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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对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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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食品安全成为民生关注的一重大问题。近年来重大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主要原因在于政府对食品加工企业监管的疏忽,导致不合格的食品流入市场从而损害了消费孝的健康。那么本文从政府对作为食品加工业经济支柱的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监管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给予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食品加工;食品安全;政府监管
  中图分类号:R1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9)013-0112-01
  食品安全的源头在于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拥有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是社会中每一个人、每一个机构、每一个企业的责任,但遗憾的是,部分食品加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食品质量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回顾以往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消费者对某些食品很难从外观上辨认出该食品质量的优劣,对于标识内容、宣传内容及告知内容的真实性,往往需要通过运用科研知识或检测设备进行检验。这就需要监管部门对其生产加工源头进行把控,只有这样才能对企业施以有效的处罚措施,才能对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有效的监控,才能快速有效地弥补消费者的损失。
  一、政府对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监管存在的问题
  1.我国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现状
  近年来,我国食品加工业迅速发展,其经济价值远超工业经济,其中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已成为产业经济支柱。由于企业投入资金有限,企业间竞争压力较大,导致部分企业为了自身利益,只重视产品数量而忽视质量安全。再加之生产技术含量低,加工工人生产技术水平有限,资金缺乏,生产效率低下,致使产品质量难以得到保障。其次,部分不良商家为了追求高额利润,以次充好、鱼目混珠,致使很多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中从而严重危害消费者生命安全。
  2.政府监管机构能力不足
  由于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数量大幅增长,监管部门硬件设施设备不完善以及工作人员有限难以快速有效地对所有企业进行监管,如办公用房、执法车辆、人员编制、执法设备等未能完全落实到位,尤其是基层的食品安全监管力量更为薄弱,甚至很多村落都没有建立相应的监管部门,再加之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有限,不能完全满足执法工作需要。
  3.各职能部门责权不清晰,缺乏联动
  由于我国采用政府、企业、消费者、行业协会及社会监督为主体的多方面、多层次的对食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管,但能够对监管对象进行最直接、最有效的则是政府对食品质量的监管,若失去政府有效的监管那么食品市场将会混乱不堪。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到的政府职能部门较多,虽然大多数职能部门都单独设立有自己的检测机构,由于政府对食品安全法律等相关知识普及不足,各部门又缺乏统一高效的监管,在此过程中极易出现多重执法或是执法盲区,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多个部门相互推诿,难以追究。
  4.网络经营渠道监管困难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经营已经成为大多数商家重要的销售渠道。然而,消费者仅依靠生产者所注明的标识、广告宣传或在进行交易时销售者一方的告知对商品有所了解,对于食品是否含有违禁成分只能通过食用后才能做出判断,对各种添加剂含量是否超标大多数消费者完全不知或略懂一二。再加之政府对网络监管力度不足,各网络推销平台为了追求最大利益,不惜虚假宣传致使消费者盲目追求,从而导致大量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流入消费者口中。
  二、解决对策及创新监管举措
  1.紧抓源头,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食品质量是否安全大多是因企业资金投入有限引起的,政府加大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的扶持,减少企业税收,增加对企业发展资金投入,为企业的运行提供平台,同时,政府应对先进的科学技术进行宣传,使企业通过先进的生产技术提高生产效率,从而提高市场竞争力,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再生产过程中,企业增强工作人员的专业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培养。政府做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得企业及员工都能转变观念,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作为企业发展的命脉。
  2.完善政府监管机构,实现食品安全生产、销售全程实时监控
  整合现有的食品安全检验监测机构,充分挖掘现有设备和技术力量,引进一批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检测设备,搭建统一的公共检测平台,构建覆盖食品源头、生产、流通和消费全过程的食品安全检验监测网络。加大基层监管部门的投入,增配执法装备、快检设备以及加大培训力度增强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实现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通报、发布统一协调的网络运行体系,确保消费者第一时间获悉食品安全供给状况,从而杜绝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3.明确各职能部门分工,责权清晰
  由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众多,在政府责任的法律建设中,一方面要加强对监管责任的明晰化规定;另一方面,在相关责任建设中要真正做到权责相统一,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应制定责大于权的法律制度,使监管机构在实现责权明确的同时对违法失职等行为起到警示作用,也使在追究监管机构相关责任时做到有法可依。提高思想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在核心位置,督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协调配合,实现食品安全全程无缝监管。
  4.严控線上销售,稳抓线下生产
  互联网销售作为新型的交易方式,政府监管部门应从销售源头生产企业抓起,确保食品生产安全。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生产加工企业要严厉取缔,并处以惩罚,坚决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利用网络平台销售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其次,监管部门应对网络销售平台进行监管,对于商家的准入必须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同时,对于违法的网络销售平台给予处罚,确保食品安全。
  三、结语
  食品安全心系整个民生,关系着人类生存和发展。保障食品安全以维护人们的健康有赖于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及其法律制度体系。政府需要监管食品安全来保障公民的生命健康。不要让食品的监督流于形式。追溯食品源头,保证食品生产高效、安全、有序,流通渠道清晰明了。同时,增强媒体透明度,严把产品质量关,确保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整个生产、加工、销售全程透明化,从而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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