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欧失业回滞现象的探究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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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苏 娜
[摘要] 传统经济学认为,由于市场具有自回归能力,因此一个短暂的外部冲击只会给经济带来短暂效应,而等冲击消失后,经济系统又总会回复到初始的均衡状态。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在很多情况下,回滞现象都会产生,即一次短暂的冲击带来永久的效应,而失业回滞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分支。本文在回顾失业回滞理论渊源基础上,重点分析了西欧国家失业回滞现象产生的原因及其对我国的相关启示。
[关键词] 失业回滞 内部人――外部人模型 菲利普斯曲线
一、失业回滞的理论渊源
传统经济学认为,经济变量之间是一一对应的,再加上市场经济“看不见的手”的调节作用,因而具有回归能力,一个短暂的外部冲击只能给经济带来短暂效应,而等冲击消失后,经济系统总是又能回复到初始的均衡状态。例如:我们都很熟悉的需求与价格之间的变化关系,当价格受到外部因素影响上升时,消费者的相对可购买能力变弱,需求便会下降;而当价格下降时,则需求上升。然而日常经济活动中,我们发现事实却并非如此,一些重要的经济学变量之间的关系并不是一一简单对应的,这些变量的大小既取决于其他变量的影响,又取决于这些变量本身的运动方向和初始状态。
菲利普斯曲线所描述的是失业率与通货膨胀率之间的反向替代关系,即较高的通货膨胀率与较低的失业率相联系,而较低的通货膨胀率与较高的失业率相联系,在短期内是符合这个变化关系的,但在长期内就可能不是一一对应的。当一国政府在经济过热时期试图运用紧缩性经济政策去降低通货膨胀率时,失业率会按照菲利普曲线的方向上升,而当失业率一旦上去了,就不会再沿着菲利普斯曲线向相反的方向运动,即使通货膨胀率明显上升了,失业率也不会下降。这有悖于菲利普斯曲线所反映出的运动规律,也就是说菲利普斯曲线关系只在单方向上成立。而这种经济变量之间非一一对应的关系,就是回滞现象。
回滞现象的特征是因变量由于自变量的影响而发生变化,但当自变量的冲击消失后,因变量却不会返回初始状态。也就是说自变量的一个短暂的冲击会对因变量产生永久性的影响。而在刚刚所举的菲利普斯曲线例子中,一次旨在遏止通货膨胀的短暂人为经济衰退,却会永久的提高了失业率,这也就是劳动力市场上的回滞性,简称失业回滞。
按照凯恩斯的理论,失业和通货膨胀是不可能同时发生的,规模的失业也是不可能发生的。但20世纪70年代以后,西方世界普遍出现了滞胀的局面。20世纪80年代初,石油输出国组织发动的第二次石油冲击使许多工业化国家的经济陷入衰退,通货膨胀率上升,与此同时,英国政府使用紧缩政策来控制高通货膨胀率,结果正如菲利普斯曲线所描述的那样,虽然通货膨胀有所控制,但失业率却大幅上升。但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期,当英国政府再使用各种经济政策去刺激经济复苏时,却只使得通货膨胀率上升,而失业率却没有下降,这时菲利普曲线所描述的一一对应的关系已不符存在。
二、西欧国家存在失业回滞的原因分析
由于失业回滞现象的存在与否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的运用,如果政府使用财政政策或货币政策来控制通货膨胀就有可能引发长期性的高失业率,因而分析这一现象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我们发现,在整个20世纪70年代,欧洲共同体的失业率要低于美国,但20世纪70年代的二次石油危机导致了通货膨胀率的上升,政府为了治理通货膨胀均实施了紧缩性货币政策,结果是失业率的不断上升,20世纪70年代中叶起这两大经济体的失业率都超过5%。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通货膨胀得到了很好的控制,美国的失业率呈现下降趋势,并逐渐维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范围内,而西欧各国的失业情况却相反,20世纪80年代除了少数年份曾略有回落外,一直居高不下,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更是不断上升,不少国家都跨过了10%的界限,进而维持在一个很高的失业水平上,并且至今没有下降的趋势。
美国和西欧国家同为世界发达经济体,根据西方经济理论中的自然失业假定,美国近年的失业率几乎处于充分就业水平,而西欧国家却一直都保持着较高的失业率。这其中的原因到底是什么,以及对于我国这样一个正处于转型期、失业问题同样严峻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又会有怎样的启示呢?这将是本文所要重点探寻的问题。
1986年,布兰查德和萨默斯在《回滞和欧洲的失业问题》一文中归纳了失业回滞的三个传导机制:物质资本、人力资本和内部人――外部人理论。
1.物质资本的积累
在经济萧条期间,高失业率伴随的是物质资本积累的减少,企业会减少投资,尽量降低成本,从而造成资本存量的永久性减少,资本存量的减少也导致了劳动生产率的下降,对劳动市场形成冲击。由于企业对劳动的需求取决于劳动的边际产量,尽管经济已经恢复,但由于资本存量的永久性减少,劳动的边际产量下降,企业对劳动的需求也会出现永久性减少,从而导致失业率的持续高涨,自然失业率也由此上升。
2.人力资本的积累
劳动者在失业期间将会失去通过劳动而维持和提高自身技能的机会,尤其是长期失业的劳动者,其技能的萎缩与劳动市场的无效供给是混合在一起的,因此对于厂商来说,宁愿雇佣那些长期处于工作状态的工人,而不愿雇佣失业工人。另一方面,在一个高失业率的经济环境中,一些有能力的失业工人很难通过获得工作或提升来显示其才能,这样厂商就会因为无法挑选所需要的工人而减少其雇佣量,于是在劳动力市场上劳动总需求就会减少。可见,高的实际失业率导致了人力资本积累的减少,从而使得劳动市场上充斥无效的供给和“惰性”的需求,最终引起自然失业率的上升。
3.内部人――外部人模型
