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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业中期票据融资动因及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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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在我国国民经济和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租赁业是推进我国各个中小企业发展以及企业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但是随着我国目前通货膨胀的压力逐渐提高,我国也逐渐改变着经济政策,已经从原有的积极和适度宽松转变为了积极和稳健,针对这种情况,为了进一步解决目前出现在融资租赁业中稳定供应的问题,需要企业必须进行持续性的发展,这样才能够保证我国国民经济稳定运行。
  关键词:融资租赁业;中期票据;融资动因;风险
  一、中期票据融资动因概述
  根据相关资料记载,通用汽车承兑公司是世界早期发行中期票据的第一家机构,目的是对企业生产运营的资金进行有效筹集,以缓解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并优化负债结构,该公司通过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来解决这个问题,这个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不超过五年,因此在当时也被称为中期票据。而我国的中期票据是由中国人民银行下设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进行共同管理的,而且与中期票据为同一类型的直接融资工具还包括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和企业债等。在此简单列举中期票据与公司债券的区别;中期票据的主管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期限2-10年以内,主承销商是商业银行,发行主体是非金融企业,余额包销作为主要发行方式,优势在于发行的便利性,能够实现一次注册,多次发行的功能,发行相对灵活,规模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信用増级要求为无须担保,流动性:主要在机构投资者间流通;而公司债券的主管机构是证监会,期限是3年以上,主承销商是券商,发行主体是上市公司,发行方式是余额、全額包销,发行便利性是单次资金募集行为,规模受市场容量限制,信用増级要求为需要担保,流动性受交易所市场局限,流动性一般。
  二、中期票据的融资特点
  (一)发行主体无限制
  发行中期票据的要求比较低,发行要求是非金融企业具备一定的法人资格,其中,主要由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等构成。同时,由地方国有企业和中央企业担任公司债的发行主体。公司债的发行主体为上市公司。
  (二)采取注册制发行
  公司发展中可以选择的融资途径比较多,其中主要包括公司债、股票融资、中期票据、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信贷[1]。其中中期票据主要是采取注册的形式发行的,不需要进行行政审批,具有较高的灵活性。相比而言公司债与企业债的灵活性更低一些。与银行信贷错比较,中期票据无需进行担保,这就极大程度的使资源的合理配置效率以及资金的使用效率加以提升。
  (三)资金运用灵活
  经过中期票据,其获得的相应资金可以应用在各方各面,其中间包括偿还银行贷款、投资企业新项目建设以及支持企业生产经营的资金周转等方面。如果企业对相关资金的用途不同,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对资金的用途加以更改,投资者在有变更知情权。所以中期票据在资金使用方面具有更强的灵活性。
  三、影响我国中期票据市场发展的风险分析
  (一)中期票据市场行政管制过度
  在一些发达国家使用中期票据的过程中,主要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来进行,而且这也受到一个国家市场化发展程度的标准来决定的,也就是说,国家市场化发展程度越高,中期票据的市场也就更加发达和繁荣。虽然我国中期票据的发展已经得到了有效地促进,但是在发展过程中的仍然出现一些行政管理过度的问题。首先,中期票据发行额度受到了较大的限制,其次是中期票据市场投资者也受了较大的限制。
  (二)中期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尚未完善
  根据我国中央银行的批准,要对中期票据进行登记托管来结算。但是,我国传统中期票据登记托管的公司在中央结算公司,所以就直接导致我国中期票据市场的登记托管结算系统出现了分裂的问题。另外,我国用于管理中期票据市场的相关评级机构发展也没有到一个较高的水平,发展仍然处于初期的阶段,所以信用评级公司的公信力不够[2]。再加之部分信用凭据公司内部聘请工作人员的职责交给发行人,要求发行人承担评级的费用,那么,就会导致信用评级公司发行人和公司内部人员私相授受,存在舞弊的现象,制约了中期票据市场的健康运行和发展。
