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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下借款费用会计处理方法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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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以现代化企业的财务工作为研究对象,在企业会计准则的引导下,对借贷款会计处理方案进行分析。在简要介绍借贷款费用的同时,从资本化调整的内容入手,分别对专门性借款、一般性借款进行分析,以此说明借款费用会计处理的应用方法,为相关财务实务工作提供参考材料。
  关键词: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处理过程中,借贷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是十分重要的应用内容。需要在进行资本化调整的过程中,完成借贷款费用的转化,以此优化企业的资产体系。尤其在控制企业资产价值的内容上,务必要得到企业财务工作人员的高度重视,并在深化定位贷款费用定义的基础上,防止在认知内容上出现错误。以此引导标准化会计处理方案,保证企业的基本的利益空间。
  一、借款费用概述
  当前企业会计准则下,对企业借贷款费用进行了定义,将其定义为:因借贷款而发生的利息、债券折价或溢价利息、辅助消费、外币借款二次产生汇兑差额。同时,在企业会计制度下,对会计的处理方式也作出了相应的规范与说明。除非企业购建固定资产,专门启动借贷款而产生的借贷款费,其他借贷款活动形成的费用,应当全部记录到当期费用中,并作为企业的当期财务费用。
  通过以上的变化内容,可以对借贷款费用项目作出分析,并总结为如下两点内容。其一,单一性的资金渠道来源。进行会计处理的过程中,明确地限定了固定资产购建的基本条件,并将其作为唯一的借贷款来源与生成条件,排除了企业流动负债短期贷款,以及自用资金条件下,购建固定资产的支出形式。其二,资金使用途径上的排他性特征。简单对这一内容进行分析,就是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资金条件,不得在其他方面进行使用。
  二、借款费用的资本化调整条件
  当前企业会计准则的应用条件下,企业借贷款项目中,会计处理方法下的资本化调整,可以大致总结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购建固定资产的资本支出。第二,已经产生的借款。第三,已经进入执行状态,并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的购建行为(例如实体项目的建设等)。在以上三个条件的综合作用下,才能在企业的会计处理中,进行借贷资本化处理。而缺少其中任何一个项目,企业的会计资本化处理都无法有效进行。针对以上三点内容,需作出进一步分析,以此确定企业在处理资本化困境时的应用方法,为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调整创造条件。
  购建固定资产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专门性借款项目,是在借款费用资本化转化中的重要前提条件,并不作为借款资本的决定性控制条件[1]。进行借贷款费用的资本化转化,需要以真实发生为基础,产生实际结果之后,才能进行后续的会计处理。同时,作为会计管理的基础,借贷款活动务必真实发生,不能在借款利息已经形成的条件下,对借款覆盖面产生影响。而具体的借款覆盖面,所涉及的范围相对较广,将借款利息的内容,也囊括在其中。因此,一些辅助性的款项与费用,不能作为单纯的借款立项,指导借款费用的发生条件。另外,需要对其借贷款行为的发生时间做出分析,只有在预计可使用前发生的借贷款费用,才能作为借贷款资本化处理的基本条件。由此,在固定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后形成的费用,都无法满足资本化条件,需归入到财务费用的记录中。
  三、借款费用会计处理的应用方案
  (一)专门性借款
  专门性借款条件,是企业境内购建固定资产,而进行借入的款项形式。在此类型的款项内容中,表现出明显的大金额特征,在发放过程中,需要执行严格的审批流程,并对其使用流程与内容作出明确说明。同时,还要在使用条件上,带有具体的排他性,禁止这一款项条件在其他条件上的适用。
  在具体款项的适用过程中,几乎所有的借款人,都会持續保持涉入状态。因此,在一般条件下,借款费用的借款人,也是这一资金条件的直接受益者。在目前的企业会计准则内容中,对于此类款项,以及这一款项的受益人,都作出系统性分析。在此类专用型的借款内容中,其利息费用扣除条件,需要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进行扣除,并将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后获得的利息收入,计入到资本化的利息条件中。
