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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府准则下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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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重要的组成部分,强化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已成为新形势下政府转变职能方式的必然要求。随着财政部新政府会计基本准则的颁布,行政机构固定资产的管理方式与核算工作都发生了新的变化。本文首先分析新政府准则的实施对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的影响,然后以江苏省高邮市为例,探讨当前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希望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方法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新政府准则;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创新
  从2017年1月1日起,我国正式施行新政府会计准则,这意味着行政事业单位由计划经济思维模式逐渐转向市场经济思维模式。新准则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以及披露等方面的问题,使政府会计主体的工作范围更加明晰,同时,也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政府会计核算体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会计准则体系的一次创新性实践。
  一、新政府会计准则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与核算的影响
  (一)固定资产价值确认标准变动
  固定资产的确认从规则导向性型转变为原则导向型。在原政府准则中,主要采取规则导向型的方式,即从价值标准出发,规定只有1000 元以上的资产才能被确认为固定资产[1],这种以明确的价值标准作为划分依据的方式对于当今经济发展形势来说过于宽泛,因此新政府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含义做出了调整,其中明确规定只有当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行政事业单位,并且流入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可以确认为固定资产,新规定使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更有灵活性,便于政府会计人员根据现实情况对固定资产进行确认和管理,更加符合时代的发展要求。
  (二)折旧政策由“务虚”转变为“务实”
  新准则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折旧范围做出了相应调整。原政府会计准则要求使用“虚提”折旧的做法计提折旧,这种计提方式只冲减了非流动资产基金,而非计入支出或费用,无法充分发挥折旧在控制成本费用支出和管理固定资产中的作用,在实务中的应用也十分局限。新政府准则将折旧政策由务虚转变为务实,要求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金额要根据其实际的用途进行分类,并分别计入到相关费用或者资产成本中。相对于原来的规定,这种“实提”的做法,能更客观地对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进行反映,帮助行政单位更好的把控运营成本,进一步推动固定资产的管理。
  (三)固定资产核算由“单体系”转变为“双基础”
  新政府会计准则把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政府预算会计和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财务会计结合在一起,在实际核算过程中这两种会计体系既能适度分离也能互相补充[2]。以固定资产业务流程为例,在政府预算会计体系下,购入固定资产时,借方记事业支出,贷方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计提的折旧不进行会计处理,这种方式记账的缺陷是没有明确资产去向,即使固定在使用中毁损或报废,此种会计处理方式也无法体现;在财务会计核算系统下,购入固定资产时,借方记固定资产,贷方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计提折旧时,借方为单位管理费用,贷方为累计折旧,该核算的缺陷是无法反映预算支出的情况。为了避免单一核算系统分别核算的缺陷,新政府会计准则采用平行记账的方式,在同一核算系统中将预算会计功能和财务会计功能有效地结合起来,既能利用财务会计核算体系编制固定资产财务报告,反映资产实况,也能利用预算会计核算体系编制决算报告,对单位固定资产价值真实计量的同时也能更有效率地为固定资产的运营制定预算[3]。
  二、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问题分析——以江苏省高邮市为例
  高邮市是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重点示范区,经过六年多努力,高邮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在制度建设、流程规范等方面均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在管理工作中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因此,本文以高邮市为例,探究现阶段在新政府准则实施的新形势下,行政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希望为各地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提供参考。
  (一)财会人员思维方式未及时转变
  新政府会计准则的实施标志着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需要从收付实现制逐渐转变为权责发生制,这就意味着政府会计的确认计量等各个环节都发生了不小的改变,这无形之中增加了行政单位会计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高邮市行政事业单位存在会计人员素质偏低的情况,由于事业单位的性质,其本身对会计核算要求并不像企业单位那么高,这使得在岗的相当一部分会计人员仅拘泥于陈旧的会计体系,在新政府准则的学习和理解时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需要尽快转变财务人员思维方式,有效提升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跟上新政府会计准则改革的步伐。
  (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识较为薄弱