  (三)投资者保护机制不健全
  首先表现在信息披露管理和资金运用管理方面存在着监管力度不够的问题。在企业资金筹集运用方面主要包括两个要求,首先是要对筹集的资金用途进行及时的了解,而且要在变更之前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其次是要对筹集资金的运用是否符合我国国家相关产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观察和研究。但是,目前部分公司在资金运用监管方面的力度不足,所以公司内部可能会出现资金运用不规范的问题,这样的话就容易减少资金的利用效率,把筹集到的资金用于高风险的项目上,大大提高了企业资金的风险,这也不利于中期票据的发行。另一方面在信息披露上,企业在进行中期票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必须要通过指定的媒体或者证券交易所对公开信息进行披露。但是如果企业内部相关监管机构比较缺乏,而且信息不对称,就会直接导致相关信息隐瞒不向外披露,会直接对公司的投资者形成利益损伤[3]。其次,在我国企业中有关中期票据的投资者保护机制比较薄弱,在企业内部出现了重大违约事件的时候,需要根据相关投资者保护应急方案来进行解决,但是其中具体的措施没有明确提出,企业在进行保护的时候只按照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来进行,没有采取更多的保护手段。
  四、远东国际租赁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流程
  本次研究主要根据远东国际租赁公司为例,分析了该公司内部中期票据的发展流程,以下为具体内容。
  (一)传达发行意愿
  公司要与承销银行表达企业的发行意向,随即经过承销银行调查公司的前期营销数据,将相关信息向银行总部递交。
  (二)确立初步意向
  在经过承销银行对公司的发行印象进行调查之后,并且也经过了相关发行人的同意,才可以签订承销合同意向书,并且将该合同上报给总行进行批准。同时还要展开会议,对承销方式和发行费用等条款与发行人进行探讨协商。意见统一之后再与发行人共同签署营销协议。其中,中国工商银行以及国家开放银行作为远东国际租赁公司中期票据的承销商,已经确定了该公司的初步意向。
  (三)开展尽职调查
  根据远东国际租赁公司的承销商,要保证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各自组织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分工调查发行人的募集资金用途、发展规划、股权结构、经营范围以及发展历程等信息[4],并采取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来抵御发行人可能面临的财务、管理以及政策等风险。对于一些风险防范重点要重点关注。在远东国际租赁公司此次发行的中期票据中,一共包含了15亿元,要偿还银行到期的费用为7亿元。
  (四)完成申请及注册文
  在对发行人做出一系列的调查后,尽职调查项目小组要对评级公司与发行人、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中期票据申报和注册文件的发行。针对于远东国际租赁公司,结合相关诚信国际评级公司分析其评级情况,即有关债项和主体的评级均为AAA。
  (五)注册与发行
  要将承销银行开发的有关中期票据的注册文件送达到交易商协会,如果行贿则不能通过了此次的发行注册,可以出具一个接受注册的通知书,同时,相关发行人要在两年之内发行中期票据[5]。
  五、结束语
  中期票据实际上是一种中期债务融资的工具,同时也是一种融资方式。与其他融资方式相比较而言,中期票据具有资金运用灵活,发行简便,注册期间内多次发行优点,在我国各个非金融企业内部中的应用程度比较高。但是在应用的过程当中,经常会出现许多问题和风险,需要进一步的加强和重视。
  参考文献:
  [1]胥晚舟.资产证券化:融资租赁公司发展新机遇[J].经济研究导刊,2018 (30):71-72,81.
  [2]王雪莲.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动因分析——以“16远东租赁ABN001”为例[J].当代经济,2018 (18):42-43.
  [3]舒明哲.融资租赁业中期票据融资动因及风险分析——以远东国际租赁公司为例[D].暨南大学,2015.
  [4]潘莹.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法律问题研究[D].暨南大学,2016.
  [5]傅曼莉,于遥,戴晓燕.助力搭建实体经济与金融业间的桥梁——银行间市场首单融资租赁中期票据创新案例[J].金融市场研究,2014 (10):8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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