速处理并有效推行。
(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制度建设
在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上,政府已经发布相关制度,但这些制度对解决现有的食品安全问题是远远不够的,有效的互联网监督体系还需要具体的管理制度去保证。为了进一步完善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政府必须加强政府职能中法律职能的行使,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其次是要与基层配合,加强基础监管工作的执行和落实,下移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消除监管盲区,加大食品市场的巡查力度,建立和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依法规范经营行为,引导中小企业共同构建食品安全体系;建立县级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联合执法试点和创新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乡镇活动等,不断提高食品安全质量水平等。
(三)加强企业和群众的道德建设
“互联网+食品安全行业监管”无法正常运转的根本问题在于企业的道德文化修养不足,而互联网是一个没有限入标准的平台,只有每一个进入监管平台的消费者和商家真正做到为自己负责才能真正运用好互联网监管平台。食品监管部门应该定期召开行业规范会议,宣讲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企业行业道德规范。同时发挥新媒体的作用,利用新媒体曝光度高、受众人群广的特点对商家进行施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方监管。食品安全的关键是靠企业的诚信自律,这是食品企业责无旁贷的义务,也是企业生存发展的立足之道,更是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赢得社会尊敬的最直接的方式。因此,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建立起一套行业自律约束机制,使食品安全有切实可行的制度保证。
结束语:
在“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中出现了互联网信息混乱,难以分辨、互联网监管不够完善等弊端,但也能够扩大监管领域、让每一个人都能够加入监管行业的优势,为了最大效率的利用互联网监管食品安全,政府、企业以及普通消费者必须互相合作,形成以政府为主体的多元一体的监管系统、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以及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企业职业道德修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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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吉晓香.基于“互联网+”视角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研究[J].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学报,2019,10(01):261-267.
作者简介:
刘乘乘(1991.1-),性别:女,民族:汉族,山东省济宁市人,学历: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食品安全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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