  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普遍存在重资金、轻资产和重资产采購、轻资产管理的现象,从领导到基层职工都未对资产管理问题予以过多关注。由于领导不重视,高邮市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缺乏必要的物质和精神激励,这使资产管理负责人既无压力也无动力,直接导致管理固定资产的基础性工作落实不到位;对于资产使用者,大部分人对固定资产界定认识不清,经常出现将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混为一谈的现象,也不清楚固定资产的领取、变更、处置所需要的手续;另外,单位对一般性固定资产的使用和处置也有着很大的随意性,造成资产流动的无序甚至流失。
  (三)未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配置和清查制度
  资产配置工作不落实到位、资产清查会导致盲目采购和资源浪费。高邮市资产配置工作开展相对比较滞后,至今尚未出台资产配置方面的管理办法,存在重复配置和超标准配备的情况,具体表现为:首先对通用设备、办公家具等一般性资产监管不严,采购的随意性较大;第二,固定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程度较小,预算管理部门与资产管理部门往往各行其是,内部协调机制不畅,未能形成有效配合,降低了固定资产配置效率;第三,对资产清查工作认识不足,仅仅为了应付省里的任务,未能以制度的形式对资产清查工作予以规范,造成固定资产的无故流失。   (四)内部控制体系流于形式
  目前虽然许多行政事业单位有效地建立了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最突出的在于管理固定资产的组织机构不完善[4],许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职责划分不清,通常情况下,行政单位的财务部门主要承担固定资产的规划和管理,但却不参与固定资产实物的保管,保管部门负责保管固定资产实物,却不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这就陷入财会部门想管却没有实物,保管部门能管却因职责权限而不管的两难局面,最终导致单位固定资产出现无人管理或管理不到位的失控现象。
  三、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对单位内部财会人员的培训力度
  新政府会计准则要求在固定资产的管理中既要运用收付实现制进行预算会计核算,也要平行运用权责发生制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并分别出具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财政主管部门应当聘请外部专家或企业内部专业会计人士做讲座和授课,定期组织行政单位会计人员进行新政府会计准则的培训;同时,单位内部也应当实行激励制度,激发财会人员学习的积极性,聘请专业人士制定规范合理的培训方案并定期组织内部培训,转变会计人员思维方式。
  (二)建立固定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制度
  适度地施压与激励更有利于达到管理的效果,行政单位应建立切实可行的奖惩考核制度,做到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5]。首先,行政单位领导需要把固定资产的运营和管理纳入到员工的绩效考核中,将固定资产管理落实到单位内部的每一个人,对于超标准超计划分配资产、未按规定流程办理固定资产手续的人员扣减其绩效评价分数并予以公示;第二,要明确固定资产从购入到处置各个环节的岗位责任,划分各部门和各管理人员的责任边界,对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调用、审批等手续严格把关。
  (三)完善资产配置与清査制度
  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结构是一个变动的过程,为了清晰的掌握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结构和数量,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资产配置与清查制度,使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化和常态化。首先,行政事业单位可以借鉴企业单位出台相关的资产配置管理办法,明确单位内部资产配置计划的编制要求,对资产配置的工作程序、调整机制和监督等做出详细的规定;第二,专门成立固定资产清查小组,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盘点并形成固定资产清查小组自查报告,详细纪录资产清查的结果、存在的问题并定期向单位领导人汇报。
  (四)健全固定资产内部控制
  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涉及到资产生命周期的各个环节,只有从购置到处置的各个环节均得到有效监控,其内部控制才算有效。具体措施可以为:一是要优化固定资产管理的组织结构,建议行政单位建立固定资产归口分级管理制度,可以将财务部门的资产管理职责分离出来,归入到资产保管和使用部门,确保管理权责明晰、权责统一,提高管理效率;二是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的业务记录情况,定期对相关明细账和台账进行核对,保证账实相符;三是不断规范固定资产的采购、配置和监督管理制度,同时配套做好内部检查和外部审计的监督工作,进一步促进内控制度的完善。
  (五)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单位信息化建设
  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固定资产数据库管理信息系统,充分利用智能化技术实现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资产保管部门之间资产信息的实时交流与传输。但是,目前许多行政单位的基层资产管理人员对计算机和专业软件使用不熟练,这就对信息系统的设计提出了更多的要求,系统的设计需要功能全面,操作简单易懂,满足基层单位对资产整个生命周期的管理需求;另外,由于主管部门需要对固定资产的相关数据进行加总,对资产购置等行为进行初步审批,也需要对资产的总量及变动情况实行监督和把控,这就要求信息系统为主管部门的系统开设汇总、审批、查询和统计板块,方便单位领导层及时了解固定资产管理动态并依据管理情况制定决策。
  参考文献:
  [1]张进平.新政府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的创新与管理[J].现代营销(下旬刊),2018 (07): 230-231.
  [2]望婷婷.新政府会计准则下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的思考[J].财会学习,2017 (10): 107-108.
  [3]张元元.基于新政府會计准则下机关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J].现代经济信息,2017 (13): 168-169.
  [4]王华.基于新政府会计准则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的创新及建议[J].财会学习,2018 (01): 138.
  [5]梁宏.新政府会计准则对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浅析[J].财经界(学术版),2017 (10): 7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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