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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促进人民银行完善组织治理的实践与思考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陈颖

  【摘 要】近年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对人民银行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以某地市中心支行为例,对内部审计促进组织治理的作用进行了探索和思考。
  【关键词】新形势;内部审计;组织治理;人民银行
   一、内部审计在人民银行组织治理中的作用
   审计署第11号令《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将内部审计定义为:“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明确了内部审计服务单位组织治理、促进单位实现价值目标的职能。在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指明人民银行“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任务背景下,人民银行的履职面临着新要求、新挑战,内部审计作为人民银行履职的“守门人”,在服务人民银行履职、推动新要求落实中的职能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内部审计作为人民银行治理结构中的内生免疫机制,发挥监督职能,对业务运行和管理进行查错纠弊,推动问题及时有效解决,从而达到强化廉政建设、规范业务运行的效果。二是内部审计是提升人民银行履职能力的“助推器”,发挥咨询职能,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和风险预警,为人民银行增强风险管理水平、完善内控机制献计献策,助推人民银行不断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实现履职目标。内部审计在基层人民银行组织治理的作用如图1所示。
   二、相关实践
   1.及时调整审计监督视角。
   (1)以经济责任审计为重点,强化单位廉政建设。一是关注用钱和用权领域,加大预算管理、依法行政等领域的审计力度,突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政权力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筑牢法律“底线”和纪律“红线”,严肃财经纪律,增强廉政观念。二是加强对附属单位的审计监督,对其业务开展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促进其规范履职,净化廉政环境。三是提高对固定资产、集中采购领域审计的广度和深度,厘清资金账目往来、检查日常管理情况,提高资产的安全性、花钱的成效性,构筑廉政防线。
   (2)以预算管理审计为常态,严格把好财经纪律关。一是注重敏感领域的真实性,主要是三公经费是否在标准内据实列支。二是注重费用科目列支的准确性,主要是办公费、福利费、维修费等公用经费是否扩大开支范围。三是注重绩效评价的合理性,监督被审计单位预算执行进度、检查绩效自评和结果运用,提升预算管理效率效果。
   (3)以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审计为抓手,推动金融政策落地生根。将重大政策落实审计作为审计亮点,紧盯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的新变化和新要求,结合地方实际,揭示重大政策贯彻执行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和不确定性因素,提出政策建议和改进措施,促进重大政策在基层扎实贯彻、高效执行。
   2.创新建立多维预警工作机制。
   一是决策维度风险预警:内审部门根据全行风险管理的刚性需求,全面梳理、分类提炼、深入分析履职中的频发问题和红线底线问题,以履职岗位为着力点发布风险预警,使履职风险点早识别、早预防、早解决。二是服务维度风险预警:发挥内部审计咨询职能,在业务部门的专业监督检查和业务培训等工作实施前,内审部门以风险预警的方式对业务科室报送的检查方案和培训内容予以补充完善,加大业务检查和培训的深度和力度,提高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水平。三是目标维度风险预警:在接受上级或外部检查前,内审部门发布风险预警,协调配合业务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必要时建立现场整改辅导小组,对易发生和被忽视的风险点进行重点查纠,将问题在单位内部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
   3.高度重视审计成果运用。
   (1)丰富成果运用载体。一是建立审计成果行长批示机制。增加审计成果向行长汇报的次数,并通过党委会、行长办公会、行务会、辖区党课等多个渠道进行通报,提高被审计单位对问题整改的重视程度。二是建立审计发现问题通报制度。对审计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进行书面通报,并探索对县支行的现场通报,根据问题性质和保密要求在行级领导、科室中层及全行职工进行不同层面的通报,分析问题性质、明确人员责任、提出整改建议,提升相关人员责任心,强化审计整改的严肃性和时效性。三是建立风险提示常态化机制,由内审部门根据审计事实和典型案例所反映的突出问题,不定期发布审计风险提示,提醒有关单位和部门防患于未然,主动防控风险。
   (2)改进审计效率。一是善用风险评估系统。在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和确定审计内容时,利用风险评估结果选取风险值排位靠前的业务领域和关键事项作为审计重点,科学合理安排审计项目。二是整合内审成果。与业务科室开展座谈,整合剖析上级行的通报问题,将审计成果转化为工作的方式方法,对于指导审计实践活动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3)提高審计地位。一是建立一把手主导、分管行领导主推、各业务部门实施的整改工作责任体系。利用《督办提示》、《整改进度统计表》等形式,及时掌握整改进度,落实督办事项。二是利用审计成果完善行员考核效能机制。将上级和本级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纳入行员考核体系。三是建立联合整改问责机制。在由党委成员、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党委会中落实审计整改责任,改变“不问责、问责力度轻”的状况,突出内部审计地位,有效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三、取得的成效
   1.有效改善了组织治理环境。一是廉政建设环境得以优化。通过调整审计视角,科学合理安排审计项目,增强了全行廉政意识和规矩纪律意识,形成了“人人讲廉政,人人守纪律”的局面。二是业务运行操作得以规范。自审计重点向财务会计、集中采购、基本建设等领域倾斜以来,及时发现并有效纠正了涉钱涉权等重要业务岗位运行操作问题,各项审计意见得到较好落实,业务经办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规范观念得到了提高,业务运行操作愈加规范。
   2.显著提升了风险管理水平。自多维预警工作机制建立以来,编发了多期审计风险提示,对重点领域的审计频发问题进行提示,帮助业务部门排查和解决问题,促进修订完善多项内控制度,实现了高质量的风险防控效果。审计发现的操作性问题占比逐年下降,职工干部的风险意识普遍增强。
   3.初步形成了组织治理的良性循环。增加了内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的良性互动,形成了审计发现问题与审计整改、审计提示与审计咨询的循环,提高了审计成果的运用实效。很多部门从对内审“找茬挑刺”的偏见和抵触情绪,转变成了主动邀请审计,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向内审部门咨询,希望借助内审部门的专业力量,帮助其规避风险、改善管理。全行上下拧成一股绳铆足一股劲,形成了“问题-整改-咨询-防范”的良性循环,单位组织治理进程愈加流畅。
   四、思考
   1.注重一把手支持,提高政治站位。一把手重视是内审工作高水平开展的重要保障。内审部门要从全面落实党委决策部署和全行履职重点的角度,进一步提高站位、谋划全局、提出良策,争取一把手的重视和支持,贯彻落实行长负责制,突出内部审计在人民银行内部治理中的地位。
   2.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完善组织治理体系。一方面,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审计工作的部署为契机,制定有关制度,将审计项目立项工作纳入党委会或行长办公会研究事项,明确内部审计在组织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另一方面,以人民银行总行党委印发的《关于加强人民银行机关“大监督”建设的意见》为契机,以中心支行党委的高度制定相关制度,整合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职能和资源,构建联合监督、联合问责、联合追责的制度体系,凝聚审计监督推动组织治理的合力。
   3.赋予内审新定位,增强审计战略性。加强对内部审计的战略指导,将审计视角从关注“业务操作、工作落实”的具体事项上转到推动“全行发展目标实现”的大方向上。将单位的战略目标和政策管理纳入审计工作体系,进一步深化内部审计的确认和咨询职能,保障风险可控和履职高效,促进管理水平提升和治理体系完善。
  参考文献
  [1]肖萌.内部审计在中央银行治理中的作用[J].金融发展研究,2014,(10):27-31.
  [2]宋夏云,曾丹丹.国家审计推动完善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路径研究[J].中国审计评论,2019,(1):26-33.
  [3]田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J].江苏商论,2019,(4):74-76.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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