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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现状、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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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2019年1月1日起,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开始执行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不再执行原制度。为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财政部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新旧制度衔接的文件,各地也采取措施,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本文基于芜湖市的调研数据,阐述了政府会计制度实施的现状,分析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成因进行剖析,最后提出政策建议,以便全面推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实施。
  关键词: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现状;问题;对策
  一、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现状
  通过对芜湖市、县(区)两级采取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走访等调研活动,全面了解芜湖市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情况,其中发放调查问卷140份,收回有效问卷136份。
  (一)统一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实施
  芜湖市高度重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实施工作,由财政部门牵头,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实施工作。颁发指导性文件,对实施工作统筹规划,协调各县(区)、各单位整体推进,做到“领导重视、人员保障、工作安排、组织培训”四个到位,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于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市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施。
  (二)全面培训,分类指导
  由市财政部门牵头组织,依托驻芜高校,联合制定培训方案,确定培训内容,为保证培训效果,采用小班化教学。聘请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教授讲课,课程内容包括政府会计准则讲解、会计制度实务操作、新旧制度衔接等,帮助参训学员尽快掌握制度要点,熟悉操作。全市共1400多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参加了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全市统一培训的基础上,各县(区)及主管部门又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管理状况和行业特点,聘请专家分类指导,以保证政府准则制度顺利实施。
  (三)总体实施情况良好
  芜湖市各类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有1286 家,截至2019年6月30日,有95%的单位在2019年1月1日完成了新旧制度衔接,开始实施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3%的单位晚于2019年1月1日完成新旧制度衔接,开始执行新制度;2%的单位尚未启动新旧会计制度衔接工作,但计划于2019年底前执行。
  (四)大部分单位按要求完成新旧制度衔接工作
  已完成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的单位,基本按要求编制了原会计科目余额明细表、新旧会计制度科目对照表,并将2018年原账科目余额转入2019年新账相应科目。大部分单位根据2019年1月1日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完成衔接后的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有独立基建账的单位中,72%的单位已完成基建并账,14%的单位计划于2019年底前完成基建并账,14%的单位尚无基建并账计划。
  92%的单位完成了对会计信息系统的调整,并投入使用,4%的单位正在调整,4%的单位还没有调整。在会计信息系统的调整方式上,其中61%的单位是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改造升级,26%的单位重新购买新的会计信息系统,13%的单位通过其他方式调整系统。调整后的会计信息系统,基本能通过会计科目的设置自动触发预算分录的生成,通过项目属性的设置定义资金性质,从而实现财务分录与预算分录的同步。
  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一)存在问题
  1.资产清查难度大
  新会计制度对单位资产分类比较详细,在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过程中,要求单位要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并按照不同类型的资产进行分类。原账列入“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化文物资产、保障性住房等,要从“固定资产”中剥离,单独核算;属于新制度规定的受托代理资产,要单独分开;原属于存货项目中核算的材料物品,要分别“库存物品”和“加工物品”核算,属于储备物资的还要归属“政府储备物资”核算。原账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没有计提折旧和摊销的,要全面核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等,并按照新制度规定于2019年1月1日对尚未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补提折旧,对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补提摊销。
  资产清查是新旧会计制度衔接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一些单位长期以来资产管理较差,资产明细账不全,账实不符,材料物资没有建账核算,造成此次清理工作难度较大。从调查的情况看,83%的单位进行了资产清查,14%的单位只进行了部分资产清查,3%的单位没有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在开展资产清查的单位,也没有完全按要求对资产进行盘点、处置、分类、剥离,并对照新制度分别转到不同资产科目核算,没有按要求对没有计提折旧和摊销的资产进行补提折旧和摊销,没有借此次新旧会计制度衔接之机,提升单位资产管理水平。
