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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金融科技监管政策对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的启示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丁军 赵苏阳

  摘要:在世界范围内,金融科技发展方兴未艾。英国的金融科技科技监管政策主要包括开源平台、XML、管理工具包、创新项目等,同时也存在着金融创新障碍。对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的启示:一是要加强以科技应对科技;二是创新分类治理体系实行分类监管;三是借助大数据区块链等工具,提升信息透明度。
  关键词:英国  金融科技  监管  启示
  英国《每日电讯报》上流行的亚历克斯漫画经常描绘大型金融机构与监管机构之间的“斗争”。金融监管是世界各国的共识,英国的金融监管也肩负着金融服务和改革的重任,同样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包括利率和生产价格指数方面的政治压力、私人公司同时受到多个司法管辖区的监管问题、金融机构被要求提供越来越多的金融或者风险方面的数据,这些都亟需监管机构改进实施工具和基础设施。科技创新日新月异,也给金融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要求在金融科技创新和监管方面做出更好地平衡。复杂的监管是有代价的,会使金融机构负担更重,严格而详细的监管要求则有可能会阻碍新金融产品的创新。英国的金融发展也面临着平衡监管的挑战,既要鼓励新兴金融业和新兴市场,如区块链和数字货币,也要积极创新监管方式。可以说,標准的制定是金融监管进步的关键因素,通过生成自动化报告对金融活动合规性和风险的高级别分析,使英国的金融监管更加合理有效。
  一、开源平台
  在英国的医疗保健领域,开源平台成为越来越受共享者欢迎的数据分析工具平台。英国开放了医疗保健管理系统(http://openmrs.org/)和Open MHEalth(www .Open MHEalth . org)。开源是指任何程序及其源代码都可供用户或其他开发人员使用或修改。开源软件通常是作为公共协作开发的,并且是免费使用的。
  金融监管的开源平台有助于建立一个新的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关系。开源部分可以提供用于提供流式报告数据的基于XML的系统架构和数据库基础结构。金融技术监管平台是一个很好的平台,考虑到对金融行业进入者和不断发展的灵活监管的需求,软件公司可以为分析提供商业应用,所有的相关方都可以看到可视化效果。
  二、XML(可扩展标记语言)金融标准
  XML是一种可扩展标记语言,标准通用标记语言的子集。通过这种标记,计算机之间可以处理包含的各种信息,可以用来标记数据和定义数据类型。XML被设计为传输和存储数据,其焦点是数据的内容。在金融领域,核心是XML的财务标准,但是关键问题是现有的XML的数据能否用于监管报告。金融领域的XML包括:(1)可扩展的商业报告语言(XBRL),即向公众、私人公司或其他组织描绘金融信息。(2)金融信息交换协议(FIX),即实时的XML规范交易的电子交换(如算法交易)。(3)金融产品标记语言(FpML),即互换、衍生产品的XML规范和结构化金融产品。(4)交互式金融交易所(IFX),即电子票据呈递的可扩展标记语言规范,以及企业对企业支付、企业对企业银行业务(如余额和交易报告、汇款信息等)、自动柜员机通信、消费者对企业支付和消费者对企业银行业务。(5)市场数据定义语言(MDDL),即支持交换的XML规范、解释、分析和交易世界金融工具所必需的数据金融市场。MDDL试图通过对通用术语的定义来提供一个标准词汇以便市场数据可以在交易所、供应商、再发行者和订户之间准确地交换。(6)开放式金融交易所XML模式(OFX),即电子商务的XML规范,金融机构、企业和消费者之间通过网络方式交换金融数据。
  三、金融创新的政策障碍
  关于创新的监管障碍问题,英国已经有了很多的讨论,提出要将创新置于相关法规工具包的核心,要专注于金融技术和创新的监管支持。英国的FCA(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部门积极呼吁各方提供资源,启动创新项目。“监管沙盒”项目也取得了很好的进展。但是,考虑到注册和遵守法律法规的时间成本以及不遵守的潜在后果,很多金融机构和金融科技公司并不鼓励创新(Hoston,2015)。对于需要完成注册的金融科技初创公司来说,尤其存在障碍。因此,FCA提供了与其合作的初创企业的“快速通道”注册计划。英国政府还提供了一系列的数字服务,在其数字转型项目背景下建设其他项目。英国财政部积极为银行开发开放标准应用编程接口。
