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塞尔协议》与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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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农跃
[摘要] 银行资本充足率是衡量银行稳健经营的基本标准之一,也是银行监管的重要内容与目标。我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普遍偏低,目前大多数商业银行尚未达到国际巴塞尔委员会所规定的银行最低资本要求,《新巴塞尔协议》为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管理提供了努力的方向。
[关键词] 商业银行 资本管理
银行作为以股东价值最大化为经营目标的盈利主体,必定要超越监管资本最低资本要求,使资本不仅能真实反映实际风险,而且具有创造价值的功能。因此,经济资本逐渐成为银行管理的主线。现代银行的资本管理在近十几年来经历了一个外部监管资本和内部经济资本不断互动、磨合并逐渐一体化的进程。其主流趋势是监管资本不断吸收银行业资本管理的最新实践成果,向经济资本方向趋同,反映出银行业监管越来越由市场和银行业实际需要所引导和驱动的大趋势。
一、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的现状和问题
从外部监管和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看,我国银行业终将面对资本监管及其带来的一系列连锁变革的考验。目前,国有银行已经认识到存在的问题,一方面体制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另一方面新的风险因素也正在逐步形成。随着市场利率和汇率管制的逐步放开,银行面临的市场环境日益复杂,面临风险管理而建立完善的资本管理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1.亟待完善内部风险评级体系并解决数据缺失问题。我国绝大多数商业银行的内部评级在评级方法以及评级工作的统一组织方面均存在相当大的差距,极大限制了内部评级工作在信用风险控制方面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巴塞尔新协议中将监管资本的覆盖范围由信用风险拓展到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三个方面。然而当前我国对银行风险资产和资本充足性的监管集中在信用风险方面,而基本忽略了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
3.市场体系的缺陷限制了资本管理外在动因――市场纪律或信息披露作用的发挥。评级机构和自律组织的缺乏会进一步弱化市场纪律的作用,许多依赖于信息公开和良好的市场运作、并最终作用于公司治理的机制也就不能得到实现。而这些正是市场纪律在我国市场很难有所作为的原因之一。
4.信息披露透明化挑战。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对银行的资本结构、风险状况、资本充足状况等关键信息的披露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由于中国会计信息披露机制尚存在不足,中国银行业在信息披露的数量和质量方面都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的要求,市场也缺乏足够的动力和资料更为深入地分析银行的风险状况。
二、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的建议
中国银行业必须确立资本管理的理念,着手建立起以“资本监督”为核心,积极推进覆盖金融业务所有风险的资本管理模式。随着资本管理重要性的提升,要求银行积极引进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银行业应形成一个长期的发展战略,形成一个可持续发展的资本运营机制,使资本能够覆盖风险,实现金融机构在资本约束下的稳健发展。针对当前我国银行业的现状,实施对银行业的资本管理和监管改革,宜采取分阶段、分步骤的方式。
1.运用动态的资本金补充手段,提高银行资本充足率。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资本充足率要求除了作为资金保证,保障银行安全性外,更重要的作用是向市场和公众发送信号,资本充足率指标简单明晰,很容易成为市场和公众评判一家银行安全性的信号。随着金融行业的发展,将股东权益和债务的某些特征结合起来形成新的资本工具,比“单一”股权工具更加灵活地改变其“资本质量”,影响“权益资本”的集中度。我国国有银行还可以参照国外大银行的做法,建立起不良资产定价机制,使不良资产价值与资产支持债券的价值相匹配,将不良资产债券化。不良资产债券化可以降低国有银行的加权风险资产,又可以避免监管资本套利使银行资产平均风险降低的负面效应。
2.建立以资本金约束资产规模的可持续发展模式,积极化解不良资产,在科学度量资产风险的基础上合理地进行资本配置。
由于资本是稀缺资源,因此必须对经济资本进行合理配置,既要保证有充足的资本覆盖风险,又要保证有足够的资金用于盈利性业务。与先进的国际性银行相比,我国银行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内部评级制度,在更长的一段时间,我国银行应当提高信息整合程度,改进绩效考核方法和提高人员整体素质,进行经济资本配置。商业银行应该以在科学度量银行风险的基础上合理地进行资本配置为目标,银行不再是被动地去满足最低资本充足率的要求,而是强调银行的自律管理,从强化内部风险管理着手,实现资本水平和风险水平的合理匹配。
3.长期目标:强调监管当局以安全性为目标更充分持续关注银行风险,而不是一味提高资本充足率。
监管资本套利活动凸现了将风险的监管度量和银行的真正经济风险统一的重要性。除非对银行风险的监管度量和经济度量趋于一致,否则监管资本套利的动机不会消减。所以银行资本监管的目标是监管资本和经济资本统一。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反映了国际银行业监管思想由重安全轻效率向效率与安全并重转变,使监管资本要求积极向经济资本靠拢。
4.从银行业资本管理的不同侧面,我们也可以得到如下启发。商业银行必须加强资本总量的研究,在监管当局最低资本标准之上,根据发展战略,确定合理的资本总量区间和资本充足率目标区间。建立经济资本管理体系和资本约束机制,建立内部经济资本的配置政策,综合考虑风险、资本、收益的业绩评价系统。
总之,在银行业加强风险度量和管理、完善资本配置的同时,对最低监管资本标准而言,最重要的任务是使监管资本要求对风险更为敏感,使资本要求真正体现对风险的衡量,从根源上杜绝监管资本套利的动机。伴随着银行业风险管理和资本管理的进步,我国还应当相应的改革资本监管,最终达到监管资本与经济资本统一。
参考文献:
[1]庄毓敏:商业银行业务与管理(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汪鑫:金融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3]孙彦钊:商业银行经济资本配置研究[D].湖南大学,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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