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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在物权法教学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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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案例教学在各国法学高等教育教学方式中始终占据重要地位,相比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法、研讨式教学法具有相当的优越性,结合物权法的特点和案例讨论课在物权法教学中的实践探讨案例教学在物权法教学上的应用。
  关键词:案例教学 物权法教学
  一、《物权法》的地位和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历经十余年的制定过程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七次审议,于2007年3月16日经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物权法》是规范财产的归属与利用的法律规则,它保护人们合法取得的财产。它在社会生活中究竟起着怎样的作用,归结起来主要是定分止争和物尽其用这两个方面。定分明确划分了各种权限的作用,止争即规则完善、权利界限清晰,便于权利人行使权利和减少纷争;当发生权利冲突、纷争时,便于人民法院依法裁判、消除纷争,制裁违法行为人。《物权法》在社会生活中起到的另外一个作用就是促进物尽其用,所谓物尽其用是指通过物权法律规范,发挥物的最大效用,使有限的资源得到最充分地利用。
  二、传统物权法教学方法分析
  传统物权法在现实教学中对于众多教师而言,以讲授法为主,一方面是教师在课堂上口若悬河;另一方面学生对于教师讲授的理论知识难以理解、学生被动接受毫无学习主动性、整个课堂效率低下等情况。这种情形的发生非但不利于学生掌握物权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也不利于将来在工作岗位上能够学以致用。
  所以说,物权法教学方法应进一步丰富:一方面,教学的内容必须通过案例的方式取得一定的“简化”,使物权法的精要内容凸显;另一方面,在精要的基础上通过有效的案例分析使学生的学习更加深入,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
  三、案例教学在物权法教学中的必要性
  案例教学法在中国的法学教学中应当获取更多的重视,案例和法律规则密不可分,法律规则来源于对具体案例的归纳和总结;而案例的解决也依赖法律规则的具体规定,两者之间就是具体和一般的关系,学习和研究法律的最终目标就是要解决实际纠纷。对于教学而言,应当引导学生的目光在案例和规则之间相互贯通。一般来说案例教学有以下优势:一是通过案例教学训练学生判定法律争议焦点的实务能力、培养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和运用法律知识的辩论能力;二是通过案例教学建立起案例和规则之间的运用关系;三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法学理论、法律规范处理案件和纠纷,增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案例教学在物权法教学实践中的运用及要求
  首先,物权案例的选择。教师需要在众多的案例中寻找即符合教学内容又要符合学生分析能力的,能够通过案例的讲解,使学生真正的从中收益。当前各高等法律院校出台的政策中,非常注重引进和培养“双师型”人才,因此许多法学院校的在任教师的同时也参与到了司法实践中,有机会接触到大量的实际司法案例,同时“双师型”的教师也能够教授学生对现实司法问题的处理经验和方法。另外,教师也可以将网络的热点物权案例进行点评和分析,在新闻的放大效应下,取得最好的教学效果。
  其次,案例讨论的实施准备。课堂中教师应该提前将要讲的案例发放,这样不仅仅使学生能够有时间去准备,更能够促进学生在课余时间不间断的学习、充分的了解、分析和交流案例;学生之间交流、学生与教师之间的交流都是互相进步的机会:由于需要不斷地讨论以及教师的引导,因此教师要完全熟悉案例,才能够做到全方位解答学生的困惑。
  再其次,应设置专门的案例讨论课。例如,德国的法学教育即在部门法基本理论讲授课之外,设置有案例分析课。案例分析课由学生先用在理论课中掌握的基本知识对案例进行分析,然后老师负责引领交流并加以提升。
  最后,案例讨论的实施步骤。第一阶段:概括、陈述案情。在讨论前,先让学生用简短的语言说明案情,帮助其找出案例中上具有“法律价值”的内容、“去粗存精”,锻炼学生的口头表达能力、抽象概括能力和事实还原能力。如果前面的学生概括的案件事实并不全面,叙述过于冗长或模糊不清,教师也可以让其他同学再叙述或作补充,教师在必要时可以给予帮助,最后给出教师的概括,让学生进行对比,从中找出自己的不足;第二阶段:确定案例争议焦点。让学生结合案情和问题找出该案件的争议点或焦点,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的能力。在此环节中,如果学生不能准确地找出问题所在,教师要及时引导交流和进行补充,必要时给予提示和有效引导,指导学生及时发现和找出争议点;第三阶段:案例解析阶段。由学生就案例发表意见,简述自己的理由,同时引导同学之间的相互评论和探讨。学生在陈述自己观点的时候.教师应当注意聆听并作记录,这不仅是对发言学生的尊重,也是对接下来的总结环节的必要准备;第四阶段:案例辩论。在案例辩论过程中,教师要针对学生的发言给予评价,可以表示赞同,也可以进行质疑,当然应当以鼓励和引导为主,鼓励学生的辩论热情:最后:讨论总结。由教师对本案讨论作总结,得出结论,并列出相关法律依据与知识要点,同时点评每个发言学生的表现,点评要善于发现学生在分析讨论中的展现出来的“闪光点”,无论是法学知识层面的,还是逻辑思维层面或者表达能力层面上的。教师还要指出学生的薄弱环节,以及应改进的地方。
  五、案例教学在物权法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案例教学法在教学实践中有两个问题值得关注,一个是学生是否能够真正适应这种方法,在这种方法中是否能够获益:另一个是教师是否能够及时地转变传统教学模式,摆脱讲授式教学法的固有思维束缚,有足够的能力和水平运用这一新的教学方法。
  总之,在物权法的教学过程中,必须将案例教学法和讲授式教学法、研讨式教学法进行有效结合,取长补短探索出综合性和可行性更好的方法,这样就能够循序渐进的完善教学方法,有效改善传统物权法教学的诸多问题,达到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并举,从而实现学生知识和能力的全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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