  可以说,金融科技行业正处于一个难以跟上其发展步伐的监管体系之中。英国的金融服务管理局正开始与金融服务业,特别是金融科技公司积极沟通,让其了解监管要达到的基本要求;金融科技公司积极做好回应,涉及利用科技来支持决策,包括:在线注册、国际标准数据格式、标准(风险加权)资产指数、自动报告、开源合规系统和“大数据”分析等。PayPal提倡使用一种新的决策模型,即智慧政府治理,以更好的方式实现支付监管的目标。智慧政府治理结合了具有协作和迭代过程的技术和数据,用于衡量涵盖实体,创建一个更加可知的监管过程。其中,技术和数据是这种新的监管模型的引擎,而协作、创新和试验性是解锁这些数据的关键,能导致更好的监管。需要对动态性能标准的应用、衡量结果和通过协作获得新的知识见解来迭代过程。绩效标准没有成为主导监管模式的原因之一,就是在实践中发现过于静态且监管风险较高,缺乏相应的灵活性。动态性能标准则利用现代数据分析技术、迭代和协作,克服了传统绩效标准的缺陷。很多观点认为“大数据”是收集有关“客户”的全面数据,并应用分析来改进客户服务,而实际上应当寻求的是“数据驱动”监管。
  四、管理工具包
  基于以上对监管方法的思考和分析,监管机构还需要新的方法来实现在线报告和自动化分析,由此提出开源的监管平台。Brummer和Gorfine(2014)提出了基于规则和原则的监管框架。包括:(1)联合应用动态性能标准,衡量受监管实体绩效的技术和数据。(2)算法规则,类似于动态性能标准的方法,利用科学的数据分析影响结果。(3)精细监管,受企业家欢迎的“学习创业”模式启发,这些方法可以描述为监管者和金融科技公司的协作创新试验模式。   总之,所有的这些方法会导致:一是快速监管,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就目标达成快速有效的沟通;二是自动监管,利用大数据等科学形式实现在线自动监管;三是信息监管公开平台,公开的信息可以提供基于XML的系统框架和数据库框架,为监管者或软件公司提供数据报告,监管机构或相应的软件公司可以为各方提供可视化分析。
  五、FCA创新项目
  近年来,FCA也启动了创新项目,以确保现行的监管制度能与创新产品和服务开发相适应。一些监管障碍,包括英国与欧盟的竞争,可能会对进入新市场的人形成阻碍,或拒绝消费者享受新服务。FCA的项目创新旨在找出创新的障碍并努力解决问题。到目前为止,FCA已经采取的措施有:(1)组建创新中心,帮助新成立的金融科技企业获得快速有效的对其概念、计划和选择的监管影响的反馈;(2)从金融科技创新实践中解决结构性问题,通过得到的反馈,监管者了解到哪些问题阻碍了市场发展,从而给予及时解决。
  下一步,FCA对金融科技的支持措施包括:(1)快速通道授权计划,与FCA合作的企业可以得到快速通道授权流程的协助,使其业务更加国际化。(2)主题支持计划,FCA将推出一系列技术主题支持计划,帮助利益相关者的项目实施。(3)监管科技计划,鼓励相关公司支持发布适应监管政策的新科技。(4)“监管沙盒”,将可行的产品、服务或模型放入“监管沙盒”中进行安全性测试。
  总之,英国监管的主要挑战在于如何快速适应常常处于创新变化当中的在线与数据处理合规案例,如何协调不同司法管辖区的金融监管,并创建新的自动化报告和分析标准,以改善金融服务,提高行业效率,降低系统性风险并带来经济效益。(1)监管政策模型:应用新兴技术,如基于代理的建模,在立法之前模拟新政策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对现行法规的实际影响,也包括监管者之间的冲突。(2)报告标准:开放通用(XML)符合性标记,制定跨多个司法管辖区的标准,在强制共享管辖权重叠的监管机构之间进行信息共享。(3)系统性风险工具:鼓励学术界应用数学工具对风险进行预测,为监管提供研究思路。
  在以下三方面存在挑战:一是开源管理平台。作为支持创新的开源软件,对于金融科技初创企业来说,有利于自动化注册和形成开源的管理报告,有利于形成FCA的支持或认证系统,加快注册和报告速度;二是金融“天气预报”系统。建立国家金融风险监测系统,可参照气象局运营的数据网络或预测模型;三是金融数据基础设施。学术研究部门需要实际部门的真实数据支持其研究,包括公共数据和商业数据。
  六、对我国互联网风险防控的启示
  (一)“以科技应对科技”成为金融监管新趋势
  金融业务相互交织,错综复杂,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已经深度嵌入金融领域,金融市场的繁复程度远非以往。在金融科技的助推下,金融业务呈现出去中心化、去中介化等特点,带来了新的风险场景和风险特征的叠加,给金融监管带来很多新的问题。“以科技应对科技”已经成为金融监管的普遍共识。2018年8月31日,证监会正式印发《中国证监会监管科技总体建设方案》,为备受关注的监管科技提供了一个官方的且颇为详细周密的设计蓝图。腾讯公司在2017年年底与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联合开发基于北京地区的金融安全大数据监管平台,致力于通过资源共享,对各种金融风险进行识别和监测预警,防控金融风险①。