内部人是指已经就业的工人,而外部人是指没有工作的失业者。这一模型说明工资行为和失业之间的联系:内部人和外部人拥有不同的就业机会,内部人受工会组织力量的保护,在工资决定上有着较强的谈判能力,因而具有就业优势。厂商会能够富有成效地与在职工人进行协商,与失业者却不然。内部人的工作受到劳动转换成本的保护,在工资决定上有着讨价还价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就业优势和地位。尽管外部人愿意接受比内部人低的工资,但由于转换成本较大,减少工资的所得不足以弥补成本,厂商就不愿意雇佣低工资的外部人,而宁愿继续雇佣内部人。内部人维护自己的权益无可厚非,但却在某些程度上导致了失业率的持高不下。在西欧许多国家中,有50%以上的劳动者均参加了工会组织,而这一比例在美国则不到15%。由于工会的力量,工资只能增加,不能下降,其结果就是固化了内部人与外部人之间的地位,也使得失业率一旦上去,就不会再下降了。
4.除了以上三个传导机制的作用外,另一个我们所不能忽略的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政府“慷慨的社会福利制度”
西欧国家福利制度覆盖面宽,享受的人数多且缺乏灵活性,工人缺乏劳动的欲望,自愿失业率自然较高。在失业保险方面更是如此。据经合组织的估算,反映失业者受保护的替代率,美国为17%,而英国为31%,法国高达83%,另一方面,美国为失业工人提供的失业救济金只有26个星期,而西欧国家提供的失业救济金经常持续时间长达3年(有的时间更长),这也表明西欧国家失业受保护的程度更高。可以说西欧国家较高的社会福利水平,在保护低收入阶层和维护低收入阶层利益、稳定社会秩序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不可否认这种福利制度在另一方面对经济持续发展的动力具有较大的抑制效应。这是因为:高福利水平必然抬高在业工人的工资,推动产品成本的上扬,使得企业总是千方百计的少去雇佣工人,同时过高的福利水平使得某些潜在工人失业比就业时过的还好,更影响到失业者对谋求再就业的兴趣和在业者的工作积极性,从而也导致长期失业的人数居高不下。
三、启示与借鉴
我们看到,近年来西欧国家在应对严峻失业问题上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由于长期存在的工资、福利刚性,市场自我调节机制的弱化,当政府试图削减福利时就将面临失去政权的考验。因而西欧各国日益严重的失业问题,已经成为困扰西欧发展的巨大难题,也成为其经济难以恢复的重要原因之一。
而反观我国,对于是否存在失业回滞现象的理论研究还比较少,更多的是对西方失业理论的综述,只有宋旺,钟正生(2004年)把IPS方法应用于各省的时间序列数据而构成平等数据来进行失业率的回滞性检验,得出在我国劳动力市场上存在失业率的回滞性。这也带给我们一个信号,国家在制定解决失业问题的政策时更需谨慎,而今年是我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正处于转型的关键时期,失业问题也是我国今后较长时期内的一个重大的宏观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
当然我国与西欧国家在经济发展阶段、体制、失业治理方面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失业的原因也不尽相同,不能简单地进行比较,但通过对西欧失业回滞现象的深入分析,仍可从中给我国带来一定的启示和借鉴,对我国制定促进就业的长期战略和政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1.要加大人力资本的投资力度,加快户籍制度改革
随着经济的增长和技术的不断进步,社会对于非技术劳动者的需求势必会降低,而中国劳动力资源丰富,资本相对短缺,在国际分工格局中,劳动密集型产业具有比较优势,再加上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突出,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有助于解决就业问题。因此,我们应趁早注意这个问题,一方面应该加强对教育的投资,提高全民的素质。对已就业的内部人,也要定期进行各种形式的培训和再培训,满足社会变化对劳动力的各方面更高的要求,这样才能达到就业的稳定。另一方面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增强劳动力的流动性。西方学者经研究也发现,之所以在西欧各国存在失业回滞的现象,而在美国却不存在,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即是美国劳动力的流动性强。而我国现行的户籍制度限制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不利于失业问题的解决,因而户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2.我们要强调失业者的自我保障,建立效率优先的原则,不断完善失业保障制度
通过加快失业保障体系的建设,使失业者和生活困难者、贫困者得到适当的帮助,以使人们在失业期间能够接受到各种培训,积极寻找工作,可以实现再就业。但在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过程当中,我们也应注意市场机制的不利因素的影响,确定合理的失业保障水平,做到 “三个适度”:一是享受失业津贴的资格条件适度,防止条件过宽过严,做到既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又促进其再就业;二是失业津贴给付标准适度,避免过高的津贴标准,降低社会成员对失业保障制度的依赖;三是享受失业保险的待遇期限适度,防止待遇期过长产生的消极影响。此外,要逐步强化接受培训和接受合适工作作为享受失业津贴的前提和条件,促使失业者能够积极寻找工作。
3.抑制并消除企业内部人控制,更多地考虑外部人的利益
一方面应深化改革,逐步建立市场化的就业体制,在改革过程中允许企业逐步释放冗员,赋予企业根据生产需要进行裁员的权力。另一方面应抓紧建设就业信息系统,提高就业服务效率和水平。如建立就业信息网,通过电视、网络、报纸公布就业信息,为失业者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规范发展就业中介机构,提供高质量的就业中介服务,为长期失业者和低技能失业者提供必要的就业培训,增强失业者的就业能力。同时,增强企业职工的责任感。可以让工人内部持股,使工人能够分享企业的经营成果,增强职工对企业的责任感,使职工注重企业的长远发展,而不仅仅是个人眼前的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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