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因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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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阳 叶世隆
1999年开始实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起了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国家助学贷款基本上解决了高校贫困生的后顾之忧。至2008年年底,全国高校累计有436.1万名大学生通过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圆了大学梦,累计贷款金额达337.1亿元。国家助学贷款的对象是刚进入大学或者在校大学生中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这一特殊群体。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助学贷款的违约事件频频发生。大多数高校不同程度存在毕业生违约现象,部分高校违约率超过20%。本文主要是分析影响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因素,以期对解决助学贷款还款违约事件有所帮助。
一、就业困难,降低了贷款学生的还款能力
随着高校的扩招,每年进入就业市场的大学生逐渐增多,相当一部分毕业生不能及时就业或者在短期内很难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2007年约145万人待业。就贫困生而言,在经济、学业等方面相对处于劣势,就业上就显得非常困难,占待业人数的相当部分。而且对于一个大学生来说,毕业后的5~6年刚好是他们经济实力的薄弱时期。就目前大学生就业的工资水平而言,一个月的工资也不过600―1200元不等。对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房租、培训、学习、交通费、生活费用等开支,每月收入所剩无几,同时还面临结婚、买房、补贴家用等问题,即使他们想还款,但是经济实力达不到。虽然有些人收入高一点,也不一定能如期还贷。这就是很多大学生陷入了生存状态与诚信之间的矛盾。
二、未能如期毕业,无法偿还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后,给有些学生带来了很重的思想负担,进而影响了学业。表现在所修课程考试不及格的门次过多,导致学生留级或者退学;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考试期间作弊等违纪行为受到学校处分后,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还存在特殊情况,如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因病、以外死亡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出现以上情况,都会是贷款不能按期偿还,他们的贷款往往就成为助学贷款的“坏账”。
三、家庭经济困难,没有能力帮助还款
对于在校获得助学贷款的贫困大学生,因受贷款额度的限制,贷款金额基本上能满足学费和住宿费的需要,对于高校艺术类专业和民办公助本科院校每年仅学费一项就高达万元以上,这样生活费用和其他开支要有家庭支付。根据统计结果显示,导致家庭贫困的原因有四种,一是贫困程度较深,如处于贫困县贫困乡贫困村的贫困家庭;二是因病致贫,特别是一些重病、绝症、久治不愈之症导致家庭贫困;三是因灾致贫,如车祸、矿难、地震、泥石流、旱灾、涝灾等;四是因教致贫,因其家庭经济困难,为了供应一个学生,家庭已经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出现能卖则卖,能借则借,有的连家里的更牛都卖了,家里已经债台高筑,不但欠了国家的,还欠了亲朋好友的钱。根本没有能力来帮助偿还助学贷款。
四、缺乏诚信,还款意识差,恶意拖欠
虽然政策规定了贫困生申请贷款应承担的义务,但是助学贷款属于信用贷款,无需担保,并且国家还未建立起个人信用制度。有些人毕业后,工作单位稳定,收入可观,有了钱却不把偿还助学贷款放在首位;有的贷款毕业生,还款意识差,不按约定的时间还本付息;还有的毕业生丢失合同和贷款银行卡,本人不知如何该还本付息,又不及时采取解决措施;有些恶意拖欠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认为国家助学贷款是政策性贷款,这是国家对他们的福利,因而缺乏应有的还款意识。例如某校毕业的同学,毕业后在天津工作,每月薪水近2000元,但其在校期间仅1000元的助学贷款到现在还没有还。分管学生工作的老师多次与其联系,如今对方连电话号码都换了。③
五、银行承担风险大,热情不高,利益缺乏制度保障
银行是企业,其经营目标是追求利润,然而银行又是国家助学贷款的承担者。银行的利润主要是通过利息收入,尽管政府和高校给予了贴息,但是贷款对象是在校贫困生,无疑银行要承担巨大的还贷风险。据调查,“国有商业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坏账比例高达10%,远远高于普通人贷款坏账1‰的比例。”④从银行角度来说,助学贷款笔数多、业务量大、金额小、周期长、成本高,经济效益远远低于社会效益,所以银行缺乏热情。在贷款回收上,缺乏相应的法规、措施和保障机制,呆账、坏账的核销还没有明确的细则,使银行的利润无法保证。银行从经济利益角度考虑,尽快收回成本和取得利息收益,往往还款期限较短。银行可以适当放宽还款期限,例如美国和德国助学贷款的还款期一般为15~20年。印度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为8~10年,借贷者参加工作一年或毕业三年后,开始逐月还贷款,同时鼓励提前还款。⑤
六、学校认识不到位、承担补偿风险,资格审查难度大
有些学校认为学校的职责是教书育人,助学贷款虽有很强的政策性但最终是学生和银行的经济行为,或者担心出了问题学校承担连带责任,按照某省国家助学贷款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风险补偿金的计提比例为贷款发放额的10.9%,省财政和高校各承担50%。如果提取的风险补偿金不足以补偿助学贷款违约本息,不足部分由高校和贷款银行按60%和40%的比例进行分担。但是高校没有认识到学校是国家助学贷款的直接受益者,因而没有起到认真组织和积极引导的作用。由于每年贷款发放的额度和人数有限,成功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的是刚入学的新生占大多数。基本上是每年9月份开始审查,由于新生入学时间短,学校难以准确了解新生家庭经济情况和生活情况,只能凭当地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情况来判断,这容易使一部分别有用心的学生有机可乘,不仅占用了宝贵的国家贷款额度,还容易出现坏账。
七、政府补偿机制不完善
目前银行的利益主要是由地方政府和高校各出一半的风险补偿金来保证,由于地方政府的财政能力差异比较大,尤其是西部边远地区的财政能力普遍较差,对于支付助学贷款贴息十分困难,而中央政府作为助学贷款政策发起者和调控者却没有能力为助学贷款提供风险担保,无疑会影响银行提供助学贷款的积极性。
八、管理措施滞后
国家助学贷款属于无担保的信用贷款,有些学生开具假证明,骗取国家助学贷款后大肆挥霍,造成了恶劣影响,是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得不到助学贷款。刚进入校园的大学生自我管理能力比较差,在合理使用贷款方面存在一些误区。贷款额度小,不足以完成学业;贷款额度达,会造成大手大脚,增加毕业后还款的压力。助学贷款对家庭的约束不力,尽管在班里助学贷款手续时,需要提供父母的身份证明和地方证明,但是当出现子女违约时,有的家长竟然说:“字不是我签的,贷款又不是我借的,钱不是我化的,所以你该找谁还是找谁去吧。”⑥银行跟踪、追缴贷款的力度不足,毕业后的大学生流动性很强,跳槽、出国、失业都可能导致违约,银行异地追缴贷款成本比较到大。再有国家没有建立全国性的个人信息系统和诚信系统,对违约者缺乏法律约束力。
参考文献
[1]谢洋.国家助学贷款10年累计337.1亿惠及436万大学生[N].中国青年报,2009-05-02.
[2]耿传辉.如何解决大学生助学贷款中存在的还贷两难问题[J].吉林商业学院学报,2006(3).
[3]潘光才.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现象分析[J].安顺学院学报,2010(1).
[4]龙显均.从国家助学贷款看大学生诚信危机[J].中国高教研究,2004(04).
[5]孙涛,沈红.印度高等教育助学贷款和改革与启示[J].教育研究,2009(7).
[6]王燕芳.从学生欠贷不还看国家助学贷款完善问题[J]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4(11).
作者简介:金阳,人行晋宁支行综合业务科;叶世隆,云南中医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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