  要将金融风险防控工作从原来较单一的排查、处置方式,转入以技术监管、智慧监管为重点手段。高度重视科技监管的主要手段:大数据、建模和区块链等,设置多样化的监管指标,从识别违法犯罪平台、平台风险预警、配合线下打击三个方面实现对非法金融平台的态势感知。
  (二)创建互联网金融治理评估体系
  目前,我国已对金融机构或客户创建评级制度,如CAMELS评级体系、征信体系等,但对于数量相对较多的互联网金融机构来说,却缺乏相应的具体的管理机构对其开展评估,导致对其经营和信用情况难以掌控,尤其是易导致互联网借贷企业骗取资金的事件发生。从国内外互联网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的经验来看,有必要建立系統完整的互联网金融评估体系,有利于互联网金融市场整体安全。按照互联网金融机构经营类型分成不同级别,并对其展开评估,即第三方支付机构、借贷机构、传统业务金融机构以及网络理财机构。如果出现类型相混合的经营机构,需要分别对其类型加以评估后,从经营业务量出发,确定权重系数,并根据不同类型系数得分进行综合评定。这一评估方式是从不同经营机构风险状况出发,能全面反映不同机构监管评估情形②。
  (三)实施差异化的分类监管治理
  面对互联网金融机构小而分散的特点,治理的重点可从机构监督逐步转向功能治理上,第三方支付业务的管理重点可放在交易过程中,对P2P业务的重点放在强化信息披露上。根据办理业务的性质,可以分为实体企业金融服务平台和证券投资服务平台两大类,前者可以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消除有不良记录、缺乏一定规模的机构,后者可以参照私募基金的规则进行管理,实现信息的充分对称,防止风险③。
  (四)借助大数据等信息工具,提升信用风险预警和信息披露透明度
  大数据和征信体系是互联网金融信息工具应用的基础,也凸显了互联网金融的信息优势。风险资本金、风险保障金、保险或期权与大数据信息系统结合起来,构成P2P、股权众筹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风险预警系统的主要内容。在立法设定这些风险预警工具定价规则的情况下,信用风险价格的浮动即可反映出相关交易的风险额度,监管机构可据此要求风险过高的融资者或平台,补缴风险资本和风险保障金、重整或退市,进而监控交易风险。从英国相对成熟的行业管理经验来看,借助数据系统,以相关法律法规为执法依据来对互联网金融数据进行实时采集和分析,以此构建出的互联网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④。
  注释:
  ①李冰.“以科技应对科技”成金融监管新趋势 互联网巨头扎堆布局监管科技[N].证券日报2019(3)。
  ②杨东.互联网金融的法律规制——基于信息工具的视角[N].中国社会科学2015(4)。
  ③ 段鹏琳.互联网金融监管时代下的创新思考:以杭州为例[J].杭州(周刊),2018(2)。
  ④魏子良,董晶.基于EXI的物联网信息交换数据格式设计与实现[J].软件2015(12)。
  参考文献:
  [1]宫建华,周远祎.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与风险治理[J/OL].征信,2019(08):89-92[2019-09-22].http://kns.cnki.net/kcms/detail/41.1407.F.20190801.1511.034.html.
  [2]杨亚星.互联网金融背景下我国个人征信体系构建分析[J].产权导刊,2019(08):29-32.
  [3]韦艳.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中小企业,2019(08):161-162.
  [4]董邦俊,赵聪.强监管背景下互联网金融犯罪侦防研究——以P2P网贷为中心[J].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05):126-134+169.
  作者单位: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经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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