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中小企业未来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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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颖
摘要:2016年-2018年,挂牌公司转板制度试点,摘牌制度箭在弦上。新三板,进入发展高速期,成为企业融资、券商业务发展的下一片蓝海。
关键词:新三板 做市商 中小企业融资
一、新三板制度日趋完善
2015年11月2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下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新三板发展制度,为提速新三板发展提供稳健的后方背景。
回顾新三板制度的发展历程,自1990年12月起,将新三板制度发展历程概括为三个时期。
其一,新三板前身时期:1990年12月-2001年,新股份公司“上市”三板的市场需求涌现,为新三板的出现奠定了基础。
其二,新三板试点时期:2006年1月-2012年8月。2006年,最初以中关村科技园区为试点。2012年,出台《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为新三板扩容做好准备。2012年8月,上海张江、武汉东湖及天津滨海纳入新三板试点。
其三,新三板“股转”时期:2013年1月至今。2013年1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挂牌。同年6月,国务院发文,新三板正式扩容至全国。2014年8月,推出做市商制度。2016年-2018年,转板制度试点、摘牌制度都将进入规划进程。
二、新三板市场发展迅猛
(一)新三板挂牌企业增长迅猛
新三板挂牌企业截止2015年12月1日,数量突破4400家,有望在2016年超过7000家。其中,协议转让企业数量增长迅速,成为新三板挂牌公司增长主力。做市企业增速较缓,仍表现出平稳上升。
行业分布状况说明,新三板市场目前是众多中小高科技公司上市融资的重要途径之一。与此同时,中小高科技公司的净利润增长速度也成为新三板市场的掘金点。
(二)新三板交易平稳
2015年新三板日均成交金额超过7.1亿元。交易活跃集中在软件与服务、半导体与半导体设备行业,换手率高达41%以上。三板做市转让交易活跃,2015年11月30日数据显示,做市交易成交金额比例突破69%。做市转让公司占总三板挂牌公司的比例也从年初的7%提高至23%。做市转让逐渐展露头脚,说明市场流动性趋好及新三板挂牌公司的思路开始转变。
(三)新三板融资规模大幅提升
2014年,新三板市场放开做市商制度后,融资规模显著提升。截止至2015年11月,实际募资额均超过当月新增融资的预案。新三板融资能力不容小觑,从实际融资额可以看出,新三板成为资金融通的新渠道。
其中,以中科招商、九鼎投资为例,两者2015年均完成近100亿元的融资。
(四)新三板做市情况分析
截至12月2日,做市企業达1005家,总市值达690亿元。其中,软件服务及多元金融行业市值占比最高,均超过18%。新三板做市企业行业分布大致与新三板市场挂牌企业行业分布接近,做市企业集中分布在信息技术及工业两大行业。
三、新三板发展的影响
(一)新三板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影响
1.中小企业融资重要渠道。上市是企业融资的重要途径,相较于国内的主板市场,新三板挂牌上市对于中小企业来说,门槛较低,无资产且无盈利要求,是成长性初创企业实现融资的绝佳选择。数据显示,新三板挂牌企业净利润均集中在300万以下,占38.1%,300-1000万占26.2%,1000万以上占15%。
以2015年一季度为例,股转系统净利润总增速达到84.2%,股转系统(非金融)净利润总增速达到62.8%,做市转让净利润总增速达到77.4%,远远超过创业板净利润总增速34.4%及中小板净利润总增速34.5%。
2.有利于中小企业提升品牌价值。新三板上市,尤其做市企业,在券商的做市服务推动下,有利于扩大企业品牌效应,便于投资者或者机构股权投资者,挖掘企业的内在价值。中小企业挂牌新三板后,应要求持续披露,有利于不断完善企业体制,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在监管机构的信息公示要求下,在做市券商的综合调研及考察公布企业信息中,无形中增强了企业的宣传,有利于投资者提升对企业的信任及了解,达到信息对称,节省了信息沟通成本。
3.股权有利于推动企业运营发展。股权投资作为未来市场上最新兴的投资项目,也使得以新三板企业为标的的新三板基金应运而生。除私募基金、公募基金、机构投资者外,实力强大的个人投资者也以自然人参与定增的方式,投向有潜力的新三板企业。新三板企业的股权,作为公司核心员工的激励,对于公司留住优秀人才发挥积极作用。股权激励也作为一种潜在的资本,将优秀人才牢牢的与公司经营捆绑在一起。
4.为企业提供转板的预期。按照国务院决定的精神,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可以直接申请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的前提是挂牌公司必须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在股本总额、股权分散程度、公司规范经营、财务报表真实性等方面达到相应的要求。新三板为企业寻求主板上市,提供了一条曲线道路。
(二)新三板对券商业务发展的影响
1.做市商制度带来的价差收入。做市商是指通过向系统报价表示愿意持续的为自己买进或卖出某种系统证券的会员。新三板自2014年8月,引入做市商制度,致力于为新三板市场注入流动性,增加市场交易活跃度,同时,做市商制度为券商带来新的业务增长点。
首先,由做市商的特征决定,担任做市商的券商必须持续对新三板股票报价并进行买卖,利润来源之一是买卖价差。
2.做市服务带来的收入。新三板市场容量相较于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较小,且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导致新三板股票的流动性受限。做市商有利于对做市股票进行价值挖掘,提高市场认知度。因此,券商提供的做市服务成为另一个业务收入来源。 券商通过成立专业的研究员小组,实地调研企业,为企业做市推介工作做好调研基础工作,有利于后续定期有针对性的推出与企业发展有关的研究报告。券商在合规的前提下,适时的通过报告对企业进行覆盖支持。后续企业上市后的资本运作等一系列服务,包括再融资、市值托管、股权激励、收购兼并等等,券商都可以提供一条龙服务。而这些服务所带给券商的收益也是一个新的增长点。
3.财富管理业务的增值。新三板挂牌企业上市后,尤其针对有财富管理部门的券商创造增值机会。财富管理,是对高净值客户的财富的规划及投资建议,是国内新兴行业之一。新三板企业的规模较小,而目前挂牌企业的数量急剧上升,这一现象使得新三板企业的财富管理成为一块大蛋糕。
财富管理业务主要从企业现金管理及再融资、高管财产配置及股份托管等方面体现增值服务。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质押的方式获得现金,券商通过提供股权质押的通道及业务操作赚取通道费用或者息差。新三板公司上市,相应的资产也必须按照要求托管在券商席位,对于券商来说,新三板资产的托管为将来很多业务的实现,不仅限于三板股票的减持,带来了潜在的机会。
从对券商现有客户来说,新三板的出现,使得券商可以为客户提供另一个投资选择。自然人投资人和机构投资者都允许进入新三板市场交易,同时,也能够以认购券商代销的新三板基金作为投资方向。一个新市场的开辟,对于存量客户的吸引是巨大的,券商可以提供的业务体量也相应增大。
四、总结
新三板市场的出现,是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初步建立的标志,丰富了资本市场的多层次机构,满足不同层次的投资人和企业的多样化投融资服务需求。新三板作为服务非公众上市公司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已经成为国内资本市场当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阶层。
新三板为企业融资提供了一个巨大的平台,是企业和券商寻找发展的下一片蓝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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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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