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浅析工程服务业不同计税方法下对利润和税负的影响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 要 工程服务业在营业税时代基本类似建筑施工业,在全面“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业的纳税核算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出现了发包方(总包方)与分包方因计税方法的选择对利润的影响而相互博弈。两种方法在什么情况下使用?对双方的利益的影响以及选择?
  关键词 工程服务业 计税方法 利润影响
  一、主要政策背景
  近两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决策部署,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减费降税的优惠政策,让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减轻了负担,助推企业转型发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建筑业“营改增”后,建筑服务分为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计税方法有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老项目、包清工和甲供材可选用简易计税方法。《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规定了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范围和情形;《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增值税率由16%降至13%,减轻了企业负担。
  二、举例分析原理及应用
  根据上述政策规定,工程服务业在一定的条件下可选择两种方法之一进行纳税核算,不同的计税方法,工程項目的利润和税负有没有不同呢?现举例说明:
  某建筑公司一项工程合同结算金额(含税)1000万元,成本共计800万元,其中,水泥、钢材、预制桩等主要材料抵扣增值税(税率13%,暂不考虑不同税率情况)成本占70%,人工工资等不能抵扣增值税费用占30%,只考虑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不考虑其他税费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不考虑工程分包差额计税情况,则税负和利润变化情况如下:
  (一)分析在不同计税方法下结算收入和应交增值税情况
  一般计税方法(税率9%):结算收入:1000/1.09=917.43万元,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1.09*
  0.09=82.57万元,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00*70%*0.13=72.8万元,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82.57-72.8=9.77万元; 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3%):结算收入:1000/1.03=970.87万元,应交增值税:1000/1.03*0.03=29.13万元
  (二)分析不同计税方法下应企业所得税(税率按25%)情况
  一般计税方法:
  利润总额=结算收入-成本费用=917.43-800万=117.43万元
  应交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税率=117.43*25%=29.36万元
  简易计税方法:
  利润总额=结算收入-成本(因不能抵扣所以包含增值税进项)=970.87-800-72.8=98.07万元
  应交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税率=98.07*25%=24.52万元
  (三)分析在不同计税方法下净利润和税负情况
  一般计税方法: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117.43-29.36=88.07万元
  税负=应交税额/结算收入=(9.77+29.36)/917.43=4.27%;
  简易计税方法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98.07-24.52=73.56万元
  税负=应交税额/结算收入=(29.13+24.52)/970.87=5.53%。
  由以上可分析出:项目结算金额相同,但采用不同的计税方法,会产生不同的利润和税负率,那么工程服务业承包公司在与发包方(总包方)签订合同时,筹划在遵守法律、符合相关财税政策的情况下,采用哪种计税方法对企业有利呢?分析不同的原因:第一,税率/征收率不同,其他两项不变,会造成利润总额不一样,所以会影响净利润;第二,增值税是否可抵扣,不能抵扣的进项税会形成成本费用,进而影响利润总额,所以也会影响净利润。企业所得税率是一样的,如果利润总额一样,将不会影响净利润。所以,只要考虑税率/征收率和可抵扣增值税进项对利润总额的影响。税率和征收率是固定不变,但能抵扣多少增值税是变化的,那么在什么情况下运用两种计税方法利润总额是一样的呢?用公式表示:j合同金额/1.09-k成本费用=j合同金额/1.03-k成本费用-l增值税进项税额。合同金额看作1,1/1.09=1/1.03-l,l=0.053442594,即增值税进项为0.05344时,两者的利润总额相等,净利润亦相等。由此推出并验证(因篇幅有限,不具体验证过程),当应交增值税减去进项税额处在这个比率5.3442%(将其称为固定比率,下同)时,工程服务项目中所耗材料、劳务等成本中可抵扣增值税占工程成本费用5.3442%这个固定比率时,两种计税方法下的应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利润总额相等,税负不相等。
  三、结论与选择
  两种计税方法下只要可抵扣增值税为上述的固定比率时,利润和应纳税额相等,虽然应纳税额相同,但一般计税方法下税负略高;当工程服务为包清工时,几乎不可取得抵扣的增值税票,因此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可提高公司利润,甲供材和包工包料项目,可抵扣增值税大于这个固定比率时,公司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可以提高利润率,小于固定比率,则选择简易计税。
  (作者单位为江苏省地质矿产局第五地质大队)
  参考文献
  [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Z]. 2016.
  [2]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Z]. 2017.
  [3]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Z]. 2018.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3/view-1505639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