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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镇银行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王彦方

  【摘要】新农村建设呼吁金融服务业的提升和加深,村镇银行应运而生。几年来,村镇银行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问题与挑战也逐渐产生。本文就此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把村镇银行打造成全方位金融服务的“新农村金融超市”,希望它能更好地整合配置资本、资源,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关键词】村镇银行 金融超市 新农村建设
  
  自2006年银监会发布《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以来,村镇银行等新农村金融机构得以快速发展。但此类金融机构发展时间还比较短、许多问题还亟待解决。本文主要回顾三年来村镇银行的发展进程,找出问题,提出可行性的建议。本文的一个亮点就是提出把村镇银行打造成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金融超市,而不只是局限于为农村输血的资金支持。这里所指的金融超市,既可以从事吸储放贷等传统银行业务,也可以开展保险、信托抵押、家庭理财、资产交易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务。笔者认为,只有跳出“输血”式的单臂独舞,新农村建设的资源、资产配置才能真正通过村镇银行得以实现。
  一、新农村建设需要金融服务,村镇银行应运而生
  目前我国的农业生产存在着规模小,现代化程度低等问题。这些问题的有效解决在于资源的整合集中经营,但农村自身的内生资源积聚度太低,积累速度太慢。因此有必要吸引外部资本技术等进入农村整合相关资源,并依托原来的农地、农民、农村进行发展,实现多方共赢。农业生产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需要保险机制进行平衡。而村镇银行由于自身的区域性、草根性,更熟悉本地区保险对象的风险特质,更有优势来开发或代理开展特色保险业务。目前,这类业务村镇银行还尚未开展。另外,农村产权交易现在还很落后,可以说是空白。农村这些产权交易存在规模小、交易标的多样的问题,不适合在标准化的大型产权交易场所(典型的如期货、股票市场)进行运作,但却给县域性的村镇银行以绝好的发展机会。总之,新农村建设所要求的金融服务种类繁多,且各具备地方特色。船小好调头,应运而生的村镇银行不仅大有可为。
  二、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
  总体上讲,村镇银行发展势头良好。在已设立的村镇银行中,出资额大多在1000万元以上。即使个别低于1000万元,也已经在较短的时间里增资。截至2009年第一季度末,全国村镇银行已实现有效贷款40多亿元,其中对农户和农民的贷款占到60%以上。
  三、村镇银行的不足和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在村镇银行如火如荼的扩张过程中,由于农村金融环境的特殊性和村镇银行自身的规模偏小、经营经验缺乏等原因,村镇银行的发展面临很多瓶颈和问题。
  1.村镇银行自身规模小,公信力不够。由于这个原因,村镇银行难以被广大农民所熟知和信任,也就难以在农村地区广泛吸储,制约了其正常业务的开展。在调研中发现,较多的村镇银行存贷比率超过了100%,甚至是200%。由于规模较小,村镇银行只在县城或较大的镇开设网点,在其他乡镇和村社开始的网点偏少。但是,农民由于存贷额较小,更偏向于就近在邮政储蓄和农村信用社办理,这再次限制了村镇银行业务区域的拓展。
  2.农村金融开展的复杂性使某些村镇银行水土不服。在调研中发现,农民的主要财产(比如土地、房屋等)在产权方面存在法律缺陷,尚不能抵押,这使得农民在贷款时用于抵押的标的物显得五花八门。比如,汇丰的村镇银行曾遇到过农民运来一桶桶的蜂蜜用于抵押,该银行的工作人员不得不学习如何储藏蜂蜜。其次,对农民的授信需要前期的信用调查,由于人数众多,居住分散,往往是一笔很大开支。
  3.村镇银行面临着较多的外部约束。村镇银行不能跨县域开展业务,这使其调剂余缺的功能大打折扣。并且,对其吸储和放贷的利率限制过死,村镇银行难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利率。毕竟,农村地区金融运作成本高(诸如管理成本、信息成本等),存贷利率当然要有一定上浮才能使经营者获得正常利润。而目前的行政干预过于死板,可能再次使村镇银行的资金“非农化”,陷村镇银行于不义之地。
  四、加快村镇银行建设,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就新农村建设对金融服务需求现状来看,村镇银行的数量和服务水平、深度还远远不够。因此,以村镇银行为主体的新农村金融服务开展必须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发展。
  首先,必须坚持拓展村镇银行服务范围,深化其服务深度。比较紧迫的就是开展农村保险服务(或代理服务),为极不稳定的农村生产、生活保驾护航。既包括对种养殖业等传统项目保险,也包括对农民的财产险和人寿险,甚至连公益性的养老保险和新农村合作医疗也可由其代办。这既发展了村镇银行,也便利了乡村居民。
  其次,村镇银行也应该适时设立农村产权交易所。可以以县为一个运作平台,在比较大的乡镇设立同步联动的分交易中心。从而将现代经济的交易机制引入农村的资源、资本市场,彻底打破农村生产资源的闲置和不合理配置(如权力、惯例配置等)。
  再次,村镇银行不愿意进行小额放贷的根本原因在于农村放贷成本高而利率却与其他贷款差不多,而贷款需求者农户和小农企业更加渴求的是资金而非认为利率过高,所以应当积极推进利率市场化,允许其贷款利率在合理的范围内上浮。
  最后,放宽股东限制,促进各类资本进入新农村。按照《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村镇银行的最大股东或唯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旦找不到这样的机构,村镇银行便无法设立。这一规定虽然有利于村镇银行获得成熟的专业技术和人才支持,但客观情况是很多贫困农村很难找到合格又有意愿的发起人。因此,应适当放开进入门槛,使有一定资金实力和经营能力的非金融企业法人、自然人也可以控股村镇银行,调动全社会支持、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五、结语
  如此,努力把村镇银行打造成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金融超市,通过外生性的市场机制推进和内生性的资源整合的共同作用,村镇银行会有大发展,新农村建设也会迎来真正的春天。
  
  作者简介:王彦方(1984-),男,汉族,河南舞阳人,就读于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研究方向:国民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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