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及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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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静华
[摘 要] 新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影响着企业的方方面面,同时也彻底改变了原有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新准则下企业所得税会计的处理方法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企业所得税负债和资产,本文以现行税法和新会计准则体系为依据,论述新会计准则下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关键词] 新准则 影响 企业所得税处理方法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会计准则体系,其中包括一项基本准则与38项具体准则,基本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38项具体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对企业所得税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本文就新准则对企业所得税产生的影响及处理方法做如下论述。
一、新准则对企业所得税产生的影响
1.对一些会计项目定义、确认和计量规定的影响
新准则引入了资产和负债计税基础、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等新概念,重新规定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的方法。
2.对会计口径利润与应税利润界定的影响
新准则下,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口径利润与应税利润的差异界定与以往不同。新准则中用暂时性差异替代了永久性差异和实践性差异,将暂时性差异定义为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会消除。这使得暂时性差异这一概念比以往包含的内容更多、范围更大。
3.对企业所得税核算方法的影响
新准则规定企业必须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这使得企业选择核算所得税方法的余地减小了,但这样一来,扩大了可转回差异的核算范围,能处理非时间性差异造成的暂时性差异,也可以直接得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直接反映其对未来的影响。
4.对可抵减时间性差异规定的影响
新准则中规定: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应当转回。
二、新准则下企业所得税的处理方法实例
例:一设备:原值5万元,净残值为0.15万元,企业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税法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税率为25%,年利润为100万元。
会计分录如下:
第1年:借:所得税费用25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257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52575
第2年:借:所得税费用25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57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50575
第3年:借:所得税费用2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49375
递延所得税资产625
第4年:借:所得税费用2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48737.5
递延所得税资产1262.5
第5年:借:所得税费用2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248737.5
递延所得税资产1262.5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2006
[2]唐巍/文:新会计准则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J].财会学习.2006(8)
[3]朱学义 蒋卫东:高级会计学.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04(7).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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