  例如,在某企业的建设办公楼的项目中,向银行进行借款,借入资金1000万元,其年利率为10%。在项目建设的初期阶段,投入资金600万元,而将剩余的400万元资金投入到银行中进行储蓄,此时的年利率为8%。如果前提投入的600万元符合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条件,则可按照公式:
  1000×10%-400×8%=68
  其计入固定资产费用的利息费用可计算为68万元。此时,会计处理的方法上,可以按照:借“在建工程68”,“应收利息32”;贷“应付利息100”完成记录。
  由此完成记录,虽然在结果上看似正确,但却在记录方法上存在较为严重的漏洞,具体可以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中。第一,这种记录方式的理解性较弱,且无法有效地展现出业务全貌。在进行专门性借款项目借入记录的过程中,采用投资收益抵消的方式完成专门性借款利息处理,由于其在利益性质上的差异性条件,表现出了明显的不适应性。对此,需要对会计记录进行调整,按照如下方法完成记录:借“在建工程100”,贷“应付利息100”;借“应收利息32”,贷“在建工程32”。通过这种拆分的形式,可以更好地凸显出专门性借款项目的账目变化条件,并对其整体财务变化状态作出说明。
  第二,在案例项目中,如剩余的400万专门借贷款并没有存入银行,而是通过股票、债券等形式进行投资,则会在部分投资交易中,表现出金融性资产的特征属性。在公允性价值变动损益的影响条件下,与银行的存款利息收益,表现出明显的差异化特征。由于此类投资带有一定的风险性,且收益水平难以得到稳定性的保证。如果出现投资失败的问题,则会对在建工程项目造成影响,并导致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虚化增长[2]。为了保证这一类型投资的有效性,消除交易性金融资产投入带来的风险性问题,需要将亏损金额与其产生的利息条件,划拨到在建工程之外,在会计处理中,单独形成:借“财务费用”,贷“在建工程”的类型项目,以此保证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性,使这一类型金融投资形式的记录方式,能够更好地适应财务管理工作的客观需要。
  (二)一般性借款
  一般性借款区别于专门性借款而言,在款项形式上,主要指代没有用于适应于特定资本化条件的款项。这一类款项在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归属于固定资产构建过程中所产生的流动性资金。通常情况下,一般性借款项目,适用于短期的专门性借款,其单笔借款金额的总数目也相对较小。在企业会计准则的内容中,对这一款项作出细化规定。为购建符合资本化运行条件的固定资产,而呈现的一般性借款项目,需按照累计资产的支出,对其转本借款资金支出的平均数值进行计算,并借此形成一般性地借款条件,通过计算确定一般性资产条件下,借款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数值。
  部分企业的运行管理工作中,借助这一弹性化的规定内容,对自身财务系统中的计入资产,以及当期损益状态下的借款费用进行随意性地调整,明显是违背相关管理规定内容的。为了更好地控制这一不规范行为,需要对当前企业的构建的复合化资本条件进行分析,并从其中的固定资产占有中,整理一般借款金额的数值,在具体的规定内容中,保证这一财务数据的管理状态[3]。尤其要明确其中每一笔一般性的借款项目,在确认其符合相关会计管理规定的同时,完成会计事务处理。同时,还需要加强对于此类内容的监控。例如,并通过企业的内控与行业工商部门的监督,形成由内而外的控制系统,最大程度上降低这一不规范财务行为的产生条件。
  四、总结
  综上,基于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内容,企业财务工作人员在业务内容学习与适应上,尚未达到具体的财务工作客观需要,在借款费用处理的过程中,尚存在技术性的不足。为此,需要强化对于会计内容的综合管理,在明确具体款项类型的基础上,保证专门性借款与一般性借款的处理效果,以相关借款费用管理规定为核心,实现财务工作的规范化升级建设。
  参考文献:
  [1]邓路,刘瑞琪,廖明情.盈余管理、金融市场化与公司超额银行借款[J].管理科学学报,2019,22 (02):22-35.
  [2]祝兵,程六兵,王竹泉.审计师延迟披露与审计质量——基于借款逾期公司的研究[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8,33 (06):22-34.
  [3]韦慧.借款费用资本化中规避财务风险的方法探究[J].中国经贸导刊(中),2018 (26):9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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