  2.往来账目和存货项目清理不到位
  新旧会计制度衔接过程中要求对原应收应付科目进行清理,要将“在途物品”、“预付工程款”从原其他应收预付款中分开;将无须上缴财政的应收款单独列出,以便计提坏账准备;要对形成应收应付的资金分清来源和用途,把财政补助资金、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分开。一些单位原来的往来明细账记录不详细,造成此次衔接过程中清理不到位。从调查情况看,89%的单位对原账的应收、应付、预收和预付科目余额进行了分析,但在区分其中的财政补助资金、非财政补助专项资金和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方面,数据不准确,4%的单位只对部分往来科目进行了分析,7%的单位没有开展这项工作。
  80%的单位对原账的“存货”科目余额进行了分析,并区分其中的财政补助资金、非财政补助资金和非财政补助非专项资金购入的存货,20%的单位没有开展这项工作。
  3.财政结余类科目衔接较困难
  此次新旧會计制度衔接涉及到新会计制度的财政结余科目有:资金结存、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非财政拨款结转、非财政拨款结余等,除了新旧科目的对应关系外,很多科目需要分析填列,还需要按原科目对“非财政拨款结余”和“资金结存”科目进行调整。一些单位会计人员由于对新制度掌握不透,理解不深,加上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财政结余类科目填写不准确。88%的单位根据2019年1月1日新账预算会计科目余额,填列2019年预算结转结余变动表的“年初预算结转结余”项目和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表的“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项目,12%的单位没有按要求填列,在填列的单位中,有8%的单位明确表示填列的数据不一定正确。   4.传统预算会计核算观念没有转变
  此次政府会计改革,采用的是“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适度分离并相互衔接”的会计核算模式,强化了财务会计功能。财务会计单独运行,按照权益发生制原则核算,需要对会计要素进行确认,需要计算费用和运行成本,还涉及谨慎性原则的运用。这些对长期从事预算会計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来说,需要转变会计核算观念,但由于长期的惯性思维,一些会计人员仍固守收付实现制的观念,造成新会计准则制度执行困难。
  (二)原因分析
  1.会计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再好的制度都是靠人来实施的,当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业务水平总体不高,一些老的会计人员学历偏低、职称不高,对新的会计核算理念难以接受,学习的积极性不高,知识更新慢。一些年轻的会计人员虽然学历层次较高,但所掌握的会计知识以企业会计为主,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会计知识严重缺乏。缺乏一支高素质的会计人员队伍,是新会计准则制度实施困难的主要原因。
  2.宣传培训不到位
  虽然财政部门三令五申要求各单位要重视新会计准则制度的培训工作,做到人员培训全覆盖,一些地方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也开展了一些培训工作,但培训的时间不足,培训的内容不具体。很多单位通过会议的形式进行培训,效果不理想。培训内容上也是较宏观地介绍政府会计改革的背景、必要性等,没有针对性,不便于会计人员的实际操作。
  3.新会计准则制度本身原因
  新会计准则制度,克服了原预算会计不同部门、单位间会计信息不可比,政府财务报告信息质量较差的矛盾,解决了多项制度并存、体系繁杂、内容交叉、核算口径不一的问题。对于提高政府会计信息质量、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预算管理水平、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具有重要的政策支撑作用。但个别业务事项处理比较复杂,如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与成本法核算、预算会计的年终结转、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本期预算结余与本期盈余差异调节表的编制与披露等。如果会计人员面临这些业务,就很难应对。
  三、政策建议
  (一)继续加强业务培训
  继续加大培训力度,培训内容要有针对性,既要有会计理论,更要有具体实务操作。培训时间要有保证,培训形式尽量采用小班制,以增强培训效果。今后几年,要把政府会计培训纳入会计人员后续教育的内容。
  (二)尽快培养一支精通政府会计的财会队伍
  当前各个高职院校会计培养方案的课程设计中,主要以企业会计为主,很少或不涉及政府会计,学生毕业后对政府会计的知识掌握很少。为此一方面要高校中增加政府会计的课程,另一方面,在会计职称考试、执业资格考试中,相应加大政府会计的比重,以培养一支精通政府会计业务的会计队伍。
  (三)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对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在执行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财政部门要加强理论和实务研究,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工作,在满足政府会计改革目标的前提下,尽量务实从简,便于操作。
  参考文献:
  [1]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令[2015]第78号).
  [2]财政部.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 号).
  [3]财政部.《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财会[2018]3 号).
  [4]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财会[2018]21 号).
  [5]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会计制度贯彻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18]585 号).
  [6]芜湖市财政局.芜湖市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情况调研报告,20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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